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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4日

[繪畫]臺北市遠東國際同濟會「綻放生命色彩、彩繪美麗的力量」 兒童繪畫比賽(2010.04.30)

截止日期: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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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活動宗旨:
旨在照顧兒童為優先,透過繪畫紀錄並展現生命色彩,藉此鼓勵兒童培養對美術的興趣。2010年遠東同濟會兒童繪畫比賽,藉由「國際花博」在台北,舉行「綻放生命色彩 彩繪美麗的力量」,期望透過藝術創作,讓參賽學童體驗各種花卉不同的生長節奏及特質,進而體會每個人生命也有不同的特質精彩,珍惜自己,努力綻放生命色彩。另一方面讓民眾透過繪畫,多一種角度欣賞國際花博「美麗的力量」。

貳、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臺北市遠東國際同濟會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二、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
三、協辦單位:
臺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花博營運總部宣傳中心、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臺北市教育大學藝術與造型設計學系
四、贊助單位:
臺一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王孝維議員服務處、上龍實業有限公司、茂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創世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參、 活動方式:
一、 活動日期::
99.5.16(星期日)上午 9點至下午4點
二、 活動地點:
大安森林公園主軸廣場
三、 活動分組:
國小A組(小一~小二)、國小B組(小三~小四),國小C組(小五~小六)預計各組接受報名各150名,同時接受團體報名。
四、比賽方式:
現場繪畫(畫紙統一、繪畫方式不拘)
伍、評分方式:
創意佔50%,主題性佔30%,豐富性佔20%
六、評審老師:
邀請專業美術專家評分。
七、指導獎:
為團體報名之帶隊指導老師,團體中任一參賽者得獎時,指導老師即可獲得比照該得獎名次之指導獎。

肆、 得獎名額:

 

指導獎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國小A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十名

國小B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十名

國小C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十名


伍、 得獎獎金、獎品及領獎方式:

獎項

獎學金

獎狀

方式

第一名

新台幣參千元

乙紙

會員大會現場頒獎

第二名

新台幣貳千元

乙紙

會員大會現場頒獎

第三名

新台幣壹千元

乙紙

會員大會現場頒獎

 

新台幣陸佰元

乙紙

郵寄送達

第一名指導獎

新台幣參千元

乙紙

會員大會現場頒獎

第二名指導獎

新台幣貳千元

乙紙

會員大會現場頒獎

第三名指導獎

新台幣壹千元

乙紙

會員大會現場頒獎


臺北市遠東國際同濟會「綻放生命色彩、彩繪美麗的力量」 兒童繪畫比賽報名簡章

一、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二)、個人報名:請填寫「報名表」。
(三)、團體報名:除各參賽者填寫「報名表」外,帶隊指導老師需加填「團體報名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
  1. 通訊報名:寄至「台北市重慶北路2段97巷32-1號」。
    (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繪畫比賽」)
  2. 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2555-5076
  3. 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kiwanis.ecbuy.com.tw
  4. 報名後請主動來電確認是否完成報名。
(五)、聯絡人:台北市遠東國際同濟會 (秘書:陳秋如小姐)
電話:(02)2555-7028 手機:0926-640-666
傳真: (02)2555-5076  電子郵件:ru_ei@hotmail1.com

二、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於活動當日上午9點至10點依報名組別至各報到組報到,報到時領取「繪畫比賽專用畫紙」(每位參賽者以一張為限)及餐卷一張(請自行於當日中午至報到組領取)。團體報名者,請由帶隊老師率領,前往報到。
(二)、繪畫主題:百花爭豔~見證美麗的力量
(三)、畫具及媒材不限,請自備。
(如使用水彩,須自行用吹風機烘乾,以利收存)
(四)、收件截止時間為當日下午3點止,請參賽者於完成畫作後,自行繳回至原報到組(逾時不予收件),即贈送參賽精美小禮物乙份。繳件前,請務必填妥圖畫紙背面「基本資料欄」,收件資料不全視同棄權。
(五)、得獎者將於活動結束後十日內公布於http://kiwanis.ecbuy.com.tw 網站,各組前三名將個別通知,得獎人及陪同家長1位受邀參加99年5月30日下午6點於臺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典華旗艦館】,由「臺北市遠東國際同濟會」舉辦之「第二十屆會員大會」餐會中頒獎。

三、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代畫、他人加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模仿、抄襲等情事,違者不予評選。
(二)、未入選者恕不退件。
(三)、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導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及相關權利。
(四)、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五)、得獎作品版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四、附則
(一)、未附報名表及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二)、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三)、請自備交通工具往返,建議家長陪同參加、注意安全等事項,請參加者自行負責。
(四)、請愛惜公物,並請保持公園之環境清潔,果皮,紙屑、餐盒、瓶罐、塑膠等廢棄物請勿意丟棄。
(五)、為愛惜我們的地球、提倡環保,現場提供箱水請自行攜帶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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