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一、活動宗旨:
為活絡在地藝文、呈現山水文化之美,新店市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特邀請全國愛好攝影人士,用鏡頭為即將納入新北市升格前的新店市留下美麗見證,展現在地人文采風、生活影像、自然景觀、歷史建築、公共建設…等特色;經評選之優勝作品將公開頒獎,作品並於新店市立圖書館總館藝文展覽室隆重展出。
二、主辦單位:
台北縣政府、新店市公所 、新店市民代表會。
三、承辦單位:
新店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
四、參賽資格:
採個人報名方式,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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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選方式:
分2類組進行個別評選,分別評選出各類組之優勝獎項。
1.景觀人文組:主題如下~
- (1).本市轄內休閒觀光設施、歷史建築古蹟、自然景觀、
水岸生態景觀、公共建設…等(可自由尋訪景點)。 - (2).藝文活動、人文采風、民俗節慶,
或是能表達在地家庭親子生活翦影、 真實呈現生動而寫實的故事主題…等。
2.專題活動組:主題如下~
以『2010臺北縣新店水岸文化節』主場活動之各項活動內容為拍攝主題,亦即於7月10日、11日、17日、18日於新店碧潭「水岸及週邊」所有進行之各項活動剪影、趣味畫面或相關內容等,惟參賽之照片,其內容必須可明顯呈現本專題活動組之拍攝主題。﹙所有活動內容:請於文化節活動前密切注意台北縣政府文化局及新店市公所等相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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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5×7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不得裝裱,軟片或數位不拘,連作不收,張數不限 。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不得利用電腦及任何軟體後製(加色、加字、彩繪、數位合成、格放…等一切圖片修正行為)。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參賽組別:務必於報名時即填寫清楚,否則一律不予受理。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9年8月9日(一)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內送至收件地點。
逾收件期限者,不予受理。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0美麗新店』攝影比賽」字樣。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辦理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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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收件地點:新店市立圖書館總館
(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3段105巷2號3樓)
九、評審及公布:
- 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參與組成委員會,以公開、公平、
公正方式評審之。 - 評選結果暫定於99年8月23日(一)
前公布本所及本館全球資訊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領奬( 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決果,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為確保得奬作品之水準,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 得獎作品暫定於99年9月18日至10月9日在新店市立圖書館總
館藝文展覽室展出,並擇期舉辦開幕式及頒獎典禮。
十、獎項:二組進行個別評選,各類組分別選出下列獎項: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景觀人文組:
- 金牌獎: 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牌乙面。
- 銀牌獎: 2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面。
- 銅牌獎: 3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面。
- 佳作獎: 3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紙。
- 入選獎: 3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乙紙。
專題活動組:
- 金牌獎: 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牌乙面。
- 銀牌獎: 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面。
- 銅牌獎: 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面。
- 佳作獎: 1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紙。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入選獎: 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乙紙。
十一、參賽規則:
-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
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 -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2010美麗新店』攝影比賽報名表,
並詳填各項資料。 - 銅牌獎以上之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
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本所所有。 - 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布後3日內向本館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
(800萬畫素以上),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 。其獎位不另遞補 - 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市政刊物、文宣、製作專輯、
月曆…等一切相關市政宣導品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以最高獎項為主)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經評選得獎之作品,
由本所收取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後予以沖洗及裱框, 於本館藝文展覽室展出,並列為市圖館藏。 -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並一律以滙款方式支付,
並由得獎者負擔手續費。 -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
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 ,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牌、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 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辦理單位無關。
十二、洽詢方式:
- 簡章索取:新店市立圖書館網站(http://library.
xindian.tpc.gov.tw/ ) - 洽詢:新店市立圖書館(02)2918-
3181分機14劉先生,或分機18康小姐。
十三、其他事項: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本所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 建議景點:敬請參考本所及本館或新店市文史館之全球資訊網站,
及其他市政文宣相關訊息(或自行選定)。
延伸閱讀:
- 「2010美麗新店」攝影比賽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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