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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5日

[舞蹈]客庄12大節慶 ~ 2010高雄市夜合客家文化藝術季「夜合炫舞大賽」競賽(2010.05.28)

截止日期: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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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跳舞的小孩不會變壞,透過「客家/夜合花」元素,讓喜愛跳舞的小朋友、青少年和飆舞達人,盡情表達自我,秀出活力,揮灑新客家創意。

一、指導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三、活動時間:
99年6月5日(星期六)、99年6月26日(星期六)

四、活動地點:
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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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執行單位:
傑麒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六、參加對象:
不限年齡,喜愛跳舞的學生社團、舞蹈同好、表演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七、主題精神:
以街舞Hip Hop、Jazz、踢踏舞等各種熱舞形式,以「客家/夜合花」為主題,融合客家文化特色、客家花布、夜合頭飾、客家藍衫、客家歌曲等元素相結合,由表演者充分發揮創意與活力編舞、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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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競賽辦法:

  1. 比賽人數:
    每隊上場比賽人數3至10人,人數超過或不足不予計分。
  2. 比賽方法:
    初賽遴選10組晉級,採一次決賽計分排名次。
  3. 比賽音樂:
    比賽曲目由各隊自行準備CD,如無法播放或有故障情形,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比賽順序:
    出場順序於比賽當天報到時,各隊派代表1人進行抽籤及排演。
  5. 比賽時間:
    3至5分鐘為限,依動作或音樂起始計,不足3分鐘或超過5分鐘者,每15秒扣總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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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比賽辦法:
初選優勝10組隊伍,每隊可獲得交通及材料補助費用新台幣2,000元整(現金),於99年6月26日比賽決選後發給各隊代表。

十、活動期程:

  • 99年05月7日-28日報名階段網路及通訊報名
  • 99年05月31日網路公告及通知參賽隊伍網路
  • 99年06月05日比賽初選,徵選10隊晉級高雄市立美術館
  • 99年06月26日比賽決選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
    ※期程時間若有異動,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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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評審方式:
邀請專業舞蹈老師組成評審團進行遴選工作,於99年6月5日初賽遴選10組晉級,99年6月26日決賽公佈比賽結果,並於當日音樂晚會進行頒獎。

十二、評選標準:
評審項目:

  1. 夜合創意呈現 - 30%
  2. 舞蹈技巧表現 - 30%
  3. 整體造型外觀 - 20%
  4. 團隊精神考量 - 20%


十三、獎項及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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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參賽者完成之作品進行評審,總積分由專業評審評選前3名及最佳造型獎,各獎項內容如下:

  • (1)冠軍:1名,獎金25,000元及【夜合炫舞大賽 冠軍】獎牌一面。
  • (2)亞軍:1名,獎金15,000元及獎狀一張。
  • (3)季軍:1名,獎金8,000元及獎狀一張。
  • (4)最佳造型獎:1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一張。
    ※比賽結果將於99年6月26日音樂晚會前公布,冠軍隊伍將受邀上台擔任開場表演團體。


十四、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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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採E-mail及傳真報名,將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於報名期限內寄至活動小組,信封上註明『客庄12大節慶~2010高雄市夜合客家文化藝術季「夜合炫舞大賽」報名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案經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公開招標,委託傑麒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聯絡方式如下:

  • 活動專線:(02)2507-2870
  • 傳真:(02)2507-2876
  • E-mail:service@jackie-imc.com
  • 通訊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85號2樓之1


十五、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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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
  2.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3.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不法音樂之情形,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得獎隊伍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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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者須自備合法CD格式音樂2片,抽籤時繳交表演音樂CD(此CD不予歸還,比賽者請備份),比賽隊伍於比賽前10分鐘將另一片表演音樂送到舞台前方音控處,音樂CD請自行備份,繳交CD不另歸還。
  5. 參加比賽所需音樂選曲,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現場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6. 凡入選決賽之隊伍,決賽可準備與初、複賽不同曲子進行比賽。惟參賽人員需與報名時同一組團員,不得更換或新增團員。
  7. 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全程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8.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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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所指導之指導老師參賽隊伍進行比賽時,不得在現場以口令、手勢等示範指導。
  9. 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請於「工作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且比賽使用之道具,請勿隨意移動,以免影響其他參賽隊伍權益。
  10. 除燈光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伴奏人員均應自備。
  11. 報名單上資料須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
  12. 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佈,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3. Nikon D5000+18-55+55-200 VR防震雙鏡組(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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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賽勝出之前3名隊伍,須配合主辦單位相關活動。
  14. 請各隊伍維持休息區的整潔,垃圾集中處理。
  15. 所有演出單位使用過後的道具,請勿棄置在會場周圍。
  16.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7.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權利,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
  18.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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