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0.08.20
印象•普羅旺斯──印象派畫家足跡尋旅
參賽資格
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得參賽外,所有民眾皆可參加(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內外民眾皆可參加,惟徵文競賽及所有創作理念需以繁體正楷中文撰寫)。
徵件主題
題目自訂,內容需與臺北縣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相關,包含林園之人文景觀、歷史背景、建築、地點、生態、風景、族群聚落、生活型態等,將林園的生命力豐富呈現。
競賽組別
- 散文類
史上最強嚴選─上班族必備單字2000攝影類- 繪畫寫生類(大專社會組、青少年組、兒童組)
【備註】繪畫寫生類組別區分標準:
- 大專社會組:
西元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 青少年組:
西元1991年1月1日後出生,至西元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 兒童組:
西元1998年1月1日後出生者方可參加。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4GHz 320GB
收件辦法
- 參賽者僅需繳交完稿作品,攝影類及散文類得獎者需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一周內繳交原始檔案光碟。
- 2010年6月10日∼8月20日止,將實體參賽作品背面粘附「2010林園藝文徵件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後,寄到指定收件地點,信封上須註明,參加「2010林園藝文徵件比賽」,以郵戳為憑。繪畫寫生類可於截止日17:00前送至林園推廣組辦公室,交予專責人員收件。
- 一張報名表以一份作品為限,但每人不限投遞作品份數。
- 作品請寄送至臺北市104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1號7樓,城邦媒體集團專案整合行銷部「2010林園藝文徵件比賽」專案小組收
Canon S90 大光圈復古機
作品格式
散文類
- 文體限定小品文,字數以1,000至2,000字為限。
- 請以電子檔案繕打後列印或稿紙書寫方式交件。
- 作品與創作理念請以繁體中文撰寫。
- 電子檔案格式:(得獎者才需繳交)
字型:中文請用新細明體12號字,標點符號請用全形字體。
請以A4規格白紙列印,須編列頁碼,左邊裝訂,書寫方向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直式橫書)。
電子檔案命名格式:「散文類-作者-作品名稱.doc」。
- 稿紙撰寫格式
FUJIFILM F80EXR (公司貨)請以藍黑兩色水性或油性原子筆/鋼筆書寫。
請以稿紙騰錄清楚,並編列頁碼以利辨識,文字與頁碼無法辨識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攝影類
-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需在六百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為2000 X 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作品不得後製作)。
- 繳交作品時,一律以光面相紙放大為長邊8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非噴墨式輸出相紙)繳交。
- 參賽作品需為單張作品且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插點加大或以任何影像編修軟體做修改,且連作不收。
SAMSUNG ST500 雙螢幕完美自拍觸控相機(公司貨)電子檔案命名格式:「攝影類-作者-作品名稱」。(得獎者才需繳交)- 創作理念請以繁體中文撰寫。
繪畫寫生類(大專社會組、青年組、兒童組):
- 繳交作品時,一律使用四開紙材繳交;使用媒材不限,但不得使用電腦繪圖或彩色印刷。
- 創作理念請以繁體中文撰寫。
洽詢電話:
(02)2518-1133 轉3411找王先生或電(02)2965-3063轉18找傅先生;
洽詢E-mail :
jim_wang@hm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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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則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限件數,但每件作品必須為符合主題及規格之作品
- 因參賽所製造之污水及廢棄物請勿任意倒棄於園區及周邊
- 參賽者須遵守比賽相關規定,並善盡古蹟維護之責任,不可因參賽而破壞園邸古蹟之原有風貌,亦不得違反園內規定,不可因參賽而破壞園邸古蹟之原有風貌,且室內不得進入寫生
-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獎品、紀念品等。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冒名頂替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法之參賽者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臨摹、旁人加筆者
作品所有權有爭議或已被買斷者
作品曾公開發表者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作品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違反本比賽規章者
- 郵寄或運送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散文類及攝影類參賽者須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一週內提供電子檔案(未如期提供電子檔案者,承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
-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 經評選後之得獎作品,將由專人聯繫通知得獎者繳交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正本,得獎者需於主(承)辦單位公告之時間內將親簽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寄送至收件地址,逾時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官方制式報名表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勿使用非官方之報名表與同意書-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
- 得獎者每組限得一獎。所有得獎者,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獎金總額超過新台幣兩萬元以上者應預先扣繳所得稅10%
- 得獎者需配合前往本活動頒獎典禮領取該獎項獎金、獎狀等所有獎勵品,或於指定期間內自行前往指定地點領取,其相關辦法、時間、地點將於得獎名單公佈時,同時公佈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主(承)辦單位將不負責運送、郵寄或匯款其獲贈之獎金、獎狀等所有獎勵品之責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執行單位得經主辦單位書面授權後,方得使用參賽作品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評審辦法
- 評審標準:主題掌握佔40%,內容創意佔30%,結構與技巧佔30%
- 徵件活動結束前恕不接受任何評審相關問題之詢問
獎勵辦法
篤姬 DVD(完全珍藏版)
散文類、攝影類:
- 【首獎】 各類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45,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5,000元)
- 【貳獎】 各類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25,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5,000元)
- 【參獎】 各類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8,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2,000元)
- 【佳作】 各類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3,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2,000元)
繪畫寫生類(大專社會組、青少年組、兒童組):
(預購)Wii黑色公司貨+第2組左右手+感應器+赤色鋼鐵【首獎】 各組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30,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5,000元)- 【貳獎】 各組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15,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5,000元)
- 【參獎】 各組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8,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2,000元)
- 【佳作】 各組取一名,可得獎金 新台幣3,000元整 + 特色文創商品(獎值2,000元)
各組首獎及二獎除可獲得獎金與獎狀外,另可獲得特色文創商品如下,總獎值(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品名數量圖示
iNo CP09 極簡風老人家御用手機旋轉筆記書1- 趣味扭轉方塊1
- 文昌筆禮盒組1
- 福袋上街-時尚提袋1
- 各組參獎及佳作,除可獲得獎金與獎狀外,並可獲得特色文創商品如下,總獎值(每人)新臺幣2,000元整:
- 保溫瓶套公仔組1
- 窗景解碼-壓克力杯墊-榕蔭大池1
- 衣戀窗花-馬甲T恤1
- 心靈相傳-心情筆記本1
- 白白明信片1
延伸閱讀:
- via: 2010林園藝文
- 活動辦法 (DOC)
- 規則與評審辦法 (DOC)
- 報名表 (DOC)
- 2010林園藝文徵件簡章下載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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