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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7日

[攝影]南投之美攝影比賽(201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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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

南投縣的風光特色,充滿了詩情畫意,今年我們舉辦了日月潭萬人泳渡、萄葡節、温泉季等等,歡迎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南投浪漫風情、美麗大自然變化及 活動精采內容,凝結瞬間的永恆;並藉以邀請您遊憩本縣各風景據點,在南投縣共築屬於你我的美好回憶,邀請您一同參予南投之美攝影比賽。

二、 相關單位

  1.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3. 承辦單位:南投縣攝影學會
  4. 協辦單位:台灣地區各攝影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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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參賽資格:

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四、 攝影主題:

凡於南投縣轄區內各景點,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活動寫真等攝影主題皆可(參賽作品限定以 即日起至100年7月31日止所拍攝之作品)。

五、 活動地點:

南投縣轄區內

六、 作品規格

  1. 傳統相機:
    135mm、120mm以上彩色正片與負片
  2. PHILIPS 飛利浦 GoGear Spark 1.44吋 MP3 4GB
    PHILIPS 飛利浦 GoGear Spark 1.44吋 MP3 4GB
    數位相機:
    • A. 2400*3600(約86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 B. 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3.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4.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8×12吋,最短邊不得低於6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張數不限
  5. 以傳統相機拍攝者,於入選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需繳交原始檔案光碟及原始jpg檔。
  6.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7.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七、 收件日期:

  1. 亞洲網壇球王:盧彥勳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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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比賽起至100年7月31日止,以郵寄收件地址(以郵戳為 憑)
  2. 親自送件者,應於100年7月31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 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八、 收件地點:

南投縣政府觀光處推廣科收
5400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九、 獎項及獎額:

  •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 銀牌獎2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 銅牌獎3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 Panasonic LX5 - 經典進化深度玩家相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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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選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面)
  • 佳作4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面)

十、 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 比賽結果:
    100年8月中旬揭曉,並公佈於本府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及地點:
    另公佈於活動網頁(活動訊息)。

十一、附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2. Canon EF 100mm f/2.8L Macro IS USM(公司貨)
    Canon EF 100mm f/2.8L Macro IS USM(公司貨)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錶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 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獎盃或獎狀及住宿卷。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 位無關。
  3. 參賽作品正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色,違者視同棄權。
  4. 郵遞者,請用白色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 Nikon D3X 全片幅機王(公司貨)
    Nikon D3X 全片幅機王(公司貨)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南投縣政府」所有;本府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 另予通知及致酬。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6. 未獲獎作品不予退回,事後亦不得要求退回。
  7.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8.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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