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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6日

[攝影]嘉義縣布袋鎮過溝建德宮2011建德心、五王情全國攝影比賽(2011.08.14)

截止日期:2011.08.14



一、    旨:
慶祝建國百年及本宮各項慶典活動,提昇優質廟會文化、傳承百年傳統祭典,為各項慶典活動留下美好的見證,特舉辦本次攝影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嘉義縣政府文化局、布袋鎮公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嘉義縣布袋鎮過溝建德宮董監事會。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攝影學會。
五、協辦單位:無界藝術攝影會、竹崎文化藝術基金會、苗栗縣攝影學會、台灣攝影學會、
苗栗活動中心、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
六、贊助單位:南投溪頭米堤大飯店、台中友茂旺業有限公司、高雄宏欣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台南上海好味道小籠湯包。
七、攝影主題:限以主辦單位於民國100年國曆52728日所辦理李府千歲聖誕祈安繞境
7282930日辦理火燈文化祭之各項活動、文化、景觀之作品。
◎拍攝時請注重攝影禮儀,切勿破壞儀式進行。
八、活動日期:100527日至100730日。
九、作品規格:傳統底片或數位相機之作品皆可參賽,作品須放大8x12吋、10x12
之彩色照片不得電腦後製、合成、留邊、接圖、翻拍、拷貝及裝裱,連作不收。作品需為本活動期間拍攝,未曾公開發表。作品背面須貼妥參賽名條,詳實填寫各項資料及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資料不全者,不于評選,如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十、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
十一、        收件地點:嘉義縣布袋鎮過溝西安里30號。建德宮董監事會 收
十二、        截止日期:100814  郵戳為準或親自送達。
十三、        評審日期:100821
十四、        評審地點:嘉義縣布袋鎮過溝西安里30號。建德宮廟內。
十五、            勵:
金牌獎 1
獎金 30000
獎杯1
銀牌獎 1
獎金 20000
獎杯1
銅牌獎 1
獎金 10000
獎杯1
優選獎10
獎金 5000
獎牌1
佳作獎30
獎金 1000
獎狀1
入選獎40
獎金 500
獎狀1

十六、            獎:另行通知) 
十七、            則:
1.      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影像原始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各類書刊、編印攝影專輯等權利,不另給酬,若有產生著作權或肖像權糾紛,作者需自行負責。
2.      凡得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交付800萬畫素以上之JPGTIFF數位檔光牒及原始底片或數位原始檔案(不得以插點加大檔案),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3.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4.      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金、銀、銅之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5.      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擇優使用,遴選作品以入選獎勵之。
6.      參賽作品郵寄掛號時請用硬紙板保護,參賽作品因郵寄或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      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主辦單位所受一切損害賠償責任需負全部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牌等一併繳回,獎位不予遞補。
8.      為求科儀之莊嚴殊聖,敬請各參賽者於五府千歲進行法事科儀時,禁止擅自強行進入神房、神轎、陣頭等,冒犯及妨礙科儀進行之舉動,並配合工作人員之指示。
9.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拍攝期間敬請尊重地方儀式及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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