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為「2011世界管樂年會暨第20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留下美好紀錄。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三、攝影題材:以「2011世界管樂年會暨第20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戶外管樂表演活動為主。(「2011世界管樂年會暨第20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官方網頁 <http://www.chiayicity2011.com.tw/>)
「2011世界管樂年會暨第20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期程 | ||
活動項目 | 活動時間 | 地點 |
戶外音樂會 | 100年6月30日至 | 文化公園、中正公園 |
踩街嘉年華 | 100年7月2日(16:00-18:30) | 中山路→吳鳳北路→民族路→啟明路→體育路→體育場沿線 |
開幕晚會 | 100年7月2日(19:00-22:30) | 嘉義市立體育場 |
閉幕聯歡晚會 | 100年7月17日(19:30-23:00) | 文化公園 |
※音樂廳內之表演活動(不予收件)謝絕入內攝影,敬請遵守,其餘場次並請遵守相關演出秩序之規定。
四、參加資格: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每位參賽者作品限5件,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五、作品規格:
1、12*10英吋彩色相片。
2、參賽作品不得合成。
3、作品不得裝裱、護貝、不得留白邊、疊片、連作不收。
六、收件時間、地點:
1、掛號郵寄:請於100年7月30日前寄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地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收】,信封上註明參加「2011世界管樂年會暨第20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請注意以送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為準,請預留郵寄時間。
2、親 送:100年7月28、29、30日09:00-16:30,送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2樓展覽藝術科】,電話05-2788225-703。
七、評審時間:100年7月31日(星期日),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成立評審小組評選之。
八、得獎公布: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布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2011世界管樂年會暨第20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網頁 http://www.chiayicity2011.com.tw/,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九、評選方式及獎項:
1、初選:擇優100張作品。(※初選張數得依作品水準,由委員擇優調整。)
2、複選:由初選擇優100張作品中,選出下列獎項:
a、 金牌獎一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b、銀牌獎二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c、 銅牌獎三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d、 優選獎三名:獎狀乙張,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e、 佳作獎十名:獎狀乙張,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f、 入選獎若干:獎狀乙張,贈送管樂節紀念商品乙份。
十、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附則
1、攝影地點:限本次「2011世界管樂年會暨第20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各項活動及場地(音樂廳除外)。
2、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評審後如被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作品須為活動期間拍攝並符合攝影主題,不符者不予評審。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4、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布日起歸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所有,本局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5、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布後、接獲通知七日內,向承辦單位繳交其得獎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項不另遞補。
6、每人所得獎項以不超過3件(含)為限,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8、得獎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10%。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