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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8日

[攝影]雲林縣100年「愛∞無限」志願服務攝影比賽(2011.10.31)

截止日期:2011.10.31



一、 緣起志工長期以來為社會默默奉獻、付出,在許多人心中留下無限的溫暖與感動。現在,要透過你的鏡頭將志願服務的美麗畫面永存。記錄下你所看到的動人服務過程與愛心故事,讓大家一起感受志願服務之美,一起投入志工行列,帶來更多感動!

二、 目的:透過影像傳達志願服務形象,增進民眾對志願服務的認知與關注,並鼓勵更多人投入志願服務工作。
三、 辦理單位:指導單位:內政部/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雲林縣婦女保護會

四、 辦理期間:(一)報名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時間:100年11月中旬
(三)公佈評選結果:100年11月底(得獎作品將以電話通知參賽者)
(四)展覽期間:100年12月1日至100年12月30日
(五)頒獎時間:100年績優志工與團體表揚活動(100年12月)

五、 參賽資格:看見志願服務之美者(採個人報名方式)

六、 報名方式:(一)至本會網站(網址:http://girlaa.womenweb.org.tw/)或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網址:http://ylcvsc.yunlin.gov.tw/)下載報名簡章;或親到本會索取。
(二)由以下方式報名參賽:
填寫報名資料後剪下黏貼於照片後方,將作品洗出並另燒製光碟,裝進信封袋,寫上社團法人雲林縣婦女保護會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與雲林縣100年度『愛∞無限』志願服務攝影比賽』」及參賽者姓名、聯絡電話及參賽件數,可由以下兩種方式報名參賽:
A.郵寄掛號:640雲林縣斗六市長春路52號
B.親自送件:於週一至週五(08:30~18:00)送至本會

七、 比賽方式(一)參賽題材
雲林縣內志願服務相關(志工服務過程及志願服務工作溫馨感人等題材,並有主題命名,且參賽作品未曾獲獎或公開發表者)
(二)參賽作品內容
包含(1)報名資料(2)照片(3)照片電子檔(可將照片燒於同一張光碟,檔名需各別編號、命名),報名資料需詳實填寫,資料不全與作品格式不符者不予參賽,不另通知。
(三)作品規格
  • A.文本:照片以相紙沖印6×8英吋(請勿裁切)。並將報名資料黏貼於照片正後方(每件作品皆需黏貼)。
  • B.電子檔:照片檔需為原始檔jpg格式,至少800萬畫素以上,燒錄成光碟後與文本一同寄送。
(四)投稿件數
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最多以十件為限,但每人限一件作品獲獎,不得重複。

八、 獎勵辦法(1)經評審評選後將選出金、銀、銅牌各一名,優選九名,佳作十名。
(2)金獎可獲獎金10000元;銀獎6000元;銅獎3000元;優選1000元。以上獎項與佳作作品皆頒發獎牌乙面。
(3)金、銀、銅牌及優選作品將用以製作2012年志願服務形象月曆。

九、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且未曾獲獎或未曾公開發表,若違反規定,辦理單位可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完成評選與頒獎,將取消獲獎資格,並應繳回所得之獎勵品(金)。
  2. 參賽作品不得修改、抄襲或重製他人作品,如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完成評選與頒獎,將取消獲獎資格,並應繳回所得之獎勵品(金)。
  3. 經獲獎之作品,辦理單位有宣傳發表、展覽、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著作使用權利,得獎者不另計酬。
  4. 獲獎作品將於10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期間於雲林縣內三處公開場所展出;並於12月雲林縣績優志工與團體表揚活動進行頒獎。
  5. 參賽者應先詳填簡章所附之報名表,並將報名表剪下黏貼於參賽照片背面,未詳填黏貼者,該作品將不列入評選。
  6. 未得獎作品欲退件者,請於評審公佈1個月內親至本會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7.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 志工招募本活動參賽得獎之作品將於100年12月1日 至12月31日 期間於斗六市公開場所展出,展覽期間需志工人員參與協助場地看管工作及導覽,歡迎有志者報名參與加入志工行列!(服務期間提供志願服務時數證明)

十一、 活動未盡事宜請洽雲林縣婦女保護會,聯絡人:廖社工,05-5861052
十二、 本簡章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補充或修正部分將於本會網站公告(http://girlaa.womenweb.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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