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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5日

[設計]金客獎-新北市客家意象創作設計比賽(2011.10.24)

截止日期:2011.10.24



主旨
客家移墾先民渡過了波濤洶湧的黑海溝,還未多得喘息便開始謀求生計,他們的全部家當可能只是一根扁擔,一頭除了裹巾收藏的香灰包和祖宗牌位,另一頭就是傳承客家文化衣缽的一只飯碗;為歡慶建國百年、新北市升格,藉由比賽活動,除緬懷客家先民渡海來台、傳承開拓之歷程之外,將公開徵選設計「金客獎」獎座,代表新北市客家各項領域最高榮譽獎座、客家文化精神圖騰。


報名對象
設計系所學生、專業設計人士、公司及文化創意產業公司


活動時間
100年8月1日至10月24日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作品規格
長、寬(或直徑)各約30公分以內,高約60公分(含底座)以內


設計注意事項:
(一)「金客獎」獎座設計製作需以客家意象或客家文化為元素,導入「碗」的創新獎座設計,呈現緬懷客家先民來台打拚、傳承開拓之歷程。
(二)設計圖稿請於A3格式紙張以專業電腦向量繪圖軟體,以1:1比例繪製3D立體圖(需著色)。
(三)獎座設計材質不限,但需考量實作性。 
(四)來稿請勿摺疊,並請保持作品的清潔完整。
(五)以個人或團體報名參選,僅受理1件設計作品。
(六)設計作品需未經任何形式發表且不得仿冒抄襲,倘若有上開情事,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本局得就獲選作品提出修正意見,設計人如不同意修正,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獲選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屬於本局所有,設計人應立具切結書,且本局對錄取之作品有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展覽、生產及其他圖版揭載之權利,錄取者不得提出異議。
(八)設計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參賽文件中之文字圖樣內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請將設計稿、實體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在包裝外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住址及電子郵件信箱,以郵件掛號方式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5號3樓之1  「金客獎」獎座設計小組收。


送件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標明參加「新北市客家事務局『金客獎』獎座設計競賽」活動。
(二)如遇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三)所有參賽作品將從收件起至評選結束做全額保險。


評選方式:
收件截止後由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邀集專家學者進行評選,評審會議將全程電子錄影並由律師陪同。


評選標準
(一)客家文化表達25%:是否以客家文化為元素並導入「碗」的設計概念、足以表現客家文化的精神。
(二)創新性25%: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
(三)美觀25%:整體設計美感是否和諧、符合設計意涵。
(四)可行性25%:作品是否可量產,及作為日後頒發之用


活動獎勵

  •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及獎座乙只
  • 優選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狀乙禎
  • 佳作五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乙禎
    (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





得獎作品發表會
時間:100年11月26日下午2時
地點: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
(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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