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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8日

[設計]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0年「低碳臺南 環保袋著走」 環保袋設計競賽(2011.10.31)

截止日期:2011.10.31



壹、活動目的:
    為鼓勵民眾養成自備購物袋且重覆使用之習慣,減少資源耗費,響應對抗地球暖化及低碳臺南之行動,本活動特以環保袋著走概念為主軸,參賽者可自行選定裝盛各種生活物品或禮品等相關之環保袋為設計主題,藉由環保袋設計競賽,透過參賽者的創意發想與設計製作,融入大臺南在地文化、低碳意識之環保概念,評選出最具臺南在地文化特色、低碳、環保、實用、美觀之環保袋款式為優勝作品,得獎作品將視適當用途予以量化生產,作為本局推動環保政策宣導之用。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高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叁、參賽主題:低碳臺南 環保袋著走
肆、參賽資格:國內外具創意設計高手以及擅長各式袋子相關產
              品設計、研發創作者。
伍、競賽作業流程:
活動日期
內容
929
上傳活動網站及訊息
101
報名啟動日
1031
報名截止日(下午5點)
114
作品評審
1112
頒獎典禮
陸、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100101日(星期六)起至1001031日(星期一)下午17時整截止(收件以截止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表件請至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以下簡稱環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nepb.gov.tw/下載列印,也可至環保局(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72號)1樓服務台索取。
三、  報名方式:本活動採「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方式,參賽者請備妥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其他證明文件及參賽作品。
四、  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環保袋設計競賽參賽報名表」一份,包含設計概念。設計概念內容應包含:
1.材質及功能
2.設計及樣式規格尺寸
(二)「環保袋設計競賽」作品授權同意書。
(三)實體作品一件。
(四)其他證明文件:個人身份證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五、  收件地點: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7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收。包裝外封面請註明「低碳臺南 環保袋著走 環保袋設計競賽活動」字樣。
柒、作品規範:
一、  本環保袋設計係指包裹、裝填任何物品或裝盛各種生活用品、禮品 (如:環保袋、環保筷袋、水壺袋、便當袋、手機袋),參賽者可依創作的想法及創意,自行選定用途設計製作。
二、  主體材質:應為棉布或帆布或具環保特性之材質。
三、  尺寸:不限,依照所選之主題進行設計創作。
四、  功能:能夠方便裝帶,防止物品掉落。
五、  袋體、背帶及內裡顏色搭配須協調與美觀,整體設計應具時尚感。
捌、評選審查辦法:
一、  參賽作品將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評選出前三名、佳作及創意獎作品(最佳人氣獎由民眾票選)。主辦單位得依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視作品程度權衡保留獎項從缺之決定。
二、  審查方式:
(一)書面審查:針對參賽者之設計說明書及其它補充文件之審查。
(二)實體作品審查:針對參選者之實體作品進行審查。
三、  評分標準:
(一)設計及樣式(40%)-整體設計(20)、創意程度(20%)。
(二)實用性(40%)-材質及功能(20%)、作工剪裁(20%)。
(三)低碳、環保意識(10%)。
(四)臺南在地文化特色(10%)。
玖、活動獎勵:
一、  從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前三名、佳作及創意獎作品,第一名將頒發獎金一萬五千元及獎狀1張、第二名金一萬元及獎狀1張、第三名獎金八千元及獎狀1張、創意獎2名獎金各五千元及獎狀1張、佳作4名獎金各三千元及獎狀1張、最佳人氣獎1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1張。(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臺幣2 萬元時,將代扣百分之10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20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名次
獎金
數額
總經費
第一名
15,000
1
15,000
第二名
10,000
1
10,000
第三名
8,000
1
8,000
創意獎
5,000
2
10,000
佳作
3,000
4
12,000
最佳人氣獎
5,000
1
5,000
合計
10
60,000
二、  主辦單位依業務需求,將擇得適當獎作品為量產之作品。(量產之作品設計著作權、專利權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歸屬於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所有,且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擁有重製、公開展示之權利。)
三、  公布得獎名單: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當天公布,並公布在本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上。
四、  頒獎:擬訂於1112(星期六)於府城藏金閣進行頒獎典禮,若有變更,將另行公布。
拾、參賽注意事項:
一、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      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  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送抵收件處。
三、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參加競賽獲獎之作品,於競賽過程或頒獎後,如發現有不符本要點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停止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召集評選委員會審議,必要時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之。
五、  評選為優勝作品者必須簽署聲明書。
六、  每人以獲得一項獎項為原則,若有重複得獎,以最高獎項為限(最佳人氣獎不在此限)
七、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要點相關規定,否則不得異議。
八、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
九、  所有參與競賽的參賽者將獲得精美小禮物一份。
十、  退件:
(一)參賽作品凡經評選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且不予退件。報名表務請詳實以正楷書寫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聯絡電話。
(二)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權益。
(三)親自送件參賽者,請於得獎名單公布一週後領回未得獎作品,逾二週未領取,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
拾壹、活動諮詢專線:
請洽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06)268-6751分機314 先生或高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07)555-3221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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