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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9日

[攝影]國立新竹教育大學71週年校慶系列活動 魅力校園趴趴照~圖文甄選比賽(2011.11.21)

截止日期:2011.11.21


一、主旨:
透過相機搜尋校園景點,並以100字內短文介紹景點特色,連結學生對學校環境
認同及不同角度認識校園之美。      

二、主辦單位: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參賽資格:凡本校學生均可參加。
四、拍攝時間:即日起至1121(星期一)
五、規格及內容:
  1. 攝影主題:於本校校區內 (含各大樓) 拍攝,內容以景物等為主。
  2. 數位相機須600萬畫素以上之JPGTIF等圖檔,大小2MB以下 (為利於本校電子郵件寄送)
  3. 參賽作品不得加色疊片、裁切、連作、電腦合成。
  4. 參賽作品須輸出5×7之彩色相片。

     
六、繳交資料及報名程序:參賽者須完成下列程序,方能取得參賽資格。
  1. 作品上傳:
    報名表及符合作品規格之作品參賽表電子檔請mail至 activity@g2.nhcue.edu.tw
  2. 作品親送或郵寄:
    報名表書面列印及作品參賽表親送(學生活動中心2F)或郵寄至學務處課外
    組;郵寄地址: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521課外組收(郵寄封面請註明「圖文甄選比賽」,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如郵寄過程造成毀損,概不負責)

七、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121(星期一)下午5時止(郵戳為憑),逾期不收件

八、評審方式:
  1. 邀請本校師生擔任評審,成績包含網路票選結果。
  2. 評審標準如下:
    主題意象表達10%、整體美感20%、審查觀感20%、作品創意20%、網路
    票選結果30%

九、得獎公布:
於學務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以E-mail通知得獎人。

十、頒獎:
於本校71週年校慶頒獎典禮上授獎。

十一、獎勵辦法:(各獎項得從缺)
      第一名:1名,獎狀乙紙,禮劵叁仟元整。
      第二名:2名,獎狀乙紙,禮劵壹仟伍佰元整。
      第三名:8名,獎狀乙紙,禮劵伍佰元整。

十二、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符合作品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創作,嚴禁抄襲,若經查獲者,除取消名次追回獎勵外,並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觸犯著作權法,則由作者本人自行負責。
  3.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4. 參賽者每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複。
  5.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狀況隨時修正。


十三、洽詢方式:
本校學務處課外組03-5213132#4301~02巫欣容小姐、盧芮蓁小姐,E-mail: activity@g2.nhc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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