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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1日

[兒童繪畫]101 年臺北市傳統市場節 第五屆「兒也愛市場」兒童繪畫比賽(2012.03.11)

截止日期:2012.03.11


壹、活動宗旨: 
傳統市場往往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形塑出獨一無二的記憶,無論是市場內攤位老闆們的熱情招呼或是遠親近鄰的熟絡閒談,在在都傳遞出感人溫暖的真情味。除此之外,它更是所有鄰里的「在地好厝邊」,意即它可以是鄉親們的巨型冰箱,隨時提供最新鮮的蔬果,照顧大家的健康,也可以是臺錄放機,隨時錄影與播送在地文化,讓社區民眾聯誼交流並維繫在地情感。因此,我們邀請讓伴隨父母共同逛菜市仔的小朋友,透過童稚且樸實的筆觸,真實地瞭解並傳遞,蘊含在「菜市仔」中的豐厚傳統真情味,體驗這份不可取代的「在地好厝邊」情感。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三、執行單位:采奇雅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參、作品規格: 
  以 B4 規格之圖畫紙作畫,不限繪畫表現形式,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不需裱框,唯每人僅限參賽乙幅作品。

肆、活動對象: 
臺北市內各國民小學學生皆可自由報名參加,分為 A 組(一至三年級)與 B 組(四至六年級),共計兩組分別進行評選。

伍、評選方式: 
將邀請二位專業人士進行參賽作品評選,評選標準如下表示。

  • 契合主題 40%
  • 繪畫技巧 30% 
  • 創意  30% 


陸、報名方式: 
一、可由各單位團體統一彙整學生作品郵寄至收件地址,亦可由個人郵寄。
二、配合101年臺北市傳統市場節活動,現場交件者即可換得新鮮雞蛋一盒,送完為止,
詳細活動時間請上官網查詢。 三、可於活動官方網站 www.2012market.com.tw 下載報名表。

柒、徵件日期: 
自 101 年 02 月 06 日起至 101 年 03 月 11 日止,郵戳為憑。 

捌、收件地址: 
220 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 37 號 10 樓之 2 「兒也愛市場」活動小組收。

玖、獎勵辦法: 

  • 一、A 組(一至三年級)與 B 組(四至六年級)各取優勝前三名各一名,致贈獎狀乙張及精美禮品乙份,並依序頒發獎學金新台幣參仟元、貳仟元及壹仟元整。此外,分組各取佳作十五名致贈獎狀乙張及精美禮品乙份。 
  • 二、獲獎名單於評選結果確認後公佈於臺北市市場處網站 www.tcma.gov.tw 與 101 年臺北市傳統市場節活動官網 www.2012market.com.tw,並個別通知得獎者,邀請得獎人於 03 月25 日臺北市花博公園圓山廣場舉辦之活動出席受獎,並於 03 月 24 日及 03 月 25 日兩日於臺北市花博公園圓山廣場展出得獎作品。 


拾、參賽規則: 

  • 一、參賽作品必須非其他比賽之得獎作品。一稿不得二投,未入選者請事先影印留存,恕不退件。 
  • 二、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 三、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及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四、得獎作品版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附則
  • 一、未附報名表及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 二、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 三、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

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活動聯絡窗口 
采奇雅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張雅雯小姐 
電話:(02)2958-0011 分機 278
郵件:market@2012 market.com.tw
臺北市市場處 陳世軒先生 
電話:(02)2341-5241 分機 2106
郵件:cw-1702@mail.taipei.gov.tw 101 年臺北市傳統市場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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