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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6日

[攝影]101年度高屏地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2012.04.06)

截止日期:2012.04.06



一、主 旨:
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各攝影團體之情感交流,提升攝影技術,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

三、協辦單位:六六攝影學會、台灣攝影風俱樂部、屏東縣單鏡頭攝影學會、屏東縣攝影學會、高雄市6x6攝影學會、高雄市高青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學會、高雄市壽山攝影學會、高雄沙風暴攝影研究會、高雄市高縣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教育學會、高雄空大攝影社、中華玩美攝影協會、九六攝影學會。

四、    材:限當日配有主辦單位指定標誌之模特兒,並在主辦單位選定之活動範圍內拍攝之人像作品。

五、活動日期:101311日(星期日)下午100~500

六、活動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

七、活動流程:

內容

各會報到

貴賓介紹及合照

攝影活動

各會理事長、總幹事會議

時間

13001330

13301400

14001700

14001500

八、作品規格:長邊7吋之彩色、黑白照片(禁止畫邊線、留邊或改變攝影背景狀態之所謂的電腦合成影像處理、連作不收),比賽前對有合成疑慮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先行挑選出,交由評審團審查,未符合規定者,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每人限10張以內。

九、收件日期:10146日 止(以郵戳為憑)

十、收件地點: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669
6F
總幹事 李進發 收,電話:0921-239103

十一、評審日期:訂於101411日(星期三)1830,假高雄市師範大學教育大樓地下室多功能視聽教室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十二、    獎:
516
(星期三)20:00, 於高雄市師範大學教育大樓地下室多功能視聽教室舉行頒獎。

十三、獎勵辦法:金牌獎 1名:獨得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銀牌獎 2名:獨得獎金3,000元、獎狀乙只。

銅牌獎 3名:獨得獎金1,500元、獎狀乙只。

優選獎15名:獨得獎金 500元、獎狀乙只。

佳作獎50名:各得獎狀乙紙。

十四、    則:

1.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

2.  優選獎每人限得乙獎。

3.  參賽作品背面請註明所屬社團名稱、姓名、題名,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所創作,不得有冒名、借名投件。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不得異議。

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6.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利刊登於雜誌、網站、公開展覽,不另給酬。

7.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得獎成績將於評審後公佈在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網站(http://gostarphot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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