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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9日

[短片+海報+徵文]第八屆「精神疾病反污名化」 『為愛而聲』短片、海報創作與徵文創作比賽(2012.03.03)

截止日期:2012.03.03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二、 贊助單位: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三、 報名截止:即日起至10133日(六)止

四、 報名辦法:(簡章下載www.tamiroc.org.tw
(一)參加對象:不限,歡迎敢show、夠創意的民眾踴躍參加。
(二)比賽內容:須與精神康復者或精神疾病有緊密連結,並能破除污名化效應,另需附報名表及三百字內的作品主題說明,請以A4紙張列印或書寫,連同作品寄出。
(三)報名方式:
僅接受郵寄方式報名。請於10133()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與報名表(請務必於發表同意書之立書同意人處簽名)郵寄至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100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86),註明參加「第八屆精神疾病反污名化創作比賽」。
(四)參賽者務必填妥報名表單內所有欄位且將作品郵寄至本聯盟,若有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五、 比賽項目:
◎廣告短片30秒的精神疾病反污名化影片,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作品請燒錄成DVD格式。
◎海報設計:限彩色圖稿,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手繪請採A3格式(42cm×29.7cm)、電腦列印稿請採A4格式,請將作品置於A342cm×29.7cm)黑色卡紙上。
◎徵文比賽:800-1500字為限。請以600字稿紙以正楷清晰書寫;或採電腦打字,以word文件檔案中文A4直式橫書繕打印出。
六、 比賽方法及標準:
比賽方法:評審評分。
評審標準:主題佔40%、創意佔40%、技巧佔20
七、 獎勵辦法:
(一)       廣告短片: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一萬伍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一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捌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佳作獎-獎狀乙紙,與紀念品乙份。
(二)       海報設計與徵文: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柒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陸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伍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佳作獎-獎狀乙紙,與紀念品乙份。
           
八、 注意事項:
(一)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二)所有報名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投稿作品需為原創性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違者將取消本次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之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五)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六)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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