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宗旨:
傳統市場除了是臺灣各地民眾生活的中心,同時也是提供日常用品、飲食與生鮮食材購置最便利也最多樣選擇的地方;而傳統市場除了為人著迷的「在地人情味」外,更重要的是提供了「在地食材」與「當季蔬果」來照顧民眾的營養健康,並且以減少運輸進口食材的交通哩程數來節能減碳。因此邀請民眾以「標語」方式傳遞出菜市場有關「在地食材」的絕妙好處。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三、執行單位:采奇雅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參、活動時間:
自101年02月01日起至101年03月11日止。
肆、活動主題:
提供具有渲染力且能清楚宣導「在地食材、節能減碳、營養滿分」的標語,並於活動時間內留言至官網標語徵選活動區,主辦單位將開放民眾上網點選按「讚」,截至活動時間結束時,統計最高「讚」數之高人氣前三名參賽作品。
伍、作品規格:
可以單句或對句型式呈現,不得以散文方式呈現,字數須在5~40字之間,低於5字或多於40字等不合字數規定者,不予計分,並一人限投一份作品;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須保證為本人著作,不得有抄襲之情事,一經發現亦不予計分。
陸、報名方法:
於活動時間02月01日 至03月11日間,參賽民眾可直接至官網的徵標語活動區報名參加,參賽者須留下真實聯絡方式以利得獎後續作業;作品一經送出後即無法修改,以維持公平性。一般民眾僅可觀看筆名及作品內容,以保護參賽民眾隱私,並且將於作品展示頁面鎖定右鍵,防止拷貝抄襲。
柒、參賽對象:
凡喜好寫作及常遊逛市場之人士皆可參加(不限臺北市市民)。
捌、獎勵辦法:
得「讚」票數前三名之人氣作品,可獲得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獎金。第一名可得壹萬元獎金、第二名可得伍仟元獎金、第三名可得壹仟元獎金。
玖、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非其他比賽之得獎作品,一稿不得二投。
二、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及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得獎作品版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附則
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活動聯絡窗口
采奇雅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張雅雯 小姐
電話:(02)2958-0011分機278
臺北市市場處 陳世軒 先生
電話:(02)2341-5241分機2106
更多資訊:
- 「我最愛的市」徵文比賽細部計畫書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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