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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9日

[設計]2012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2012.07.31)

截止日期:2012.07.31


一、徵件說明與主題
新北市充滿豐富的文化能量,從鶯歌的陶瓷、三峽的藍染、水金九地區的金屬工藝、淡水的琉璃、八里的石雕、烏來的泰雅原住民編織等……這些豐沛的素材,與在地生活和地理景觀渾然天成地融合,充滿精采絕倫的創意能量,及源源不絕的靈感。
2012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將以「客廳庭園」為主題,歡迎參賽者們結合新北市各地工藝、人文景物、自然風貌,及在地專屬風味,設計出既能呈現新北市地方特色,又符合現代人生活的客廳或庭園用品。
為獎勵初選入圍者與決選得獎者,入圍者及其作品將可在成果專刊獲得介紹,且得獎者可進一步與產業界進行交流,並在臺鐵板橋車站1樓大廳展出,歡迎您一同加入設計的行列。

二、競賽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所組成之團體,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設計類型。
三、競賽作品資格
  • 每人(隊)可繳交之作品數量限2件,但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1件。
  • 作品概念須融入新北市地方文化特色。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參賽者自行創作,具有原創性、未曾公開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
四、競賽時間
即日起至1017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競賽報名程序
(ㄧ)報名資料繳交
請將以下3項資料掛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
1. 設計圖說裱版:設計圖說包含設計表現圖與文字說明。
·    請將作品與圖說資料張貼於:A3尺寸大小(420mmX297mm)的厚紙板(1mm)裱版,且1張裱版最多放置2張圖說(角度)資料。
·    張貼須平整不超過裱版版面。
·    不得將作者簽名、資料、標誌符號等可識別作者身分之圖像或文字呈現於裱版正面,違者視同棄權。
2. 報名表(附件1:填寫完成並檢附相關文件後,貼於裱版背面。
3. 電子檔光碟:1份,須含資料如下:
·    作品圖檔: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圖片解析度300dpi .JPG格式,且圖檔請以作者中文名字及作品名稱為檔名,例如:王小明_作品名稱. JPG
·    報名表電子檔。
1:參賽者須依簡章規範詳填各項資料,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受理。
註2:參賽者所提送之報名文件資料,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評選結束後不予退回。
(二)評審團初選結果公布
初選入圍名單於101810日前在競賽官網公告,請隨時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三)入圍物件繳交
1. 入圍者可獲得作品模型製作費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整。
2. 入圍者請於10191~7日,將以下物件與資料掛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
·    11 實際大小比例製作之作品模型。
·    標示牌(附件2:請自行黏貼於包裝正上方,以利登記及運送。
:參賽作品之遞送,請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因運送過程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之一切損失,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四)評審團決選與網路票選結果公布
決選得獎名單於101914日前在競賽網站公告,請隨時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五)成果展-頒獎典禮暨媒合會
1. 凡入圍作品將獲得競賽官網介紹,並編印專刊予以推廣,贈予每位(隊)入選者2冊,請入圍者於101104~14日至《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領取,逾期未領回者視為棄權。
2.凡得獎作品須配合於101104~14日在「臺鐵板橋站1樓大廳」展出。
:未得獎者於決選結束後,承辦單位將E-mail通知未得獎者親自或委託他人於指定期限內,至《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領回作品模型,逾期未領回者,承辦單位全權處理該作品;另所有得獎作品模型、實物或打樣品,歸承辦單位所有並享有第一次公開展示權。
3. 「頒獎典禮暨媒合會」於101104日前辦理,詳細時間地點承辦單位將於競賽網站公告,並另以E-mail通知得獎者參與。
: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為代扣所得稅,請得獎者將獎金領據親送至頒獎典禮會場。
4. 101年度得獎者於同年1130日前與產業界、通路廠商簽訂契約開發得獎作品,承辦單位提供每位得獎者之得獎作品開發費15萬元,且每位得獎者需提供5~10%件開發作品予承辦單位(承辦單位得視實際開發情形認定得獎者需提供件數之百分比);如超過3位得獎者申請,將依據得獎名次與總分篩選。
六、競賽評選作業
(一)初決選評審團
由承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專業人士、產業界、通路廠商等,分別組成57位之初選評審團與決選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初選入圍名單及決選得獎名單。
(二)評選原則
· 設計概念(40%
藉由新北市各地之工藝與文化特色意涵為發想,設計家居生活中客廳或庭園之用品。
· 產品創新(35%
作品設計概念、造型美感、工藝材質應用、實用功能等概念上之創新突破。
· 市場潛力(15%
作品未來於市場的銷售潛力。
· 量產可能(10%
作品於技術面上,實際被量產與成本控制的可行性。
七、競賽獎項與獎金
10大獎項,總獎金80萬元,各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審團酌予增減或從缺。
  • ·  金獎:1名,獎金30萬元,獎盃1座。
  • ·  銀獎:1名,獎金20萬元,獎盃1座。
  • ·  銅獎:1名,獎金10萬元,獎盃1座。
  • ·  優選:2名,各獎金6萬元,獎盃1座。
  • ·  佳作:3名,各獎金2萬元,獎盃1座。
  • ·  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5仟元,獎盃1座。
  • ·  最佳人氣獎:1名,獎金5仟元,獎盃1座。
  • ·  最佳時尚獎:1名,獎金5仟元,獎盃1座。
  • ·  最佳實用獎:1名,獎金5仟元,獎盃1座。
  • ·  評審團鼓勵獎:3名,各獎盃1座。

八、競賽規範
  •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相關人員不得參賽。
  • 以團隊名義參展者,須指定代表人全權處理有關競賽事宜。
  • 參賽者需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選之決議,若因不符規定之作業時間等相關規範而遭承辦單位淘汰時,不得提出異議。
  • 參賽作品須由本人(團體)創作,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如有抄襲或仿冒,得經評審團裁決認定後,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已發給之獎盃、獎金;並禁止參加承辦單位舉辦之此類競賽3年。
  • 參賽者請自行辦理作品之專利申請,俾保護權益。
  • 承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布得獎作品及其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以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為作者持有,著作財產權為新北市政府與設計者共同持有,並無償提供新北市政府公關宣傳、巡迴展出、專刊出版、教育推廣等展演使用。
  •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範,本競賽要點如有未盡之事宜,承辦單位得以適時修改,並於競賽官網公告周知,不另行個別通知。
九、聯絡訊息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28(東側)
傳真:(028953-5310
聯絡電話:新北市境內1999或(022960-34564495小姐
聯絡時間: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30 ~ 530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訊息單元
十、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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