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競賽宗旨 本館為推動台灣生活美學運動,發揮生活美學創意,特舉辦本創意設計徵件比賽,鼓 勵對創意設計有興趣的民眾及學生參與徵件活動,期使民眾能關心生活環境中的視覺 景物,培養生活美感涵養,增進公共空間的美感營造,創造優美愉悅的生活情境,並 增進地方創意產業發展;將創意設計導入美學,讓專業可以時尚化,休閒可以機能性,
結合自行車與創意設計,巔覆對傳統自行車人身部品的印象。歡迎對自行車人身部份有興趣、有想法者,踴躍報名參加,活動辦法請參閱此簡章內容。
二、 競賽時程表
三、 參賽資格 (一)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團體報名以 3 名為限)。
(二) 參賽對象分為「社會暨大專院校」及「高中職組」兩組,歡迎設計師、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報名參加。
(三) 參賽者報名參賽件數不限,同一作品僅可參加一組別,不可同一作品分兩組參賽。
(四) 參賽對象以 101 學年度學年級為準。
(五)參賽組別
創意設計組:
評選方式 聘請國內專業學者及自行車相關產業業者,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評選;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創意設計組:
實用設計組:
五、 競賽獎勵
(一)創意設計組:
1. 社會暨大專院校組:錄取前五名、創意設計獎五名、佳作五名
(二)實用設計組:
1. 社會暨大專院校組:錄取前五名、實用設計獎五名、佳作五名
(三) 各組依實際評選結果,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四) 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因故不領取獎金、獎狀者,視同放棄,不予補發。
六、 初選作品規定 (一)上網報名,填寫報名表,列印乙式二份親筆簽名。
(二)簽署授權同意書
(三)報名電子檔案光碟:
七、 決選作品規定 (一)決選作品:
(二)作品光碟乙式二份,檔案內容須包含下列項目:
(四)匯款帳戶影本乙份:得獎獎金之用。戶名須為參賽者本人或團隊隊長本人。
八、 參賽注意事項 (一) 為鼓勵原創精神,請切勿引用他人之著作或創作。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除名,獎位不遞補,並追回原獎牌(狀)、獎金,並以公文通知其所屬單位學校。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予無償重製、播映與發行及宣傳發表等不另給酬;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三) 參賽作品寄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參賽作品恕一律不退件(包括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五) 凡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修訂。
九、 作品郵寄地址 務必使用競賽專用封面(見附檔) 並採限時掛號方式寄出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經管中心-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競賽小組
聯絡電話:(05)5342601 分機 5208 白儀霜 小姐
結合自行車與創意設計,巔覆對傳統自行車人身部品的印象。歡迎對自行車人身部份有興趣、有想法者,踴躍報名參加,活動辦法請參閱此簡章內容。
二、 競賽時程表
- 報名及初選作品繳件 2012 年 09 月 01 日~2012 年 09 月 18 日 (二)
- 決選入圍公告 2012 年 09 月 27 日 (四)
- 決選作品繳件 2012 年 10 月 12 日 (五)
- 決選公告獲獎名單 2012 年 10 月 22 日 (一)
- 頒獎典禮 2012 年 11 月 17 日 (六)
- ※以上時程若干異動,本單位會逕行通知參賽人員,請參賽務必填寫聯絡方式,並於參賽期間注意本競賽網頁公告事項。
三、 參賽資格 (一)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團體報名以 3 名為限)。
(二) 參賽對象分為「社會暨大專院校」及「高中職組」兩組,歡迎設計師、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報名參加。
(三) 參賽者報名參賽件數不限,同一作品僅可參加一組別,不可同一作品分兩組參賽。
(四) 參賽對象以 101 學年度學年級為準。
(五)參賽組別
創意設計組:
- 社會暨大專院校組:一般民眾暨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 高中職組:高中職學校學生(含五專三年級以下)
- 社會暨大專院校組:一般民眾暨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 高中職組:高中職學校學生(含五專三年級以下)
評選方式 聘請國內專業學者及自行車相關產業業者,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評選;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創意設計組:
- 創意展現 40%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 設計理念與美感 40% 設計的美感與構圖、技巧
- 外觀造形 10% 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 設計完整性 1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實用設計組:
- 商品化可行性 30% 技術應用成熟度,未來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 設計完整性 3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 操作功能性 20% 考量其人因工程、操作、心理等
- 設計理念與美感 20% 設計的美感與構圖、技巧3
五、 競賽獎勵
(一)創意設計組:
1. 社會暨大專院校組:錄取前五名、創意設計獎五名、佳作五名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7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壹紙
- 第五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 創意設計獎五名,獎金各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壹紙
- 佳作五名,獎狀壹紙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4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 第五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壹紙
- 創意設計獎五名,獎金各新台幣 6,000 元,獎狀壹紙
- 佳作五名,獎狀壹紙
(二)實用設計組:
1. 社會暨大專院校組:錄取前五名、實用設計獎五名、佳作五名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7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壹紙
- 第五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 實用設計獎五名,獎金各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壹紙
- 佳作五名,獎狀壹紙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4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壹面
-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 第五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壹紙
- 實用設計獎五名,獎金各新台幣 6,000 元,獎狀壹紙
- 佳作五名,獎狀壹紙4
(三) 各組依實際評選結果,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四) 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因故不領取獎金、獎狀者,視同放棄,不予補發。
六、 初選作品規定 (一)上網報名,填寫報名表,列印乙式二份親筆簽名。
(二)簽署授權同意書
(三)報名電子檔案光碟:
- 登打填寫繳交資料表
- 電子檔報名表
- 作品創作理念:包括設計理念、創作特點、材料說明等,350 字以內。
- 作品規格說明:
- 設計圖檔:設計圖檔(電子檔、彩色圖稿、創意理念說明、細節計畫等)需具 體、完整地表達作品外觀、比例與大小。
- 表現方式:需為平面表現方式,若為手繪圖或立體模型,請拍攝(合)成照 片以電子圖檔輸出存檔。
- 作品尺寸:限定為 A3(29.7cm×42cm),共計三張。
- 檔名:參賽編號-檔案編號。
- 需指定一張為最具代表性圖檔,並於檔名上標註,以利於後續展覽。 (代表性圖檔之檔案編號為 01,例如:A2001 -01)
- 每件作品須繳交一片光碟並註記姓名資料。
- 以上相關文件,可參考其附件檔案。
七、 決選作品規定 (一)決選作品:
- 作品影片:
- 檔名:參賽編號-隊伍名稱-作品名稱。
- 規格:拍攝手法、方式、類型不拘,作品以 MP4 格式呈現,可於 Windows Media Player 開啟。影片長度以 3 分鐘為限,若時間超過,僅以前 3 分鐘為主。
- 注意:程式、音效、圖形等,若非自行開發請註明出處(在影片中出現出帶 過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跑馬燈等方式)
- 作品模型:
- 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作品模型
- 參賽者可自行選擇決選作品繳件方式,以上兩者擇一繳件,或兩者皆繳交亦可。
(二)作品光碟乙式二份,檔案內容須包含下列項目:
- 影片 (以作品模型方式繳件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再繳交影片)
- 800 字以內中文說明其設計理念、創作特點、材料說明等
(四)匯款帳戶影本乙份:得獎獎金之用。戶名須為參賽者本人或團隊隊長本人。
八、 參賽注意事項 (一) 為鼓勵原創精神,請切勿引用他人之著作或創作。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除名,獎位不遞補,並追回原獎牌(狀)、獎金,並以公文通知其所屬單位學校。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予無償重製、播映與發行及宣傳發表等不另給酬;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三) 參賽作品寄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參賽作品恕一律不退件(包括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五) 凡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修訂。
九、 作品郵寄地址 務必使用競賽專用封面(見附檔) 並採限時掛號方式寄出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經管中心-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競賽小組
聯絡電話:(05)5342601 分機 5208 白儀霜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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