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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3日

[商品設計]「紋創 設計有來歷 達人創新意」 101年國立社教館所文創商品設計比賽(2012.11.06)

截止日期:2012.11.06


一、宗旨:「文」,通「紋」,具有雙重意義:一為「紋飾」,係人類於岩石、器物等媒介物上繪刻的圖象;一為「文字」,人類進一步將圖象簡化成可書寫的符號,以記錄特定之事物。以上兩者都顯現了人類由原始邁入文明社會的進程,以及喜於創造的特質。教育部所屬社教館所即擔負普及大眾對科學、文化等領域知識的社會教育使命,故透過舉辦全國性的比賽徵件活動,鼓勵國內文化創意設計人才,以所屬社教館所之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廣和服務內容為題材,為其量身設計開發文化創意商品,促成社教館所、創意人才和文創產業交流合作,亦提供文化創意設計者一展達人長才之機會,共同促進社會教育及文化行銷之效益,提升社教館所品牌形象,帶動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承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 視覺傳達設計系、設計學院創意設計中心
協辦單位:國家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國立臺中圖書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立鳳凰谷鳥園
三、參賽資格及組別:
(一)新秀組:國內各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學生
(二)達人組:國內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之個人、工作室及企業廠商
  ※本活動競賽可以組隊參加,成員限5()以下,但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件數以二件為限。
四、比賽主題:
參賽者可選擇以下主題內容進行創意商品設計:
(一)針對教育部所屬12個國立社教館所(國家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國立臺中圖書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立鳳凰谷鳥園)選擇其中之一,依該館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廣和服務內容等特色為主題,由參賽者自行尋找題材進行創意商品設計。
(二)自本活動網頁中由各館所提供之5張特色典藏或主題圖像選擇設計主題,由該館無償授權圖像予參賽者進行創意商品設計,授權圖像僅限運用於本次參賽活動。
(三)以國立社教館所之社會教育功能和服務特色進行整合性的主題設計,作為社教館所聯合推廣行銷之文創商品。
五、商品形式與材料:不限,但須符合所選擇社教館所之主題。
六、報名日期101105日至116,一律採取網路線上報名方式,網址: http://www.2012mesh.tw
送件程序
(一)初選送件:請於101116日下午1700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或寄達收件地點:
1.網路列印「報名表1 (簡章附件一)
2.網路列印「報名表2 (簡章附件二)
3.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 (簡章附件三)
4.「作品設計圖」彩色列印一式,裱貼於A3(42*29.7)厚紙板,版面最多以二張為限。版面內容需包含:
1)作品名稱與其設計之主題館所的名稱
2)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展開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面,或三視圖、尺寸圖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3)設計說明(詳述產品文字說明,字體需明顯清晰)
5.作品設計圖光碟片:設計圖與說明檔案(JPG格式,300 dpi)燒錄在PC格式光碟(CD-RomDVD-R)一份,須自行測試可否開啟,檔案名稱請以該作品之作者(代表人)姓名與電話儲存。
(二)複選送件:通過初選者名單於1011110日公告於活動網站,並由承辦單位通知作者(代表人)。每件入選作品可獲得5000元材料費進行實體作品製作,該費用於複選送件時檢附收據俾憑支付。複選送件需於10111301700以前送達或寄達交件地址,內容包括:
1.作品模型:1份,需依初選作品設計圖以11比例製作為實體作品,具體表現作品特色,並讓評選委員易於了解為主。
2.作品設計圖之光碟一片:請將設計圖與說明呈現在A1版面(300dpi以上),該設計圖應與繳交之模型相符。光碟設計圖之檔名,請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儲存。
3.材料費收據:收據格式由承辦單位提供,由該作品之作者(代表人)填具個人資料及匯款帳號俾憑支付。
送件規定:
(一)送件地址:41349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藍小姐收」
(二)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洽詢朝陽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三)入圍者模型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慎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評選作業
(一)評選標準
1.主題內容(含內容豐富性、深度與正確性)20%
2.商品化可行性(含生產、成本、機能、實用)30%
3.造形美感與創意(含設計配置、色彩及趣味性)30%
4.環境友善(選材、加工及整體商品生命週期的環境考量)20%
(二)評選程序: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分兩階段自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優良設計,初選入選作品並於巡迴展舉辦現場及網路票選,進行方式如下:
1.初選:「新秀組」選出20件,「達人組」選出15件,共35件優秀設計案(得從缺),入選名單於1011110日公告於活動網站,並由承辦單位通知入選者。未入選之作品不再另行通知設計者,且不便接受個人之詢問,敬請配合。
2.複選:由入選實體作品中評選出各組3件優勝及佳作5件(得從缺),其餘入選作品為入選獎,評審結果於101125日公告於活動網站;另由佳作以上作品中依本活動推廣之需求選出3件作品進行量產。
3.巡迴展及網路票選:參與複選作品於北、中、南三區辦理巡迴展覽,期間由參觀者參與網路票選活動,選出各組最佳人氣作品各1件,得獎作品於巡迴展覽結束後公告於活動網站。

十、獎項與獎勵:
(一)獎項及獎額:
所有參賽作品中於「新秀組」選出20件、「達人組」選出15件,共計35件入圍作品;再從各組入圍作品分別評選出優勝獎3件、佳作獎5件、入選獎分別為12件及7件,以及由觀眾票選出人氣獎1件。另獲選進行量產之3件作品之設計者將獲得榮譽設計達人獎


初選入圍
件數
複選獎項及觀眾票選件數
優勝獎
佳作獎
入選獎
人氣獎
榮譽設計達人獎
新秀組
20
3
5
12
1
3
達人組
15
3
5
7
1

(二)獎勵方式:


優勝獎
佳作獎
入選獎
人氣獎
榮譽設計達人獎
獎狀一幀
獎金30,000
本活動紀念商品5
獎狀一幀
獎金10,000
本活動紀念商品2
獎狀一幀
本活動紀念商品1
獎狀一幀
本活動紀念商品3
特頒「榮譽設計達人」紀念牌一面、本活動紀念商品10
獎狀一幀
獎金50,000
本活動紀念商品5
獎狀一幀
獎金20,000
本活動紀念商品2
獎狀一幀
本活動紀念商品1
獎狀一幀
本活動紀念商品3
1:評選委員得以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2:得獎者獲頒獎狀及獎金(版權授權費),其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約定如附件3)

十一、頒獎活動:暫訂於10112月下旬舉行,詳細內容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並個別通知得獎人。
十二、注意事項:
(一)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件數以二件為限,每件作品均應詳填一份報名表。凡參賽者既經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規定事項,不得異議。
(二)參賽者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原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除取消參賽資格外,主辦單位將追回得獎者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取消得獎資格。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四)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五)競賽以主辦單位訂定時間為準,請自行留意本活動網頁資訊,比賽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中斷競賽,否則不予延長時間,參賽者須於公佈期限內將相關表件及作品繳交承辦單位,逾時送達恕不收件。參賽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六)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得予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七)如為多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獎勵之等值商品須推舉一位為代表領取,等值商品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八)基於比賽宣傳推廣等非營利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使用時間。
(九)依「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之約定,獲「入選」以上之得獎者須將參賽原創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轉讓主辦單位,為教育、推廣之目的而重製、摘錄,並在大眾傳播媒體上刊播及動態展示;獲「佳作」以上獎項並領取獎金之得獎者,須另同意主辦單位對該作品修改及商業販售之權利,原創作者不得異議;不同意以上約定者,請勿報名參賽。
(十)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注意事項」中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擁有之權利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網址:http://www.2012mesh.tw

十三、活動洽詢
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小姐
電話:(04)23323000 分機7182,7183
電子信箱:tsliu@gm.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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