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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

[攝影]「現影雙潭」好山 好水 好苗栗 三義雙潭任你去攝影比賽(2013.01.06)

截止日期:2013.01.06


攝影主題:
以活動指定農場或店家為背景,展現出雙潭的人文藝術及生態美。


攝影組別:

  1. 原創組:以指定園區地點為拍攝背景或主題,並以無任何人為或數位軟體之特效加工之照片為主。
  2. 創意組:以指定園區地點為拍攝背景或主題,並以任何具創意之元素在原始照片上加工者。例如:魚眼、疊圖,或其他數位軟體,但若經查證為未到實際現場而以加工合成方式者取消資格。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一律採取電子檔方式繳交,創意組須連同未加工之照片一併繳交。每人無論組別參賽作品一律以3件為上限,無論得獎與否,皆不退件,主辦單位亦擁有作品公開刊登權。每件作品皆須附一張報名表,可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內各項資料皆須仔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13年1月6日。以收到電子信件之時間為憑。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規格,並以「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在其他比賽獲獎者」為限,違反規定者,不予評審。
  2. 參賽者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由次一位遞補。
  3.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3張為限,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亦擁有作品公開刊登權。
  4. 參賽作品由承辦單位所聘請之攝影專家協同協辦單位之店家,並加以網路投票之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進行。參賽者對比賽結果不得有異議。成績評比比重為評審90%、網路投票10%。
  5. 每人限得一項獎次。
  6. 承辦單位會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在指定期間內郵寄獎項至報名表中之通訊地址處。所有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報名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刊物、文宣、月曆、網站、展覽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須另給報酬。
  7.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規定未盡事宜,承辦單位保有變更之權利。


參加辦法:
收件方式一律採取電子郵寄方式,將報名表填妥並連同作品電子檔寄至「photographdt@gmail.com」;並標明信件主旨「參加『花好樂圓─現影雙潭』攝影比賽」。

獎項及人數:

  1. 特優獎:為評審評分及網路投票分別乘以比重再相加之積分最高者,每組取一名。
  2. 優等獎:為評審評分及網路投票分別乘以比重再相加之積分次高者,積分僅次於特優獎,每組取一名。
  3. 績優獎:為評審評分及網路投票分別乘以比重再相加之積分並僅次於優等獎者,每組取一名。
  4. 佳作獎:為評審評分及網路投票分別乘以比重再相加之積分並次於績優獎者,每組取二名。
  5. 網路人氣獎:為未獲得特優獎、優等獎、績優獎及佳作獎之參賽者中,網路投票數最高者居之,每組取一名。
  6. 參賽者抽獎:為未獲得特優獎、優等獎、績優獎,佳作獎及網路人氣獎中之參賽者,並由電腦隨機抽取,每組取一名。
  7. 網路投票者抽獎:參與網路投票之網友,並不包含參賽者,由電腦隨機抽取,每組取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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