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各競賽類別領域詳細項目請參考附表一。
參賽時程
參賽程序
注意事項
- 全世界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團體參賽以5人為限,以其中1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
-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2011年6月30日以後創作完成之作品。
- 今年競賽主題不限,自由創作。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各競賽類別領域詳細項目請參考附表一。
- 工業設計類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 視覺傳達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等。
- 公共空間設計類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等。
附表一:參賽類別說明
參賽類別 | 類別說明 |
---|---|
工業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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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
|
公共空間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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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時程
活動時程 | 日期 | 說明 |
---|---|---|
報名開始 | 自即日起 | |
報名截止 | 7月31日 | 臺北時間23:59(GMT+08:00)截止 |
決選入圍名單公布 | 8月20日 | |
決選作品繳件截止 | 10月9日 |
|
人氣獎票選 | 9月15日至10月15日 | |
決選評選 | 10月15日至10月16日 | |
頒獎典禮 | 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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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程序
- (一) 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
- 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http://www.taipeidaward.org.tw/onLineReg.html)取得個人帳號,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 參賽者取得帳號後,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進行上傳檔案,每件作品以3張為限。
- 參賽者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創作理念說明及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註1: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註2:上傳檔案一律為jpg、png、bmp檔案格式,尺寸小於寬1190x高840像素3MB以下。
註3: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各類繳件規格 程序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網路報名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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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繳件文件上傳 - 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 上傳作品創作理念500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 bmp,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 上傳作品系列圖檔(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bmp,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並請保留原始檔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bmp,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 - (二) 初複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e化平台進行收件及初複選之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 (三) 決選
皆採實體作品審查,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競賽類別與繳件規格說明
各類繳件規格 程序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入圍通知
--
決選繳件作品繳交 - 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模型尺寸需於40*40*40 (cm3)~100* 100* 100(cm3)之總體積範圍內。
- 可繳交實品。
- 繳交A1海報84.1 *59.4(cm2),以3張為限
- 可繳交實品。
- 繳交A1海報84.1 *59.4(cm2),以3張為限。
- 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模型尺寸需於40*40*40 (cm3)~100*100*100(cm3)之總體積範圍內。
光碟繳交 - 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作品原始圖檔(3張為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 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 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 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作品原始圖檔(3張為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 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 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作品原始圖檔(3張為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 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 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文件繳交 繳交企劃書(A4尺寸直式,含封面5頁或以下,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無 無
說明:-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選之模型及平面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
- 工業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作品,另補助模型製作費用每件新台幣10,000元,補助對象不包含已獲獎金者。
- (一) 評審團組成原則: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 (二) 評審方式
-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 初複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複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初選階段將遴選各類別10%~15%進入複選,之後再各選出20件作品晉級決選。
- 決選:工業設計類以模型或實品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A1海報輸出或實體作品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及A1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
- 網路最佳人氣獎:針對入圍決選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1票,並以驗證e-mail方式投票,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最佳人氣獎」。
- (三) 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說明 配分佔比 應用性 - 作品符合市場趨勢、具商業價值
30% 技術性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 決審模型精緻度
30% 創意性 -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20% 美感度 - 作品美感表現
20%
競賽總獎金新台幣300萬元,各類組獎項如下:
類別 | |||
---|---|---|---|
組別獎項 | 工業設計類 | 視覺傳達設計類 | 公共空間設計類 |
臺北市長獎 | 共1名 | ||
金獎 (新台幣50萬元) | 1名/組;共計3名 | ||
銀獎 (新台幣25萬元) | 1名/組;共計3名 | ||
銅獎 (新台幣10萬元) | 1名/組;共計3名 | ||
Icograda 特別獎 (新台幣5萬元) | -- | 1名 | -- |
IFI 特別獎 (新台幣5萬元) | -- | -- | 1名 |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2萬元) | 5名/組;共計15名 | ||
優選 | 預計每組約若干名 | ||
網路最佳人氣獎 | 1名/組;共計3名 |
說明:
- 臺北市長獎以及各類組之金銀銅獎、特別獎、評審團推薦獎,皆頒發獎座及獎狀,優選和網路最佳人氣獎則頒發獎狀乙式。
- Icograda 特別獎、IFI 特別獎為暫定,待申請國際相關設計組織之認證確認後設立。
-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 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費用。
- 關於參賽者
- 所有參賽模型(或實品)作品均不退件。
-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 本競賽提供得獎作品申請中華民國之智慧財產權服務,相關輔導辦法將另行公布於網路上。
- 網路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布於官網上。
- 請自行負責寄件作品運費和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
-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 關於得獎者
- 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0%)。
-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 各類別獲金、銀、銅獎之得獎者若為非主辦國之參賽者或團體,由主辦單位邀請並提供參賽者或團體代表1人出席頒獎典禮之機票、食宿及接待費;各類別依金、銀、銅獎順序邀約,總計至多6名。
-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 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 資格取消
- 報名繳交作品裱板檔案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入圍資格。
-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2011年6月30日之前創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 未能於決選繳件截止日前完成決選模型、光碟和文件繳件者,視同放棄進入決選資格。
-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3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 |
聯絡人:邱小姐/林先生 電話:02-2698-2989分機6659/6670 電子信箱: 6659@cpc.tw / 6670@cpc.tw 傳真:0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221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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