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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5日

[設計獎]2013臺北設計獎(2013.07.31)

截止日期:2013.07.31

參賽資格

  1. 全世界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團體參賽以5人為限,以其中1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
  2.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2011年6月30日以後創作完成之作品。
  3. 今年競賽主題不限,自由創作。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各競賽類別領域詳細項目請參考附表一。

  • 工業設計類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 視覺傳達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等。
  • 公共空間設計類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等。

附表一:參賽類別說明
參賽類別類別說明
工業設計
  1. 交通工具設計包含:車輛、飛行器、船艇等。
  2. 設備儀器設計包含:工業設備、生產機器、醫療設備及儀器、工程儀器工具等。
  3. 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包含:辦公用品、廚房、衛浴、家具/五金等。
  4. 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電信電腦、電子手錶、家用電器、照明設備等。
  5. 其他類包含:流行時尚、運動用品、休閒設備、玩具等
視覺傳達設計
  1. 識別設計包含:
    1. 企業形象:各種企業機構、非營利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2. 品牌形象:各種商業推廣、商品行銷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3. 活動形象:各種商業、公益、文化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2. 海報設計包含:
    1. 商業海報:各種商業行銷推廣海報及燈箱、車體廣告等設計作品。
    2. 文化海報:各種藝文展演、公益活動等實際運用之宣傳海報作品。
  3. 包裝設計包含:
    1. 商品包裝:各種商品之單體或系列包裝盒、購物袋等設計作品。
    2. 禮盒包裝:各種以送禮為目的之單體或系列禮盒包裝設計作品。
  4. 印刷設計包含:
    1. 型錄簡介:各種商業宣傳型錄、DM等單張摺疊或成冊之設計作品。
    2. 請柬卡片:各種喜慶賀卡、金融證卡、請柬、宣傳卡片等設計作品。
  5. 綜合印件:各種行事曆表、POP、郵票、行銷印刷品等設計作品。
公共空間設計
  1. 開放空間:公園、街道、廣場、停車場、運動場等。
  2. 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學校、車站、候車亭、醫院、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圖書館、運動館、文化中心、會議中心、展覽中心、公廁等。

參賽時程
活動時程日期說明
報名開始自即日起 
報名截止7月31日臺北時間23:59(GMT+08:00)截止
決選入圍名單公布8月20日 
決選作品繳件截止10月9日
  1. 臺北時間17:00(GMT+08:00)截止
  2. 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準
  3. 寄送或親送作品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3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新北市221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4. 工業設計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及企劃書、視覺傳達設計入圍者需繳交海報或實體設計作品、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
人氣獎票選9月15日至10月15日 
決選評選10月15日至10月16日 
頒獎典禮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1.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當天並同時於網站上公布
  2. 辦理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

參賽程序
  • (一) 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
    1. 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http://www.taipeidaward.org.tw/onLineReg.html)取得個人帳號,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2. 參賽者取得帳號後,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進行上傳檔案,每件作品以3張為限。
    3. 參賽者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創作理念說明及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註1: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註2:上傳檔案一律為jpg、png、bmp檔案格式,尺寸小於寬1190x高840像素3MB以下。
    註3: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各類繳件規格
    程序工業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公共空間設計類
    網路報名階段
    --
    線上繳件
    文件上傳
    1. 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 上傳作品創作理念500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 bmp,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上傳作品系列圖檔(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bmp,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並請保留原始檔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bmp,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
  • (二) 初複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e化平台進行收件及初複選之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 (三) 決選
    皆採實體作品審查,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
    競賽類別與繳件規格說明

     各類繳件規格
    程序工業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公共空間設計類
    入圍通知
    --
    決選繳件
    作品繳交
    • 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模型尺寸需於40*40*40 (cm3)~100* 100* 100(cm3)之總體積範圍內。
    • 可繳交實品。
    • 繳交A1海報84.1 *59.4(cm2),以3張為限
    • 可繳交實品。
    • 繳交A1海報84.1 *59.4(cm2),以3張為限。
    • 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模型尺寸需於40*40*40 (cm3)~100*100*100(cm3)之總體積範圍內。
    光碟繳交
    • 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作品原始圖檔(3張為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 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 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 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作品原始圖檔(3張為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 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 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作品原始圖檔(3張為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 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 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文件繳交繳交企劃書(A4尺寸直式,含封面5頁或以下,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說明:
    1.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選之模型及平面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
    2. 工業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作品,另補助模型製作費用每件新台幣10,000元,補助對象不包含已獲獎金者。
評選作業
  • (一) 評審團組成原則: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 (二) 評審方式
    1.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2. 初複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複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初選階段將遴選各類別10%~15%進入複選,之後再各選出20件作品晉級決選。
    3. 決選:工業設計類以模型或實品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A1海報輸出或實體作品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及A1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
    4. 網路最佳人氣獎:針對入圍決選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1票,並以驗證e-mail方式投票,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最佳人氣獎」。
  • (三) 評審標準
    1. 評分項目說明配分佔比
      應用性
      • 作品符合市場趨勢、具商業價值
      30%
      技術性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 決審模型精緻度
      30%
      創意性
      •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20%
      美感度
      • 作品美感表現
      20%
獎項
競賽總獎金新台幣300萬元,各類組獎項如下:

 類別
組別獎項工業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公共空間設計類
臺北市長獎共1名
金獎 (新台幣50萬元)1名/組;共計3名
銀獎 (新台幣25萬元)1名/組;共計3名
銅獎 (新台幣10萬元)1名/組;共計3名
Icograda 特別獎 (新台幣5萬元)--1名--
IFI 特別獎 (新台幣5萬元)----1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2萬元)5名/組;共計15名
優選預計每組約若干名
網路最佳人氣獎1名/組;共計3名

說明:
  1. 臺北市長獎以及各類組之金銀銅獎、特別獎、評審團推薦獎,皆頒發獎座及獎狀,優選和網路最佳人氣獎則頒發獎狀乙式。
  2. Icograda 特別獎、IFI 特別獎為暫定,待申請國際相關設計組織之認證確認後設立。
  3.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4.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 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費用。
  •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模型(或實品)作品均不退件。
    2.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3. 本競賽提供得獎作品申請中華民國之智慧財產權服務,相關輔導辦法將另行公布於網路上。
    4. 網路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布於官網上。
    5. 請自行負責寄件作品運費和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
    6.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7.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 關於得獎者
    1. 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2.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0%)。
    4.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5. 各類別獲金、銀、銅獎之得獎者若為非主辦國之參賽者或團體,由主辦單位邀請並提供參賽者或團體代表1人出席頒獎典禮之機票、食宿及接待費;各類別依金、銀、銅獎順序邀約,總計至多6名。
  •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 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 資格取消
    1. 報名繳交作品裱板檔案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入圍資格。
    2.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2011年6月30日之前創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3. 未能於決選繳件截止日前完成決選模型、光碟和文件繳件者,視同放棄進入決選資格。
    4.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5.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6.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3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邱小姐/林先生
電話:02-2698-2989分機6659/6670
電子信箱: 6659@cpc.tw / 6670@cpc.tw
傳真:0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221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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