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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微電影]第十屆 GATSBY學生廣告創作比賽(2015.11.02)

截止日期:2015.11.02

「GATSBY學生廣告創作比賽」是以GATSBY商品為拍攝題材的廣告創作比賽。第九屆聚集來自各地區國家,以影像創作者為目標的學生們共同參與盛會,共募集920件的創意作品。GATSBY提供給有意挑戰影像製作的學生們發表成果的機會,廣泛支持年輕學子的創意活動。



參賽者提交作品時,需先充分理解並承諾下列事項。
  1. 參賽作品僅限完全原創且未曾發表或公開之作品。
  2. 若參賽作品在獲獎後,發現並判定為曾經發表或公開之作品,則獲得之獎項將有可能被取消,獎金也將要求返還。
  3. 參賽作品之版權、使用權及著作權(包括日本國家著作權法第21條至第28條所規定之權利)將歸屬mandom Corp.所有。
  4. 參賽作品及報名參賽時填寫之資料,均視為可用於mandom Corp.的網站、媒體報導及GATSBY的廣宣、PR和促銷物品上。
  5. 參賽作品及報名參賽時填寫之資料,均視為可公開於官方網頁中。
  6. 參賽作品均視為可公開於網站、免費下載或編輯於CD-ROM等,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
  7. 參賽者在提交作品後,不得對參賽作品行使著作人格權。
  8.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肖像權或隱私權,請特別留意。參賽者須保証自己無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著作權、肖像權或隱私權。若發生因侵權問題而導致任何追究賠償,參賽者須承擔全部責任。mandom Corp.就該參賽作品因侵權問題所導致的責任追究,將一概不予承擔。
  9. 本公司對參賽作品可自由編輯後,可不限刊載場所、運用於本公司之廣告宣傳上(包含電視廣告、電台廣告、印刷廣宣品以及本公司與相關企業之網站、活動、行銷及其他公開活動等)。此外,也可運用於YouTube(www.youtube.com)、Facebook(www.facebook.com)或其他社群網站等外部網站上。
  10. 參賽作品如有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倫理等(如內容抵觸法律/政策/條例等、損害個人或團體名譽、侵害他人隱私等)將不予以審查;若在審查結束後發現上述問題,其獎項將被撤回。
  11. 超過規定秒數之作品、或是只有圖像、文字企畫等未完成作品將不予受理。
  12. 不符合商品原本用途之內容的作品將不予審查。
  13. 參賽作品之檔案如有毀損,將視為無效。
  14. 參賽作品將不予退還,敬請見諒。此外,在最終審查結束後,未得獎之作品以及其相關資料,將會以保護個人資料之妥善方式予以銷毀。
  15. 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會對於違反本規則之投稿作品,將由內部裁定調查作品內容,若作品內容被判定為不適當,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會有權將該作品自本活動網頁、本公司及相關企業所管理的網站刪除,恕不另行通知。
  16. 參賽作品製作所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17. 有關審查進度等相關事宜將不會作答覆,敬請見諒。
  18. 如收到籌委會之Email等聯絡通知,煩請儘速回覆。若籌委會未能於期限內收到參賽者之聯絡或答覆,參賽作品將有可能不予審查,敬請見諒。
  19. 如有疑問或欲查詢,請按「查詢」。為了確保審查之公正性,電話查詢將不予受理,敬請見諒。請先詳閱「常見問題」。
  20. 參賽者不得嘗試透過駭客行為或套取密碼等不正當行為侵入本活動網頁,或者是連結到本公司伺服器系統、網路等。
  21. 參賽注意事項為2015年6月15日(一)時點資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請隨時參閱本活動網頁以茲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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