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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日

[國內]2007年第一屆溫世仁百合獎美術類-全國寫生比賽辦法(96/12/1)

2007年第一屆溫世仁百合獎美術類
全國寫生比賽辦法


一、宗旨:
白雲無盡時,人間有溫情。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化大愛為普世價值,透過靈動的彩筆,見證台灣319個城鄉市鎮濃濃的土地情。
二、策劃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國立國父紀念館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美術學系
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三、寫生比賽日期:
2007年12月1日(週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逾時交件視同棄權參賽)
繳件地址:私立淡江高級中學(地址: 臺北縣淡水鎮真理街26號)
(天候不佳照常舉行。例:若遇颱風,臺北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將另擇期舉行。)
四、寫生比賽地點:
以淡水鎮為寫生地點。
五、報名方式、期限、地點:
(一)通訊報名:
一律以傳真或郵寄報名。
即日起至2007年11月15日(週四)止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需填具比賽報名表(詳附件一)。
(1)傳真號碼:(02)8969-7535(美術學院)。
(2)郵寄地址: 22058臺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段59號
美術學院蘇明璋助教收
(請註明溫世仁百合獎全國寫生比賽)。
※主辦單位提供寫生比賽畫紙,參賽者務必於2007年12月1日(週六)
上午9時至12時止,親自至淡江高級中學領取。(逾時領取視同棄權參賽)
(二)現場報名:
私立淡江高級中學(地址: 臺北縣淡水鎮真理街26號)
2007年12月1日(週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於校門口內,依報名先後次序優先登記,水彩類、水墨類各500位名額,額滿為止,需填具比賽報名表(詳附件二)。
※請務必攜帶個人身份證、駕駛執照或健保卡,以利報名登記。
六、參賽資格:
限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七、保險:
參賽者請自行辦理保險。
八、寫生比賽類別、規格:
(一)水彩類
對開水彩紙(約53cm x 76cm)
(二)水墨類
夾宣(約60cm x 90cm)
(三)參賽者可以同時報名兩類。
(四)上述兩類比賽畫紙皆由主辦單位提供,且需加蓋大會比賽印章,拒收自備畫紙之畫作,且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裡。
(五)寫生比賽作品上皆不得附加、黏貼,例如:印刷品、照片、現成物等,非比賽項目之繪畫材料,違規者取消比賽資格。
(六)參賽者作品必須簽名、落款用印。
九、獎項內容與義務:
水彩、水墨兩類比賽各類評選出:
(一)溫世仁百合金獎一名:
典藏獎金新台幣15萬元,獲頒得獎證書及獎牌乙面。
(二)溫世仁百合銀獎二名:
典藏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獲頒得獎證書及獎牌乙面。
(三)溫世仁百合銅獎三名:
典藏獎金新台幣5萬元,獲頒得獎證書及獎牌乙面。
(四)優選15名:
典藏獎金新台幣1萬元,獲頒得獎證書。
(五)入選25名:
典藏獎金新台幣5仟元,獲頒得獎證書。
上述作品,所有權歸屬於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得獎獎金另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除所得稅。
十、評審及結果公佈:
(一)評審團由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聘請。
(二)得獎名單將於2007年12月4日(週二)
在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網站公告,
並另以郵寄通知得獎者。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http://www.saylingwen.org.tw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
http://www.ntua.edu.tw/~fac/
十一、活動:
(一)開幕暨頒獎典禮:
日期:2007年12月7日(週五)上午10時。
地點:國立國父紀念館演講廳。
(二)展覽日期與地點:
2007年12月7日(週五)至12月20日(週四)止,於國立國父紀念館東、西文化走廊與B1西文化走廊。(開館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十二、退件: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將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十三、參賽細則:
(一)參賽者需確保寫生比賽作品為本人原創,若違反此條款,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或入選資格、追回典藏金、獎牌及得獎證書等之權利。
(二)作品之展出及出版等相關事務將由主辦單位全權負責。
(三)參賽者之報名行為,視同賦予主辦單位限於展覽及相關配合活動必要範圍內之無償使用許可,授權項目包括得以將得獎及入選作品進行展示、攝影、翻譯、出版品之製作及宣傳等。
(四)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比賽辦法。
(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審議後修正公佈。
十四、聯絡通訊:
地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
22058臺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段59號
電話:(02)2272-2181~2200轉2001蘇明璋助教
傳真:(02)8969-7535
網址: http://www.ntua.edu.tw/~fac/
電子郵件信箱: art2011@nt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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