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時間:即日起到
收件地址:台北郵政108-60號信箱「EPSON百萬大賞」活動小組收
活動網站:http://w3.epson.com.tw/contest/
活動專線:02-8771-4060
參賽類別:
攝影類:
自由創作之攝影作品,並經過數位處理程序所製作之作品
設計類:
數位設計,電腦繪圖,繪畫,版畫,插圖,或排版作品等不侷限範圍之影像創作,並經過數位處理程序所製作之作品
評選獎項:
- 大賞(註1):獎金二百萬日圓及 Epson 產品 (一名)
- 準大賞:獎金一百萬日圓及Epson 產品(一名)
- 評審特別獎: 獎金三十萬日圓 (六名)
攝影類:
- 頭獎: 獎金五十萬日圓 (一名)
- 最具濳力新人獎(註2): 獎金五萬日圓 (三名)
- 特別獎: 獎金五萬日圓 (五名)
設計類:
- 頭獎: 獎金五十萬日圓 (一名)
- 最具濳力新人獎: 獎金五萬日圓 (三名)
- 特別獎: 獎金五萬日圓 (五名)
- 佳作: 精美獎品 (二十名)
註1:準大賞獲獎人人選將由大賞獎項得主所屬組別之其他組別選出 (若大賞獎項得主是屬於攝影組,則二獎得主將會由設計像組選出)
註2:最具潛力新人獎將頒發給低於22歲青年之精彩作品(出生日計算截至
參賽資格:
- 不需購買機器
- 請避免禁止拍攝的主題
- 參賽者必需年滿18歲以上同時為台灣地區居民
- Epson 員工及協辦單位及贊助單位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比賽
- 專業攝影師同樣具有參賽資格
參賽辦法:
- 作品請附上參賽報名表(禁止使用影本),報名表可至活動網站下載
- 每一件作品請附上一份完整填寫的報名表,並置入信封內或妥善包裹於紙箱中
- 請務必完整包裝避免運送途中受損
- 參賽作品可以是個人或團體報名參賽,但一個獎項僅限授與一個參賽作品
- 每一件作品不限單張或整組照片,亦不限件數, 但必須為未曾對外發表之作品,每一作品僅限參加此一比賽
收件條件:
- 參賽作品必須為印表機印製出的數位影像,使用的印表機不限廠牌
-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同時未曾對外發表之作品
- 參賽作品不限大小, 請在背面註明上下方向及作品資料
- 每一件作品請輸出兩份送交評審單位,若作品尺寸超過A3大小,第二份請列印A3以下尺寸。
- 作品不需裱框,搬運途中為避免破損請注意包裝
- 所有參賽作品收件後將不再歸還,請自行保留副本
截稿時間:
為確保您的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以郵戳為憑,請於
參賽者及作品公告:
所有合格之參賽者及其參賽作品將於2007年12月上旬公告於EPSON網站
得將作品權力聲明:
得獎的參賽作品將於本次比賽頒獎典禮會場、展覽、活動、網站以及相關出版品中介紹展出。同時,也將運用在SEIKO EPSON公司以及EPSON產品型錄及相關廣告宣傳物,包括但不限於後續相關比賽活動宣傳使用。
結果發表:
2007年12月中旬於EPSON網站公告,主辦單位將由專人通知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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