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Digital Content Awards
一、什麼是4C
Creative【創意】、Commercial【商業化】、Comprehensive【廣泛應用】、Copyright【著作權】
二、活動緣起與目的
經濟部工業局為促進台灣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並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每年定期舉辦「4C數位創作競賽」,藉由競賽的推動,不僅讓國內業者 發掘好的創作題材及人才外,同時也能在社會中遍灑希望的種子,讓數位內容創作在台灣蔚為風氣,進而提昇國內產業的競爭力。
- 藉由比賽獎金與榮譽的提供,導引國內優秀創作人才投入數位內容產品創作。
- 與廠商合辦,以業界「商業化」角度選出優秀作品,並建立創作人才資料庫,為業者建立徵選人才管道。
- 透過與國際廠商合作機會,爭取我國優秀人才國際曝光機會。
- 利用大型展覽展出優秀作品,提供創作者曝光舞台,並加強一般民眾對數位內容體驗。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
- 可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以6人為限(遊戲創作組15人)。
- 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但須為民國95年10月1日以後創作之作品。
- 市面上流通之商業作品或商品不得參加比賽。
- 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政府單位所主辦之相關 設計競賽活動。
四、報名日期:96年4月30日至96年9月30日止
五、參賽組別
- 平面組
- 動畫組
- 動畫劇本組
- 遊戲提案組
- 遊戲創作組
- 行動內容組
- 劇情漫畫組
執行單位: 台北市電腦公會
活動聯絡人:台北市電腦公會 專案組 02-2577-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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