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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日

[國際比賽] 2007年員林國際攝影藝術展覽(96/11/10 止)

2007年員林國際攝影藝術展覽簡章
  1. 由員林鎮公所主辦,員林社區大學攝影研究社承辦之2007年員林國際攝影藝術展覽,將於2008年1月5日至24日在員林圖書館展覽廳舉行,熱忱邀請世界各地愛好攝影的人士參加。
  2. 本展覽分為藝術幻燈片和自然幻燈片兩組,每人每組最多參加四張幻燈片。並接受以數位影像檔案取代幻燈片參加展覽
  3. 本展覽遵照美國攝影學會(PSA)及國際攝影藝術聯盟(FIAP)所訂之規則與條例辦理。
  4. 所有入選作品將列入美國攝影學會的「名家」和「星級」統計及國際攝影藝術聯盟的榮譽統計。
  5. 海外參加者,不論參加藝術幻燈片或自然幻燈片組,每組需繳交參加費美金十元(團體十人以上每人每組美金8元),台灣各地參加者,每組參加費新台幣200元(團體十人以上每人每組150元),費用包括郵資及精美彩色特刊一本。未付足夠參加費用之作品,將不予評選,並於收到回郵郵資後退件。
  6. 幻燈片之尺寸只限2吋乘2吋的標準裝裱。數位影像檔案,長邊設定為2500 pixels,並以IBM-PC壓縮檔案JPEG為準,分組儲存於CD光碟內之不同資料夾,主辦單位對電腦讀取有關影像檔案之錯誤,概不負責,CD不作退件。
  7. 所有作品必須是作者自己的創作,每張幻燈片必須寫明參加表上之編號、題名、姓名和地址,並在作品的左下角作一個記號。幻燈片或CD光碟片、參加表及參加費必須一併以航空掛號郵寄(國內以掛號郵寄)。
  8. 藝術幻燈片組不限任何題材,並接受以創作手法為題材之作品。“創作"可闡釋為一種意念用以引導觀賞者去理解創新手法的表現,如利用線條、圖案和色彩所帶出來的訊息,特別包括電腦創作之影像。角逐 “創作" 獎牌者,必須在參加表上的題名後面,註明一個“C"。藝術幻燈片最多參加四張,包括註明“C"的幻燈片在內。
  9. 自然幻燈片組限使用攝影過程來描述各種自然現象的過程,除人類學和考古學外使人能鑑別其主題並誠實正確的表達。畫面的故事敘述價值遠比畫意更為重要。除極少的人為因素能夠加強自然故事,否則不應有人為因數。表現與科學有關的野生動物是被接受的。人工雜交植物或動物、裱裝的標本、明顯刻意安排或改變其真實性的攝影作品均無法接受。
  10. “野生生物"的定義是:生存在自由且不被限制的自然或棲息地上的一或多種生物。動物園或遊憩農場的動物幻燈片不可角逐美國攝影學會野生生物獎牌或國際攝影藝術聯盟自然組獎牌。角逐 “野生生物" 獎牌者,必須在自然幻燈片組參加表上的題名後面,註明一個“W"。自然幻燈片最多參加四張,包括註明 “W" 的幻燈片在內。
  11. 獎勵:
    (一)、特別獎:
    由員林鎮長吳宗憲頒贈藝術幻燈片和自然幻燈片金牌各一枚。
    (二)、員林社區大學攝影研究社獎勵:
    藝術幻燈片組:金牌一枚、銀牌三枚、銅牌六枚、獎狀十張。
    自然幻燈片組:金牌一枚、銀牌二枚銅牌四枚、獎狀八張。
    、每一入選幻燈片,獲頒入選證一張。
    (三)、美國攝影學會特別獎勵:
    藝術幻燈片組:金牌二枚,獎予最佳幻燈片及最佳創作幻燈片。
    自然幻燈片組:金牌二枚,獎予最佳自然幻燈片及最佳野生生物幻燈片。
    所有入選作品將列入美國攝影學會的「名家」和「星級」統計。
    (四)、國際攝影藝術聯盟特別獎勵
    藝術幻燈片組:金牌一枚、銀牌一枚、銅牌一枚。
    自然幻燈片組:金牌一枚、銀牌一枚、銅牌一枚。
    所有入選作品將列入國際攝影藝術聯盟的榮譽統計。
  12. 參加作品本所當善加保護,如遇損害或損失,本所將不負任何責任。
  13. 參加作品儘可能以原包裝掛號寄回。CD光碟片恕不退件。
  14. 除非參加者特別註明不同意,入選作品本所得在報章雜誌、特刊及網路…等發表,不另致酬。
  15. 本所編印若干入選作品之精美彩色特刊,免費贈送參加者,一人一本。
  16. 本展覽歡迎各界人士參加,唯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不符合本簡章各項規定之作品。
  17. 參加之幻燈片或CD光碟片、參加表、回條標籤紙和參加費,請寄:
    51099 員林郵局第9-9號信箱,員林社區大學攝影研究社/江村雄先生收

活動網站:2007年員林國際攝影藝術展覽

2007年員林國際攝影藝術展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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