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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9日

[國內]「看見原視界」2007原住民族電視台原住民影像展徵件活動(96/9/30)

「看見原視界」
2007原住民族電視台原住民影像展徵件活動辦法


壹、依據
96年原住民族電視台營運計畫書-第三階段活動宣傳計畫。

貳、活動宗旨
原住民族電視台為鼓勵影像創作,今年將徵選原住民題材之紀錄短片與平面攝影作品,並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藉以紀錄不同原住民世代,並擬自2007年11月至12月期間辦理公開發表行程,期推廣原住民文化內涵與生活智慧之正面形象。

參、徵件計畫
一、徵件時間:中華民國96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徵選內容:以台灣原住民族生活及文化為題材之紀錄短片與平面攝影等作品。
三、參選資格:18歲以上、性別/族群不限,從事影像紀錄之個人或團體(限台灣地區)。為求徵件計畫公平公開,原視同仁不得參加。
四、徵件分組:
社會組(1)短片類(2)平面攝影
學生組(1)短片類(2)平面攝影
五、參選辦法:
(一)主題:參加本影展徵選之作品,需以台灣原住民族為主題之題材
(二)作品規格:
■紀錄短片類:
  1. 為廣徵珍貴之作品,鼓勵以DV拍攝,成品長度為10~30分鐘(30分鐘為上限),交片之完成帶應為 digital betacam規格一支與DVD五片。
  2. 作者須檢附報名表格、使用授權書、切結書、企劃案一式五份。(報名學生組者需檢附學生證明文件)
  3. 企劃案內容須明列:影片名稱、拍攝規格、影片主題、故事大綱、拍攝內容、工作人員簡介(企劃案請以A4規格、14標楷體字形、左側裝訂、十五頁為限)。
■平面攝影類:
  1. 參選規格為10"×12"照片乙張,黑白、彩色不限,且未經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之照片,背面須填妥作者姓名、主題。
(三)截止日期:將參選作品於截止日(96年9月30日 ,以郵戳為憑)前寄送至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原住民族電視台「原住民影像展徵件活動」收。
(四)報名簡章:上原視網站下載填妥報名簡章、使用授權書、切結書,一式五份參加比賽。(內容請以A4格、14標楷體字形、左側裝訂)
六、公開發表:
為落實原住民影像徵件計畫宗旨,原視擬於96年11月至12月期間,辦理公開發表行程。
(一)巡迴展示:擬於96年11月1日至12 月31日止,於北中南東辦理四梯次巡迴展示。
(二)原視頻道:獲前三名之紀錄短片作品將於評選公告後一個月內在原視頻道無償播出三次(含首播一次、重播二次)。
(三)網際網路:擬於96年11月1日至30日於原視網站釋出。
七、其他:
(一) 徵選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至評選公佈前,即96年10月31日止)
(二) 使用授權書將明示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作者本身,原視享有頻道播出三次之權利與自96年11月至12月期間辦理四梯次巡迴公開發表。如需增加播出次數與時程,將另案洽談。
(三) 若涉及他人著作者(如音樂、畫面…),應檢附原著及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書,否則一切民、刑事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與本台無涉。
(四) 參賽作品及文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

肆、評選作業
一、 時間:擬訂於民國96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止
二、 由原視邀請各領域之專業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企劃案與結案成品。
三、 評選標準以題材、故事架構、技術、攝影、剪輯等層面進行評分,細則辦法將邀請評選委員召開會議另訂之。
四、 如參選作品未達標準,評審委員有權決定該獎項從缺。

伍、獎勵辦法
社會組
【短片類】
首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拾萬元。
貳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伍萬元。
叁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叁萬元。
佳作:名額五位、獎狀一式,精美紀念品乙份。
【攝影類】
首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叁萬元。
貳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壹萬元。
叁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伍仟元。
佳作:名額五位、獎狀一式,精美紀念品乙份。
學生組
【短片類】
首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伍萬元。
貳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參萬元。
叁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壹萬伍仟元。
佳作:名額五位、獎狀一式,精美紀念品乙份。
【攝影類】
首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壹萬元。
貳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伍仟元。
叁獎:名額一位、獎狀一式,獎金參仟元。
佳作:名額五位、獎狀一式,精美紀念品乙份。

陸、公告
評選結果將於10月31日前公告於原視網站,並寄發通知函至獲獎者

柒、巡迴展出
擬於96年11月起至12月止,於北、中、南、東四個據點展出獲獎作品。(展出天數以2天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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