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人文與風景攝影活動
計畫源起:
龍眼林成功的結合景觀、生態農場、農場、社區學習中心、福利機構以及槌球運動、地方產業文化等資源,增加國內外遊客對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之旅遊印象,並推廣休閒農業觀光與文化工作,特舉辦本次攝影作品徵選活動。
一、 主辦單位:
中寮鄉公所
二、 承辦單位:
明玥設計有限公司
三、 參賽對象:
一般社會大眾(有意者皆可)
四、作品主題:
具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的景觀特色、建築設計、園區農作、自然生態、活動體驗為主體,足以傳達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之美麗風貌或情感傳遞之作品皆可。
五、作品規格:
(1)一般相機拍攝照片使用135或120規格之正片或負片拍攝。
(2)數位相機拍攝照片最小像素需為1024×768像素以上。
參與徵選之作品無論傳統底片或數位檔案均沖印為無邊5×7照片,作品不得經電子影像處理、合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彩繪、翻拍、疊片,連作不收,照片背面需附參選報名表(如附件一,可自行複製),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列入徵選。
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人文與風景攝影徵選活動
(一)參選人需詳填{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人文攝影組】}或{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風景攝影組】}作品徵選活動』簡章中之參選報名表,否則視同內容不符不予評選。
(二)參選作品需註明拍攝時間、地點、作品內容說明等文字介紹(作品介紹文字以50字內為限)。
(三)作者之參選作品需有完整著作權,並不得有參加本會或其他單位所辦之攝影比賽之得獎紀錄或已將著作權授權他人之事實,若經查核屬實將不予列入徵選。
六、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96年10月26日(週五) 中午17:00截止。以【郵戳日為憑】
七、收件方式:
(1) 收件處: 郵寄至明玥設計有限公司 (台中市西屯區朝馬路26-1號)歐小姐收04-22549953 (郵件主旨為『參加中寮鄉攝影比賽』 )。
(2)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3) 或請將照片、報名表及電子檔(存於磁片或光碟),直接送至收件處,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八、徵選方式:
(1)徵選方式:於徵稿結束後,由中寮鄉公所與明玥設計有限公司邀集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選取【人文攝影組】入圍作品3則與【風景攝影組】入圍作品3則 。
(2)評審標準:具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特色
(3)結果公布票選結果將於中寮公所網站公告。 http://village.nantou.gov.tw/chungliao/
九、獎勵辦法:
每人(組)限得一獎,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得獎作品將成為「中寮鄉龍眼林休閒農業區刊物與活動宣傳」,並於網站上公開展示。
* 【人文攝影組】 』:入選三名,以及獎金。* 【風景攝影組】 』:
特優:獎金3,000元(票選分數排名最高票)
優選:獎金2,000元 (入選者一名)
佳作:獎金1,000 元 (入選者一名)入選三名,以及獎金。
特優:獎金3,000元(票選分數排名最高票)
優選:獎金2,000元 (入選者一名)
佳作:獎金1,000 元 (入選者一名)
十、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每人以20件為限。
(二) 入選作者之個人獎金若達所得稅需繳扣額度則需依規定扣繳所得稅,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
(三)入選作品之原稿底片、數位影像檔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中寮鄉公所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
(四)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檔案(以光碟片燒錄)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約定入選作品之財產著作權歸屬中寮鄉公所所有,如附件二),未繳交者取消入選資格。
(五)入選作品如事後發現,或經人檢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以及有數位影像合成、修改,或作品拍攝地點不在此次比賽所規定之範圍內,經查核屬實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六)凡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七)參選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將不予以退件。
十一、活動聯絡人: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明玥設計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04-22549953或E-mail至 ou123@ms12.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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