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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7日

[國內]教育部九十六年度生命教育學習網繪本動畫徵選(96/10/15)

教育部九十六年度生命教育學習網繪本動畫徵選

一、 依據
(一) 依據教育部「95-96年度生命教育數位學習推廣計畫」。
(二) 依據教育部95年12月15日台電字第0950189077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目標
(一) 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實施,鼓勵各級教師將生命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並彙整全國教師的生命教育教學經驗,共同分享活潑生動的生命教育教學設計。
(二) 充實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內容,凡入選作品將上傳,以方便上網教學的師生使用。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立中正大學
(三) 承辦學校: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四、 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教師(含高中職)以及大專在學青年學生 ,參賽者均需填寫「動畫徵選個 人資料表」(如附件一)。
五、 繪本故事動畫製作
(一) 故事內容
  1. 情境故事可取材自「生命教育學習網」內的資料或自編。
  2. 繪本故事主題: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分成「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三大領域或其它創作,需將生命教育融入創作故事中。
(二) 作品製作
  1. 動畫製作以FLASH設計,配以旁白、音樂。
  2. 請附上學習單。
  3. 每一則動畫故事時間以不超過8分鐘播放完畢為原則。(動畫故事播放時間不宜太冗長請留意)。
  4. 存入SWF檔,並做成電子檔燒錄成光碟(複製4片)。
六、 收件方式及收件期間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6年10月15日
(二)郵寄地址:光碟(複製4片)及動畫徵選個人資料表掛號郵寄至(10323)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圖書館 收,註明「生命教育學習網繪本動畫徵選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三)E-MAIL聯絡信箱:mlsh007@tp.edu.tw 鄭瑞南老師。
七、 評選標準
(一)故事內容:30%
(二)動畫製作:40%
(三)配音配樂:10%
(四)呈現流暢度:10%
(五)學習單:10%
八、 獎勵
(一) 優勝第一名:1件,獎金30000元及獎狀一張。
(二) 優勝第二名:1件,獎金20000元及獎狀一張。
(三) 優勝第三名:1件,獎金10000元及獎狀一張。
(四) 佳作8名 :8件,獎金各5000元及獎狀一張。
註.若無符合錄取標準者得從缺。
九、 評審頒獎
(一) 評審:敦聘生命教育專家學者及具有生命教育推動經驗之教師擔任評審。
(二) 得獎公告:預定於96年11月7日公布入選優勝名單於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http://life.edu.tw),並函知得獎者
(三) 頒獎典禮:定於96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於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地址:臺北市承德路三段336號。電話:02-25961567轉201、202)。
十、 著作權
(一) 參加本次徵選得獎之動畫作品不得再參加其他動畫徵選活動或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亦不得參加本次動畫徵選,且必須遵守著作權之規定。
(二) 入選優勝之繪本動畫仍屬原著作者所有,而本活動之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及承辦學校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推廣、公佈發行之權利。
(三) 凡一經評審通過之繪本故事於教育部生命學習網刊載使用外,如於其他媒體刊載須註明曾經參加本次活動徵選入選。
十一、本辦法奉核定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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