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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6日
[政治企劃]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2年「青年團隊政策研發競賽」(2013.05.31)
2013年4月14日
[徵文]「反霸凌的100個妙招」防制校園霸凌徵文比賽(2013.04.22)
- 成人組:18歲以上社會人士或學生
- 青少年組:13歲至18歲青少年
- 兒童組:12歲以下孩童
2010年9月8日
[攝影]99年度生命教育攝影比賽(2010.10.10)
~捕捉生命 藝網打盡~
一、宗旨:
一機一鏡走天下:DSLR出國這樣拍就對了落實生命教育,喚起校園師生及社會大眾尊重生命、熱愛生命的生活態度,提升個人生命價值,透過生命教育攝影比賽的互動交流,提升社會大眾對生命關懷與重視。希冀藉由本校舉辦生命教育攝影比賽,並得以促進尊重生命教育相關研究議題的展開,發揮拋磚引玉之效果。
~Take瞬間 Take永恆的美麗 DIGIPHOTO要用快門刻畫屬於生命的顏色~
~Touch生命 Touch感動 DIGIPHOTO要捕捉生命難忘的感動尋找記憶~
~捕捉獨一無二的生命印象 用鏡頭享受生命 感受生命好美麗 用影像給生命力量~,
2010年8月31日
[網站設計]99年度教育部委辦「九十八至九十九年度建構以學習障礙/情緒障礙領域為主之特殊教育診斷、教學暨學習支援網站工作計畫」有愛無礙網站多媒體教材設計比賽(2010.10.20)
人氣滿載的自拍系女孩一、依據:
教育部98年1月10日台特教字第0980003821號函辦理。
二、活動宗旨:
(一)增進特教教學之活潑性,與發揮資訊融入特教教學的優點,鼓勵特殊教育教師發展多媒體教材,並配合本計畫案之實施與資訊融入教學之應用,特辦理本項活動。
(二)透過本次活動,提供全國特教教師多媒體教材選擇多樣性,及提供最新符合現況之多媒體教材,進而提昇特教教學品質。
2010年6月17日
[LOGO]教育部「友善台灣接待家庭計畫」LOGO 設計徵選比賽(2010.06.20)
截止日期:2010.06.20
acer Aspire TimeLine X 3820TG i5版 羽翼長效機
- 指導單位: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際學生接待家庭計劃辦公室 (南台科技大學主辦)
高中以上學生及一般社會大眾
即日起至99 年06 月20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聯絡電話:(06)253-3131 分機1601 林小姐
E-mail: hostfamily@mail.stut.edu.tw
傳真: 06-3010040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2.13GHz
71005 台南縣永康市南台街一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友善台灣接待家庭計劃LOGO 設計比賽」字樣。
Dell Inspiron 13R 雙核獨顯1G霸王機(三色可選)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2010年5月13日
[培訓]100 年度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2010.05.28)
數位媒體組 | 平面設計組 | 產品設計組
★限時下殺★【Brant】人因高機能電腦椅/網椅(五色)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 數位媒體組、平面設計組-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 段123 號
電話:(05)534-2601 轉6594
協辦單位: 產品設計組-國立成功大學
地址: 台南市大學路1 號
電話:(06)275-7575 轉54343
印象‧普羅旺斯──印象派畫家足跡尋旅簡章公告 - 99 年4 月-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 5 月28 日(星期五)下午17:00 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繳交報名表件資料 - 即日起至 5 月28 日(星期五)下午17:00 止,僅限通訊報名(※辦理方式請詳閱「產品設計組」甄選簡章「肆、報名日期及方式」),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資格:
98 學年度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含進修學士,但不含在職專班),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戶籍者。出國進修前,須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分。國外進修培訓期間,亦需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份,包含保有學籍者。
申請對象:
Apple iPod touch 32GB一、報名方式:學校推薦與個人申請
二、學校推薦:由學校推薦學業成績優異且具有出國學習潛力之學生報名申請。應檢附(1)大學(含)以上在學成績單(成績單需內含系級排名前20%證明)、(2)作品集、(3)學校系所推薦公文、(4)指導老師推薦函(附表一)及(5)語言能力證明影本、(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與資料影本等規定之相關文件,每系所每組以5 名為限。
個人申請:由學生自行報名申請,惟須具有(1) 藝術與設計類縣市級以上比賽前三名之證明或國際級以上得獎作品者,並應檢附(2)大學(含)以上在學成績單及(3)作品集、(4)語言能力證明影本、(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與資料影本等規定之相關文件。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9 年5 月28 日(星期五)下午17:00 止。
二、申請方式:繳交報名表件資料一律以通訊報名:請將報名表(附表二)及各項書面審查資料於99 年5 月28 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成大工業設計系/創意設計教學資源中心 701 台南市大學路一號」(光復校區-大成館1 樓5210 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委託他人代為報名者請先行填妥「附表三、代繳報名資料委託書」
※更多資訊請見簡章※
更多資訊:
- 藝鳴菁人 教育部「100年度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開跑! @ 教育部
- 100年度海外菁英培訓計畫簡章 (PDF)
2009年6月26日
[漫畫]「青蘋果樂園-青少年憂鬱預防與自覺、珍愛生命」漫畫競賽(09.09.17)
一、依據:
(一)教育部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新竹市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帶領學生了解情緒、認識壓力,促進學生心理健康。
(二)提醒學生重視情緒紓解及自我情緒覺察,以達預防重於治療的成效。
(三)教導學生認識及正視憂鬱症,及了解尋求專業協助。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市北區舊社國小。
四、辦理日期:
98年3月 1 日至 98 年12月31日
五、辦理地點: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小
六、辦理方式:
(一)辦理新竹市國中小學生「青少年憂鬱預防與自覺、珍愛生命」漫畫、心得競賽
1.時間:98年9月5日 - 11月30日
2.對象:國中組、國小高年級(4-6)組、低年級(1-3)組
3.方式:
- (1)各校初賽:各校自行辦理初賽,並甄選四格漫畫、讀書心得各1-5名參加新竹市決賽。
- (2)新竹市決賽:選出四格漫畫、讀書心得,國中組、高小組、低小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名,入選若干。
- (3)報名表:如附件一 - 三。
六、送件日期、件數:
一、送件日期:98年9月16日(三)、9月17日(四)9:00 - 12:00。
二、送件件數:各校每類作品送件1-2件(送件資料含紙本暨四格漫畫掃描檔、心得電子檔,缺一不予評審)
| 組別 | 高小組 (1-3年級) | 低小組 (4-6年級) | 國中組 | |
| 青少年憂鬱預防與珍愛生命競賽 | 四格漫畫 | 每校1-5名 | 每校1-5名 | 每校1-5名 |
| 讀書心得 | 每校1-5名 | 每校1-5名 | 每校1-5名 | |
三、評審時間:
98年9月23日(三)。
四、得獎公佈:
預計公布入選優勝預定於98年9月28日(一),公佈入選優勝名單於新竹市教育網站,並函知得獎者學校轉知。
六、收件、評審地點:
- 收件地點:舊社國小綠蔭館輔導室。
- 評審地點:舊社國小綠蔭館2F教師研究室。
七、評選標準及表格填寫:如附件
八、實施期程:
九、預期效益
(一)彙整學生優秀作品,製作新竹市「青蘋果樂園 - 青少年憂鬱預防手冊」。
(二)增進學生了解情緒、壓力與危機管理知能,免於自殺、憂鬱。
(三)提供新竹市教師實施生命教育、憂鬱自傷防治融入教學教材。
十、活動經費:
如概算表。辦理本項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
八、獎勵與表揚
(一)獎勵:國小組、國中組分別選出四格漫畫、讀書心得國中組、高小組、低小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名,入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二)各獲獎人員指導老師1名,頒發指導獎狀。
(三)若無符合標準者得以從缺。
九、附則
(一)未於規定期限內送達表件及相關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格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員不得異議。
(二)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如身份不符,經舉發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四)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五)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具智慧財產使用權。
(六)所繳交之比賽資料,承辦單位恕不發還,請自存備份。
十、活動經費:
辦理本項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一、其它:
(一)公假:參加研習及工作人員請各單位依規給予公(差)假登記。
(二)獎勵:辦理本項計畫績優人員,依本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標準表規定予以敘獎。
十二、本計畫由新竹市政府陳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更多資訊:
2009年2月7日
[Blog]全國教師會-「第一屆教育部落格大賽」(09.03.31)
當百年樹人的教育和前衛的部落格碰撞在一起,會起什麼化學變化?老師們辛苦的結晶彷彿像有了銀行般,把珍貴的知識儲存起來,學生們則怎麼樣也提領不完,同時源源不斷的反饋如同孳息般增加這知識的寶庫!
如何在部落格裏揮灑教育的天地,讓知識又豐富又有系統、讓學習有效率又興味盎然...我們誠摯邀請每一位老師、家長與同儕踴躍參與這Web2.0劃時代的運動!
參賽資格(必定要與教育或學習有關,並符合活動宗旨者)
個人組
- A 在學學生:包括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
- B 教育部認可之合格教師。
- C 家中有高中職(含)以下在學子女的家長。
- A 學生可以以班為單位,由班上同學經營參與,惟需由老師推薦報名。
- B 教師組織、家長團體或學生社團,由負責人具名參加報名。
報名日期:2009.1.1 - 2009.3.31
競賽類別及獎項
團體組
- 最佳家長組織部落格
- 最佳教師組織部落格
- 最佳社團部落格
- 最佳班級經營部落格
- 最佳教師部落格
- 最佳大專學生部落格
- 最佳高中職生部落格
- 最佳國中學生部落格
- 最佳國小學生部落格
- 最佳影音應用部落格
- 最佳人氣部落格
- 最佳公益教育部落格
- 最佳家庭教育部落格
- 最佳教育趣味部落格
- 最佳社教部落格
- 最佳資源分享部落格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全國教師會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協辦單位
台北市教育局
網界博覽會
台北益教網
藍色小舖
報名方式說明
一、 活動報名
報名日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
二、參賽資格 (參賽部落格必定要與教育或學習有關,並符合活動宗旨者)
- 個人組:
- A. 學生:包括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以上及參加終身學習者。
- B. 教師:從事教育工作者(不限定教師證,提供足以證明從事教師工作文件即可)。
- C. 家長:有子女之家長。
- 團體組:
- A. 學生可以以班為單位,全班合力建置一個部落格,由班上同學經營參賽,惟需由老師推薦報名。
- B. 教師組織、家長團體或學生社團,由負責人具名參加報名。
三、參賽需知及線上報名步驟
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http://edublog.tp.edu.tw
參賽部落格於報名及評審期間必須先由網路直接連結本站,取得參賽貼紙後、且加入部落格經e-mail驗證後,才算報名完成。
凡與教育或學習有關之部落格, 符合上述參賽資格且認同本活動宗旨者皆可參賽,請先詳讀[我要參賽同意書], 如果同意條件,可於報名期間(200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依下列步驟完成報名程序:
- 步驟一: [填寫報名表] (e-mail為即是參賽帳號)
- 步驟二:收取e-mail驗證函,在驗證函中,按下[e-mail驗證]...
- 步驟三:在參賽頁,會顯示通過e-mail驗證,並出現專屬[參賽貼紙]語法...
- 步驟四:複製專屬[參賽貼紙]語法,貼到參賽部落格的首頁適當位置
- 步驟五:重新整理參賽部落格首頁,出現參賽貼紙圖片,完成報名。
備註:
- 如需修改報名內容,請在報名期間[登入]修改報名內容 。
- 如忘記自訂登入密碼請按[查詢密碼]。
- 若e-mail未顯示驗證通過,請[登入]修改報名內容,再按下[驗證e-mail]再收取驗證函。
- 若已通過e-mail驗證,而無專屬參賽貼紙,請[登入]在報名內容中即可看到[專屬參賽貼紙]語法 。
四、活動時程
報名期間: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中午12點截止,
- 初賽:
互評時程--2009年4月7日至4月21日中午12點整截止。
公佈初賽入圍部落格—2009年4月28日。 - 複賽:
複賽評選--2009年4月29日至5月12日中午12點整截止。
公佈晉級決賽名單—2009年5月19日。 - 決賽:
決賽評選--2009年5月20日至6月2日中午12點整截止。
公佈優勝隊伍名單--2009年6月5日。
五、獎項
團體組及個人組計九個獎項,取一、二、三名及佳作若干,每項第一名,獎金一萬元整,其餘依序遞減,會依陸續取得各單位之贊助後加碼個獎項之獎品,敬請期待。
頒獎典禮--2009年6月8日(暫定)
更多資訊:
2008年10月12日
[教育]教育部九年一貫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輔導群97學年度優良示例暨多媒體教案徵選(08/12/01)
97學年度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實施計畫
二、目的:
- (一)提升教師掌握綜合活動領域內涵,編印優良教學設計實施成果,供全國教師教學參考,以落實綜合活動的精神與理念。
- (二)鼓勵教師投稿創作,以彙編優良教案,擴展推廣效益。
- (三)透過徵選活動,提供教師腦力激盪、創意實踐的機會,將數位科技與媒材、領域知識內涵,以及教學策略、方法,做一妥善適切的整合應用,增添教學多樣性並讓學習活動兼具廣度及深度。
三、辦理單位:
-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 (二)協辦單位: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輔導群
五、參選方式:以個人或小組為單位報名參加,並需符合上述徵選資格,每人最多可報名兩件作品。
六、報名收件方式:採兩階段報名收件。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2月1日下午4時整截止,採用電子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
- 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月13日下午4時整截止。
七、收件地點:
- 報名表:請填寫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至 mmll0514@yahoo.com.tw
- 參選作品:請郵寄 10610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 廖政凱先生
(連絡電話:02-23636640分機17)
八、徵選作品說明
(一)徵求之作品包含以下兩類:
- 教學活動設計:九年一貫課程領域課程規劃與設計(包含教學理念、教學目標、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量、教學成果、檢討反思等內容。)以增進學生學習為核心,可以小單元主題設計(至少3小時課程),可拍攝教師教學過程,或製作微型教學影音館等影像呈現。
- 多媒體教材:依照課程規畫設計相關媒體教材,包含教學影片。並請以書面呈現設計理念、教學目標、預期成效等。
(三)作品格式:
- 投稿作品(不含封面)以A4規格繕打(以中文MS-Word97以上版本由左自右直式橫書編寫,內文12級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標示,行距採1.5倍,邊界上下左右各2.5cm),篇幅以3000字至5000字為限。
- 請以*.html、*.pdf、*.doc、*.txt、*.ppt、*.swf等格式為主。圖片請掃瞄成JPG檔、300dpi儲存。影音、影片檔為Window Media Player可播之檔案型式。作品若有網頁格式時,建議以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800*600 pixel為標準。
(五)繳交內容:
投稿作品(含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1片)連同報名表(如附件一)、審查表和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三)一併寄送。相關教案體例請參考附件四,未依正確體例設計之教案,不予審查。
九、獎勵:
- 凡通過審查並錄取之稿件,每仟字以870元計致贈稿費,著作版權歸教育部,並由輔導群編印手冊,寄發各校供參考使用。
- 凡錄取稿件之作者﹙作者最多填報三名﹚,均由教育部函請該縣市教育局予以獎勵,優等獎予以嘉獎兩次,佳作予以嘉獎一次獎勵。
- 凡達審查標準但限於件數未錄取之作品,若作者﹙作者最多填報三名﹚同意教育部網站公布作品內容供參考,則函請該縣市教育局參酌獎勵。
十、經費:本案所需費用由課程與教學輔導群核實撥付。
十二、本計畫奉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更多資訊:
- 教育部九年一貫綜合活動輔導群97學年度優良 (DOC)
2008年3月3日
[藝術]97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97/4/30)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學校師生文藝創作,強調臺灣主體認識,加強社會關懷面,彰顯愛國愛鄉愛土之精神,以培養文藝創作風氣,提昇文化生活素養,特訂定本要點。
主辦單位
本部及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一)各組各項錄取特優一名、優選二名、佳作三名。教師組特優每名獎金新臺幣九萬元、優選每名獎金新臺幣七萬元;佳作每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學生組特優每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優選每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佳作每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上述各錄取者並致贈獎牌一面。
(二)前款錄取名額得從缺一部或全部。各組各項之特優、優選從缺或不足額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名。
(三)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並致贈創作者每人獎牌一面,由其中一人代表領獎。
日期
97/3/1~97/4/30
內容
公告事項:
一、收件日期:自中華民國97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二、收件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台北市南海路4號﹞。
三、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110或236。
四、其餘有關事項,詳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94年5月9日台社【四】字第0940043865B號令修正)規定,本獎實施要點全文及報名表請逕於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 )下載。函索者另請每份填妥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4元(限時請貼11元郵票)寄至本館(10066台北市南海路4號)辦理。
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班研究生)。
餘相關徵選組別與項目與注意事項等資訊詳見實施要點。
更多資訊:
2008年2月29日
[攝影]9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就愛拍音樂」學生KUSO攝影競賽(97/3/31)
讓音樂學子能用不同方式表達對音樂的熱忱,與社會大眾分享平日和音樂的親密接觸。透過學生天馬行空的創意,以活潑方式將與音樂的親密接觸紀錄下來,藉由本競賽讓全國學生共同參與「9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並增加活動的曝光率。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三、主辦單位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四、策辦單位
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五、競賽組別
(一)國小組:國小在學學生。
(二)國中組:國中在學學生。
(三)高中職組:高中職在學學生。
(四)大學(專)組:大學(專)在學學生。
97年2月25日起至3月31日18:00前(以送達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47號10樓之3 為依憑),逾時均不予受理。七、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請將報名相關資料於指定截止日期與時間前,以親送、郵寄方式送達指定地點。
(二)送件作品規格:須符合下列規範,否則均視為資格不符。
- 作品以「音樂」為主題,且未曾公開發表,並不得裝裱、護貝、連作、格放、加色,以符合公平原則。
- 照片4*6貼於報名表上並附上50字以內文字介紹(書面、電子檔皆可)。
- 附上照片電子檔JPG格式,原始檔案大小為600萬像素以上。
- 信封袋封面標題註明:「就愛拍音樂」學生KUSO攝影競賽。
-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及色情。
- 同一作品(一張)限參加一次,每人限5張作品參賽。請勿一稿多投。
- 大學(專)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 高中職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 國中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 國小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總計40名)收音機乙台(教育廣播電台宣傳品)
註1:獎品內容以頒獎典禮時可購得之獎項為準,如無法購得則送出等值獎品。
註2:若得獎作品為團體創作,獎品由該創作團隊成員共同獲得。
九、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十、注意事項:
將邀請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從所有作品中評選出獲獎作品。(二)評審標準:
主題意識 50%、美感結構 30%、創意 20%。(三)決選會議:
約於4月上旬召開,採序位法評分,依序位高低列出各組前12名。(四)本項競賽不公開任何參賽人之得分成績,參賽人不得異議,並尊重評審小組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一)參賽學生應為國內學校在學學生,其學生身分認定基準日為報名日期截止日97年3月31日。十一、送件地點
(二)獲獎名單確定後,於97年4月21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路系統〈http://music.ner.gov.tw/seh/〉並專人電話連絡,獎品以郵寄方式頒發。
(三)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刪減修改運用於各種媒體、媒介上(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等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書籍、雜誌、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四)參賽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肖像權,若經採用產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策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得獎作品若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不予獎勵或撤銷獎勵,已發之獎品需交還主辦單位,如不交還依法追訴。
(六)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件,上述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七)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獲獎者之數目與獎項。
(八)參賽者完成報名手續後即視同同意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
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本報名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適時補充公告。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47號10樓之3
報名相關事宜請洽策展單位或上網查詢,策辦單位為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為:02-66182858轉602陳小姐,電子郵件信箱:mandy@cege.us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址是http://music.ner.gov.tw/seh/。
更多資訊:
[設計]96學年度台南區技專與高職攜手7-UP計畫 ~ 創意競賽(97/3/14)
競賽主題:
生活中的創意
活動目的:
為激發高中職學生創意思考能力,完成富有原創構想之創意作品。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學校:
遠東科技大學。
協辦學校:
南台科技大學、南榮技術學院。
合作學校:
曾文家商、新營高工、白河商工、新化高工、玉井工商、新榮高中、天仁工商、陽明工商、育德工家、慈幼工商共十所。
參賽資格:
參與本計畫之十所合作學校及其他有興趣之學校之在學日、夜間部所有學生,可以個人組或團體組方式報名,團體組之隊上人數不超過二人(含)。
參賽辦法:
- 個人或團隊將創意構想繪製在一張A4圖畫紙上(約21公分 30公分),並在圖畫紙上作創意說明,內容包含:a.競賽主題、b.創意作品標題名稱、c.創意表現圖示、d.創意特點說明(如附件一)。圖示部分以各種圖示表現均可。(註:請勿在圖畫紙上留下個人或團隊之姓名或記號)。
- 個人或團隊之資料請填寫在報名表上,並簽署承諾書以及指導老師簽名 (如附件二)。
- 個人或團隊可重覆報名,不限件數,但每人或團隊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作品二件為限。
繳件日期:
- 請將作品構想與報名表暨承諾書紙本於97/3/14(五)/17:00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以郵戳為憑。
- 送件或寄件地址:台南縣新市鄉中華路49號 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王小姐收。
評審日期:
97/3/26(三)/17:00前由主辦學校敦聘相關技術之專業人士評審完成。
評審重點:
- 創意表現:含有創新意念之特色(40%)。
- 實用價值:具有產業上具體的利用價值者(40%)。
- 人文關懷:內涵人文素養(10%)。
- 環境保護:環境保護表現(10%)。
※註:創意表現應包含作品之新穎性(未經公告、未在報章雜誌或市面上出現者) 與進步性(比習用裝置或技術有明顯增益者),若為新發明之設計尤佳。
獎勵辦法:
- 第一名(取1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壹萬元整。
- 第二名(取2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伍仟元整。
- 第三名(取3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參仟元整。
- 優 等(取10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壹仟元整。
- 佳 作(取20名):獎狀乙只、圖書禮券伍佰元整。
☆ 獲獎之指導老師將頒發給指導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得獎公佈:
97年3月28日(五)公佈在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網站,http://icc.feu.edu.tw/。
附 註:
- 比賽作品應為參賽者之原創,不可抄襲他人作品。得獎作品如有抄襲,經查屬實者,依法歸還所有獎勵。
- 比賽得獎作品前十名將由主辦單位將作品構想製作成樣品,陳列於遠東科大創造力中心公開展示與保存。
- 學生比賽作品其智慧財產權歸屬由參賽學校自行認定,遠東科大可提供專利申請諮詢服務。
- 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展示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說明文件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等用途。
聯 絡:
- 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助理王小姐,TEL:06-597-9566 #7911,FAX:06-5977912,Email:fecic3@cc.feu.edu.tw。
- 遠東科技大學地址:台南縣新市鄉中華路49號。創造力中心位於遠東科技大學三德樓九樓。
- 相關網站查詢與報名表下載:http://icc.feu.edu.tw/
2008年2月22日
[教育]第六屆智慧鐵人創意競賽(97/5/15)
教育部於 2001年正式頒佈創造力教育白皮書(White Paper on Creative Education),並於2004年2月13日到15日推出持續三天的「第一屆創造力教育博覽會」,向全國宣傳創意的概念和創造力教育的資源。當時負責 博覽會整體執行與宣傳的中山大學陳以亨教授,為了打響創造力教育博覽會的名聲,開始有了舉辦全國性連續比三天的「鐵人賽」構想。
當 時教育部顧問室邀請台大土木系劉格非教授接下此任務,經過第一次原則性的討論(參與的人有教育部顧問室陳靜瑤、中山大學陳以亨教授,台灣大學劉霆教授,清 華大學馬振基教授、當時PO辦公室專任助理林宜盈),決定比賽的名稱叫做「智慧鐵人創意競賽」,以彰顯智慧,體力與創意三要素,並把整個活動的架構和組 織,交給劉格非教授設計。自此,第一屆智慧鐵人創意競賽的連續四個月的嘗試與摸索的冒險之路於焉展開。
第 一屆比賽獲得高中生與學校的廣大迴響後,因此教育部決定於同年八月中舉辦第二屆比賽,往後每年辦理一屆。2005年七月辦理第三屆同時進行第一屆國際邀請 賽,亞洲六國(日本、香港、馬來西亞、泰國、越南與韓國)的加入,將台灣高中職學生的創造力正式推向國際舞台,更於2006年辦理第四屆與第二屆國際邀請 賽,參賽國自亞洲擴大到歐洲的國家(日本、香港、新加坡、韓國與德國)。2007年辦理的第五屆與第三屆國際邀請賽,高中與高職第一次分開頒獎,而參賽的 外國隊有日本、香港、新加坡、韓國、法國與德國,其中日本、新加坡、韓國與德國都在該國舉辦了國內初賽。同時在高中校園也有了智慧鐵人創意競賽研習社團, 網路上也有智慧鐵人創意競賽家族與許多的討論區成立。
智慧鐵人創意競賽從第一屆的五百餘人參賽,到第六屆預計超過萬人的比賽,創意思考似乎的確經過這個比賽,有了紮根的成效。 2008年的春天,這場創意慶典將引爆最青春的火花!
參賽對象:
報名時間內有學籍之在學高中職生。但於參賽時需出具學生證或應屆畢業證書,以確認仍為在學或剛畢業身分。
組隊人數:
每隊最少四人,最多六人。
組隊成績:
因題目除了包括國文、史地,自然科學,美工等,更重實作、創意、體能與其他各種技能,因此鼓勵不同專長成員共組隊伍。
隊伍種類:
以隊員過半數者為歸屬。隊伍中高中生人數多,則該隊為高中組;高職生人數多,則該隊為高職組。
若隊伍中高職生與高中生人數相同,該隊可以自由選擇參加種類。
隊伍分區:
參賽隊伍需以學校所在地為參賽區,不得越區報名。
若為跨校組隊,也以過半隊員所在區域為報名區域
報名時間:
(未曾報名第一梯,或於第一梯次未晉級複賽隊伍,皆可報名第二梯)
報名費用:
每隊收取 NT 1,000元 (半數清寒免報名費)。
2008年1月31日
[國內]96年度拍攝發現校園人權小檔案活動甄選(97/3/7)
教育部96年度人權教育工作計畫。貳.活動目的:
為鼓勵學校塑造良好的校園人權環境,提昇校園人權文化,甄選學校積極推動人權教育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之案例,透過獎勵積極推動人權教育之學校,培養師生人權素養,營造人權保障與尊重的教育環境;並以故事之方式拍攝成紀錄片,提供學校做為推動人權教育之素材。參.主辦機關: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肆.協辦機關: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伍.承辦機關:
豈樓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陸.報名期間:
97年2月12日至3月7日。柒.活動內容:
一.甄選對象:(一)96學年度受補助之友善校園人權教育示範學校。二.甄選組別:
(二)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遴選所轄之人權教育績優學校國中小各1∼2所參與甄選(除人權教育示範學校外)。
(三)臺北市及高雄市得遴選高中(職)1所參與甄選;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3縣得合併遴選1所國中或國小。依學校類型分為國高中(職)及國民小學2組。二.甄選標準:(一)整體計畫內容與特色 25%。
(二)執行程序與進度掌控 15%。
(三)參與率與團隊合作 25%。
(四)校內外資源運用 15%。
(五)未來發展潛能 20%。
三.甄選方式:由承作廠商依本部提供名單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訪視,並召開初審及複審會議進行評選。
(一)書面審查:由評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召開初審會議審查甄選對象之書面報告。(二)實地訪視:由評選小組至學校訪視教師、學生或家長,就書面報告內容進行審查。(三)綜合審查:由評審小組就實地訪視結果召開複審會議進行討論,決定高國中及國小2組之得獎名單。
四.甄選結果:(一)特優獎:每組各取1名,獲獎學校各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獎狀1幀。
(二)優等獎:每組各取1名,獲獎學校各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狀1幀。
(三)佳作獎:每組各取2名,獲獎學校各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1幀。
五.如評選作品未達優良標準者得予從缺,主辦機關並得視各組學校評選情形綜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
六.獲獎學校得由主管行政機關及學校從優予以敘獎,並應派員出席本活動之頒獎典禮。
七.各組評選特優之事蹟將拍攝為1部30分鐘之紀錄片,並得視評選結果加入優等或佳作之事蹟;拍攝完成之紀錄片應放置承作廠商之專屬網頁及本部網站,以供各界上網瀏覽或下載使用。
八、本計畫連絡人:豈樓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符雅君小姐,聯絡電話:(02)2578-3232,行動電話:0917-777-400,傳真:(02)2578-6418,電子信箱: selinafu1976@yahoo.com.tw ;欲參加之學校請於報名期限內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逕寄台北郵政36-958號信箱「96年度拍攝發現校園人權小檔案活動小組」收。
2007年12月27日
[國內]2008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97/4/15)
壹、宗旨
一、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
二、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品質及水準,充實優良圖像讀物。
三、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啟發學習藝術興趣。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文化局。
參、徵選要點
一、參選組別:肆、評審、揭曉方式與頒獎(一)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二、參選資格與須知:
(二)國中組
(三)高中(職)組
(四)大專組(一)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均可個別報名參加。三、獎項與獎勵:1.國小組:由學校指導老師負責審閱後,經教務處教學組核章報名。(二)參選須知:(1)低年級:國小一、二年級。2.國中組:由學校指導老師負責審閱後,經訓導處訓育組核章報名。
(2)中年級:國小三、四年級。
(3)高年級:國小五、六年級。
3.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4.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前列國小組、國中組,集體報名時,請學校先將作品(含樣書)與報名表,個別分袋後,再整合包裝為一件,並內附參加名冊。1.參選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過、出版或獲獎者為限(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且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牌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2.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一)獎項:四、作品內容與規格:(二)獎勵:
- 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三組,每組分別錄取:
第一名:一名,獎金8,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6,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5,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3,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 國中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8,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7,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5,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 高中(職)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30,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20,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10,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8,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 大專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15,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三)相關事項:
- 以上各獎項得獎者,除獎金外,另頒發獎狀,若屬共同創作者,獎狀分別頒發,獎金部分請自行分配,惟請於報名表先填具獎金分配比例。
- 國小組及國中組獲獎者之指導老師,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書。
-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應徵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13,333元者,由本館代扣15%所得稅。
(一)作品內容:(二)作品規格:
- 適合年齡: 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圖畫書。
- 創作內容:
(1)主題:可自由選擇,包括文學類及科學類作品。
(2)應為原創性作品。
(3)文字:以中文創作。
(4)文體:不拘。
- 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位參選者以一件為限。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6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40頁,封面、書名頁及封底另繪,結構須完整,符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自寫自畫或共同創作,惟共同創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以2人為限,並不得跨組報名。
- 版本規格(樣書)為21公分×28.5公分。直、橫式均可。
- 圖畫原稿,繪畫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
- 原稿製作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1)作品(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於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或在原稿上編頁碼。
(2)跨頁創作,勿將原稿裁切。原稿尺寸,最大不得超過版本規格0.5公分,以方便稿件翻閱及寄送。
前列跨頁創作,例如:直式尺寸為21公分×28.5公分,跨頁即是42公分×28.5公分;橫式尺寸為28.5公分×21公分,跨頁即是57公分×21公分,各以2頁計。
(3)每張原稿請浮貼(可輕易取下,勿用雙面膠)於底紙(指有厚度的紙張或厚紙板)上,底紙尺寸最大不得超過原稿2.5公分,並以透明紙或描圖紙保護,避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粘。- 樣書製作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1)請將原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
(2)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一、評審:伍、作品收退件(一)資格審查:二、揭曉方式:由本館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 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二)評審委員:由本館聘請學者及具實務工作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三)評審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評審,評審要點由本館 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揭曉,並於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 )及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ed.arte.gov.tw )公告。三、頒獎:頒獎典禮預計97年9至10月間舉行,日期及地點,以 本館公告與書面通知為準,訊息並刊登於本館網站。
一、收件:陸、簡章索取(一)收件方式:二、退件: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收件。(二)收件時間:自民國97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97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三)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 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08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四)參選者送件應注意事項:
- 報名表乙份(如附表1,請自行影印或自本館網站下載);務必完整填寫,並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 作品原稿;連同底紙(厚紙板)裝訂成冊,方便翻閱。
前列裝訂方式:建議可於底紙(厚紙板)上打洞後以扣環、子母扣、束帶或穿線等方式固定,以不損壞原稿為原則。- 作品標籤乙份(如附表2);粘貼於原稿所浮貼最後一張底紙(厚紙板)之背面。
- 樣書乙本。
- 生活照乙張;併同報名表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 如需退件,請於報名表「作品是否退件」欄位勾選,並附上郵局包裹資費及牛皮紙一張(牛皮紙大小以可包裝參選作品為原則),未附退件郵資者,作品概不退還,並不負保管責任。
- 前列包裹資費,依臺灣郵政「國內包裹資費表」為參考,以不逾5公斤為例:同縣市互寄(臺北縣市、基隆市)每件70元,不同縣市互寄(外縣市)每件80元,臺灣本島與離島地區互寄(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每件100元。
- 本館統一由郵局到館收件,為免過重無法交寄,退件資費,採以「件」核計。
- 國小組及國中組,集體報名時,務必填具學生參加名冊(如附表3)
- 電腦繪圖者,原稿(即列印稿)及樣書依作品規格製作外,並請寄圖檔光碟乙份。
- 請將上述相關資料妥善包裝為一件。
(一)退件方式:本館依據各參選者於報名表所填具退件需求及所附包裹資費,以郵局包裹郵遞方式辦理退件。(二)退件時間:
- 第一階段,於初審結束後,本館將未獲入選資格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7-8月執行。
- 第二階段,於活動結束後,本館將獲入選資格以上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11-12月執行。
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 )及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ed.arte.gov.tw )下載。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125。柒、著作權授權規定
一、為擴大藝術教育推廣功效,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使著作人格權,應於報名表上簽名同意。捌、本徵選簡章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為配合頒獎與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館安排展出及出版專刊,並於本館刊物、網站或其他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三、凡已授權本館無償利用著作財產權之獲獎作品,嗣後如將前開著作財產權再授權或讓與他人,應經本館書面同意,否則本館權益如有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via: 高雄縣政府教育處
- 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doc (50.50KB)
- 作品標籤.doc (35.00KB)
- 學生名冊.doc (40.50KB)
2007年12月13日
[國內]教育部教育文化專業獎章圖樣第二次公開徵選活(96/12/24)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二、目的:
為使「教育文化專業獎章」(襟綬)充分展現本部對於宣揚傳統文化、推展教育體育或藝術活動、推廣社會教育、促進國內外教育文化交流及提昇我國學術水準具有特殊貢獻人士之崇高敬意,並使獲獎人士倍感尊榮,公開徵選教育文化專業獎章圖樣之設計,惟第一次公開徵選因參選作品均未有符合水準之適當設計,爰舉辦第二次公開徵選活動(有關獎章頒給對象與獎勵精神詳請參見附件『將』)。三、時間:
即日起至96 年12月24日(星期一) 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不予受理)四、作品規格:
請以組合方式應用繳交作品,含:五、徵選須知:(一)主要章體、掛牌與緩帶之樣式與材質
(二)應用於主要章體、掛牌與緩帶上之圖式與材質
(三)應用於印刷之完整圖式
(一)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參選,不受理團體報名參選。
(二)每人僅受理一件設計作品。
(三)作品呈現方式請以A4 紙繪製,並需將本部現行 Logo 融入設計作品中(有關獎章樣式、設計理念說明與教育部Logo可參考附件)。
(四)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請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五)作品請以「彩色稿」繳交,以單面平面設計為主,加以描圖紙覆蓋保持作品清潔完整,並裱貼於200 磅以上之A3黑色襯卡上 ( 並請附電子檔以JPG 格式存檔)。
(六)作品設計理念需以文字輔助說明(500 字以內)。
(七)一稿不得二投,獲選作品之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教育部所有;未入選者恕不退件。
(八)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參賽文件中之文字圖樣內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六、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請將設計完稿作品、文字說明與參選人基本資料表( 含電子檔),以郵件掛號方式寄至 100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收。送件時並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參加教育部教育文化專業獎章圖樣第二次公開徵選活動」字樣。七、評選方式:將於收件截止後由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二)如遇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八、評選標準:
(一) 理念表達40%:九、活動獎勵:是否足以展現獎勵對於宣揚傳統文化、推展教育體育或藝術活動、推廣社會教育、促進國內外教育文化交流及提昇我國學術水準具有特殊貢獻之人士之精神。(二)特色2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三)配色20%: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四)美觀20%:整體設計美感。
獲選者(限個人1名),發給獎金新台幣10 萬元及獎狀乙紙。本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十、得獎公佈: 97年3月31日(星期一)前於教育部網站公佈獲選者名單。
十一、「教育部教育文化專業獎章圖樣第二次公開徵選活動辦法」、「教育部教育文化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含現行獎章之樣式與圖說)」及本部Logo圖樣之電子檔案請自行至本部網站 http://www.edu.tw/ 人事處電子公告欄內下載。
十二、
洽詢聯絡:教育部人事處丁士芳小姐十三、注意事項:
辦公室電話:(02)2356-5936
傳真號碼:02-2397-6946或2397-7022
電子郵件信箱: sfding@mail.moe.gov.tw
(一)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參加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
(三)教育部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四)參賽作品於郵寄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五)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主辦單位如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本參賽辦法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007年11月7日
[國內]教育部96學年度生命教育校園「3Q VERY MUCH系列活動」(96/12/24)
壹、計畫名稱:
「3QVERYMUCH」AQ/EQ/MQ達人評選活動暨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讀物及影片)心得寫作徵文比賽貳、計畫依據:
教育部96年度生命教育工作計畫參、計畫目的
一、發揚3Q精神,表彰積極健康,和諧關懷的生命態度。肆、辦理單位
二、探索生命內涵,瞭解生命意義,學習欣賞生命的豐富與可貴。
三、分享生活經驗,發展生命潛能,營造熱愛生命的友善校園。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伍、參加對象:
二、承辦學校: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三、協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含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國民中學及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在學學生。陸、辦理活動項目
一、「3QVERYMUCH」AQ/EQ/MQ達人評選活動
(一)評選對象及條件:二、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讀物及影片)心得寫作徵文比賽本次評選活動組別分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評選類別分AQ,EQ,MQ等三類3Q達人。凡能展現3Q中之一特質,足為表彰之學生,皆可推薦參加,每一受推薦學生僅限參選一類。(二)評選名額
- AQ(AdversityQuotient)逆境智商達人:
具有良好的挫折忍受力,能以彈性面對逆境,積極樂觀,接受困難的挑戰,發揮創意找出解決方案,不屈不撓,愈挫愈勇,表現卓越有具體事實者。- EQ(EmotionalQuotient)情緒智商達人:
具有良好的情緒管理的能力,激勵自己愈挫愈勇,能設身處地為人著想,良好之溝通能力及人際關係,克服困難,積極樂觀影響別人,有具體事實者。- MQ(MoralQuotient)道德智商達人:
具有良好的品德,並有禮貌體貼、尊重寬恕、忠心誠實、負責合作等良好情操美德,且能實踐有具體事實者。(三)參選程序
- 初選
台北市、高雄市及各縣市所屬各國民小學與當地國立小學、國民中學暨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先自行辦理校內初選,各校遴選AQ達人、EQ達人、MQ達人各乙名。- 決選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初選出3Q達人各乙名,向所屬縣市政府教育局報名參加決選,各縣市遴選出AQ達人、EQ達人、MQ達人各乙名,全國25縣、市,共選出150名。
- 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初選3Q達人,推薦參加全國決選,全國遴選出AQ達人、EQ達人、MQ達人各8名,三類達人共24名。
(四)表格填寫原則
- 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函轉本實施計畫,請所屬學校自行辦理校內3Q達人初選。
- 臺北市、高雄市及各縣市所屬國中、國小初選後,向各縣、市教育局報名參加決選,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負責辦理3Q達人決選。
-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初選後,向教育部委辦學校國立員林崇實高工報名,參加全國決賽,由承辦學校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遴選。
- 各校學生報名參加決選時,應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及優良事蹟表(附件二),以電腦打字,並附相關佐証資料影印本,連同電子檔光碟(內含報名表、優良事蹟表文書檔)(佐證資料免錄),國中、國小逕寄各縣、市教育局,公私立高中職學校逕寄51042彰化縣員林鎮育英路103號國立員林崇實高工輔導室」,報名參加決賽。
- 臺北市、高雄市及各縣市所屬國中、國小決選後,將獲選學生資料郵寄承辦學校國立員林崇實高工輔導室彙整。
(五)推薦報名期限及收件地點
- 「3QVERYMUCHAQ/EQ/MQ達人甄選活動報名表」及「受推薦學生優良事蹟表」檔,分別公告於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員林崇實高工網站首頁及學務處網站,請下載使用。
- 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 http://life.edu.tw/homepage/091/index.html
- 員林崇實高工學校網站首頁: http://www.csvs.chc.edu.tw
- 員林崇實高工學務處網站: http://163.23.167.5/sm/index.htm
- 書面資料以中文MS-Word軟體繕打,版面設定以A4直式橫書規格,邊界(上下2cm,左右2cm),內頁文字以14號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固定行高20pt,不接受手寫稿。
- 報名參加決賽之3Q達人,以最近三年內符合評選條件之優良事蹟,以自我敘述或由師長推薦方式詳細說明,字數請以2,000字為限。
- 報名表請放入受推薦學生之生活數位照片檔案,解析度1280*960以上乙張(或浮貼6吋x4吋之照片)。
(六)獎勵與表揚
- 各類組初選報名截止日期:由各縣市教育局及各公私立高中職自訂
- 各類組決選報名截止日期:96年12月24日(星期一)
- 報名收件地點
- 國中及國小報名決選收件處:各縣市教育局
- 各縣市教育局決選後獲選之學生資料收件處:國立員林崇實高工輔導室
- 公私立高中職推薦報名決選收件處:國立員林崇實高工輔導室
(七)工作項目時程
- 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各組別決選,各類選出AQ,EQ,MQ等三類3Q達人,於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狀。獎勵名額如下:
組別/類別 AQ達人 EQ達人 MQ達人 國小組(高年級) 25名(各縣市1名) 25名(各縣市1名) 25名(各縣市1名) 國中組 25名(各縣市1名) 25名(各縣市1名) 25名(各縣市1名) 高中職組 8名(全國決選) 8名(全國決選) 8名(全國決選) - 獲選之3Q達人學生資料,由教育部彙集成冊,分送學校及有關單位參考。
- 獲選之3Q達人學生,請縣市教育局或就讀學校依權責予以獎勵。
工作項目 作業內容 辦理單位 期 限 1 初選 由各級學校辦理校內初選,遴選推薦參加決選 高中職、國中、國小 自 訂 2 決選收件 收集學校參選學生報名表、推薦表及佐證資料 國中小組:北、高及縣市教育局 96.12.24 (星期一) 高中職組:國立員林崇實高工 3 決選 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擇優遴選 國中小組:北、高及縣市教育局 96.12.24 (星期一) ∼ 97.01.18 (星期五) 高中職組:國立員林崇實高工 4 決選 彙整 國中、小決選獲選學生報名表、推薦表及佐證資料郵寄承辦學校 國立員林崇實高工 97.01.22 (星期二) 5 決選公告 決選獲選名冊陳報本部,並公告於本部生命教育學習網 97.01.31 (星期四) (暫訂) 6 成果專輯 製作獲獎者成果專輯/籌備頒獎典禮 97.01.31 ∼ 97.03 (暫訂) 7 頒獎表揚 頒獎典禮擇期公告 97.04 (暫訂)
柒、附則生命教育優良之出版品分讀物及影片兩大類,凡描述人在生活中面臨生命變化時,受到傷痛及沮喪,在親情、愛情、友情、恩情或其它外在之幫助能轉換心情,勇於面對生命之困境,以堅強的意志力,不屈不繞奮發向上之生活態度,做一個生命鬥士,展現生命光輝之內容或劇情出版品皆屬之。凡閱讀或觀賞生命教育有關之出版品,對心得寫作有興趣之學生,皆可報名參加。(一)「生命教育優良讀物」心得寫作:閱讀本部95年度「徵選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之讀物作品為優先或其它有關生命教育之讀物(參考附錄),撰寫讀書心得。(二)「生命教育優良影片」心得寫作:觀賞有關生命教育之影片(參考附錄),撰寫觀賞心得。(三)參賽分組/類別(四)參賽程序
組別/類別 讀物類 影片類 國小組(高年級) 國小讀物類 國小影片類 國中組 國中讀物類 國中影片類 高中職組 高中職讀物類 高中職影片類 (五)寫作原則及作品收件
- 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函轉本實施計畫,請所屬學校遴選各類組最優作品乙件參賽。
- 各校報名參賽之學生應填妥報名表(附件三)及心得寫作(附件四),以A4格式列印,並分開裝訂,國中、國小陳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由各縣市教育局辦理初賽,公私立高中職各校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初賽評審標準請依「評審原則」辦理。
- 臺北市、高雄市、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負責評選各該屬國中、國小之參賽作品,遴選各組各類優秀作品乙件。公私立高中職各校辦理校內初賽,亦遴選各類優秀作品各乙件,報名參加決賽。
- 請各縣市教育局暨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將初賽獲選之學生書面資料(含報名表及心得寫作)連同電子檔光碟(內含報名表及心得寫作文書檔)逕寄承辦學校「51042彰化縣員林鎮育英路103號國立員林崇實高工輔導室」收,推薦參加決賽。
(六)報名期限及收件地點
- 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讀物及影片)心得寫作徵文比賽「報名表」及「心得寫作」電子檔,分別公告於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員林崇實高工網站首頁及學務處網站,請下載使用。
- 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 http://life.edu.tw/homepage/091/index.html
- 員林崇實高工學校網站首頁: http://www.csvs.chc.edu.tw
- 員林崇實高工學務處網站: http://163.23.167.5/sm/index.htm
- 稿件以中文MS-Word軟體繕打,版面設定以A4直式橫書規格,邊界(上下2cm,左右2cm),內頁文字以14號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單行間距,不接受手寫稿。
- 報名表請放入受推薦學生之生活數位照片檔案,解析度1280*960以上乙張(或浮貼6吋x4吋之照片)。
- 撰寫閱讀心得內容,字數以1,000字~2,000字為限。
-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文章,亦不可一稿多投(校內刊物除外),違反規定經查出,本部逕行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所得獎狀、獎金。
-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本部得以「從缺」處理。
- 稿件作者必須同意主辦單位出版發行,以利學術交流及分享研究成果。
- 所繳交之比賽資料,承辦單位恕不發還,請自存備份。
(七)評審原則
- 各類組初賽報名截止日期:
由各縣市教育局及各公私立高中職自訂- 各類組決賽報名截止日期:
97年1月7日(星期一)- 報名收件地點
- 國中國小報名初賽收件處:
各縣市教育局- 各縣市教育局及公私立高中職校報名決賽收件處:
國立員林崇實高工輔導室(八)獎勵及表揚:
- 內容50﹪:
以能充分表達原作品主題,並抒己見與原作品相互輝映,彰顯生命教育宗旨為原則- 文辭30﹪:
文章流暢及表達- 結構20﹪:
佈局巧思及創意(九)工作項目時程
- 各組別及類別作品中評選出前三名及優等,於頒獎典禮頒發獎狀及獎金
名 次 名 額 獎 金 獎 狀 第一名 1 名 6,000元 獎狀乙張 第二名 2 名 5,000元 獎狀乙張 第三名 3 名 4,000元 獎狀乙張 優 等 4 名 2,000元 獎狀乙 - 獲獎之徵文作品由教育部彙集成冊,分送學校及有關單位。
- 參賽獲獎之學生,請縣市教育局或就讀學校依權責予以獎勵。
工作項目 作業內容 負責單位 期 限 1 初賽收件 收集參賽學生報名表及心得寫作作品 國中小組:北、高及縣市教育局高中職組:各校自辦 自 訂 2. 初賽 由負責單位聘請委員評審,擇優作品參加決賽 國中小組:北、高及縣市教育局 高中職組:各校自辦 96.12.03 (星期一) ∼ 96.12.14 (星期五) 3 決賽收件 參加決賽報名截止 國立員林崇實高工 96.01.07(星期一) 4 決賽 由承辦學校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97.01.07(星期一) ∼ 97.01.21(星期一) 5 決賽公告 決賽獲選名冊報陳本部,並公告於本部生命教育學習網 97.02 6 成果專輯 製作成果專輯/籌備頒獎典禮 97.03 7 頒獎表揚 頒獎典禮擇期公告 97.04
各單位推薦人員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表件及相關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格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員不得異議。
捌、經費來源:
由教育部專案委託辦理。玖、獎勵:本活動辦理完畢後,相關承辦人員,得依權責辦理敘獎。
拾、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