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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

[設計]96學年度台南區技專與高職攜手7-UP計畫 ~ 創意競賽(97/3/14)

競賽主題:

生活中的創意

活動目的:
為激發高中職學生創意思考能力,完成富有原創構想之創意作品。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學校:
遠東科技大學。


協辦學校:
南台科技大學、南榮技術學院。

合作學校:
曾文家商、新營高工、白河商工、新化高工、玉井工商、新榮高中、天仁工商、陽明工商、育德工家、慈幼工商共十所。

參賽資格:
參與本計畫之十所合作學校及其他有興趣之學校之在學日、夜間部所有學生,可以個人組或團體組方式報名,團體組之隊上人數不超過二人(含)。

參賽辦法:
  1. 個人或團隊將創意構想繪製在一張A4圖畫紙上(約21公分 30公分),並在圖畫紙上作創意說明,內容包含:a.競賽主題、b.創意作品標題名稱、c.創意表現圖示、d.創意特點說明(如附件一)。圖示部分以各種圖示表現均可。(註:請勿在圖畫紙上留下個人或團隊之姓名或記號)。
  2. 個人或團隊之資料請填寫在報名表上,並簽署承諾書以及指導老師簽名 (如附件二)。
  3. 個人或團隊可重覆報名,不限件數,但每人或團隊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作品二件為限。

繳件日期:
  1. 請將作品構想與報名表暨承諾書紙本於97/3/14(五)/17:00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以郵戳為憑。
  2. 送件或寄件地址:台南縣新市鄉中華路49號 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王小姐收。

評審日期:
97/3/26(三)/17:00前由主辦學校敦聘相關技術之專業人士評審完成。

評審重點:
  1. 創意表現:含有創新意念之特色(40%)。
  2. 實用價值:具有產業上具體的利用價值者(40%)。
  3. 人文關懷:內涵人文素養(10%)。
  4. 環境保護:環境保護表現(10%)。
※註:創意表現應包含作品之新穎性(未經公告、未在報章雜誌或市面上出現者) 與進步性(比習用裝置或技術有明顯增益者),若為新發明之設計尤佳。

獎勵辦法:
  1. 第一名(取1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壹萬元整。
  2. 第二名(取2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伍仟元整。
  3. 第三名(取3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參仟元整。
  4. 優 等(取10名):獎座乙座、獎狀乙只、圖書禮券壹仟元整。
  5. 佳 作(取20名):獎狀乙只、圖書禮券伍佰元整。
☆ 獲獎之指導老師將頒發給指導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得獎公佈:
97年3月28日(五)公佈在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網站,http://icc.feu.edu.tw/

附 註:
  1. 比賽作品應為參賽者之原創,不可抄襲他人作品。得獎作品如有抄襲,經查屬實者,依法歸還所有獎勵。
  2. 比賽得獎作品前十名將由主辦單位將作品構想製作成樣品,陳列於遠東科大創造力中心公開展示與保存。
  3. 學生比賽作品其智慧財產權歸屬由參賽學校自行認定,遠東科大可提供專利申請諮詢服務。
  4. 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展示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說明文件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等用途。

聯 絡:
  1. 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助理王小姐,TEL:06-597-9566 #7911,FAX:06-5977912,Email:fecic3@cc.feu.edu.tw
  2. 遠東科技大學地址:台南縣新市鄉中華路49號。創造力中心位於遠東科技大學三德樓九樓。
  3. 相關網站查詢與報名表下載:http://icc.fe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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