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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4日

[攝影]躍動龍騰,KUSO創意競賽活動(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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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31
NOKIA 5800 XpressMusic 音樂手機(簡配/公司貨)
NOKIA 5800 XpressMusic(簡配/公司貨)



一、活動主旨:
國家體育場管理處成立已屆一週年,歷經各項大型活動及賽事,也陸續開放民眾入內參觀、運動,讓場館不僅可舉辦國際活動、賽事,更是高雄市民的大型運動休閒公園。四月份所舉辦的虎躍龍騰運動之美攝影比賽中邀請各界攝影好手拍下國家體育場最美麗的身影,該活動已經圓滿落幕。現在,國家體育場開放你來KUSO玩創意,透過創意作品讓大家看到國家體育場活潑與輕鬆的一面,藉由好玩有趣的KUSO照片,一起激發國家體育場的創意細胞,讓場館不斷動起來!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FUJI SL1-COMP碳纖維彎把公路車
FUJI SL1-COMP碳纖維彎把公路車
三、主辦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場管理處

四、策辦單位:
奇豐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五、拍攝主題:
拿起你手上的相機,號召你的朋友,以國家體育場為背景盡情的搞怪KUSO,任何顛覆思維,笑翻世界,囧到無與倫比的KUSO照片都可以上傳參賽。

六、活動日期:
  1. 【Callaway 】DIABLO 1號木桿(美規)
    【Callaway 】DIABLO 1號木桿(美規)
    投稿日期自本(九十九)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2. 票選日期自本(九十九)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止。
  3. 本(九十九)年九月十七日於本網站公布票選得獎名單(未得獎者恕不另通知)。

七、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我國之民眾均可參加

八、報名方式:
於本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後上傳照片並寫下主題名稱,作品經審核無違反活動規則,將於一個工作日後發布於本活動網站。

九、參賽規則:
  1. aladdin 易扣運動水壺-綠
    aladdin 易扣運動水壺
    得使用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
  2. 上傳之相片檔案限制1Mb以內
  3. 參賽作品得用任何創意方式呈現,亦可經由合成,惟合成主體仍須為照片
  4. 不限參賽作品數,唯得獎件數,每人限得1件(取最高票)
  5. 參賽作品若涉及商業化、廣告行為、不宜大眾觀賞之暴力、色情、猥褻或抄襲等題材,主辦單位有權退回違規作品。
  6.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審核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參賽,若經得獎,得以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品。
  7.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8. PUMA 2010年世界盃足球賽限量款【可換環設計】
    PUMA 2010年世界盃足球賽限量款【可換環設計】
    參賽作品因網路傳輸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9.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及規格,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10. 參賽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肖像權,若經採用產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策辦單位概不負責。
  11.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品或獎狀。
  12. 有得獎作品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場管理處」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各獎項之獎品或獎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3. 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4. 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獲獎者之獎項。

【dunhill】d-eight Grey 6卡2照片皮夾
【dunhill】d-eight Grey 6卡2照片皮夾
十、參賽者需尊重活動票選之決定,對活動票選結果不得異議。經票選後公告本處及活動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十一、獎勵:依照得票數高低分別給予以下獎勵及頭銜
  1. KUSO,我第一:得票數第一高者,獎狀及Canon IXUS 300HS-數位相機 乙台。
  2. 創意,我最行:得票數第二高者,獎狀及Canon IXUS 200IS-數位相機 乙台。
  3. 爆笑,我最HIGH:得票數第三高者,獎狀及Canon IXUS 105數位相機 乙台。
  4. 放肆,我有份:於參賽者中抽四十名贈送參加獎。
  5. 票選,我有份:於投票者中抽五十名贈送參與票選獎。

十二、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更多資訊:

2009年5月19日

[設計]第八屆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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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30

宅經濟持續發燒!「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強力徵求動畫、動畫劇本、遊戲創作、遊戲提案等作品,並募集全民KUSO創意,讓遊戲玩家們以平面設計、四格漫畫、創意短片等形式表達對遊戲的熱愛。

經濟部工業局持續推廣數位遊戲與動畫,期藉由「動畫」與「動畫劇本」的甄選,尋找各行各業都熱門的「說故事人才」;並有「遊戲提案與創作」組別,讓創作者們展現PC及手機類型遊戲多元發展的可能!

為推廣國產遊戲,主辦單位今年度特別規劃「主題創作組」,要所有熱愛國產遊戲的玩家們盡情發揮創意,將對遊戲的熱情轉化為創作的動力,也邀請創作者一同共同推廣遊戲分級與線上遊戲防沉迷機制,建立遊戲健康形象。

此外,為強化產學間的連結性,實現創意商業化及人才產業化的目標,許多遊戲、動畫業者長期支持4C競賽,除了給予參賽者贊助獎勵外,遊戲製作人也以評審身分,與同學們交流業界觀點;主辦單位今年將進一步邀請發行商及平台業者一同投入,期透過商業化角度選出具開發潛力的優秀作品。

自4月22日起,主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將緊鑼密鼓的舉辦一系列全省「校園巡迴說明會」,會中除賞析08年競賽作品及說明09年競賽辦法外,更邀請多家國內遊戲及動畫廠商與我們一同前進校園,透過個人創作歷程、業界經驗的分享,提升同學對產業界的了解與未來進入業界之意願,同時開啟產學交流合作之契機。

本年度競賽預計將於5月5日起開放報名,9月30日截止收件,強力徵求對於遊戲、動畫有更多創意想法的你一同參與!

活動洽詢:台北市電腦公會 02-2577-4249分機373 莊小姐

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壹、依據:
本作業須知係依據「數位內容系列競賽獎項設置及實施要點」訂定。

貳、活動緣起與目的:
一、4C的涵義:Creative【創意】、Commercial【商業化】、Comprehensive【廣泛應用】、Copyright【著作權】
二、緣起與目的:
經濟部工業局為促進台灣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特舉辦「4C數位創作競賽」,期藉由競賽的推動,募集創意素材開創多元數位內容創意版圖,讓國內業者發掘優秀創意與人才,同時創造國產遊戲話題風潮,以達創意商業化、人才產業化與國產遊戲推廣三大目標,進而提昇國內產業競爭力。

參、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可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限制以6人為限,惟遊戲創作組以12人為限)
三、參賽作品須為97年10月1日之後創作之非商業用作品
四、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得獎金或由政府補助單位輔導之作品,僅開放競逐廠商贊助獎,無法角逐大會獎項(無提供獎金之大會獎項不在此列)。

肆、活動時程:
項 目時 程
比賽辦法公告98年4月中下旬
報名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98年5月5日~9月30日
公佈初審入圍名單98年11月中
複審日期98年11月底
得獎名單公佈99年2月
頒獎典禮&成果發表99年7月


伍、競賽組別及作品規格:
競賽組別主題設定
動畫組自由發揮
動畫劇本組
PC遊戲提案組
創作組
手機遊戲提案組
創作組
主題創作組
  1. 以國產遊戲為主題進行創作
  2. 宣導遊戲防沉迷或電腦遊戲分級觀念

一、動畫組:
主題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作品規格
  1. 2D、3D類型不拘,含70%以上之動畫內容
  2. 長度不限/720×480像素以上之NTSC規格
繳交資料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動畫作品1份:參賽作品請以DVD光碟片形式繳交
3.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創作理念100-300字、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2)作品截圖10張(TIFF檔)
備註1.參賽作品光碟或影帶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創作者姓名】。
2.如有二件以上作品存放在同一媒體上,請在參賽作品及參賽同意書上註明。

二、動畫劇本組:
主題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作品規格
  1. 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參賽組別、報名編號、作品名稱;投稿頁數不限,頁碼標示於右下角
  2. 內容需包含:
  3. 劇本名稱
  4. 劇本型態(短篇動畫、電影動畫、動畫影集)
  5. 訴求對象
  6. 背景敘述:地點、時空設定及場景說明,需有場景美術設計圖
  7. 人物介紹:含人物設定資料,需有人物造型設定圖
  8. 完整劇本
繳交資料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電子檔(PDF檔)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作品列印稿,A4尺寸裝訂成冊,乙式10份
備註1.劇本型態:短篇動畫30分鐘以內/電影動畫75~120分鐘/電視動畫影集1集15~25分鐘,至少繳交二集
2.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3.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三、PC遊戲提案組:
主題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作品規格
  1. 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報名編號、作品名稱;投稿頁數不限,頁碼標示於右下角
  2. 內容需包含:遊戲設定(gamedesigndocument)、遊戲概念(conceptdesigndocument)介紹;如為RPG類型遊戲,則須另附人物關係及介紹表、故事大綱、分集大綱、背景敘述及故事情節等
繳交資料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電子檔(PDF檔)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作品列印稿,A4尺寸裝訂成冊,乙式12份
備註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3.如係改編其他著作(如小說或電影劇本)請註明出處

四、PC遊戲創作組:
主題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參賽資格
  1. 凡中華民國境內之創作者於國內學校在學期間或教學機構學習期間完成之作品皆可參賽
  2. 每隊限報名1件作品(成員不可重複組隊參加),作品可同時報名遊戲創作及遊戲提案組
  3. 在校學生可跨校系組隊參加,每一參賽隊伍須有指導老師,3人為限
  4. 參賽者若為在校生則需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其餘教學機構學生則需繳交證明該作品為參賽者於學習期間完成作品之證明文件
  5. 參賽作品需為非商業作品,且每隊參賽團隊中之每一組員於作品創作期間不得為任何數位遊戲廠商正職員工,數位遊戲產業定義依照經濟部數位內容推動辦公室標準及由評審委員認定
  6. 參賽者若偽造上述參賽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項
作品規格
    1. 參賽者可運用不同的工具軟體來製成遊戲,但最後需在PC之作業系統平台下執行
    2. 可採用廠商提供之遊戲引擎或工具進行遊戲開發
繳交資料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與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遊戲企劃書與使用手冊
(2)遊戲DEMO影片(參照備註4)
(3)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參賽作品一式12份,內含:
(1)遊戲光碟(含遊戲安裝程式&DEMO影片)
(2)遊戲企劃書及使用手冊(列印稿)
(3)程式技術說明資料(角逐最佳程式技術獎者才需提供)
備註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遊戲企劃書以A4尺寸輸出裝訂成冊,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3.欲角逐最佳程式技術獎者請於報名資料註明
4.遊戲DEMO影片須可看出:遊戲實機運作情況、遊戲進行方式、關卡設計、設計重點及創新性,長度約5分鐘。
5.使用手冊格式不限,內容需有安裝、操作及系統環境需求說明。
6.程式、音效、圖形若非自行開發者需事先提出並註明出處。

五、手機遊戲提案組:
主題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作品規格
  1. 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報名編號、作品名稱;投稿頁數不限,頁碼標示於右下角
  2. 內容需包含:遊戲企劃面、遊戲技術面及市場行銷面三個面向說明
繳交資料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電子檔(PDF檔)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作品列印稿,A4尺寸裝訂成冊,乙式8份
備註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3.如係改編其他著作(如小說或電影劇本)請註明出處。

六、手機遊戲創作組:
主題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作品規格
    1. 參賽者可運用不同的工具軟體來製成遊戲,參賽作品最後需可在手機之作業系統平台下執行。
繳交資料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遊戲企劃書與使用手冊
(2)遊戲DEMO影片(參照備註3)
(3)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參賽作品一式8份,內含:
(1)遊戲光碟(含遊戲安裝程式與PC模擬器版本及相關支援軟體&遊戲DEMO影片)
(2)遊戲企劃書及使用手冊(列印稿)
備註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遊戲企劃書以A4尺寸輸出裝訂成冊,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3.遊戲DEMO影片須可看出:遊戲實機運作情況、遊戲進行方式、關卡設計、設計重點及創新性,長度約5分鐘。
4.使用手冊格式不限,內容需有安裝、操作及系統環境需求說明。
5.程式、音效、圖形若非自行開發者需事先提出並註明出處。

七、主題創作組:
主題主題一、推廣國產遊戲:分享遊戲心得、經驗,或以國產遊戲人物為主角等方式,自由發揮。
主題二、宣導遊戲防沉迷或電腦遊戲分級觀念
創作類型平面設計
網路漫畫
創意短片
創作素材1.使用國產遊戲截圖或角色,加上對白、改編等方式
2使用分級寶寶
3.自行創作或混搭以上方式
作品規格
  1. 平面設計:單張數位平面作品
1.上傳檔:JPEG格式/RGB色彩/300KB以內
2.原始檔:TIFF格式/CMYK色彩/A3尺寸/300dpi
  1. 網路漫畫:以四格漫畫概念進行創作,黑白彩色均可/A4尺寸/每頁至少兩格,格數不限
1.上傳檔:JPEG格式/RGB色彩/300KB以內
2.原始檔:黑白稿以點陣圖方式製作/600dpi/TIFF;彩色稿/300dpi/CMYK色彩/TIFF格式
  1. 創意短片:10分鐘以內之動畫、機造影片、劇情短片、廣告短片等。片頭請加入【作品名稱】及「4C數位創作競賽」動態LOGO樣式
繳交資料初審-
平面設計、網路漫畫:
1.請至活動網站上傳參賽作品圖檔(JPEG檔)與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2.請將作品請以【報名編號】命名後上傳,網路漫畫作品如有一個以上檔案請以【報名編號+序號】命名,ex.GB001-1、GB001-2…等。
創意短片:
  1. 請將作品上傳於任一影音平台後,至活動網站提供作品網址並填寫作品介紹(作品發表處需具有「引用網址」功能)
複審-
  1. 作品光碟1份,內含:
(1)作品原始檔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備註1.創作素材引用請註明出處於報名資料上。
2.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毀損業者商譽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3.同一參賽作品不可跨組參賽。


陸、報名辦法:
一、統一採線上報名(完成報名手續後,將收到大會編訂之報名編號)。
二、繳件說明:
組別繳件方式
動畫/動畫劇本/PC遊戲/手機遊戲1.參賽者需將參賽作品標註報名編號後,連同參賽同意書與相關資料一併繳交。
2.繳件方式:(可用掛號、快遞或親送方式繳交)
寄(送)件地址:
收件地址: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號4樓
收件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活動委員會』收
聯絡電話:02-2577-4249ext.373、800
聯絡人:莊雅晴小姐yaya@mail.tca.org.tw
徐珮瑄小姐sylvia@mail.tca.org.tw
主題創作完成報名手續後直接於活動網站進行線上繳交,入圍者須於公告入圍名單後七日內郵寄繳交作品原始檔。

三、報名&繳件注意事項:
(一)參賽件數不限,跨組參賽請重新填寫報名資料。
(二)若創作中所使用之素材,乃使用他人之著作,請於參賽同意書內註明引用出處。

柒、獎勵辦法:
1.得獎者將獲頒上述獎金及獎座各一份。
2.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承辦單位依法代扣10%稅額。
3.獲獎名單將各別通知得獎者,並於4C活動網頁公佈,未得獎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組別/獎項名稱大會金獎
(1名)
大會銀獎
(1名)
大會銅獎
(1名)
優選最佳
程式技術獎
(2名)
動畫組6萬3萬1萬5名--
動畫劇本組6萬3萬1萬3名--
PC遊戲提案組6萬3萬1萬5名--
PC遊戲創作組10萬5萬3萬--8萬
手機遊戲提案組3萬2萬1萬----
手機遊戲創作組6萬3萬1萬----
組別/獎項名稱超夯
創意金獎
(1名)
Kuso
有理銀獎
(1名)
創意
滿點銅獎
(1名)
潛力
無限獎
最佳
人氣獎
主題創作組平面設計3萬2萬1萬20名1名
網路漫畫3萬2萬1萬10名1名
創意短片3萬2萬1萬15名1名
最佳團隊精神獎參賽作品最多的學校(提供獎座)
最佳團體表現獎獲頒獎金最高的學校(提供獎座)
備註*程式技術獎角逐資格&說明:
遊戲的互動、核心繪圖程式、遊戲人工智慧、遊戲物理、視覺特效、連線技術等任一部分由開發團隊自行以程式語言撰寫者或採用廠商提供之遊戲引擎或工具進行遊戲開發者,方可角逐。


捌、評審辦法:
一、評審成員:由產、學界等專業人士共同參與評審。
二、評審標準:作品除具備高度的創意及技術能力外,更須具市場發展性。
組別評分項目評分比重
動畫組創意表現
技術水準
市場性
藝術表現
其他(視覺傳達、聲音表現、剪接、特效等)
30%
30%
15%
15%
10%
動畫劇本組故事(含人物、對白、情節鋪陳)
創意表現
視覺表現
完整度
市場性
40%
30%
10%
10%
10%
PC遊戲提案組創意
遊戲性
市場性
提案完整性
30%
30%
20%
20%
創作組遊戲性(含市場性)
整體表現(程式/美術/音效/介面)
完整度(表現遊戲性完整內容)
40%
30%
30%
手機遊戲提案組創意
遊戲性
市場性
提案完整性
30%
30%
20%
20%
創作組遊戲性(含市場性)
整體表現(程式/美術/音效/介面)
完整度(表現遊戲性完整內容)
40%
30%
30%
主題創作組創意
主題呈現
技巧表現
35%
35%
30%

三、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備。
(二)初審:由評審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審,選出入圍作品,報請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布入圍名單。
(三)複審:召開複審會議,由委員評選並決議各項獎項之得獎作品。

拾、參賽注意事項:
一、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二、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所參賽之作品不得作為商業用途,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五、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六、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十、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未參與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十一、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二、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正公布之。


更多資訊:

2009年5月16日

[公仔]二十四【笑】kuso 公仔大賽(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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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20

一、活動宗旨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有著相當多傳奇故事。百善孝為先,在華人世界裡[孝順]觀念比西方國家來的強烈,因此有[二十四孝]的佳話流傳了下來。但是因為工業時代來臨親子關係的漸漸疏遠,為了喚起我們對於[孝]的民族性。這次【二十四[笑]kuso公仔大賽】將召募各方好手融合傳統與創意設計出二十四[笑]公仔。設計作品需有原創性、故事性及娛樂性。

二、重要時程
即日起至5月20號為止
得獎作品將於6月1號在「萱萱集團」網站公佈。

三、主辦單位:
萱萱集團

四、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
參賽者資格無特別限制,凡對本設計競賽有興趣之各界人士皆歡迎共襄盛舉,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參與競賽
2.作品格式:
  • 1. 統一創作格式:
    PhotoShop格式或JPEG格式。
    尺寸:高15cm,寬5.5 cm以內,解析度300dpi,彩圖。上色方式不拘。
    作品需具備3視圖。(正面+側面+背面)
  • 2.主題為民間故事-二十四孝。參賽者必須從二十四孝的故事中、隨意挑出3則故事報名參賽。
  • 3.透過電子郵件交件:主旨為【二十四[笑]kuso公仔大賽】與參賽者姓名。
    並附件作品圖檔及個人基本資料文字檔(須包含本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比賽作品名稱、聯絡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及30字內作品文字說明檔Email至活動信箱 gal.gal268@msa.hinet.net 即可。
  • 4. 請使用原創影像,非商業版權之影像,並用未發表過作品。所有參賽作品一經入選,作品著作權歸由萱萱集團所有。

五、比賽獎項:(*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 首獎 1 名,新台幣 2 萬元。
  • 貳獎1名,新台幣 1 萬元。
  • 參獎1名,新台幣 5000 元。
    (得獎者共有3名,獲選作品將量產由萱萱國際有限公司發售)

六、評選標準:
  • 內容評比 10% (知識性、教育性、整體表現)
  • 創意評比 80% (創意造型、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文件說明)
  • 技術評比 10% (功能、多媒體與互動性)

七、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及發行之作品。如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與其作品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得獎作品著作權全部歸屬「萱萱集團」,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萱萱集團」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 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3. 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完全使用權利,所有進行生產之作品不再提供作者任何形式之獎勵,如不同意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5.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7.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3,333元者須扣繳20%稅金。
  8.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八、聯絡方式:
萱萱集團兩腳禮品 蔡小姐
TEL: (02)2578-9017
email: gal.gal268@msa.hinet.net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80號8F-2

活動網站:http://www.galgal.com.tw



更多資訊:

2008年12月6日

[影音]2008北市高中職師生經典文學kuso創意影音大賞臺(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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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期待藉由「2008臺北市高中職師生經典文學kuso創意影音大賞」跨校性競賽創意呈現機會,讓學子參與「經典文學與現代流行文化的相遇」,並擺脫刻板的學科學習模式,提高對文學的學習興趣,進而能領略經典文學的智慧與優美,並期許在此般的潛移默化中,讓知識轉化成語文表達能力的養分,營造誦讀經典文學的文藝氣氛與風氣。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活動聯絡人: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教務處教學組陳怡靜組長及設備組莊婉婷組長
(TEL:2653-0475分機101及104)

三、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與教師,不分組別,每隊可有1~2位指導老師,每所學校不限一隊參加,唯一人以參加一件作品為限。得獎作品及得獎者需參與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

四、比賽辦法:
(一)改編文學作品(以現行高中職國文及英文科教科書選文為限),並創意呈現之。
(二)參與人數:1~10人(不含指導老師)。
(三)作品長度:5~10分鐘

五、繳件日期:
2008年12月1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以專人親送育成高中。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66號)教務處設備組收

六、影音規格:
(一)作品規格需為mpeg2以上畫質,拒收VCD格式。
(二)參賽作品請以資料形式燒錄至DVD繳交4份作品光碟(請先自行確認所附之4份作品光碟皆無播放問題,以免影響參賽權益),並附上報名表(附件一),並簽署授權同意書。
(三)音樂部分請使用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範。
(四)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應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七、得獎作品公映日程:2009年1月~2月

八、頒獎日期:2009年1月

九、評審暨評分標準:
(一)初審:由主辦及協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規定,就符合本須知第二點「對象」、第三點「比賽辦法」、第四點「繳件日期」與第伍點「影音規格」規定之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二)決審:由主辦及協辦單位委請領域知名人士及代表5 人,擔任決審評審委員,就通過初審之參賽作品進行決審,並決選出各獎項得獎作品共11組(得從缺)。
(三)初審及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

十、獎項及獎勵:
(一)創意金牌獎(1組):臺北市政府頒發之獎狀乙幀及禮券6000元。
(二)創意銀牌獎(2組):臺北市政府頒發之獎狀乙幀及禮券3000元。
(三)創意銅牌獎(3組):臺北市政府頒發之獎狀乙幀及禮券2000元。
(四)創意佳作獎(5組):臺北市政府頒發之獎狀乙幀及禮券1000元。

十一、參賽隊伍須提供:
(一)作品光碟1式4份。
(二)報名表(改編出處、1,000 字內簡單且清楚之情節大要、工作分配、授權同意書…等)。
(三)作品宣傳海報或劇照檔案。未附海報或劇照檔案,將由工作人員逕行於作品中,亂數擷取定格畫面作為海報或劇照。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影像作品需為原創,並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 (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2.5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協辦單位(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全國教育主管機關(教育部)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及協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二)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2.5 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協辦單位(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全國教育主管機關(教育部)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主辦及協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第十一點「其他注意事項」之(一)、(二)項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金或獎品…等所有獎勵。
(四)音樂部分請使用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範。
(五)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應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六)改編自經典文學之原典請注意著作權保護之時效,如在保護時效內,請取得原著作權人之授權改編。

十三、主辦及協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實施計畫之權利。

更多資訊:

2008年11月10日

[創意]節能減碳 - 網路KUSO創意大募集!(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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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期間 2008/10/31~11/13
投票期間2008/10/31~12/05


即日起自2008年11月13日止
步驟(1)拍攝或繪製最KUSO的「節能減碳」創意照片或插圖
步驟(2)上傳至ifoto活動網站
步驟(3)寫下您的獨到之見解
步驟(4)並邀請親朋好友來投票



即日起自2008年12月05日止,直接加入ifoto會員參加KUSO圖票選

就有機會獲得萬元大獎及抽中百項精選好禮
得獎作品還有機會刊登在MY LOHAS生活誌及i.Question線上調查網

更多關於節能減碳的想法和討論
請上活動部落格:http://blog.xuite.net/mylohas/blogge


拍攝或繪製最KUSO的「節能減碳」創意照片


壹、 KUSO人氣王獎,共20名(由網友票選最高人氣前20名)

  • 第一名:FUJIFILM J12 數位相機一台 (市價$10,399)
  • 第二名:Philips 飛利浦SoniCare音波震動牙刷組(市價$3,990)
  • 第三名:LOHAS折合式16吋樂活自行車(市價$3,800)
  • 第四名:Panasonic國際牌Hello Kitty可愛桌燈(市價$2,200)
  • 第五名:Transcend創見T.sonic320 2G MP3隨身聽/隨身碟(市價$1,500)
  • 第六名 ~ 第十五名:BRTC美白修飾乳Whitening and Wrinkle Repair BB Cream(市價1,200)x10
  • 第十六名 ~ 第二十名:NATURE MADE萊萃美健康植物固醇 (市價1,200)x5

貳、 評審團大獎,共5名(由主辦單位評選最符合節能減碳精神前5名)
ifoto數位影像服務免費沖印卷100張(市價$500) X 5


參、 樂活創意獎,共100名(由主辦單位針對參賽者及加入會員投票者各抽出50名得獎者)

  • ifoto客製2G名片碟(市價$899) x3
  • PANDA-Z 12吋絨毛娃娃(市價$850)x3
  • 我的美麗日記山茶花面膜6入(市價$350)x10
  • 原裝進口Deonatulle日本冰晶石薄荷超清爽體膏(市價$360)x 10
  • PANDA-Z 小公仔 (市價$350)x3
  • ifoto客製隨行杯(市價$299)x3
  • ifoto客製環保筷(市價$299)x3
  • ifoto客製星型汽球(市價$199)x10
  • 樂活地球人-褚士瑩的LOHAS世界觀點x 10
  • MUJI無印良品膠墨細字中性筆0.38 x 10
  • MUJI無印良品再生紙筆記本(空白)x 10
  • 可口可樂酷炫雙享杯 x 10
  • 黃毛小雞- 造型毛毯x1
  • 饅頭家族- 可愛體重計x1
  • PANDA-Z A4資料夾x10

2008/12/12


「節能減碳」創意照片檔案要為PEG/JPG格式,2MB以下


  1. KUSO人氣王獎,共20名。
    由網友投票KUSO人氣最高前20名,頒發KUSO人氣王獎

  2. ifoto評審大獎,共5名。
    未獲得KUSO人氣王獎的參賽者中,由主辦單位評審參賽作品最符合節能減碳精神者,頒發ifoto評審大獎

  3. 樂活創意獎,共100名。
    未獲得上述獎項者,由電腦隨機抽出100名參賽者,頒發樂活創意獎



  1. 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並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使用及抄襲他人之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 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該作品,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 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 不得以不當方式爭取或阻止他人獲得活動競賽之獎項,例如:以惡意電腦程式影響投票系統,不當累積人氣,或其他惡意目的之行為等。若經發現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獎位不遞補。
  3.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基於攻擊、傷害他人或其他惡意的目的,以及其他有害問題內容等。
  4.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基於商業或廣告目的,例如:張貼廣告、推銷產品等。
  5.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有涉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
  6.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者應同意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張貼之文字內容主辦、承辦單位有權於媒體(含網路電子媒體)發表、出版,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並不另支稿酬。
  7. 參加本活動獲選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主辦單位保有日後集結成冊、出版之權利。
  8. 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NT$13,333,需另繳納10%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0.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簡訊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11.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2.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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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6日

[設計]2008奧比斯「大開眼界」創意競賽(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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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校園Kuso達人踢館 大玩眼鏡眼罩創意秀

2奧比斯基金會將於5月起,舉辦2008奧比斯「大開眼界」創意競賽, 並邀請國內知名藝術家「眼球先生」擔任活動代言 人 及評審,歡迎全國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發揮創意,參與競賽。前3名優勝者將獲得3C產品,並榮任「2008奧比斯學生大使」!

一、活動簡介:

為拓展年輕學子對國際事務的參與,奧比斯基金會自2006年起,即推出各種不同主題之「前進校園」系列活動,藉由不同形式的創意發想,發掘出更多優 秀學子為奧比斯代言。奧比斯希望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讓豐衣足食的台灣年輕一代瞭解「眼睛」的重要,因而正視護眼議題、支持奧比斯全球防盲救盲的任務。

今年,本會以「尋找下一個眼球先生」為主題,推出2008「大開眼界」創意競賽,以眼鏡、眼罩、與眼部相關之裝飾物件等為創作標的,邀請校園創意達 人踢館。創作風格向來備受年輕族群喜愛的「眼球先生」,是時下喜愛KUSO風的年輕人經常模仿的偶像,這次他為響應公益,義務擔任活動代言人及評審,將為 奧比斯選出最具創意、最KUSO的優勝者。歡迎來挑戰!

活動代言人「眼球先生」宣傳影片


二、競賽內容:

對象資格

高中職、公私立大學、專科院校、技術學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附學生證影本報名),奧比斯保留參賽資格之審核及決定權。

徵選方式

  1. 靜態造型設計組(【A組】)
    • --以「大開眼界」為創意主題,範圍包括:眼鏡、眼罩、與眼部相關之裝飾物件等,材質不限。(眼部彩妝彩繪除外)
    • --評分標準:創意50%執行力30% 概念性20%
  2. 動態創意影片組(【B組】)
    • --以「大開眼界」為創意主題,範圍包括:眼鏡、眼罩、與眼部相關之裝飾物件等,材質不限。(眼部彩妝彩繪除外)
    • --配戴上創意裝飾物,錄製一段KUSO影片來展現作品,並寫下影片創作的理念,可以是舞蹈、歌唱、口白等呈現方式不拘,影片長度以120秒為上限。影片內容可以盡情發揮創意,但以不傷風敗俗及違反社會善良風氣為標準
    • --評分標準:創意50%趣味性30% 概念性20%

交件時間

  1. 初賽:97年5月1日至5月31日,將參賽作品上傳至線上報名專區

  2. 2組初賽各取前5名,於6月5日公布名單

  3. 靜態A組複賽:6月10日至6月30日進行第二階段評選,選出前3名優勝作品與第4名及第5名佳作
  4. 動態B組複賽:需於「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發表會」中進行即興表演,現場選出前3名優勝作品與第4名及第5名佳作
  5. 得獎名次公布:
    • 7月初公布A組複賽得獎名單
    • 7月中旬前舉行「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發表會」,公布B組複賽得獎名單

獎項

  1. (1)凡參加者皆可獲得奧比斯基金會飛機撲滿乙架,以參加組件為單位,乙組乙架
  2. (2) 2組初賽各評選出的前5名,將可獲贈眼球先生個性商品乙件
  3. (3) 2組複賽各選出前3名,將榮任「2008奧比斯學生大使」,可獲贈精緻3C產品,得獎作品亦有機會刊登於專業設計類雜誌,並於格子趣武昌店公開展示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交件後將不予退回,唯未得獎者待活動結束後,可自行至主辦單位取回作品。
  2. 所有得獎作品將無償授權奧比斯基金會用以公開展示、媒體刊登報導及其他非營利用途。得獎人亦有配合主辦單位活動期程,出席相關宣傳活動及記者會之義務。
  3. 參賽者須確保所填寫及佐證之資料均為正確且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被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且有致損害於基金會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付一切民刑事責任。
  4. 單一得獎人所得獎品如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主辦單位須向得獎者扣繳獎品價值15%(外國人20%)之所得稅。獎

品價值在新台幣$1,000至13,333之間者,不需預扣,都需申報所得稅。


活動洽詢:(02)2546-5046#14王小姐

瀏覽「優仕網」活動網頁: http://blog.youthwant.com.tw/orbis

活動贊助企業:

medlogo

CheckFUN logo

XFUNS logo

獨家媒體贊助:

Youthwant logo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7日

[攝影]生活好無聊 有梗才好玩攝影~創意KUSO徵件(9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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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創意KUSO徵件活動說明

【活動期程】

投稿時間:2008年2月25日~2008年3月25日止
網友票選時間:2008年3月28日~2008年4月28日止
得獎名單:2008年4月30日公佈

【投稿辦法】
一. 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來信投稿,投稿寄至service@42.com.tw


(填寫資料格式)

  1. 作者姓名:
  2. 公司/學校單位:
  3. 職稱:
  4. 生日:1900年00月 00日(西元)
  5. 連絡地址:
  6. 連絡電話or手機:
  7. 電子信箱:
  8. 作品名稱:
  9. 作品介紹:

二. 投稿形式:

不限圖檔表現製作方式 (攝影、手繪、電腦繪圖皆可),以能表現主題之平面稿件為主。

三. 上傳作品格式:

參加設計稿件尺寸不拘,存檔後,檔案大小必須在 500k 以下的 .jpg 檔案。
(註:檔案需注意為RGB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四. 填寫作者資料:

投稿時,參賽者需填寫完整正確作品資料及個人先關聯絡資料。

五. 通過票選資格:

投稿者通過肆貳廣告初審作品後一週內,隨即在42官方部落公佈作品。
(註:統一從3/28開始進行網友票選)

六.徵件活動獎品:

  • 最高票人氣作品乙名,任天堂Wii乙台

七.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且版權所有,且未曾作公開發表。
  2. 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之作品,除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勵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並得以各種形式刊登或展出,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4. 得獎作品作者得另外自行發表,但須事先通知主辦單位並徵得同意。
  5. 所有已提交的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即使中途退出或遭取消資格,已遞交之作品也均不退回。
  6. 凡參賽者即視同願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本說明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並公佈於活動網站 http://www.42.com.tw/blog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活動說明

【活動期程】

網友票選時間:2008年3月28日~2008年4月28日止
得獎名單:2008年4月30日公佈

【票選辦法】

一. 票選方式:
票選期間內,於活動票選文章頁面做回應,為喜歡的創意KUSO作品投票。以評論方式填上”推”編號XXX作品,並以私密留言方式留下個人的資料,即有參加投票抽獎資格。

二. 資料審核:

參加投票的網友務必在回應裡填上正確並且完整的資料,將會得到網站管理員的回應,即有資格參加抽獎。


發表評論格式 (請勾選隱藏留言作資料填寫)

  1. 我要推編號幾號,我的評論者名稱
  2. 公司/學校單位:
  3. 職稱:
  4. 生日:1900年00月 00日(西元)
  5. 郵遞區號:
  6. 連絡地址:
  7. 連絡電話或手機:
  8. 電子信箱:

三. 投票活動獎品:

票選幸運兒乙名,PSP乙台
(由電腦程式隨機抽取幸運投票者)

四. 領獎方式:

肆貳廣告將透過 e-mail及電話通知所有得獎者,並再次確認得獎人資料核對無誤。
得獎者可自行前來領取獎品,或由肆貳廣告宅配寄送。
*本活動贈品恕無法寄送海外,請見諒。

五. 注意事項

  1. 為利於公佈中獎名單確實,中獎者需同意本活動公佈得獎姓名。
  2. 若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者,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且獎項不另行補發。
  3. 所有贈品及贈品顏色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折抵現金或換贈品。
  4. 活動主辦單位將保有獎項與活動辦法更動之權利。活動詳情以「肆貳官方部落格」最新公告為準。




更多資訊:

2008年2月29日

[攝影]9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就愛拍音樂」學生KUSO攝影競賽(9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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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讓音樂學子能用不同方式表達對音樂的熱忱,與社會大眾分享平日和音樂的親密接觸。透過學生天馬行空的創意,以活潑方式將與音樂的親密接觸紀錄下來,藉由本競賽讓全國學生共同參與「9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並增加活動的曝光率。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四、策辦單位
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競賽組別
(一)國小組:國小在學學生。
(二)國中組:國中在學學生。
(三)高中職組:高中職在學學生。
(四)大學(專)組:大學(專)在學學生。


六、報名收件日期:
97年2月25日起至3月31日18:00前(以送達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47號10樓之3 為依憑),逾時均不予受理。
七、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請將報名相關資料於指定截止日期與時間前,以親送、郵寄方式送達指定地點。
(二)送件作品規格:須符合下列規範,否則均視為資格不符。
  1. 作品以「音樂」為主題,且未曾公開發表,並不得裝裱、護貝、連作、格放、加色,以符合公平原則。
  2. 照片4*6貼於報名表上並附上50字以內文字介紹(書面、電子檔皆可)。
  3. 附上照片電子檔JPG格式,原始檔案大小為600萬像素以上。
  4. 信封袋封面標題註明:「就愛拍音樂」學生KUSO攝影競賽。
  5.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及色情。
  6. 同一作品(一張)限參加一次,每人限5張作品參賽。請勿一稿多投。
八、獎勵方式:每組評選特優、優等各1名及佳作各10名。獎項分配如下表。
  • 大學(專)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 高中職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 國中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 國小組
    • 特優1名 市價7,000元NDS主機
    • 佳作10名 市價3,500元圖書禮卷
(總計40名)收音機乙台(教育廣播電台宣傳品)
註1:獎品內容以頒獎典禮時可購得之獎項為準,如無法購得則送出等值獎品。
註2:若得獎作品為團體創作,獎品由該創作團隊成員共同獲得。

九、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
將邀請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從所有作品中評選出獲獎作品。
(二)評審標準:
主題意識 50%、美感結構 30%、創意 20%。
(三)決選會議:
約於4月上旬召開,採序位法評分,依序位高低列出各組前12名。
(四)本項競賽不公開任何參賽人之得分成績,參賽人不得異議,並尊重評審小組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學生應為國內學校在學學生,其學生身分認定基準日為報名日期截止日97年3月31日。
(二)獲獎名單確定後,於97年4月21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路系統〈http://music.ner.gov.tw/seh/〉並專人電話連絡,獎品以郵寄方式頒發。
(三)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刪減修改運用於各種媒體、媒介上(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等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書籍、雜誌、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四)參賽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肖像權,若經採用產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策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得獎作品若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不予獎勵或撤銷獎勵,已發之獎品需交還主辦單位,如不交還依法追訴。
(六)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件,上述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七)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獲獎者之數目與獎項。
(八)參賽者完成報名手續後即視同同意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
十一、送件地點
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47號10樓之3
報名相關事宜請洽策展單位或上網查詢,策辦單位為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為:02-66182858轉602陳小姐,電子郵件信箱:mandy@cege.us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址是http://music.ner.gov.tw/seh/
十二、本報名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適時補充公告。




更多資訊:

2007年12月25日

[國內]夯秀台灣 - 創意影音詞曲徵選競賽(9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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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你,夠搞怪、夠KUSO嗎? 還是有滿腦子創意無處展現呢?
『夯秀台灣』讓你秀出最搞怪 最KUSO的創意!
只要以『向國民黨討黨產』為主題,對國民黨嗆聲追討黨產還諸於民,不論是改編KUSO歌詞、拍攝MV或詞曲創作都可以報名參加。
你敢不敢挑戰自己,成為創作界最KUSO最閃亮的創作新秀?
不管是超級偶像、還是星光幫,都給我靠邊站~~快來報名!
用搞怪創意顛覆你我的視覺及聽覺!
『夯秀台灣』創意徵件競賽~~愛台灣之星等你來摘星!!

※數位MV創作類
  1. 競賽辦法:
    1. 主辦單位提供指定曲 「愛與和平」主題音樂做為MV拍攝素材或是改編電視廣告或歌曲MTV內容,以『討黨產』為主題自由創作拍攝。素材下載
    2. 創作手法、媒材不限、可以使用數位器材拍攝製作。
    3. 規格限定:完成作品請先上傳至YOUTUBE或各大網站的VLOG中(例如:I'M TV、Yahoo!奇摩等),再將連結位置轉貼於活動網站上的參賽區即可。
    4.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劇情內容 30%、
      創意 40%、
      視覺效果 20%、
      趣味性 10%。

※音樂詞曲創作
  1. 競賽辦法:
    1. 以kuso搞笑、諷刺等表現手法並以〝討黨產〞為主題,具有創意之詞曲創作。
    2. 參選作品註明標題附上歌詞,並將 DEMO( 格式為 mp3)上傳至 活動網站。
    3. 參選作品須以詞曲合一為一單位,可獨自一人創作詞、曲,亦可搭檔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創作。
    4. 參選作品不論創作者自行演唱或委由他人代唱,其演唱者與演唱技巧均不列入評審考量。
    5. 以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之任一或混合語系(含外語)創作為原則,惟為避免造成評審閱讀障礙,歌詞請自行斟酌標音、加註或對照中文等輔助說明。
    6. 參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行者,並嚴禁抄襲、剽竊、冒名,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7. 獲獎作品之參賽者同意配合媒體演播宣傳需要,得親自演唱或主辦單位委請他人代唱。
    8. 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或授權其他相關團體機關製作(編曲、演唱、錄音等)、出版,發行卡帶、CD、光碟、網路播映、MTV,或其他形式之發行、改編、重製。
    9. 獲獎作品之詞曲創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參與作品發表會或各項推廣活動。
    10.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編曲 30%、
      作詞 30%、
      意境內容 20%(符合主旨、達成推廣的期望程度)、
      完整度 10%、
      普及性 10%。

※創意改編歌詞類
  1. 競賽辦法:
    1. 參賽者可選擇任一拿手的歌曲改編歌詞或挑戰重新編曲及改編歌詞(Ex:搖滾、R&B、藍調、Rap、宗教…),改編之歌詞內容以kuso搞笑、諷刺等具有創意的表現手法並切合主題。
    2. 參選作品註明標題附上歌詞,並將 DEMO( 格式為 mp3)上傳至 活動網站。
    3. 參選作品須以詞曲合一為一單位,參選作品不論創作者自行演唱或委由他人代唱,其演唱者與演唱技巧均不列入評審考量。
    4. 規格:將配唱好之DEMO,以MP3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
    5. 以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之任一或混合語系(含外語)創作為原則,惟為避免造成評審閱讀障礙,歌詞請自行斟酌標音、加註或對照中文等輔助說明。
    6. 參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行者,並嚴禁抄襲、剽竊、冒名,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7. 獲獎作品之參賽者同意配合媒體演播宣傳需要,得親自演唱或主辦單位委請他人代唱。
    8. )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或授權其他相關團體機關製作(編曲、演唱、錄音等)、出版,發行卡帶、CD、光碟、網路播映、MTV,或其他形式之發行、改編、重製。
    9. 獲獎作品之詞曲創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參與作品發表會或各項推廣活動。
    10.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創意改編 40%、
      歌詞意境內容 30%(符合主旨、達成推廣的期望程度)、
      完整度 10%、
      普及性 20%。

嘿嘿!你自認不是創作ㄎㄚ嗎?
沒關係,只要你用力宣傳,大力宣傳本活動,
不管是Blog張貼紙,還是推薦、轉寄,
都有機會獲得3C好禮,手機、iPod都讓你帶回家!
心動嗎? 那就馬上行動 GO!

※【BLOG宣傳大使】
活動期間參與部落格推薦張貼活動貼紙者,即有機會參加抽獎。

※【推薦放送王】
於活動期間只要寫下推薦的作品及理由並成功的向親朋好友推薦一位參賽者的作品(每日限定推薦一位參賽者),即可參加抽獎。

※【轉寄王】
活動期間成功轉寄活動訊息,即可參加抽獎。轉寄越多中獎機率越大!

※【最佳人氣王】
被網友推薦票數最高的參賽者,即可獲得最佳人氣王大獎。

注意事項
本活動期程:
※自即日起活動開放報名,同時上傳作品。
※報名與作品上傳截止日:97年1月25日pm20:00止
※網友票選截止日:97年1月27日pm20:00止
  1.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報名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侵犯主辦單位任何權利者,主辦單位得保留相關法律程序追訴權。
  2.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資料遺漏不完整、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3. 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播映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4. 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原創作品,並由參賽者自行上傳,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參加作品如有毀損、品質太差、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 … 等情形者均不受理。得獎作品若有涉嫌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且不予鼓勵,已發之獎項需交還主辦單位。
  5. 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必須於參賽前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發行;其著作權發生糾紛,由提供的參賽者自行負責,如有遭人檢舉,主辦單位經查明後,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主辦單位,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6. 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7. 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參加競賽的相關素材下載如:主題樂、配樂 …,提供參賽者使用、參考(主辦單位所提供之配樂版權所有仍歸屬主辦單位,請勿於日後移做它用)。
  8. 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每一位參加者得獎贈品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需自行負擔繳付 15% 所得稅金,得獎者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收到稅金後,方將贈品交付之。參加者得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將列報個人所得。
  9. 獎品以實品為準,主辦單位保有以等值商品兌換之權利,並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0. 以上若參選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或參賽件數不達獎項名額之雙倍,決審委員會得以評定部分從缺。
  11.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參賽辦法的權利。
總則:活動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由主辦單位作出最後決定且不作公開討論。


2007年12月12日

[國內]在世界的中心呼喊媽呀!!KUSO創意影片競賽(9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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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世界的中心呼喊「媽呀」!KUSO創意廣告影音創作競賽

一、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比賽

二、作品規定:

  • 拍攝內容為以『媽呀!』或『我的夢想』做創意發想,詳細介紹請參照網址( http://www.mayaidream.com/sitestyle/event/act200711s.html )
  • 請 參賽者針對題目自行發揮,參賽作品時間長度不得超過三十秒,作品請以AVI或WMV規格製作。參賽者必須附上報名表、身分證/學生證影印本、作品名稱、內 容介紹、創意說明等文字資料,以及參賽者姓名、E-mail、聯絡地址及電話。作品封套上請清楚註明拍攝作品主題、參賽者姓名。
  • 所有得 獎作品,其著作權屬報名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無償利用該得獎作品永久於國內外重製、發行、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及公開發表等非商業性用 途。如得獎作品有違著作權法,或是以剽竊、轉拷(或一稿多投)等違法不實侵權等行為時,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法追回所得獎金與獎項,並嚴究其法律責任。主 辦單位也會將該名參賽者姓名刊登公佈在網路上。
  • 所有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得獎標準,該獎項將以從缺方式處理。所有參加徵選作品與資料請參賽者自行留底,無論得獎與否參選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三、評選方式:
96年12月15日報名截止前繳交作品者,會先行刊登於活動網站中。初選由評審先行選出10位入圍者,進行網路投票,投票期間至97年1月10日止。在網站上公佈第一名到第三名。

四、作品參賽報名辦法:
作品送件前請檢附報名表、作品主旨及旁白說明,連同參賽作品郵寄或親送至媽呀夢想資訊( 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27樓 電話:02-2962 -9828)報名至年月日下午前截止,以郵戳為憑。參賽者欲索取報名表請至媽呀夢想競標網進行下載。網址: http: //www.mayaidream.com

五、獎勵辦法:
  • 入圍10位:評選入圍者,贈送夢想幣1000點
  • 第一名:現金10000元 + 夢想幣10000點
  • 第二名:現金5000元 + 夢想幣5000點
  • 第三名:現金3000元 + 夢想幣3000點

2007年11月12日

[國內]『N』KUSO動畫徵選 - SMC 11n 校園kuso動畫徵選比賽(9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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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USO動畫徵選----SMC 11n 校園kuso動畫徵選比賽

一、主辦單位:
SMC智邦科技協辦單位 : www.netpedia.com.tw
二、活動時間
報名徵件:
10月20日至11月20日下午六點止
初選:
11月21日至11月23日
決選:
11月24日至12月2日
三、參與對象
內視覺設計、媒體、商業設計、視覺傳達等相關科系所學生;對於設計表現有興趣的學生
四、版權與經紀權歸屬
作品版權及使用權歸SMC所有,著作人格權歸原作者所有,SMC有權使用參賽作品及相關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商業媒體宣傳。
五、報名方式
請由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 www.netpedia.com.tw ,並連同作品一併交回,寄回 netpedia.com@gmail.com ,本次活動免報名費
六、作品格式
對象:
SMC11N全系列產品家族
影像格式: flash(初選提供swf檔or 執行檔;入選決選請提供fla檔<需提供原始碼,不可加密>)
時間限制: 20~40sec
內容:
  1. 必須以SMC 802.11n系列產品為主角
  2. 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11n/g的比較:包括距離、速度、應用、安全、方便…
    2. SMC 11n產品外觀特色設計
    3. 功能性呈現:WPS、USB Printer/Scanner、監控頻寬…
七、評選方式
初選由主辦單位共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決選則開放網友投票
八、獎項:
首獎為一萬元獎金、第二名八千元、第三名五千元,另選出佳作2名各可獲得一千元之7-11禮券 (若作品未達水準,及內容不符徵件精神,得從缺)。
參與決選投票之網友,將選出五名各可獲得二百元之7-11禮卷。
九、連絡電話(02)8791-8500分機1121 陳小姐
十、其他事項
本活動限在學學生,團體或個人皆可報名,領獎時需出示具中華民國教育部之認可的學籍與在學證明如學生證。
作品需提供設計概念。
完整產品訊息請至 www.smcnetworks.com.tw 詳細活動辦法請至 www.netpedia.com.tw

2007年10月26日

[國內]GT125就愛耍機車 超機車影片大賽(9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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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125就愛耍機車 超機車大賽

想搞怪就趁現在!
快用影片拍攝你對「GT 125」或「輕快」的絕妙點子
11/15前上傳至「GT125就愛耍機車!」活動就有機會將SYM GT125機車騎回家

★ 每12小時1票選出超機車影片,再抽精美贈品! ★

◎活動時間
影片上傳期間:
2007/10/15 18時(GMT+8)∼ 2007/11/15 18時(GMT+8)
影片票選期間:
2007/10/15 19時(GMT+8)∼ 2007/11/22 18時(GMT+8)
主辦單位,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訂於2007/11/30前公佈活動結果與得獎者名單於本活動網頁及 SYM 三陽機車官方網站 ( www.sym.com.tw ) ,並個別通知得獎者。

◎活動辦法與資格限定
  1. 參加影片上傳活動的影片內容, 必須符合「GT 125」或「輕快」的發想主題,並於影片中包含SYM 與 GT 125 字樣或聲音
  2. 參加影片上傳或票選活動,僅限使用本人所擁有無名小站帳號,並已完成無名小站與Yahoo!奇摩帳號整合者
  3. 每個無名小站帳號於活動期間, 僅限上傳一次影片;每12小時內,可參加投票一次
  4. 影片上傳活動的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有權刪除及封鎖其所提供之參賽作品;如為已獲選為得獎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參加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1. 有冒用或盜用他人名義或作品參賽之行為。
    2. 所提出之作品有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嫌。
    3. 參賽作品並非涉及抄襲或非擁有其著作權之嫌。
    4. 所提出之作品涉及侵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肖像權、人格權、商譽、所有權等。
    5. 其他經主辦單位判定為擾亂或妨礙本活動進行之行為。
  5. 票選活動的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票數與抽獎資格,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
    1. 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進行投票者。
    2. 採用不正當之行為,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
  6. 若參加者的所登錄的無名小站會員資料不全或有誤,恕不接受參加本活動,並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恕不負相關責任,亦不再補發。

◎獎項內容與評選方式
三陽機車王
(共1個名額)
由主辦單位評選最優秀者獲得該獎項;評選標準:創意與趣味50%、藝術表現30%、精緻度20% 獨得SYM GT125機車碟煞版 (價值$52,500 )
機車人氣王
(共10個名額)
上傳影片經網友公開票選後,所累計的票數前10名者,即可獲得該獎項 各得高級藍芽通訊安全帽一只 (價值$5,000)
好運無敵王
(共20個名額)
每次參與投票都可累計一次抽獎機會,並訂於活動結束後,抽出得獎者 各得知名ARAI套裝式雨衣一套 (價值$2,000)
本活動採單一獎項得獎制,若同一身分證字號被重複抽選,則以獎項價值較高之品項為其獲獎之獎品。主辦單位保有中獎人領獎資格審核之權利。

◎兌獎須知
  1. 主辦單位將於得獎者名單公布後七個工作天內,以電話或專函聯絡得獎者,並核對得獎者相關資料。
  2. 得獎者辦理兌獎手續時,須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得獎證明」回傳至主辦單位;「三陽機車王」得獎者須另外填寫「領牌須知」。
  3. 「三陽機車王」獎項贈品將由專人通知交車,其它獎項將轉由專人協助宅配到府。
  4. 本活動獎項贈品以所提供之實物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折付現金、指定型號款式、轉讓得獎權利予第三人、或兌換其他商品或服務。主辦單位有權更換本活動之獎項贈品。
  5.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金額超過 $13,340 元,需扣繳 15% 稅金,並申報機徵機關。因此,獎項價值超過金額 $13,340 元者,中獎人須按獎品價值繳納 15 ﹪所得稅,始能兌獎。
  6. 獎項贈品若因得獎者所登錄資料不全或有誤而遭冒領、或兌獎後遺失或毀損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恕不再補發。
  7. 得獎者兌獎時所提出之身分證件,如有變造之情形,將立即喪失兌獎資格,並須繳回獎項贈品,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注意事項
  1.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聯絡資料提供給主辦單位委託之單位,作為得獎通知、寄送獎項贈品之用,不另作其他用途使用。
  2. 本活動詳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詳情之規範。
  3. 三陽工業、三陽工業授權經銷商及其廣告代理商與協力廠商之員工及直系親屬、配偶,均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4. 本活動注意事項若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本辦法或暫停、終止本活動與抽獎活動。

2007年9月17日

[國內]孔雀香酥脆/KUSO漫畫挑戰賽(9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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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香酥脆/KUSO漫畫挑戰賽

活動方式
以『管你怎麼想』為精神主軸  ,用孔雀香酥脆任一產品拍出最搞笑、最KUSO的事情,以四格漫畫的方式投稿,即有機會得到獎金和成為孔雀香酥脆包裝的題材喔!!
所有投稿作品經乖乖公司初選審核後,將公佈在活動網站上進行網友評選

票數最高者 即為第1名 

徵稿類別

使用數位相機、手機或任何具有照相功能的器材,拍攝主題後寄至活動信箱kuso2007@kuai.com.tw

活動獎項:
  •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 50,000元(1名)
  •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元(1名)
  •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元(1名)
  • 佳作 獎金新台幣  5,000元(5名)
上網投票就有機會得到
  • Sony Ericsson K810i 手機 2名
  • EPSON STYLUS PHOTO  R270相片印表機 3名
注意事項:
  1. 得獎者須寄回購買孔雀香酥脆產品購買憑證2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