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比賽
二、作品規定:
- 拍攝內容為以『媽呀!』或『我的夢想』做創意發想,詳細介紹請參照網址( http://www.mayaidream.com/sitestyle/event/act200711s.html )
- 請 參賽者針對題目自行發揮,參賽作品時間長度不得超過三十秒,作品請以AVI或WMV規格製作。參賽者必須附上報名表、身分證/學生證影印本、作品名稱、內 容介紹、創意說明等文字資料,以及參賽者姓名、E-mail、聯絡地址及電話。作品封套上請清楚註明拍攝作品主題、參賽者姓名。
- 所有得 獎作品,其著作權屬報名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無償利用該得獎作品永久於國內外重製、發行、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及公開發表等非商業性用 途。如得獎作品有違著作權法,或是以剽竊、轉拷(或一稿多投)等違法不實侵權等行為時,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法追回所得獎金與獎項,並嚴究其法律責任。主 辦單位也會將該名參賽者姓名刊登公佈在網路上。
- 所有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得獎標準,該獎項將以從缺方式處理。所有參加徵選作品與資料請參賽者自行留底,無論得獎與否參選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96年12月15日報名截止前繳交作品者,會先行刊登於活動網站中。初選由評審先行選出10位入圍者,進行網路投票,投票期間至97年1月10日止。在網站上公佈第一名到第三名。
四、作品參賽報名辦法:
作品送件前請檢附報名表、作品主旨及旁白說明,連同參賽作品郵寄或親送至媽呀夢想資訊( 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27樓 電話:02-2962 -9828)報名至年月日下午前截止,以郵戳為憑。參賽者欲索取報名表請至媽呀夢想競標網進行下載。網址: http: //www.mayaidream.com
五、獎勵辦法:
- 入圍10位:評選入圍者,贈送夢想幣1000點
- 第一名:現金10000元 + 夢想幣10000點
- 第二名:現金5000元 + 夢想幣5000點
- 第三名:現金3000元 + 夢想幣30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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