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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3日

[攝影+歌曲]102年「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201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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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4.20


壹、依據

一、100年10月11日臺中(三)字第1000173922號函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配套措施方案5-1「提升高中職教師教學品質實施方案」,自即日起實施。前揭方案報奉行政院100年9月20日院臺教字第1000103358號函復核定。
二、101年8月28日生命教育學科中心102年度策略聯盟會議。
三、101年9月21日生命教育學科中心102年度工作計畫籌備會議。
四、101年12月13日臺中(三)字第1010238922號函有關102年度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課務發展工作圈及學科中心工作計畫一案之說明。

2011年10月28日

[音樂]臺南市資源回收歌曲創作大賽活動(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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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1.21

壹、活動目的
鼓勵音樂詞曲創作人才,創作屬於臺南市可以傳唱的資源回收歌曲,藉由歌曲傳唱宣導垃圾減量、資源循環的重要性,吸引更多民眾參與資源回收工作。

2010年12月9日

[歌詞創作]【綠點子歌詞創作】競賽(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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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2.15


一、活動目的
為達成資源循環零廢棄目標,激發各界表達對資源回收不同層面的創意與構思,特舉辦「綠點子歌詞創作競賽」活動,將資源回收工作與成果等環保元素,融入音樂歌詞創作,並藉由歌曲傳頌,激發民眾愛惜資源、保護地球的行動力,促進社區、企業團體等共同響應落實回收工作 

2010年9月3日

[音樂]「2011年台灣本土音樂教材創作」弦樂曲徵選(20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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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3.15


篤姬 完全珍藏版DVD
篤姬 DVD(完全珍藏版)
一、宗旨
鼓勵音樂家從事教材創作,充實中小學音樂教材,以推廣至全國各級學校,提升、豐富學校音樂教學內涵。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系

2008年1月16日

[國內]爭鮮壽司廣告詞曲創作競賽(9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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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2008/2/18 24:00
•創作內容及要求:
投稿作品需與爭鮮壽司公仔相關,以能闡揚其精神及內涵,並能深入一般大眾的心聲,以讓大眾朗朗上口為方向。
•作品格式:
歌曲內容必須為80秒MP3格式,國語發音為主,歌曲必須有編曲伴奏不可為單純清唱。需附上歌曲主題及歌詞文字內容。
•報名說明:
  1. 所有參賽作品皆須透過本次活動網站報名,一旦參賽者已完成報名手續,即視為參賽者已閱讀、瞭解並完全同意接受本次參賽所規定條款內各項內容,並應完全恪遵以下本次參賽所規定條款之所有規範。
  2. 需同意本次參賽約定聲明書,並依格式完整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作品。
  3. 報名以作品(MP3檔案+純文字歌詞)為單位,一人可報名多件作品。如作品為多人共同創作,請以代表人聯絡資料報名。
  4. 作品一經報名上傳成功,則視為正式參加,不得要求取消退出
  5. 如有上傳檔案內容模糊或破損等影響評選之情形,活動小組將視情形以E-Mail或電話聯繫參賽者,要求修正後重新上傳。但如經聯繫後,無法於報名期限內重新上傳,則以原作品參加。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國民且居住中華民國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
  2. 參加者若未依規定詳填聯絡資料 (姓名、E-MAIL、聯絡電話及住址等)以致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及獎金獎品。
  3. 參賽作品不得有各種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如有違反,參賽者必須自行負責一切相關之法律責任和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用在內)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作品之參賽資格。
  4. 參賽作品需保證未曾公開發表、未得任何獎項、未曾出版或商品化、無與任何海內外詞曲版權/經紀公司有現存合約之關係,且為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
  5. 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其著作權若生糾紛,由提供作品之參賽者自行負責,一切相關之法律責任和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用在內) ,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且事證明確者,並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6. 國際版權協會已明文規定:一首歌裏有8個小節相同即視為抄襲,於此8小節中任意改動其中一個亦視為抄襲,敬請尊重智慧財產權益,如有違反,參賽者必須自行負責一切相關之法律責任和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用在內),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作品之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且不予獎勵,已發之獎金、獎狀需交還主辦單位,絕無異議。
  7. 參賽作品之曲、文皆為參賽網友自行製作及上傳,本活動網站並保留得隨時修改、增刪、或停止提供本系統全部或部分功能之權利。
  8. 參賽者同意授權爭鮮集團,得因推廣或行銷相關活動之目的,使用、重製或編輯參賽者之作品,並得以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參賽者若於作品中,使用他人之原創曲作為創作元素或與著作權違反相關法令規範時,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令責任。主辦單位及策劃執行單位有權得保存入圍作品,作為資料存檔和使用。
  9. 如對於本活動及操作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洽詢爭鮮活動小組 sushi@sp88.com

入圍決賽注意事項:
  1. 決賽時間:2008/2/22-2008/3/14
  2. 入圍決賽者需依活動小組通知,於決賽前將授權同意書以書面方式簽名寄回,完成參加決賽程序。
  3. 入圍/得獎作品若涉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予獎勵,已發之獎金、獎狀需交還主辦單位。
  4. 決賽賽作品於活動網站開放由網友票選,並依決賽評選標準評分。
  5. 如經活動小組查獲有異常投票或程式灌票等系統異常影響活動之結果,活動小組將取消其投票者資格並刪除違反規定之票數。
  6. 得獎名單公布:2008/3/18
  7. 得獎公布日當天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各得獎者且告知領獎期限。於領獎期限未領獎者即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
  8. 得獎者需於收到中獎通知後,將機會中獎勞務報酬單及身分證正反影印本寄回,始完成領獎手續。
  9. 得獎作品如為多人共同創作,獎座或獎狀僅提供一份。如需一份以上,請依申請數支付工本費。
  10. 依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時,主辦單位將事先代扣15%所得稅後,始得領取獎項。
  11. 得獎者不得轉讓得獎獎金或獎項於其他人,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予獎勵,已發之獎金、獎狀需交還主辦單位。
  12. 得獎者不得要求以獎品換取現金或轉換其他等值產品。
  1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爭鮮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規定。爭鮮迴轉壽司及本活動小組保留有權得於任何時間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金、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獎項等條款一旦在網頁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賽者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獎項等條款或協議。建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賽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賽者得放棄其參賽資格。

決賽評選方式
‧評選標準:
評比項目 評分比例
評審團評比 音樂及編曲伴奏表現 20 %
歌詞詮釋表現 20%
爭鮮品牌精神 20%
歌曲呈現創意 20%
網友票選 網友票選人氣指數 20%


2007年12月25日

[國內]夯秀台灣 - 創意影音詞曲徵選競賽(9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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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你,夠搞怪、夠KUSO嗎? 還是有滿腦子創意無處展現呢?
『夯秀台灣』讓你秀出最搞怪 最KUSO的創意!
只要以『向國民黨討黨產』為主題,對國民黨嗆聲追討黨產還諸於民,不論是改編KUSO歌詞、拍攝MV或詞曲創作都可以報名參加。
你敢不敢挑戰自己,成為創作界最KUSO最閃亮的創作新秀?
不管是超級偶像、還是星光幫,都給我靠邊站~~快來報名!
用搞怪創意顛覆你我的視覺及聽覺!
『夯秀台灣』創意徵件競賽~~愛台灣之星等你來摘星!!

※數位MV創作類
  1. 競賽辦法:
    1. 主辦單位提供指定曲 「愛與和平」主題音樂做為MV拍攝素材或是改編電視廣告或歌曲MTV內容,以『討黨產』為主題自由創作拍攝。素材下載
    2. 創作手法、媒材不限、可以使用數位器材拍攝製作。
    3. 規格限定:完成作品請先上傳至YOUTUBE或各大網站的VLOG中(例如:I'M TV、Yahoo!奇摩等),再將連結位置轉貼於活動網站上的參賽區即可。
    4.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劇情內容 30%、
      創意 40%、
      視覺效果 20%、
      趣味性 10%。

※音樂詞曲創作
  1. 競賽辦法:
    1. 以kuso搞笑、諷刺等表現手法並以〝討黨產〞為主題,具有創意之詞曲創作。
    2. 參選作品註明標題附上歌詞,並將 DEMO( 格式為 mp3)上傳至 活動網站。
    3. 參選作品須以詞曲合一為一單位,可獨自一人創作詞、曲,亦可搭檔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創作。
    4. 參選作品不論創作者自行演唱或委由他人代唱,其演唱者與演唱技巧均不列入評審考量。
    5. 以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之任一或混合語系(含外語)創作為原則,惟為避免造成評審閱讀障礙,歌詞請自行斟酌標音、加註或對照中文等輔助說明。
    6. 參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行者,並嚴禁抄襲、剽竊、冒名,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7. 獲獎作品之參賽者同意配合媒體演播宣傳需要,得親自演唱或主辦單位委請他人代唱。
    8. 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或授權其他相關團體機關製作(編曲、演唱、錄音等)、出版,發行卡帶、CD、光碟、網路播映、MTV,或其他形式之發行、改編、重製。
    9. 獲獎作品之詞曲創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參與作品發表會或各項推廣活動。
    10.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編曲 30%、
      作詞 30%、
      意境內容 20%(符合主旨、達成推廣的期望程度)、
      完整度 10%、
      普及性 10%。

※創意改編歌詞類
  1. 競賽辦法:
    1. 參賽者可選擇任一拿手的歌曲改編歌詞或挑戰重新編曲及改編歌詞(Ex:搖滾、R&B、藍調、Rap、宗教…),改編之歌詞內容以kuso搞笑、諷刺等具有創意的表現手法並切合主題。
    2. 參選作品註明標題附上歌詞,並將 DEMO( 格式為 mp3)上傳至 活動網站。
    3. 參選作品須以詞曲合一為一單位,參選作品不論創作者自行演唱或委由他人代唱,其演唱者與演唱技巧均不列入評審考量。
    4. 規格:將配唱好之DEMO,以MP3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
    5. 以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之任一或混合語系(含外語)創作為原則,惟為避免造成評審閱讀障礙,歌詞請自行斟酌標音、加註或對照中文等輔助說明。
    6. 參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行者,並嚴禁抄襲、剽竊、冒名,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7. 獲獎作品之參賽者同意配合媒體演播宣傳需要,得親自演唱或主辦單位委請他人代唱。
    8. )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或授權其他相關團體機關製作(編曲、演唱、錄音等)、出版,發行卡帶、CD、光碟、網路播映、MTV,或其他形式之發行、改編、重製。
    9. 獲獎作品之詞曲創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參與作品發表會或各項推廣活動。
    10.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創意改編 40%、
      歌詞意境內容 30%(符合主旨、達成推廣的期望程度)、
      完整度 10%、
      普及性 20%。

嘿嘿!你自認不是創作ㄎㄚ嗎?
沒關係,只要你用力宣傳,大力宣傳本活動,
不管是Blog張貼紙,還是推薦、轉寄,
都有機會獲得3C好禮,手機、iPod都讓你帶回家!
心動嗎? 那就馬上行動 GO!

※【BLOG宣傳大使】
活動期間參與部落格推薦張貼活動貼紙者,即有機會參加抽獎。

※【推薦放送王】
於活動期間只要寫下推薦的作品及理由並成功的向親朋好友推薦一位參賽者的作品(每日限定推薦一位參賽者),即可參加抽獎。

※【轉寄王】
活動期間成功轉寄活動訊息,即可參加抽獎。轉寄越多中獎機率越大!

※【最佳人氣王】
被網友推薦票數最高的參賽者,即可獲得最佳人氣王大獎。

注意事項
本活動期程:
※自即日起活動開放報名,同時上傳作品。
※報名與作品上傳截止日:97年1月25日pm20:00止
※網友票選截止日:97年1月27日pm20:00止
  1.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報名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侵犯主辦單位任何權利者,主辦單位得保留相關法律程序追訴權。
  2.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資料遺漏不完整、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3. 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播映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4. 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原創作品,並由參賽者自行上傳,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參加作品如有毀損、品質太差、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 … 等情形者均不受理。得獎作品若有涉嫌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且不予鼓勵,已發之獎項需交還主辦單位。
  5. 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必須於參賽前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發行;其著作權發生糾紛,由提供的參賽者自行負責,如有遭人檢舉,主辦單位經查明後,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主辦單位,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6. 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7. 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參加競賽的相關素材下載如:主題樂、配樂 …,提供參賽者使用、參考(主辦單位所提供之配樂版權所有仍歸屬主辦單位,請勿於日後移做它用)。
  8. 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每一位參加者得獎贈品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需自行負擔繳付 15% 所得稅金,得獎者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收到稅金後,方將贈品交付之。參加者得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將列報個人所得。
  9. 獎品以實品為準,主辦單位保有以等值商品兌換之權利,並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0. 以上若參選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或參賽件數不達獎項名額之雙倍,決審委員會得以評定部分從缺。
  11.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參賽辦法的權利。
總則:活動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由主辦單位作出最後決定且不作公開討論。


2007年10月30日

[國際]華研第三屆網路詞曲創作大賽(9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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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研第三屆網路詞曲創作大賽:Do you wanna play?!

華研國際音樂自2005年以來,連續舉辦兩屆全球華人網路詞曲創作大賽,活動一直受到全球創作人熱情的參與,目前除了評估與第二屆得獎新人簽約的規劃之外,回顧第一屆創作比賽中簽約的專屬作者,在一年多專業的培訓後,發表作品的成績愈來愈受到注目,也期望今年第三屆的活動,能鼓勵更多熱愛詞曲創作的新人,不要輕易放棄你的才華與創意,更勉勵前兩屆都參賽但未入圍的朋友,一起為音樂的夢想再接再勵,Do You Wanna Play ?! 華研等著你們一起加入這最專業的音樂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