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9.30
宅經濟持續發燒!「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強力徵求動畫、動畫劇本、遊戲創作、遊戲提案等作品,並募集全民KUSO創意,讓遊戲玩家們以平面設計、四格漫畫、創意短片等形式表達對遊戲的熱愛。
宅經濟持續發燒!「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強力徵求動畫、動畫劇本、遊戲創作、遊戲提案等作品,並募集全民KUSO創意,讓遊戲玩家們以平面設計、四格漫畫、創意短片等形式表達對遊戲的熱愛。
經濟部工業局持續推廣數位遊戲與動畫,期藉由「動畫」與「動畫劇本」的甄選,尋找各行各業都熱門的「說故事人才」;並有「遊戲提案與創作」組別,讓創作者們展現PC及手機類型遊戲多元發展的可能!
為推廣國產遊戲,主辦單位今年度特別規劃「主題創作組」,要所有熱愛國產遊戲的玩家們盡情發揮創意,將對遊戲的熱情轉化為創作的動力,也邀請創作者一同共同推廣遊戲分級與線上遊戲防沉迷機制,建立遊戲健康形象。
此外,為強化產學間的連結性,實現創意商業化及人才產業化的目標,許多遊戲、動畫業者長期支持4C競賽,除了給予參賽者贊助獎勵外,遊戲製作人也以評審身分,與同學們交流業界觀點;主辦單位今年將進一步邀請發行商及平台業者一同投入,期透過商業化角度選出具開發潛力的優秀作品。
自4月22日起,主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將緊鑼密鼓的舉辦一系列全省「校園巡迴說明會」,會中除賞析08年競賽作品及說明09年競賽辦法外,更邀請多家國內遊戲及動畫廠商與我們一同前進校園,透過個人創作歷程、業界經驗的分享,提升同學對產業界的了解與未來進入業界之意願,同時開啟產學交流合作之契機。
本年度競賽預計將於5月5日起開放報名,9月30日截止收件,強力徵求對於遊戲、動畫有更多創意想法的你一同參與!
活動洽詢:台北市電腦公會 02-2577-4249分機373 莊小姐
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壹、依據:
本作業須知係依據「數位內容系列競賽獎項設置及實施要點」訂定。
貳、活動緣起與目的:
一、4C的涵義:Creative【創意】、Commercial【商業化】、Comprehensive【廣泛應用】、Copyright【著作權】
二、緣起與目的:
經濟部工業局為促進台灣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特舉辦「4C數位創作競賽」,期藉由競賽的推動,募集創意素材開創多元數位內容創意版圖,讓國內業者發掘優秀創意與人才,同時創造國產遊戲話題風潮,以達創意商業化、人才產業化與國產遊戲推廣三大目標,進而提昇國內產業競爭力。
參、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可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限制以6人為限,惟遊戲創作組以12人為限)。
三、參賽作品須為97年10月1日之後創作之非商業用作品。
四、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得獎金或由政府補助單位輔導之作品,僅開放競逐廠商贊助獎,無法角逐大會獎項(無提供獎金之大會獎項不在此列)。
肆、活動時程:
伍、競賽組別及作品規格:
一、動畫組:
二、動畫劇本組:
三、PC遊戲提案組:
四、PC遊戲創作組:
五、手機遊戲提案組:
六、手機遊戲創作組:
七、主題創作組:
陸、報名辦法:
一、統一採線上報名(完成報名手續後,將收到大會編訂之報名編號)。
二、繳件說明:
三、報名&繳件注意事項:
(一)參賽件數不限,跨組參賽請重新填寫報名資料。
(二)若創作中所使用之素材,乃使用他人之著作,請於參賽同意書內註明引用出處。
柒、獎勵辦法:
1.得獎者將獲頒上述獎金及獎座各一份。
2.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承辦單位依法代扣10%稅額。
3.獲獎名單將各別通知得獎者,並於4C活動網頁公佈,未得獎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捌、評審辦法:
一、評審成員:由產、學界等專業人士共同參與評審。
二、評審標準:作品除具備高度的創意及技術能力外,更須具市場發展性。
三、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備。
(二)初審:由評審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審,選出入圍作品,報請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布入圍名單。
(三)複審:召開複審會議,由委員評選並決議各項獎項之得獎作品。
拾、參賽注意事項:
一、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二、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所參賽之作品不得作為商業用途,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五、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六、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十、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未參與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十一、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二、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正公布之。
為推廣國產遊戲,主辦單位今年度特別規劃「主題創作組」,要所有熱愛國產遊戲的玩家們盡情發揮創意,將對遊戲的熱情轉化為創作的動力,也邀請創作者一同共同推廣遊戲分級與線上遊戲防沉迷機制,建立遊戲健康形象。
此外,為強化產學間的連結性,實現創意商業化及人才產業化的目標,許多遊戲、動畫業者長期支持4C競賽,除了給予參賽者贊助獎勵外,遊戲製作人也以評審身分,與同學們交流業界觀點;主辦單位今年將進一步邀請發行商及平台業者一同投入,期透過商業化角度選出具開發潛力的優秀作品。
自4月22日起,主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將緊鑼密鼓的舉辦一系列全省「校園巡迴說明會」,會中除賞析08年競賽作品及說明09年競賽辦法外,更邀請多家國內遊戲及動畫廠商與我們一同前進校園,透過個人創作歷程、業界經驗的分享,提升同學對產業界的了解與未來進入業界之意願,同時開啟產學交流合作之契機。
本年度競賽預計將於5月5日起開放報名,9月30日截止收件,強力徵求對於遊戲、動畫有更多創意想法的你一同參與!
活動洽詢:台北市電腦公會 02-2577-4249分機373 莊小姐
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壹、依據:
本作業須知係依據「數位內容系列競賽獎項設置及實施要點」訂定。
貳、活動緣起與目的:
一、4C的涵義:Creative【創意】、Commercial【商業化】、Comprehensive【廣泛應用】、Copyright【著作權】
二、緣起與目的:
經濟部工業局為促進台灣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特舉辦「4C數位創作競賽」,期藉由競賽的推動,募集創意素材開創多元數位內容創意版圖,讓國內業者發掘優秀創意與人才,同時創造國產遊戲話題風潮,以達創意商業化、人才產業化與國產遊戲推廣三大目標,進而提昇國內產業競爭力。
參、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可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限制以6人為限,惟遊戲創作組以12人為限)。
三、參賽作品須為97年10月1日之後創作之非商業用作品。
四、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得獎金或由政府補助單位輔導之作品,僅開放競逐廠商贊助獎,無法角逐大會獎項(無提供獎金之大會獎項不在此列)。
肆、活動時程:
| 項 目 | 時 程 |
| 比賽辦法公告 | 98年4月中下旬 |
| 報名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 98年5月5日~9月30日 |
| 公佈初審入圍名單 | 98年11月中 |
| 複審日期 | 98年11月底 |
| 得獎名單公佈 | 99年2月 |
| 頒獎典禮&成果發表 | 99年7月 |
伍、競賽組別及作品規格:
| 競賽組別 | 主題設定 | |
| 動畫組 | 自由發揮 | |
| 動畫劇本組 | ||
| PC遊戲 | 提案組 | |
| 創作組 | ||
| 手機遊戲 | 提案組 | |
| 創作組 | ||
| 主題創作組 |
| |
一、動畫組:
| 主題 | 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
| 作品規格 |
|
| 繳交資料 | 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動畫作品1份:參賽作品請以DVD光碟片形式繳交 3.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創作理念100-300字、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2)作品截圖10張(TIFF檔) |
| 備註 | 1.參賽作品光碟或影帶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創作者姓名】。 2.如有二件以上作品存放在同一媒體上,請在參賽作品及參賽同意書上註明。 |
二、動畫劇本組:
| 主題 | 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
| 作品規格 |
|
| 繳交資料 | 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電子檔(PDF檔)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作品列印稿,A4尺寸裝訂成冊,乙式10份 |
| 備註 | 1.劇本型態:短篇動畫30分鐘以內/電影動畫75~120分鐘/電視動畫影集1集15~25分鐘,至少繳交二集 2.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3.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
三、PC遊戲提案組:
| 主題 | 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
| 作品規格 |
|
| 繳交資料 | 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電子檔(PDF檔)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作品列印稿,A4尺寸裝訂成冊,乙式12份 |
| 備註 | 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3.如係改編其他著作(如小說或電影劇本)請註明出處 |
四、PC遊戲創作組:
| 主題 | 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
| 參賽資格 |
|
| 作品規格 |
|
| 繳交資料 | 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與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遊戲企劃書與使用手冊 (2)遊戲DEMO影片(參照備註4) (3)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參賽作品一式12份,內含: (1)遊戲光碟(含遊戲安裝程式&DEMO影片) (2)遊戲企劃書及使用手冊(列印稿) (3)程式技術說明資料(角逐最佳程式技術獎者才需提供) |
| 備註 | 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遊戲企劃書以A4尺寸輸出裝訂成冊,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3.欲角逐最佳程式技術獎者請於報名資料註明 4.遊戲DEMO影片須可看出:遊戲實機運作情況、遊戲進行方式、關卡設計、設計重點及創新性,長度約5分鐘。 5.使用手冊格式不限,內容需有安裝、操作及系統環境需求說明。 6.程式、音效、圖形若非自行開發者需事先提出並註明出處。 |
五、手機遊戲提案組:
| 主題 | 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
| 作品規格 |
|
| 繳交資料 | 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作品電子檔(PDF檔)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作品列印稿,A4尺寸裝訂成冊,乙式8份 |
| 備註 | 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3.如係改編其他著作(如小說或電影劇本)請註明出處。 |
六、手機遊戲創作組:
| 主題 | 自由發揮,參賽者自訂主題 |
| 作品規格 |
|
| 繳交資料 | 1.參賽同意書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加附學生證影本) 2.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 (1)遊戲企劃書與使用手冊 (2)遊戲DEMO影片(參照備註3) (3)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3.參賽作品一式8份,內含: (1)遊戲光碟(含遊戲安裝程式與PC模擬器版本及相關支援軟體&遊戲DEMO影片) (2)遊戲企劃書及使用手冊(列印稿) |
| 備註 | 1.光碟上需標示【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遊戲企劃書以A4尺寸輸出裝訂成冊,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3.遊戲DEMO影片須可看出:遊戲實機運作情況、遊戲進行方式、關卡設計、設計重點及創新性,長度約5分鐘。 4.使用手冊格式不限,內容需有安裝、操作及系統環境需求說明。 5.程式、音效、圖形若非自行開發者需事先提出並註明出處。 |
七、主題創作組:
| 主題 | 主題一、推廣國產遊戲:分享遊戲心得、經驗,或以國產遊戲人物為主角等方式,自由發揮。 主題二、宣導遊戲防沉迷或電腦遊戲分級觀念 |
| 創作類型 | 平面設計 網路漫畫 創意短片 |
| 創作素材 | 1.使用國產遊戲截圖或角色,加上對白、改編等方式 2使用分級寶寶 3.自行創作或混搭以上方式 |
| 作品規格 |
2.原始檔:TIFF格式/CMYK色彩/A3尺寸/300dpi
2.原始檔:黑白稿以點陣圖方式製作/600dpi/TIFF;彩色稿/300dpi/CMYK色彩/TIFF格式
|
| 繳交資料 | 初審- 平面設計、網路漫畫: 1.請至活動網站上傳參賽作品圖檔(JPEG檔)與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2.請將作品請以【報名編號】命名後上傳,網路漫畫作品如有一個以上檔案請以【報名編號+序號】命名,ex.GB001-1、GB001-2…等。 創意短片:
(2)作品介紹資料表,內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編號、作品名稱、作品介紹200字以內 |
| 備註 | 1.創作素材引用請註明出處於報名資料上。 2.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毀損業者商譽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3.同一參賽作品不可跨組參賽。 |
陸、報名辦法:
一、統一採線上報名(完成報名手續後,將收到大會編訂之報名編號)。
二、繳件說明:
| 組別 | 繳件方式 |
| 動畫/動畫劇本/PC遊戲/手機遊戲 | 1.參賽者需將參賽作品標註報名編號後,連同參賽同意書與相關資料一併繳交。 2.繳件方式:(可用掛號、快遞或親送方式繳交) 寄(送)件地址: 收件地址: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號4樓 收件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2009年4C數位創作競賽活動委員會』收 聯絡電話:02-2577-4249ext.373、800 聯絡人:莊雅晴小姐yaya@mail.tca.org.tw 徐珮瑄小姐sylvia@mail.tca.org.tw |
| 主題創作 | 完成報名手續後直接於活動網站進行線上繳交,入圍者須於公告入圍名單後七日內郵寄繳交作品原始檔。 |
三、報名&繳件注意事項:
(一)參賽件數不限,跨組參賽請重新填寫報名資料。
(二)若創作中所使用之素材,乃使用他人之著作,請於參賽同意書內註明引用出處。
柒、獎勵辦法:
1.得獎者將獲頒上述獎金及獎座各一份。
2.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承辦單位依法代扣10%稅額。
3.獲獎名單將各別通知得獎者,並於4C活動網頁公佈,未得獎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 組別/獎項名稱 | 大會金獎 (1名) | 大會銀獎 (1名) | 大會銅獎 (1名) | 優選 | 最佳 程式技術獎 (2名) | |
| 動畫組 | 6萬 | 3萬 | 1萬 | 5名 | -- | |
| 動畫劇本組 | 6萬 | 3萬 | 1萬 | 3名 | -- | |
| PC遊戲提案組 | 6萬 | 3萬 | 1萬 | 5名 | -- | |
| PC遊戲創作組 | 10萬 | 5萬 | 3萬 | -- | 8萬 | |
| 手機遊戲提案組 | 3萬 | 2萬 | 1萬 | -- | -- | |
| 手機遊戲創作組 | 6萬 | 3萬 | 1萬 | -- | -- | |
| 組別/獎項名稱 | 超夯 創意金獎 (1名) | Kuso 有理銀獎 (1名) | 創意 滿點銅獎 (1名) | 潛力 無限獎 | 最佳 人氣獎 | |
| 主題創作組 | 平面設計 | 3萬 | 2萬 | 1萬 | 20名 | 1名 |
| 網路漫畫 | 3萬 | 2萬 | 1萬 | 10名 | 1名 | |
| 創意短片 | 3萬 | 2萬 | 1萬 | 15名 | 1名 | |
| 最佳團隊精神獎 | 參賽作品最多的學校(提供獎座) | |||||
| 最佳團體表現獎 | 獲頒獎金最高的學校(提供獎座) | |||||
| 備註 | *程式技術獎角逐資格&說明: 遊戲的互動、核心繪圖程式、遊戲人工智慧、遊戲物理、視覺特效、連線技術等任一部分由開發團隊自行以程式語言撰寫者或採用廠商提供之遊戲引擎或工具進行遊戲開發者,方可角逐。 | |||||
捌、評審辦法:
一、評審成員:由產、學界等專業人士共同參與評審。
二、評審標準:作品除具備高度的創意及技術能力外,更須具市場發展性。
| 組別 | 評分項目 | 評分比重 | |
| 動畫組 | 創意表現 技術水準 市場性 藝術表現 其他(視覺傳達、聲音表現、剪接、特效等) | 30% 30% 15% 15% 10% | |
| 動畫劇本組 | 故事(含人物、對白、情節鋪陳) 創意表現 視覺表現 完整度 市場性 | 40% 30% 10% 10% 10% | |
| PC遊戲 | 提案組 | 創意 遊戲性 市場性 提案完整性 | 30% 30% 20% 20% |
| 創作組 | 遊戲性(含市場性) 整體表現(程式/美術/音效/介面) 完整度(表現遊戲性完整內容) | 40% 30% 30% | |
| 手機遊戲 | 提案組 | 創意 遊戲性 市場性 提案完整性 | 30% 30% 20% 20% |
| 創作組 | 遊戲性(含市場性) 整體表現(程式/美術/音效/介面) 完整度(表現遊戲性完整內容) | 40% 30% 30% | |
| 主題創作組 | 創意 主題呈現 技巧表現 | 35% 35% 30% | |
三、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備。
(二)初審:由評審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審,選出入圍作品,報請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布入圍名單。
(三)複審:召開複審會議,由委員評選並決議各項獎項之得獎作品。
拾、參賽注意事項:
一、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二、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所參賽之作品不得作為商業用途,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五、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六、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十、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未參與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十一、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二、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正公布之。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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