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顯示具有 人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人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9年7月9日

[影展]2009關懷兒童人權影展競賽類徵件(09.09.30)

0 意見
截止日期:2009.09.30

一、競賽宗旨
  1. 拍一部能讓自己感動的影片,不僅僅因為自己努力付出,也因為在拍攝的過程中讓自己對人生的態度有更正面的啟發。
  2. 有一個正面鼓勵的內涵在其中,能讓人感動,同時也能夠釐清大人與孩童之間一份----正面的價值觀。
  3. 因為自己捕捉到的鏡頭或設計的腳本,透過您精心設計的編導,少了些許的麻木,多了一份對孩童的關懷。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少數族群權益促進協會
指導單位:內政部兒童局、外交部、新聞局、台北縣政府社會局、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協辦單位:新唐人亞太電視台、大紀元時報、希望之聲、自由社區發展協會、前鎮社區發展協會、台灣明慧教育學會、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WE.PEOPLE東西名人雜誌、新紀元雜誌

三、徵片主題 :
兒童關懷之創作短片或紀錄片

四、報名資格
(A)影片類型:紀錄片、創作短片
  • 影片規格:DVD格式。
  • 影片長度 : 不拘。
(B)影片類型:Flash動畫
  • 影片規格:DVD格式(Flash動畫請轉為 AVI檔案格式)。
  • 影片長度 : 不拘。

五、獎勵方式
(1)第一名 乙名/ 新台幣 50,000元整、獎盃一座。
(2)第二名 乙名/ 新台幣 20,000元整、獎盃一座。
(3)第三名 三名/ 新台幣 10,000元整、獎盃一座。

六、報名方式
(1)請至 http://homemovie.ap.ntdtv.com/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及「影片播放同意書」。
(2)並隨函附上以下資料:
◆參賽DVD影片四份 。
◆報名表、影片播放同意書 各一份。
◆以及相關資料(故事大綱-約200字、導演簡歷-約200字、影片參展經歷、60~90秒影片精選)之電子檔以利作業方便
◆所有的報名資料皆需於2009年9月30日前寄至下列地址:
台灣台北縣永和市民樂街59巷26弄16號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少數族群權益促進協會 收
◆相關資訊請至本影展網站下載或來電洽詢。
Website: homemovie.ap.ntdtv.com
聯絡電話: 886-2-29435302 陳小姐
Email: ping7771@yahoo.com.tw

七、報名截止日期:
2009年9月30日(郵戳為憑)

八、評審方式:
◆初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影像專業人士3-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初選10部入圍影片
◆入圍: 入圍名單將於11月上旬透過網站公佈
◆得獎: 主辦單位將舉辦記者會發佈得獎名單,並舉辦頒獎儀式。入圍及得獎影片將於透過新唐人電視台播出,導演將受邀接受專訪。

九、入圍影片應注意事項:
(1)報名競賽類創作短片或紀錄片需配上中文字幕。
(2)本活動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以主辦單位所作出之最後決議為原則,不作公開討論。
(3)入圍及得獎影片版權為創作者所有,唯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可享有無償播放權。
(4)對於所有參賽影片,主辦單位可以無條件使用影片片段(3分鐘以內)及劇照作為宣傳報導之用。
(5)入圍播放之影片的影音等著作權糾紛由作者自行負責,得獎影片若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予獎勵,已發之獎金需交還主辦單位。
(6)已遞交之作品將一概不予退回,參賽者必須自備備份。
(7)主辦機構不會在未經參賽者同意的情況下,洩漏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予第三者。


更多資訊:

2009年3月2日

[教案]中小學人權教育校外教學教案徵選競賽(09.03.15)

0 意見
截止日期:2009.03.15

主旨:
為促進民主人權教育,以本館及人權相關紀念地點為題材,進行高中(含高職)及國民中小學民主人權教育校外教學之教案設計。

贊助單位:
教育部、 臺灣民主基金會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鄭南榕基金會

協辦單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市教師會、台灣教師聯盟、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徵選項目:
以鄭南榕紀念館及全國地各人權紀念地點(參考台灣人權地圖)等為教材(教室),以台灣民主人權發展歷程為主軸,就適合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小學不同階段學生之民主人權教育校外教學設計教案。含行程安排、導覽解說、問題形成、討論互動、設計等架構。(可視實際條件彈性安排行程地點)

評審重點:
一、對本館及其它地點解說內容掌握與方式之生動
二、對台灣民主人權發展進程背景之掌握,使學生認識臺灣人民對民主人權付出之代價
三、敘事角度的創意,並能兼顧故事性與歷史事實
四、對於追求正義、人權價值觀與人格養成之影響
五、教案之完整、成熟度和可落實程度

獎項:
分為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等四組,各組獎項為:
推薦獎一名,獎金五萬元整。
首選各一名,獎金壹萬伍千元整。
優選各兩名,獎金伍千元整。
佳作若干名,獎金壹千元整。
以上均頒給獎牌乙座,並函請各校獎勵。

參選資格:
  1. 現任或退休高中、國中、國小教師,可以個人或團體組隊投件
  2. 熱心教育之社會人士

投件方式:
自即日起投件。作品可以Microsoft Office、Open Office或Google文件等軟體製作,請製作成光碟,註明寄件人姓名、通訊、學校與作品名稱,以掛號郵件寄至:105 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06巷3弄11號3樓,鄭南榕紀念館教育推廣組收。凡投件者均視同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作品為非營利之使用,並建立相關教案資料庫供各級學校教師運用。

競賽時程:
即日起至2009年3月15日截止收件

現場參訪:
歡迎參賽者參訪鄭南榕紀念館,參訪時間為週二至週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如需安排其他時間,請來電商議(02-25468766)。其他相關館舍開放時間請參考台灣人權地圖

人權工作坊:
主辦單位暫定於2009/03/01(星期日)為參賽者舉辦人權工作坊,以一天時間參訪鄭南榕紀念館、殷海光故居、蔡瑞月舞蹈紀念館、六張犁白色恐怖墓園、義光教會、陳文成紀念館、二二八紀念館等現場,同時進行講習、討論。(將請各縣市教育局同意列為教師研習時數)。欲參加人員請於2008/02/05前電話或電子郵件 nylon407@gmail.com報名(預計50人,額滿為止)。(此課程為選擇性參加)


更多資訊:

2008年1月31日

[國內]96年度拍攝發現校園人權小檔案活動甄選(97/3/7)

0 意見
壹.依據:
教育部96年度人權教育工作計畫。
貳.活動目的:
為鼓勵學校塑造良好的校園人權環境,提昇校園人權文化,甄選學校積極推動人權教育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之案例,透過獎勵積極推動人權教育之學校,培養師生人權素養,營造人權保障與尊重的教育環境;並以故事之方式拍攝成紀錄片,提供學校做為推動人權教育之素材。
參.主辦機關: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肆.協辦機關: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伍.承辦機關:
豈樓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陸.報名期間:
97年2月12日至3月7日
柒.活動內容:
一.甄選對象:
(一)96學年度受補助之友善校園人權教育示範學校。
(二)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遴選所轄之人權教育績優學校國中小各1∼2所參與甄選(除人權教育示範學校外)。
(三)臺北市及高雄市得遴選高中(職)1所參與甄選;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3縣得合併遴選1所國中或國小。
二.甄選組別:
依學校類型分為國高中(職)及國民小學2組
二.甄選標準:
(一)整體計畫內容與特色 25%。
(二)執行程序與進度掌控 15%。
(三)參與率與團隊合作 25%。
(四)校內外資源運用 15%。
(五)未來發展潛能 20%。

三.甄選方式:
由承作廠商依本部提供名單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訪視,並召開初審及複審會議進行評選。
(一)書面審查:
由評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召開初審會議審查甄選對象之書面報告。
(二)實地訪視:
由評選小組至學校訪視教師、學生或家長,就書面報告內容進行審查。
(三)綜合審查:
由評審小組就實地訪視結果召開複審會議進行討論,決定高國中及國小2組之得獎名單。

四.甄選結果:
(一)特優獎:每組各取1名,獲獎學校各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獎狀1幀。
(二)優等獎:每組各取1名,獲獎學校各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狀1幀。
(三)佳作獎:每組各取2名,獲獎學校各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1幀。

五.如評選作品未達優良標準者得予從缺,主辦機關並得視各組學校評選情形綜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

六.獲獎學校得由主管行政機關及學校從優予以敘獎,並應派員出席本活動之頒獎典禮。

七.各組評選特優之事蹟將拍攝為1部30分鐘之紀錄片,並得視評選結果加入優等或佳作之事蹟;拍攝完成之紀錄片應放置承作廠商之專屬網頁及本部網站,以供各界上網瀏覽或下載使用。

八、本計畫連絡人:
豈樓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符雅君小姐,聯絡電話:(02)2578-3232,行動電話:0917-777-400,傳真:(02)2578-6418,電子信箱: selinafu1976@yahoo.com.tw ;欲參加之學校請於報名期限內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逕寄台北郵政36-958號信箱「96年度拍攝發現校園人權小檔案活動小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