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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9日

[影展]2009關懷兒童人權影展競賽類徵件(09.09.30)

截止日期:2009.09.30

一、競賽宗旨
  1. 拍一部能讓自己感動的影片,不僅僅因為自己努力付出,也因為在拍攝的過程中讓自己對人生的態度有更正面的啟發。
  2. 有一個正面鼓勵的內涵在其中,能讓人感動,同時也能夠釐清大人與孩童之間一份----正面的價值觀。
  3. 因為自己捕捉到的鏡頭或設計的腳本,透過您精心設計的編導,少了些許的麻木,多了一份對孩童的關懷。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少數族群權益促進協會
指導單位:內政部兒童局、外交部、新聞局、台北縣政府社會局、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協辦單位:新唐人亞太電視台、大紀元時報、希望之聲、自由社區發展協會、前鎮社區發展協會、台灣明慧教育學會、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WE.PEOPLE東西名人雜誌、新紀元雜誌

三、徵片主題 :
兒童關懷之創作短片或紀錄片

四、報名資格
(A)影片類型:紀錄片、創作短片
  • 影片規格:DVD格式。
  • 影片長度 : 不拘。
(B)影片類型:Flash動畫
  • 影片規格:DVD格式(Flash動畫請轉為 AVI檔案格式)。
  • 影片長度 : 不拘。

五、獎勵方式
(1)第一名 乙名/ 新台幣 50,000元整、獎盃一座。
(2)第二名 乙名/ 新台幣 20,000元整、獎盃一座。
(3)第三名 三名/ 新台幣 10,000元整、獎盃一座。

六、報名方式
(1)請至 http://homemovie.ap.ntdtv.com/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及「影片播放同意書」。
(2)並隨函附上以下資料:
◆參賽DVD影片四份 。
◆報名表、影片播放同意書 各一份。
◆以及相關資料(故事大綱-約200字、導演簡歷-約200字、影片參展經歷、60~90秒影片精選)之電子檔以利作業方便
◆所有的報名資料皆需於2009年9月30日前寄至下列地址:
台灣台北縣永和市民樂街59巷26弄16號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少數族群權益促進協會 收
◆相關資訊請至本影展網站下載或來電洽詢。
Website: homemovie.ap.ntdtv.com
聯絡電話: 886-2-29435302 陳小姐
Email: ping7771@yahoo.com.tw

七、報名截止日期:
2009年9月30日(郵戳為憑)

八、評審方式:
◆初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影像專業人士3-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初選10部入圍影片
◆入圍: 入圍名單將於11月上旬透過網站公佈
◆得獎: 主辦單位將舉辦記者會發佈得獎名單,並舉辦頒獎儀式。入圍及得獎影片將於透過新唐人電視台播出,導演將受邀接受專訪。

九、入圍影片應注意事項:
(1)報名競賽類創作短片或紀錄片需配上中文字幕。
(2)本活動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以主辦單位所作出之最後決議為原則,不作公開討論。
(3)入圍及得獎影片版權為創作者所有,唯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可享有無償播放權。
(4)對於所有參賽影片,主辦單位可以無條件使用影片片段(3分鐘以內)及劇照作為宣傳報導之用。
(5)入圍播放之影片的影音等著作權糾紛由作者自行負責,得獎影片若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予獎勵,已發之獎金需交還主辦單位。
(6)已遞交之作品將一概不予退回,參賽者必須自備備份。
(7)主辦機構不會在未經參賽者同意的情況下,洩漏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予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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