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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2日

[教育]教育部九年一貫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輔導群97學年度優良示例暨多媒體教案徵選(08/12/01)

一、依據:
97學年度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實施計畫

二、目的:
  • (一)提升教師掌握綜合活動領域內涵,編印優良教學設計實施成果,供全國教師教學參考,以落實綜合活動的精神與理念。
  • (二)鼓勵教師投稿創作,以彙編優良教案,擴展推廣效益。
  • (三)透過徵選活動,提供教師腦力激盪、創意實踐的機會,將數位科技與媒材、領域知識內涵,以及教學策略、方法,做一妥善適切的整合應用,增添教學多樣性並讓學習活動兼具廣度及深度。

三、辦理單位:
  •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 (二)協辦單位: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輔導群

四、參選資格:公私立國中小學現任教師及實習教師

五、參選方式:以個人或小組為單位報名參加,並需符合上述徵選資格,每人最多可報名兩件作品。

六、報名收件方式:採兩階段報名收件。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2月1日下午4時整截止,採用電子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
  2. 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月13日下午4時整截止。

七、收件地點:
  1. 報名表:請填寫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至 mmll0514@yahoo.com.tw
  2. 參選作品:請郵寄 10610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 廖政凱先生
    (連絡電話:02-23636640分機17)

八、徵選作品說明
(一)徵求之作品包含以下兩類:
  1. 教學活動設計:九年一貫課程領域課程規劃與設計(包含教學理念、教學目標、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量、教學成果、檢討反思等內容。)以增進學生學習為核心,可以小單元主題設計(至少3小時課程),可拍攝教師教學過程,或製作微型教學影音館等影像呈現。
  2. 多媒體教材:依照課程規畫設計相關媒體教材,包含教學影片。並請以書面呈現設計理念、教學目標、預期成效等。
(二)作品未符合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基本理念者不予審查,錄取作品均應達審查標準,審查標準由審查小組訂定。
(三)作品格式:
  1. 投稿作品(不含封面)以A4規格繕打(以中文MS-Word97以上版本由左自右直式橫書編寫,內文12級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標示,行距採1.5倍,邊界上下左右各2.5cm),篇幅以3000字至5000字為限。
  2. 請以*.html、*.pdf、*.doc、*.txt、*.ppt、*.swf等格式為主。圖片請掃瞄成JPG檔、300dpi儲存。影音、影片檔為Window Media Player可播之檔案型式。作品若有網頁格式時,建議以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800*600 pixel為標準。
(四)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均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作者自行負責。
(五)繳交內容:
投稿作品(含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1片)連同報名表(如附件一)、審查表和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三)一併寄送。相關教案體例請參考附件四,未依正確體例設計之教案,不予審查。

九、獎勵:
  1. 凡通過審查並錄取之稿件,每仟字以870元計致贈稿費,著作版權歸教育部,並由輔導群編印手冊,寄發各校供參考使用。
  2. 凡錄取稿件之作者﹙作者最多填報三名﹚,均由教育部函請該縣市教育局予以獎勵,優等獎予以嘉獎兩次,佳作予以嘉獎一次獎勵。
  3. 凡達審查標準但限於件數未錄取之作品,若作者﹙作者最多填報三名﹚同意教育部網站公布作品內容供參考,則函請該縣市教育局參酌獎勵。

十、經費:本案所需費用由課程與教學輔導群核實撥付。

十二、本計畫奉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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