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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6日

[政治企劃]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2年「青年團隊政策研發競賽」(2013.05.31)

截止日期:2013.05.31


一、  目的
(一) 培育政策研發青年團隊及人才,提升青年政策參與能力。
(二) 引領青年創意活力,打造青年伸展志向機會。
(三) 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提升青年公民與意識責任。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
三、  實施期程:10231日至1031
四、  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 年滿1835歲之國內及海外台裔青年,皆可報名參加
(二) 37人自行組成一隊(成員以跨領域者為佳),以團隊方式向本署報名;為增進提案品質,應自行洽妥學者專家擔任業師(此為必要條件,業師不受年齡限制),提供團隊諮詢指導。
五、  競賽主題:共分五類,並以「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中所揭櫫之「活力經濟」、「公義社會」、「優質文教」、「永續環境」及「全面建設」等五項國家建設願景為主題;團隊應對提案主題蒐集問題、相關主管部會現行政策等資訊,並充分分析討論,提出解決對策,俾使提案深入務實。(參考資料詳附件4
六、  受理提案時間:10231日起至531
七、  評審方式
(一) 評審小組組成:由本署依競賽主題,分類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
(二) 審查標準
1. 方案完整性(30%):提案契合主題,並就現行政策蒐集完整資料,作深入現況研究及分析。
2. 前瞻創新性(30%):提案內容具有原創性及獨特性。
3. 效益擴散性(30%):提案政策內容能被有效參採執行、產生綜效。
4. 行動轉化性(10%):提案內容具有後續行動轉化之可能性。
(三)評審作業
1. 初審:由本署依參賽團隊所送個人基本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進入複審。
2. 複審:依提案分類性質由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預計評選20隊入圍決審(各類別入圍隊數將視提案件數比例及參賽內容品質後,擇優決定之,可從缺或增加入圍隊數)。如每類參賽隊數在10隊以下者,得併類審查。
3. 決審:評審小組就入圍提案報告進行書面審查,並聽取簡報(每團隊簡報時間5分鐘),預定評選出10隊優勝團隊。
4. 海外台裔青年提案報告因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得不必親臨會場作簡報。
5. 決審入圍名單及優勝團隊名單,將於本署官網及青年政策大聯盟(YPU)網站公告。
八、  申請時間及應備文件:於531下午5時前,檢附下列資料以掛號或專人(快遞)方式送達本署(收件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徐州路51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公共參與組 孫翠玲小姐收、電話02-23566314。封套請註明參加「102年青年團隊政策研發競賽」字樣。)
(一) 政策提案報告(格式如附件1),一式15份。
(二) 申請表(格式如附件2),一式1份。
(三) 申請資格文件:一式1份,國內團隊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海外團隊檢附護照影本及台裔身分證明等;團隊每人皆需附上身分證明,黏貼於同一張A4大小紙張上(格式如附件3)。
(四) 8張以內之PowerPoint簡報檔之紙本1份(A4大小紙張,以講義格式列印,一頁放置2張講義)。
(五) 電子檔光碟1份:內含申請表、政策提案報告及PowerPoint簡報檔之電子檔(光碟片上註明提案報告標題及聯絡人姓名)。
九、  權利與義務
(一) 優勝團隊每隊頒發5萬元奬金(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以資鼓勵。
(二) 優勝團隊需參與本署「102年青年政策論壇全國會議」(暫定於91舉行,前1天為預備會議)發表團隊政策提案報告。
(三) 團隊成員需參與由本署與政策相關部會安排之「一日首長見習體驗」活動,並於活動後繳交心得報告。
十、  其它應行注意事項
(一) 參賽之政策提案報告應以未參加其它相關競賽得獎之提案報告為限,且必須為原創作品,如發現有抄襲他人報告之嫌,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外,若得奬亦將追回奬金,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法律責任,由提案者自行負責。
(二) 參賽之政策提案報告恕不退還,優勝團隊之提案報告,無償授權本署作為業務推動使用,如印製成相關專輯或於網站公開刊載。
本署保留增修活動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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