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7年9月28日

[國內]繪出我的夢想藍圖 美麗家園繪圖比賽(96/10/15)

夢想遊樂園 租稅大發現 96年度全國國小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 繪出我的夢想藍圖 美麗家園繪圖比賽

壹、宗  旨
為了使國小學生對於租稅有基本的認識,特舉辦美麗家園繪圖比賽,透過繪圖比賽讓小朋友瞭解租稅與建設之間的關係,並培養正確的納稅觀念。

貳、主辦單位:
財政部賦稅署

參、承辦單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肆、執行單位:
台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伍、參加資格:
以個人為單位,凡具有就讀學校學籍之全國國小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加比賽。

陸、參賽組別:
分為低、中、高年級三組
一、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學生。
二、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學生。
三、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學生。

柒、報名方式
一、收件日期:民國96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
二、方式:採通訊報名,透過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並郵寄,以郵戳為憑。
詳填報名及作品授權書,經確認無誤後,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及版權同意書(三項缺一不可)以掛號郵寄至執行單位台視文化公司 美麗家園繪圖小組。(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為確保參賽權益,作品請妥為包裝,勿摺疊避免汙損。)
聯絡地址:10558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號9樓
查詢電話:02-2578-1941 廖小姐
活動網站:活動詳情請上http://www.tax-park.com.tw/查詢。

捌、作品內容原則
  1. 作品題材:
    以居住所在地之環境、建設(如:高鐵、雪山隧道) 等政府稅收下的建設、風景名勝為主題,繪出參賽者心目中的美麗城市並展現出各城市的不同風貌。
  2. 作品應掌握正確性,可自行發揮創意。
  3. 租稅知識可上活動網站或財政部各稅捐機關網站查看。

玖、參賽作品規格
一、請以手繪、彩色作品投稿。
二、需繪製於八開(約27cm x 39cm)圖畫紙上。

拾、活動時間
一、得獎公佈:民國96年10月29日
二、頒獎日期:民國96年11月10日

拾壹、評選標準:
租稅建設內容呈現(35%)、構圖創意及特色(35%)、色彩運用及豐富性(30%)。未能掌握租稅觀念之正確性,不得列為得獎作品。

拾貳、獎勵辦法:
每組各設
金牌獎一名,獨得新台幣10,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一名,獨得新台幣8,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一名,獨得新台幣5,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各得新台幣2,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註:本活動中獎之獎金(品)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拾參、注意事項:
  1. 本比賽恕不退稿,參賽者於投稿前請自行備份留存原始檔案。
  2. 參賽者應保證所填各項資料正確無誤,並保證作品係原創且享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並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與獎狀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3. 如因該作品所衍伸之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等相關法律問題,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 參賽者須填寫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同意書(未寫者取消參賽資格),未成年者須請法定代理人填寫,將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及版權全部讓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不得重製及公開發表該則作品,主辦單位則擁有全部著作財產權,得為推廣租稅宣導教育活動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表,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5. 報名資料不完整、製作規格不符、主題不符,或作品內容有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6.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為維持評審之公平性,參賽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表明作者身分於作品中,如有違例,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7. 無法到場領獎者,請本人或代理人事先向主辦單位索取應填寫之相關表格,填寫完畢待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再將相關獎金及獎狀寄送給得獎人,逾期未領取者視同自動放棄。

拾肆、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