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兒童繪畫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微龍教育基金會
二、協辦單位:
三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彩虹花園兒童藝術教育中心
二、活動目的:
促進兒童身心發展,加強雙親親職功能,健全家庭動力。
三、參加對象:
台中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幼托園所之學生均可參加。
四、參加作品:
- 組別:
分為幼托園所組、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共四組。 - 規格:
請自備四開圖畫紙(約52x37公分)。 - 類別:
限素描、粉彩畫、水彩、彩色筆、蠟筆或油畫等平面作品 (禁用麥克筆)不接受電腦合成畫作,拼貼作品或海報型作品。 - 主題:(任選一項)
- 我的家庭(小朋友必須充分發揮想像力,以創作為主,也請爸爸媽媽寫下想對孩子說的話,將寫下的話浮貼在畫紙的背面喔!)
- 我的超級老爸我的魔法媽咪我們都是一家人
- 件數:
每人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 標籤:
請按附表(表一)(表二)格式,以正楷填寫各欄,浮貼於作品背面。
五、收件方式:
- 日期:自96年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 由下列二方式擇一交件:
- 方式一:郵寄至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微龍教育基金會,【 40341台中市西區民權路312巷4號地下室】 王秘書 收,電話:(04)2301-4967。
- 方式二:請親臨台中市民權路400號婦幼館-台中市通報中心(週二至週六)、台中市西區民權路312巷4號B1-財團法人微龍教育基金會(週一至週五)繳交。
六、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學者專家負責評選工作,得獎名單將透過專函通知,並於財團法人 微龍教育基金會網站公佈。
七、獎勵方式:
優選:每組3名,頒發奬狀及奬金2000元。
佳作:每組10名,頒發奬狀及精美禮品。
入選:每組20名,頒發奬狀。
八、頒獎及展出:
頒獎日期將於96年11月公告於財團法人微龍教育基金會網站並以掛號信通知得獎者。
九、注意事項:
-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法律責任。
- 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
- 報名敬請一律使用下列之標籤(表一)(表二),本辦法可至財團法人微龍教育基金會網站下載或影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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