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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

[國際]霞浦「我心中的那片海」全國攝影大展作品徵集啟事(96/10/30)

霞浦「我心中的那片海」全國攝影大展作品徵集

一、活動主題
以攝影藝術獨特的魅力,反映霞浦海濱自然風光、風土民情、歷史古蹟和霞浦人的精神面貌。

二、徵集辦法
  1. 以海內外專業攝影人士、業餘攝影愛好者、旅遊者為徵集對象。應徵者不限性別、年齡、地區、職業。
  2. 在徵集活動規定時間內參加當地徵集活動指定的社團、媒體、旅行社組織的霞浦旅遊、霞浦攝影專題旅遊團或自行安排的霞浦游,其間所拍攝的作品均可應徵。應徵者參加此活動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應徵者自理。

三、徵集規則
  1. 緊扣主題,反映霞浦海濱自然風光、風土民情、歷史古蹟和霞浦人的精神面貌,方視為有效作品。應徵作品必須是自2006年-2007年10月之間在霞浦拍攝。
  2. 作品形式、風格不限。彩色、黑白、數碼均可,數量不限,作品一律製作成10英吋照片,勿裝裱,不收組照,在其他攝影比賽中已獲獎、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謝絕參加。
  3. 所有的作品需填寫標題、作者真實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繫電話、拍攝時間、地點等資料。
  4. 所有入選的作品,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包括不限於展覽、出版物、媒體報導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肖像或名譽權糾紛,與組委會無關,均由作者本人負責。
  5. 本地作者和外地作者的作品分開登記,分開評審,特級佳作歸外地作者,外地作者入選的作品佔80%,組委會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應徵。
  6. 本次徵集不收報名費,所有應徵作品恕不退稿。
  7. 活動期間,地(市)級攝影家協會以上會員憑會員證赴霞浦境內景區拍攝免收門票。
  8. 所有入選作品為加入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資格之一。
  9. 參加本次徵集活動即視為認可本徵集活動各項規則。
  10. 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屬於主辦單位。
  11. 載止日期:2007年10月30日 ,以收到為準

四、佳作回報
  • 特級佳作1幅,稿酬10000元(歸外地作者);
  • 高級佳作2幅,稿酬各5000元;
  • 佳作3幅,稿酬各2000元;
  • 優秀作品10幅,稿酬各500元;
  • 入圍作品200幅,稿酬各200元。

五、審議辦法
由組委會組織攝影家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參展作品進行審查,由著名攝影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入選作品進行審議。

六、作品郵寄地址
福建省霞浦縣松城街道財興弄37號影展徵稿辦公室,郵編:355100,聯繫電話:0593-88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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