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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6日

[國內]台灣工藝創藝市集大賞(96/9/14)

台灣工藝創藝市集大賞

活動辦法:
參加資格:
凡對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如手作創意家、工藝家等。

報名步驟
Step1.加入工藝部落格會員(請選擇下方"我要加入工藝家族會員")。
Step2.至少於春風得藝部落格發表一篇自己的原創作品文章介紹,並使用相本功能上傳該作品圖檔。
Step3.報名交件。於活動網頁輸入工藝部落格會員帳號、密碼後,選擇參加本次活動之作品文章與圖片參賽作品上傳,即可符合參加資格,報名參加,上傳數量不限。

作品規範:
所有參賽作品必需符合「原創」、「手作」原則,同時參賽作品為參賽團隊成員親手製作之作品。請勿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以他人創作之作品參加活動,若有任何侵權行為,本所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活動說明:
(一)報名時間:2007年8月22日上午10時~9月3日下午3時止(台北時間)。
  1. 報名者請於活動網站上傳與工藝創作有關之文章及照片,主辦單位於報名結束後將統一公佈所有參加資料,供網友閱覽與票選。
  2. 上傳的作品需以參加者自身的工藝創作文章為主,輔以該創作作品之圖片。恕不接受照片單獨上傳,或僅提供部落格文章者,違者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3. 每個帳號上傳篇數不限,但每篇作品需獨一無二,如內容與工藝創作無關者,或上傳之文章及照片非參賽者個人所擁有,主辦單位有權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4. 參賽文章及照片,主辦單位與支持機構有權引用,而無需另行補償參加徵件者。
  5. 參賽者保證有關照片為原創作品,概無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肖像權,亦不可包含任何毀謗、不雅或不良內容。若有違規,除參加徵件資格被取消外,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6. 評選方式:第一階段由網友投票選出前10名,第二階段由專業評審從票數前10名之參賽者中評選出前三名。
  7. 評選標準:
  1. 原創性40%-主題契合度、設計原創性與獨特性
  2. 市場性30%-具市場吸引力、實用性
  3. 美 感30%-設計理念文字表達程度與作品畫面構圖美感與觀賞價值兼具。 
(二)投票時間: 2007年9月5日上午10時~9月14日下午3時止(台北時間)。
  1. 活動期間至活動網站之投票專區投票,並開啟工藝部落格帳號後,即可取得本活動之投票資格。
  2. 會員帳號每日開放投票一次(每日計算方式為零時零分至23時59分),帳號密碼一經申請確認即不得修改。
  3. 參加此投票活動如不遵守本條件及細則,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票選及抽獎之資格。
  4. 請勿有任何灌票行為,如有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灌票之票數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5. 本獎項由電腦隨機抽出,相關領獎事項請見注意事項說明。
(三) 線上創藝市集:2007年9月29日上午10時~10月14日下午3時止(台北時間)。
春風得藝部落格線上創藝市集開放了!任何網友凡擁有原創作品,皆可參加創藝市集互相交流。

活動洽詢:
博達華商廣告公司
數位行銷總監 李婉菁
Tel:02-2700-8600分機632
E-mail: sandra.li@draftfcb.com
專案經理 陳怡凌
Tel:02-2700-8600分機635
E-mail: lidia.chen@draftfcb.com

獎勵辦法:
  1. 優勝獎:工藝創作補助金
    • 第一名 10000元,獎狀乙只
    • 第二名 5000元,獎狀乙只
    • 第三名 3000元,獎狀乙只
    • 前三名可參加2007第5屆「台灣設計博覽會」之日光市集展售活動,由台灣工藝研究所贊助。
  2. 投票獎:巴里島 來回機票一張 (價值約12,000元)
    ※ 台灣設計博覽會」之日光市集展售會說明:

    1. 優勝者如無法出席2007第5屆「台灣設計博覽會」之日光市集展售活動者,將取消優勝資格,由次序位團體依序位遞補。
    2. 本活動由台灣工藝研究所贊助日光市集展售會報名費用、制式攤位、識別牌,其餘費用(如運送、佈置、當地住宿、交通等)須由參加者自理。
    3. 2007第5屆「台灣設計博覽會」日光市集展售時段:9/29-30、10/6-7、10/10、10/13-14,早上10點~下午6點,共7天例假日。地點於台南縣蕭文化園區(原佳里糖廠)/台南縣佳里鎮六安里130號。
    4. 第一名參加時段:9/29-30、10/6。第二名參加時段:10/7、10/10。第三名參加時段:10/13-14
    5. 更多詳情可參閱「台灣設計博覽會」網站:http://www.boco.com.tw/2007expo/index.html
注意事項:
  1. 「台灣工藝創藝市集大賞」網路活動之時間自2007年8月22日上午10時至2007年10月14日下午3時止(台北時間);此階段之網路活動由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主辦(以下稱主辦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為協辦單位,博達華商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執行(以下稱執行單位)。
  2. 結果公佈:得獎名單將於2007年9月18日(二)12:00PM公佈於此活動網站上。
  3. 每個帳號不限報名篇數,惟得獎作品如同時獲選,將取最高資格。
  4. 嚴禁灌票行為,灌票者主辦單位將移除不實票數並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5. 優勝者如無法出席2007第5屆「台灣設計博覽會」之日光市集展售活動者,將取消優勝資格,由次序位團體依序位遞補。
  6. 2007第5屆「台灣設計博覽會」日光市集展售時段:9/29、9/30、10/6-7、10/10、10/13-14,早上10點~下午6點,共7天例假日。地點於台南縣蕭�文化園區(原佳里糖廠)/台南縣佳里鎮六安里130號。
  7. 得獎者將獲執行單位個別通知。其他參加者不會獲另行通知。
  8.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會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9. 得獎者應於執行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如得獎者未滿20歲,獎品由其家長或監護人領取及接收,得獎者須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包括家長或監護人証明文件),否則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記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 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印章
    • 得獎通知書(若為代領者,須出示帶領委託書與帶領人之身分證正本)
      得獎者需自行負擔一切因得獎所產生之稅捐與相關費用
  10. 得獎者應依稅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負擔因機會中獎所產生之個人綜合所得稅,並由執行單位依所得稅法第88條之規定擔任扣繳義務人,其扣繳率為15%。如果得獎者不按時繳納上述稅額,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得獎者亦不得請求任何形式之補償。
  11.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執行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2. 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所留存之個人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參加者其它資訊或服務,或作成統計資料、進行廣告宣傳、網路行為之調查研究,或其它合法之使用。執行單位於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所留存之個人資料,除下列之情況外,且未獲參加者之同意前,不得對外揭露參加者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 基於法律之規訂
    • 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 為保障本公司之財產及權益
    •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13.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登錄之資料或使執行單位寄出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為任何異議。
  14.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5.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6. 參加者若未在執行單位指定時間內回覆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17.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8.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自行更改此次推廣活動之條款及細則而不需另行通知,參加者同意完全遵守。
  19.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保留一切在推廣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取消任何人之參加或得獎資格,任何人不得異議。

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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