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 鼓勵社區生活工藝,創新、設計、製作,提昇創作能力及工藝技術,增進創作者產品量化及商品化能力,並藉此促進社區生活工藝及文化產業發展的契機。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三、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苗栗縣文化局
五、參賽資格及作品限制:
(一)籍設本縣之社區生活工藝製作、創作者。
(二)參賽作品須為作者親自創作,未曾參加公開競賽獲獎勵者。
(三)送件作品 每人限2類,每類不超過2件,並請註明參賽類別。
(四)本項競賽活動屬個人創作比賽,如屬共同創作,請勿送件。
(二)參賽作品須為作者親自創作,未曾參加公開競賽獲獎勵者。
(三)送件作品 每人限2類,每類不超過2件,並請註明參賽類別。
(四)本項競賽活動屬個人創作比賽,如屬共同創作,請勿送件。
六、評選標準:
(一)量產行銷性(20%):量產的可能性、有利市場推廣。
(二)實用功能性(20%):具實用價值、能應用於生活中。
(三)創意巧思性(30%):造型、色彩、材質、技術與圖紋上的創新。
(四)文化美學性(30%):富美感、文化上特色風格。
(二)實用功能性(20%):具實用價值、能應用於生活中。
(三)創意巧思性(30%):造型、色彩、材質、技術與圖紋上的創新。
(四)文化美學性(30%):富美感、文化上特色風格。
七、參賽作品種類:
(一)編織類
(二)雕塑類
(三)陶瓷類
(四)竹藝類
(五)其他類
(二)雕塑類
(三)陶瓷類
(四)竹藝類
(五)其他類
八、獎勵:
每類名額、獎金、獎品如下。
第一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30,000元
第二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20,000元
第三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10,000元
優 選: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5,000元
入選: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
為鼓勵創作者,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承辦單位酌予增減或從缺,得獎者贈送出版專輯三冊。
※前項各類獎金依法需代扣繳15%所得稅。
第一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30,000元
第二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20,000元
第三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10,000元
優 選: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5,000元
入選: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
為鼓勵創作者,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承辦單位酌予增減或從缺,得獎者贈送出版專輯三冊。
※前項各類獎金依法需代扣繳15%所得稅。
九、作品審查:
參賽作品之評定,由本局遴聘專業人士,依評選標準審查。
十、收件方式、時間、地點:
(一)收件方式:
(三)收件地點:苗栗縣文化局陳列館二樓山月軒。(地址: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四)檢附資料(報名表請分別填寫):
送件者請附生活照片乙張,報名表連同作品請於96年9月29日至96年9月30日(8:00-17:00)前填妥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苗栗縣文化局陳列館二樓山月軒。郵寄者不予受理,搬運作品過程如有遺失或毀損,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逾期恕不受理。
(二)受理時間:96年9月29日至96年9月30日(8:00-17:00)(三)收件地點:苗栗縣文化局陳列館二樓山月軒。(地址: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四)檢附資料(報名表請分別填寫):
- 參賽實物作品:
(1)立體作品:長、寬、高以不逾45×45×45公分為限。
(2)平面懸掛式作品寬、高以不逾45×45公分為限。 - 參賽報名表【附件一】
- 作品資料表【附件二】
- 戶籍謄本(需有苗栗縣身分註記)或於苗栗縣境社區從事社區生活工藝產品製作生產、指導者,請附證明。
(五)洽詢電話:037-352961-313傳真:037-351626承辦人:宋秀美
十一、評選時間、地點:
時間:96年10月1日
地點:苗栗縣文化局
地點:苗栗縣文化局
十二、退件時間、地點:
評選作業結束後未入選作品發還,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時間:96年10月4日-96年10月5日
地點:苗栗縣文化局團體諮商室。(地址: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時間:96年10月4日-96年10月5日
地點:苗栗縣文化局團體諮商室。(地址: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十三、頒獎:
得獎者於96年10月6日頒獎典禮當場頒發獎狀及獎金。
十四、展覽:
得獎作品於96年10月3日至96年10月14日苗栗縣文化局陳列館二樓山月軒展覽。
十五、推廣:
各類前三名由文化局配合社區文化產業振興計畫或社區生活工藝扶植與發展計畫,協助產品包裝設計,結合縣內相關文化設施機構共同行銷推廣。
十六、附則:
(一)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存檔。
(二)參選得獎作品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被檢證舉發、經評審團認定屬實者,即取消獲獎資格,除撤回獎勵名銜並追回獎狀和獎金。
(三)入選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作者所有,作品之影像,同意無償提供指導、主辦、承辦單位作為攝影、印刷、刊登、宣導、展示推廣等用途,運用於相關文宣資料,以宣傳推廣社區生活工藝。
(二)參選得獎作品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被檢證舉發、經評審團認定屬實者,即取消獲獎資格,除撤回獎勵名銜並追回獎狀和獎金。
(三)入選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作者所有,作品之影像,同意無償提供指導、主辦、承辦單位作為攝影、印刷、刊登、宣導、展示推廣等用途,運用於相關文宣資料,以宣傳推廣社區生活工藝。
十七、預期效益:
(一)廣集社區生活工藝文化藝術工作者之智慧,藉著競賽展現工藝家優良作品,促進社區工藝文化特色的發展。
(二)提昇設計開發的原創力,協助工藝產業提升競爭力,創造社區生活工藝未來持續發展的無限可能。
(三)藉競賽以促進社區生活工藝文化之精益求精,與時俱進,並吸引對生活工藝有興趣者參與文化產業之推展。
(四)鼓勵以文化、藝術為原創發想,促進社區產業生活之加值,以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創業風氣。
(五)藉由邀請創意人、產業界人士、投資人參與評審工作的過程,創造產業新秀與相關業者合作的機會。
(二)提昇設計開發的原創力,協助工藝產業提升競爭力,創造社區生活工藝未來持續發展的無限可能。
(三)藉競賽以促進社區生活工藝文化之精益求精,與時俱進,並吸引對生活工藝有興趣者參與文化產業之推展。
(四)鼓勵以文化、藝術為原創發想,促進社區產業生活之加值,以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創業風氣。
(五)藉由邀請創意人、產業界人士、投資人參與評審工作的過程,創造產業新秀與相關業者合作的機會。
十九、本競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活動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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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度社區生活工藝競賽」邀請得獎者與縣民參與頒獎及展覽盛會
計收編織類39件、雕塑類11件、陶瓷類32件、竹藝類18件、其他類50件,總計150件,10月1日完成評選。
評選結果:
編織類
第一名從缺
第二名1名蘇秀娥作品『心想柿成』
第三名2名,分別為張筱萍『稻草人名片座』及風順恩『薏與憶』
優選7名黃秀琴、張盧來春、朱阿屘、魏菊枝、呂錦霞、賴榮吉、彭巧玲、入選楊心慧、詹德基、蔡佩汶、周正龍、徐年枝、陳婉茹、謝美如、湯詠卉等8名。
雕塑類
第一名為劉耀仁『靜中美』
第二名丘智隆『根源壺-黃金小鎮
第三名從缺
優選2名為李中瑜、林益聰、入選黃振勇及張燕鳳2位。
陶瓷類
第一名謝宏仁『筷筒組』
第二名羅金富『竹韻茶香』
第三名李碧勳『集福添壽壺』
優選4名為馮啟華、陳鳳英、丘永祥及黃國雄、入選宋瑪莉、林義元、張燕鳳、詹勳文、李中瑜、林烈孝、蘇綉鳳、賴木山等8位。
竹藝類
第一名高千惠『泰雅風情』
第二名廖茂陞『吊籃-氣死貓』
第三名黃清源『懷古居屋 穿剉屋』
優選范整煌1名、入選羅興財、楊家森、黃世銀、黃奇正、林春發等5名。
其他類
第一名從缺
第二名2名為謝正峰『金虫塗裝』及謝宏仁『童玩』
第三名2名為張秀雲『簿本 扇子』及潘月玫『桐花飛雪』
優選4名為郭蓁蓁、葉錦永、羅旭彰及劉耀仁、入選有溫淑婷、施于婕、李建君、江美珠、詹東洲、方林好等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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