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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4日

[攝影]「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暨徵求老照片活動(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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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0.31

TENBA Bungee Camera Strap 氣墊式減壓相機背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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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目的:
墾丁國家公園,富有青翠的山野和開闊的海洋,自然資源豐美,墾丁的魅力無限,除了以一顆細膩的心情品味外,領略時空意象,同時能欣然舉鏡,見證並記錄墾丁國家公園的山海壯麗及獨特的自然與人文風貌。藉由徵求老照片的活動,尋覓歷史演進的脈絡,尋著時光隧道, 緬懷昔日恆春半島的風華,省思今日對土地與人文的關懷,建構未來美麗願景。

二、主辦單位: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SONY A850 單機身(公司貨)--超值全配版
SONY A850 單機身(公司貨)--超值全配版
三、活動名稱:
「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暨徵求老照片活動。

壹、「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活動
1、參賽資格:
國內外愛好攝影以及關懷自然人文生態人士,均歡迎參加

2、攝影主題:
恆春半島(枋山以南)範圍內山海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生態、人文活動等攝影作品

3、活動類別:
PENTAX K20D +18-55 II KIT組(公司貨)
PENTAX K20D +18-55 II KIT組(公司貨)
A組.【正片攝影組】、B組.【數位攝影組】。(每幅作品僅限參加一組,請二者擇一)

4、作品規格:
  • A組.【正片攝影組】:
    彩色或黑白正片(135或120規格皆可)
  • B組.【數位攝影組】:
    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800萬畫數以上,規格TIFF或JPG(fine、highquality),(繳交原稿時,可看出相機EXIF資訊 )
  •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作品請沖印成8 ×10吋相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相片背面貼妥報名表後,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本處參賽。

5、收件方式:
  • 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及(正片組)或(數位組)字樣。兩組皆報名者,作品請註明組別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 郵寄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解說教育課收。
    洽詢電話: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08-8861321轉250~259或510~513
  •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6、收件日期:
99年10月1日起至99年10月31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7、評審及相關規定:
  • 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公司貨)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
    評審分為初選與複選兩階段,初選入圍後再辦理複選評定名次。
  • 初選階段:
    由評選委員會評選出120件作品再參加複選。
  • 複選階段:
    通過初選之每件作品均需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應於名單公佈及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俾憑辦理複選評定名次。

※.入圍複選作品繳交規格注意事項:
  • SAMSUNG ST500 雙螢幕完美自拍觸控相機(公司貨)
    SAMSUNG ST500 雙螢幕完美自拍觸控相機(公司貨)
    【正片攝影組】
    繳交原始正片及轉數位TIFF檔光碟(須800萬畫素以上)
  • 【數位攝影組】
    繳交原始檔如為RAW檔時,除RAW檔外應將原始檔轉存為TIFF或JPG(最佳品質)檔,一併儲存於光碟中寄至本處

※.若參賽過程中未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或未繳交與參賽作品相符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者,一律取消複選資格。

8、獎項及名額:
A.【正片攝影組】:
  • Panasonic FX68 智能美顏美白機(公司貨)
    Panasonic FX68 智能美顏美白機(公司貨)
    金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1紙。
  • 銀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1紙。
  • 銅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整,獎狀1紙。
  • 佳 作 (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獎狀1紙。
  • 入 選 (1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1紙。

B.【數位攝影組】:
  • 金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2萬5000元整,獎狀1紙。
  • 銀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整,獎狀1紙。
  • 銅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1紙。
  • OLYMPUS μ 5010- 超廣角輕巧粉嫩相機(公司貨)
    OLYMPUS μ 5010 (公司貨)
    佳 作 (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1紙。
  • 入 選 (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獎狀1紙。
  • 參賽作品件數不限,惟連作不收;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
  •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適用時,該獎項得從缺。
  • 各獎項之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頒獎日期:
Nikon COOLPIX S3000-極薄有型隨身機 (公司貨)
Nikon COOLPIX S3000 (公司貨)
本處另擇期舉行公開頒獎典禮。

10、得獎公佈:
於評審結果完成後一週內以書面通知得獎人,並於12月30日前於本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及相關事宜。

11、參賽規則:
  • (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獲入選以上名次等)。
  • FUJIFILM Finepix Z300 一觸即拍數位相機(公司貨)
    FUJIFILM Finepix Z300 一觸即拍數位相機(公司貨)
    (2).參賽作品限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且擁有完整之著作權,嚴禁一稿多投、翻拍、轉貼、剽竊、抄襲或侵權等行為。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該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3).簡章、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 http://www. ktnp. gov. tw 下載。
  • (4).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但入圍複選未能得獎之參賽者提交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主辦單位將郵寄退還參賽者。
  • 時尚美女寫真攝影講座
    時尚美女寫真攝影講座
    (5).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6).著作權約定:參賽人同意其攝影作品的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選得獎時讓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合約書」;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 (7).本「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版權歸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所有。
  • (8).凡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更多資訊:

2010年7月12日

[攝影]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凝鏡大同 人文生態』攝影比賽(20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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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16

Lowepro Cirrus TLZ 15喜麗仕TZ15伸縮三角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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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為展現大同區轄內歷史建築物、古蹟、宮廟、淡水河沿岸人文及自然生態景觀,藉由攝影比賽,邀請各界愛好攝影人士,透過不同攝影鏡頭的詮釋,呈現大同區多樣風貌的人文生態點滴,使民眾悠遊體驗大同區承先啟後之美,並藉以紀錄超潮大同。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三、協辦單位:
台北攝影學會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四、參加資格:
熱愛拍攝之一般民眾皆歡迎參加。(惟直接參與本案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五、攝影主題:
取材大同區轄內歷史建築物、古蹟、宮廟(含廟會活動)、淡水河沿岸人文及自然生態景觀等主題均可

六、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長邊7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軟片及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數位照片建議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參與,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一機一鏡走天下:DSLR出國這樣拍就對了
一機一鏡走天下:DSLR出國這樣拍就對了
七、收件日期:
自2010年8月2日起至2010年8月16日截止收件

八、收件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10363)昌吉街57號4樓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文課收信封上請註明“「凝鏡大同 人文生態」攝影比賽”親送或郵寄皆可TEL:(02)2597-5323轉802古小姐

九、評審:
由協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日期另行公布。

Canon S90 超大光圈懷舊復古機(公司貨)
Canon S90 大光圈復古機
十、得獎公布及簡章書表下載: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網站台北攝影學會網站公告外,並由協辦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一、獎勵:
  1. 金牌獎1名:禮券10,000元整、獎座乙座。
  2. 銀牌獎1名:禮券8,000元整、獎座乙座。
  3. 銅牌獎1名:禮券6,000整、獎座乙座。
  4. 優選獎6名:禮券3,000元整、獎狀乙紙。
  5.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佳作獎30名:禮券1,000元整、獎狀乙紙。

十二、附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3.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 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視同棄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製作各類紀念品,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5.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協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 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7.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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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9日

[寫生]魚池鄉九十九年度「彩繪魚鄉」兒童寫生比賽(20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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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12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一、目的:
  1. 藉由兒童寫生創作比賽,讓兒童親近本鄉行政中心並鼓勵常來圖書館閱讀座客
  2. 藉由描繪行政中心,培養社區情愫對於家鄉有深一層的體認與情感聯繫
  3. 提升本鄉兒童美術教育水準,培養國家未來的藝術人才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
魚池鄉公所
四、協辦單位:
《 BABY SPOT 》無痕新春壁貼–小老虎4款$599
《 BABY SPOT 》無痕新春壁貼–小老虎款
本鄉各公私立小學及幼稚園

五、比賽時間:
99 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點至11點半

六、比賽地點:
魚池鄉公所前草皮及樹蔭下

七、參加人員:
幼稚園、國小低、中、高年級學生

八、比賽方式:
  1. 採現場寫生,以水彩、蠟筆、或彩色筆為主要繪畫工具
  2. 魚池鄉行政中心為繪畫主題(題名:自訂)
◇Ann’S◇輕搖滾~交織鉚釘拉鏈流蘇羅馬涼鞋*黑
◇Ann’S◇輕搖滾~交織鉚釘拉鏈流蘇羅馬涼鞋*黑
九、獎勵辦法
(一) 分幼稚園、國小低、中、高年級共四組,各組錄取:
  1. 第1名:1名(1000元圖書禮券1張、獎狀1張)
  2. 第2名:1名(800元圖書禮券1張、獎狀1張)
  3. 第3名:1名(600元圖書禮券1張、 獎狀1張)
  4. 佳作:5名(200元圖書禮券1張、獎狀1張)
Wii主機+Fit Plus同捆+左右手+感應器+15合1
Wii主機+Fit Plus同捆+左右手+感應器+15合1
十、報名方式
(一)採團體或個人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5月12日下午4時止,填妥報 名表(報名表如附件一,請自行由網站下載),以傳真(FAX:049-2899655) 或現場報名(魚池鄉立圖書館服務台)方式報名,報名後請來電確認(連絡電 話:049-2897450)。
(二)報名單隨文發送各校後自行影印或請至魚池鄉公所網站(最新消息)直接下載。

十一、評選方式:
聘請藝術、繪畫專業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分,評審結果公告於魚池鄉公所網站

十二、頒獎暨展覽日期:
99年6月1日(星期二)

十四、其他附則
FUJIFILM F80EXR- 10X變焦高感光卡片機(公司貨)
FUJIFILM F80EXR (公司貨)
(一)所有參賽得獎作品歸魚池鄉公所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之權利,但仍需註明原作者姓名及學校名稱。
(二)請所有參加比賽學生自備繪畫相關工具,主辦單位僅提供圖畫紙。
(三)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一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經發覺者,取消參賽資格。如有違反前述而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收回已領取之各獎項,獎位不予遞補,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請於每張圖畫紙背面書寫個人資料,詳實填寫題名、參賽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
(五)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六)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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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4日

[攝影]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理2009「賦稅與國家建設」攝影比賽(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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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30

一、目的:
以本局轄區國家建設為主題透過攝影競賽活動,呈現魅力之美,誘導民眾明瞭本局服務區域及賦稅之觀念,並提升民眾藝術鑑賞素養,擴展租稅宣導層面,展現服務形象。

二、主辦單位:服務科
協辦單位: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三、參賽資格:
比賽分學生組及社會組2組。
(一)學生組:
本局轄區高中職學生及大專院校學生
(二)社會組:
凡居住(或戶籍設於)本局轄內對攝影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四、攝影主題:
以拍攝本局轄區【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馬祖)】國家建設為主題(照片之景觀,足以辨識為轄區之景)。

五、作品繳交時間:
98年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方式郵寄桃園市三元街156號(服務科)收,註明「攝影比賽作品-學生組或社會組」。

六、作品評審暨結果公布:
(一)邀請相關專家2至5人擔任評審委員,於98年10月30日前假本局公開評審。
(二)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攝影技巧25%
(三)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北區國稅局網站公布。。

七、參賽作品規定:
(一)參賽作品不得註記任何字樣符號,且須為不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請勿參賽,若發生爭議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已發表但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由本局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品及獎狀,獎項不遞補。
(二)作品規格:請將照片沖洗成彩色相片,規格:8×12英吋,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拷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並以棄權論,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填具完整基本資料,並浮貼於相片背面併同參賽作品,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3件為限。
(三)參賽作品概不退件,另得獎之作品,請於規定期限內將作品之原底片(另請轉數位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檔光碟檔案)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相關檔案大小至少3MB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數位檔光碟用適當之包裝,以掛號郵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本局指定地點(若因郵寄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之損毀,本局不負賠償之責),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即取消得獎資格。
(四)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印刷及作為本局及相關機關租稅宣導之用(並得對使用之作品做部分之修改,如文字及色彩),不另計酬。
(五)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六)中獎獎金(郵局匯票)及獎狀一律以掛號寄出,請參賽者務必詳填住址,以便郵寄。
(七)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辦理扣(免)繳及摯發所得稅扣(免)繳憑單。
(八)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八、活動獎項:
依參賽主題按學生組及社會組分別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 (一)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郵局匯票)15,000元及獎狀乙紙。
  • (二)銀牌獎:3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10,000元及獎狀乙紙。
  • (三)銅牌獎:5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6,000元及獎狀乙紙。
  • (四)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3,000元及獎狀乙紙。
  • (五)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1,000元及獎狀乙紙

九、洽詢方式:
參賽者可至本局網站之宣導活動訊息,下載活動報名表或撥電話:(03)339-6789分機127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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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

[攝影]2008年『仁武之美』攝影比賽(9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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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展高雄縣仁武鄉有關風景、鄉政建設與鄉民的活動,並留存鄉誌作為仁武邁向進步之紀錄,特舉辦「2008年『仁武之美』攝影比賽」。

獎金高達3萬元並贈名雕塑家蕭啟郎精心設計及塑造之獎座;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以收件地之郵戳為憑),收件地點:高雄縣仁武鄉公所民政課沈靜芬或張簡淑卉小姐(聯絡電話-3727900轉200或122),歡迎愛好攝影人士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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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1日

[Logo]北大特區優質宿舍「日內瓦會館」LOGO設計比賽(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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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
北大特區優質宿舍「日內瓦會館」預定於97年6月開始營運,為突顯「日內瓦會館」之辨識度,邀請臺北大學師生及三峽民眾共同參與「日內瓦會館」LOGO創作,藉由精彩、多元的創意設計,充分展現「日內瓦會館」特色。

二、主辦單位:
「日內瓦會館」管理委員會籌備小組

三、參加對象:
凡對LOGO設計有興趣之臺北大學師生及設籍於臺北縣三峽鎮民眾,皆可送件參加

四、創作元素:
(一)LOGO設計以簡潔有力,多元創意展現「日內瓦會館」之特色。
(二)LOGO必須能用於海報、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等相關文宣品。

五、作品規格:
LOGO尺寸為15cm×15cm彩色稿1式,並以不超過CMYK印刷用色四色為宜。

六、報名方式:
(一)交件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星期一)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二)交件方式:請先將作品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e-mail:geneva_tpe@yahoo.com
(三)收件地點:可親送或掛號寄至臺北縣三峽鎮大德路300-312號。聯絡電話:柯先生 0919-610796
(四)繳交文件:
  1. 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
  2. 電子檔部份:創作圖稿請附向量檔及JPEG檔300DPI以上輸出及原始檔案;設計說明1份,請以Word檔,附上100-200字的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3. LOGO設計稿1式,A4尺寸彩色稿直式印製,並請於八開(30cm×42cm)黑色硬紙卡紙裱裝

七、評選辦法:
(一)由「日內瓦會館」管理委員會籌備小組組成評審小組評選。
(二)評審標準:整體造型25%、原創性25%、設計理念構想25%、衍生商品可行性25%

八、成績公布:
得獎作品將於97年7月5日公告於「日內瓦會館」網站 http://www.hycnd.com.tw,並以e-mail通知得獎人。
九、獎勵辦法:
(一)得獎者於97年7月13日在「日內瓦會館」頒獎,獎勵如下:
  • 第1名:共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 第2名:共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 第3名:共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参仟元整
  • 參加獎:凡送件者可獲贈精美紀念品一份。
(二)展示作品:公告於作品展示區「日內瓦會館」網站,展示所有得獎作品。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同時繳交報名表、同意書、設計說明各1份,LOGO設計電子檔1份,LOGO設計稿1式並用迴紋針依序裝訂整齊,始能參加評選。
(二)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金及獎品,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專業評選,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並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四)每人最多繳交2件作品,每人限得1件。
(五)凡參賽之作品,因寄送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七)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八)著作權相關事項:
  1. 得獎作品及其原始圖稿及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日內瓦會館」管理委員會,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日內瓦會館」管理 委員會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 均不另計酬。
  2. 主辦單位得保留得獎作品創意與設計之優先採用權,必要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九)參加本次設計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將公布於「日內瓦會館」網站,恕不另行通知。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上「日內瓦會館」網站 http://www.hycnd.com.tw 下載、列印、影印使用。會館現場有備份供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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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

[攝影]「中科五年 媚眼四攝」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攝影比賽(0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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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自民國92年7月動工,至今已將近五年,從甘蔗園與羊腸小徑到現在各廠商各具特色的廠房、各樣公共設施,景致完全不同,快速進步,在景致上和人文上都有許多值得紀錄的美好影像

中科除台中園區外還擴展至后里園區、虎尾園區,管理局大樓也在三月中落成啟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希望透過這次攝影比賽,尋找美的人物、景色及任何與中科生活相關之影像,用鏡頭紀錄中科生活之美;另邀請社會大眾與學校之學生進入中科,以鏡頭深入了解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

1.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請注意:成人組與學生組不同,沒有學生資格者不得報名學生組,學生自認實力堅強,可以報成人組。每人只能提供一組參賽並只提供一份作品。)
2.攝影主題:
包括中科、后里、雲林等園區中的人文、自然、建築各項景觀,例如:管理局大樓、水塔等特色建築、廠房或辦公空間、人文采風、日夜自然景觀、公共建設、廣場、各項活動、施工或工作情況、員工臉譜等。(請注意:需要看得出來是中部科學園區裡的景象。)
3.作品規格:
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以相紙沖印或輸出,一律放大,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相片。可連作最多四張,請勿加框。數位相機拍攝者600萬畫數以上,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4.作品相關要求:
作品請命名,並在報名表上以200字左右敘述
5.報名簡章索取方式:
請上網www.fwa.org.twwww.ctsp.gov.tw下載,或附回郵信封寄至「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二巷三號八樓之三: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索取。
6.收件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二巷三號八樓之三: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 (請注意:請將作品貼於報名表背面,並以掛號方式寄出)
7.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
8. 評審方式:
主辦單位邀請專家進行評審(評審標準-攝影專業性30%、主題連結性40%、作品創意性30%),評審結果公佈於中科管理局(www.ctsp.gov.tw)及中華民國幸福家庭協會網站(www.fwa.org.tw),另以書面通知得獎者,預定七月二十日上午舉辦公開頒獎儀式及展覽。
9. 獎勵辦法:
成人組:
前一、二、三名:各得獎盃與價值新台幣15,000元、10,000元、5,000元等值禮券。佳作獎十二名:每名各得獎牌及新台幣3,000元等值禮券。

學生組:
前一、二、三名:各得獎盃與價值新台幣10,000元、7,000元、5,000元等值禮券。佳作獎八名:每名各得獎牌及新台幣1,500元等值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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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0日

[攝影]第13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0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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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
讓社會大眾走進太魯閣認識國家公園,親近大自然,參與生態旅遊、人文活動並關心生態保育;延攬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的山川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及人文活動精彩圖片。

二、主辦單位: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參加對象:
凡國內外愛好生態攝影、用影像與詩文記錄者,以及關懷國家公園自然與人文生態人士

四、作品主題:
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山川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生態與人文活動為主題。

五、活動類別:
A正片攝影組、B數位攝影組(每幅作品僅限參加一項,請二者擇一;AB二組報名表格式不同,請分別填寫。)

六、作品規格:
A正片攝影組:
  • 一律使用專業正片拍攝,規格不拘。
  • 參賽作品須沖印5 ×7吋或6×6吋照片(不得格放),背面貼妥報名表,並與作品之原片一同寄往參賽(正片請勿黏貼在相片上)。
    ※負片、拷貝片、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B數位攝影組:
  • 數位圖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020萬畫素(影像大小3,872×2,592畫素)以上。參賽作品須沖印5 ×7吋照片貼於A4報名表格、撰寫新詩或短文(200字內)以圖文搭配方式填妥報名表(書寫或打字),與原始圖檔儲存光碟一同寄往參賽。
    • ※參賽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得以數位影像軟體作髒點修除、顏色飽和度或明亮度調整,惟不得以圖層或合成方式處理數位影像,圖像檔案不得插點放大。
    • ※圖檔名編寫:圖號-姓名-題名(例:圖01-王小華-太魯閣峽谷)
    • 文字檔編寫:文號-姓名-題名(例:文01-王小華-太魯閣峽谷)
    • ※圖檔如經數位影像軟體處理,應另建資料夾儲存,檔名編寫:圖號-姓名-題名-修色(例:圖01-王小華-太魯閣峽谷-修色)
    • ※原始檔為NEF或RAW檔,應轉存TIFF或JPG(最佳品質)另建資料夾儲存。

七、收件時間:民國97年9月1日起至97年9月30日。(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址:
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解說教育課 電話:038621100-6轉802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同一參賽者作品可分類包裝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九、簡章索取:
請洽太魯閣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服務台、附印刷品回郵信封郵寄(同收件地址)索取或上網下載簡章、報名表:
址:http://www.taroko.gov.tw/【最新活動】訊息
洽詢電話:03-8621100轉分機802(解說教育課王小姐)、傳真:03-8621263

十、作品評選:
聘請生態攝影專家及管理處相關人員於97年10月評選。

十一、獎 勵:
A正片攝影組:
  • 「優選」3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 「佳作」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狀乙紙。
  • 「入選」1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參仟伍佰元及獎狀乙紙。
B數位攝影組:
  • 「優選」3名,各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狀乙紙。
  • 「佳作」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參仟伍佰元及獎狀乙紙。
  • 「入選」1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貳仟伍佰元及獎狀乙紙。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13,333元時將代扣百分之15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20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優選作品每人限得一件。
    ◎以上開參賽得獎作品製作成紀念品首版時,作者得申領壹份。

十二、揭曉期間:
預定97年10月下旬將得獎名單刊登於太魯閣網站【最新活動】訊息、太魯閣電子報及遊客中心公佈欄,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三、作品展覽:
得獎作品預定97年12月起於太魯閣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展出,展覽訊息將登載於太魯閣網站【最新消息】、遊客中心【特展室】。

十四、退 件:

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拷貝備份;未得獎作品一律辦理退件,報名表務請詳實以正楷書寫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聯絡電話,預定於97年11月5日前以掛號郵寄退件。
※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更改,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
※親自送件參賽者,請於得獎名單公布一週後先聯繫確認後領回未得獎作品,逾97年10月31日未領取,由主辦單位逕行以掛號郵寄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十五、附 則:
(一)連作、拷貝片以及經過格放之作品不予評選。
(二)參 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不得以翻拍、合成、剽竊、抄 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獎項不遞補。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太魯閣國 家公園管理處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
(三)著作權約定: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合約書」;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得不行使)。
(四)參賽作品每人各以10張為限,如逾10張得由主辦單位任選10張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五)參賽作品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對收件時完好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六)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



萬物靜觀皆自得
用心看世界,以行動做保育,
自詡萬物之首的人類,可肆意擷取大地山川資源而不至破壞環境的方式,
除了繪畫即是「攝影」,
親近大自然,徜徉山水、遊戲林間,期盼共同實踐無痕山林的概念,
除了足跡什麼都不留,除了攝影什麼都不取。
誠摯邀請您來參與
以攝影記錄美麗的福爾摩沙—世界瑰寶太魯閣!




更多資訊:
  • 第13屆太魯閣攝影比賽簡章及報名表 (DOC)
  • via: 太魯閣之美生態攝影活動-【第13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即將收件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為讓社會大眾走進太魯閣認識國家公園,親近大自然、關心生態保育,並用相機記錄太魯閣的四季山川地景與繽紛多樣的動、植物生態,持續 舉辦太魯閣之美生態攝影活動—「第13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邀請您趕快拿起相機來一趟太魯閣之旅,以攝影與詩文記錄太魯閣的山水之美與人文風情。

    太魯閣國家公園景致天成,隨著四季幻化呈現豐富多樣的生態與自然之美,是世人公認的瑰寶福地;自然學家視它為探尋自然奧秘的寶地,藝術家來此尋找靈感的泉 源,因而創作出無數動人的作品。只要您能走入其間,體驗大自然帶給您的驚喜與感動,並進一步將這種感覺留下隻字片語、彩繪幾筆,或是拍下幾張讓您感受深刻 的攝影作品,那將會讓您的生活記憶更豐富而滿足,亦可與家人、朋友分享甘苦經驗與心情。
歷屆:

[攝影]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25週年慶活動「捕捉永恆•重現士林」攝影比賽(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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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適逢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成立25週年,由於對士林區情感之深厚,故藉此週年慶活動舉辦攝影比賽,透過鏡頭捕捉士林區內之人、事、物、景,冀與民眾共同重現士林區之真善美。

二、
作品題材:
限在士林區內之人、事、物、景,不限室內、外,內容為呈現士林區內之真善美

三、
參賽資格:
青少年組 - 年滿12-18歲者 社青組-年滿19-59歲者
長青組  - 年滿60歲以上者 【每人限以5件作品參賽】

四、作品規格:
傳統相機(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與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500萬畫素以上像素,格式為JPG或TIFF檔)。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5*7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拷貝、留邊、裁切、翻拍、人工加色、連作、數位合成。彩色、黑白照片混合評審。(得獎作品版權歸本會所有)。參賽作品背面右下方浮貼報名表(表二),否則不予評審。

五、
獎勵辦法:【每人限得一獎】
  1. 金牌獎:青少年組、社青組、長青組各一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
  2. 銀牌獎:青少年組、社青組、長青組各一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5,000元。
  3. 銅牌獎:青少年組、社青組、長青組各一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3,000元。
  4. 佳作獎:青少年組、社青組、長青組各三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2,000元。
  5. 入選獎:青少年組、社青組、長青組各廿名,獲頒獎狀乙紙,紀念品一份(多功能背心或同等值紀念品)。

六、
收件:
97年4月30日(三)下午5:00前(以收到為憑),親自遞交或以掛號郵寄
111-66臺北市通河街137B1 光智基金會收。信封請註明參加「捕捉永恆‧重現士林」攝影比賽詳細請洽2885-4250 2886-2773 王瓊玉小姐

七、
評審方式:
標準-題材40%;創意30%;技巧30%,由本會遴選相關專家擔任評審
委員,於97年5月4日(日)下午1:30~4:30,地點-光智基金會 進行公開評選,歡迎參加。詳情請上網查詢:http://www.brightwisdom.org.tw

八、
公佈得獎名單:
97年5月20日(二)公佈於本會網站,並通知得獎人於指定時間、地點領獎。得獎者須於97531日前交付原稿底片與檔案至本會,逾期者視為棄權,獎位不遞補。

九、
頒獎:
97年6月28日(六)下午1:30~4:30,光智週年慶講座。

十、
退件:
未得獎之作品,於97年6月23日到7月12日,親自至本會領取。
【主辦單位】: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士林社區大學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光智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

十一、附則:
  1. 金牌、銀牌、銅牌、佳作及入選獎,每人限得一獎。凡得獎獎金皆需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2.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非本人之作品,或凡曾在國內外參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前述違規事宜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已領獎者並予追回,獎位不予遞補。
  3. 得獎作品須於期限內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逾期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獎位不予遞補。
  4.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本會有宣傳、印刷、複製、刊登、展覽及出版等之權利,上列權利不另致酬。
  5.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本會恕不負責。未得獎之作品超過退件時間未領取者,本會恕不保管。
  6.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公佈於本會網站首頁,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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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

[攝影]「壽天之美」攝影徵選比賽活動(9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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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宗旨:
一、凝聚社區綿密情感,以增強社區學習的環境
二、推廣社區文化教育,以創造藝術再造的美感
三、落實社區共同創作,以豐富居民生命的活力

貮、徵件內容:
以追尋「壽天之美」為題,讓攝影者就壽天的人、事、物、景、地而攝,另外對於與壽天有關的舊史記錄、老照片……等,更歡迎參加,可增進民眾對壽天在文教、文化、老街、演進的認識。得獎作品除了作品集出版之外,亦可供本社區未來編輯有關文化、期刋、導覽手冊……等之用。

參、指導單位:
國立台南社會教育館

肆、主辦單位:
岡山社會教育站

伍、承辦單位:
岡山鎮壽天社區發展協會

陸、報名規定:
一、報名資格:
凡對創作攝影藝術有興趣的人士,均得報名參加

二、參賽作品:
  1. 以一般底片(135120)拍攝之照片,或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之照片(數位照片需為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並附4*6吋彩色照片2張,老照片則不受以上之限制
  2. 格放、疊片、加色、電腦合成,拷貝,抄襲、連作等作品不收。
  3. 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未詳填者不予評審。
三、作品名稱:
由參賽者自訂與社區相關人、事、物、景、地思維之主題名稱。
四、創作形式:
以個人作品為限,內容舖陳述說社區人、事、物、景、地之任一美譽為原則,適以表現社區精神指標。
五、參加辦法:
參賽之照片後面需浮貼報名表,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簡章請向本會索取或上網下載。
六、報名收件日期:
自97年3月20日起至97年4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址:
82041高雄縣岡山鎮公園東路112號(呂素靜 收,電話07-6213386)
八、查詢網站:
(http://blog.ksvs.khc.edu.tw/p002/index.php)

柒:評審方式及期限:
一、參賽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3位攝影專家共組評審委員會。遴選標準為:
  1. 主題內容(25%):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2. 構圖技巧(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3. 攝影技巧(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4. 創作理念(15%):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二、評審期限:
預定於974月底前完成評審

捌、獎勵辦法:
  • 第一名1位:獎金2500元,並致贈獎狀乙紙。
  • 第二名1位:獎金2000元,並致贈獎狀乙紙。
  • 第三名1位:獎金1500元,並致贈獎狀乙紙。
  • 佳作:不限名額,獎金500元,並致贈獎狀乙紙。

    以上得獎作品將於活動結束後公佈於電子佈告欄中。
得獎者由本會以報名表所留存之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領獎,並擇期舉辦公開頒獎儀式。

玖、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
一、參賽作品參賽後恕不退還(得獎作品需繳交底片或正片或電子檔,否則將取消得獎資格,老照片則不限)
二、每人投遞件數以3件為限,第三名以上得獎則以一件為限(獎項名次可視參賽件之品質而從缺,由評審決定)
三、得獎作品倘有侵害他人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政府法令情事經查証屬實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之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承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及使用權。
五、參賽作品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
六、得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屬承辦單位。承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印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權利,不另致酬。
七、參賽者可以參考各種媒體,但不得直接抄襲任何具有版權的作品,所有參賽作品在遞交後,版權均由承辦單位擁有。
八、參賽者提交參加作品後,即表示同意授權(詳見第拾項規定)承辦單位將參賽作品及附件內所有資料編輯、複製、存檔、傳輸、發佈及展示,作教育或其他非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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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

[攝影]『魅力農村 風情萬種』攝影比賽(9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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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水土保持局與第二工程所多年來於中部地區,致力於坡地保育、治山防災及農村發展等業務,本次藉由攝影比賽,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展現中部地區農村之美。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

承辦單位:
逢甲大學

參賽資格:
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以「魅力農村」美麗景色為拍攝主題。

拍攝時間:
公佈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615。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407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商學大樓6(逢甲大學商學大樓GIS中心「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活動期間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須與附件二「魅力農村 風情萬種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5.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6.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 得 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您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 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 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 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8.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9.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10.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1.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將公佈於網站中,並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 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4.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評審地點:
於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二樓會議室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佈於活動網站。

獎項及名額: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座乙座。
  2. 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座乙座。
  3. 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座乙座。
  4. 優選獎60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得獎公布與獎項寄發:
  1. 一、得獎作品預計於977月中旬公布於「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農村風情網」,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2. 二、獎項寄發:另行公布於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網站及活動網站。

洽詢方式:

  1. 一、活動網址: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 http://eng2.swcb.gov.tw/ )、農村風情網( http://rural.swcb.gov.tw )、攝影比賽活動網址: http://photos.swcb.gov.tw
  2. 二、簡章索取:
    • 書面簡章索取地點:
      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苗栗縣政府、通霄鎮公所、大湖鄉公所、三義鄉公所、三義鄉農會、石岡鄉農會、飛牛牧場、逢甲大學商學大樓
      GIS中心。(詳細簡章索取地點,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 電子檔:
      請上活動網站下載。
  3. 三、聯絡方式:
    逢甲大學
    GIS中心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04-24516669 201小姐 或轉 206小姐。
    Emailmichelle@gis.twrita@gis.tw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魅力農村:
展現水保局致力於農村發展後之成效,將農村景緻透過攝影,表現魅力農村之美。
範圍:台中縣、台中市、苗栗縣,可展現魅力農村之美的農村地區。(可參考第二工程所施政重點之農村發展地區,網址http://eng2.swcb.gov.tw/result_03.asp,但攝影比賽之範圍不侷限於網站介紹之地點

建議範圍如下:

1.大福至興臨地區

11.苗栗縣頭屋鳴鳳村

2.大薑麻園地區

12.苗栗縣三義鄉雙湖村

3.苗栗頭屋獅潭地區

13.苗栗縣三灣鄉三灣地區

4.苗栗造橋豐湖、平興地區

14.台中縣后里仁里地區

5.苗栗縣卓蘭西坪地區

15.台中縣太平東汴地區

6.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永興地區

16.台中縣新社鄉中和村

7.苗栗縣大湖鄉東興、武榮地區

17.台中縣食水嵙休閒地區

8.苗栗縣三義勝興、龍騰地區

18.台中縣東勢鎮軟埤坑休閒農業區

9.苗栗縣南庄地區

19.台中縣中坑村大雪山社區

10苗栗縣泰安溫泉區

20.台中縣松鶴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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