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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9日

[漫畫]2011藝饗石斑嘉年華-石斑魚創意漫畫競賽(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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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0.31


壹、甄選主題:
以石斑魚為主要創作元素,可以石斑魚打撈作業、石斑魚生態、漁民作業、石斑魚美食等各種題材,無論感動的、感傷的、幽默風趣的…等等意象皆可作為創作內容,藉此增進民眾對石斑魚提供正確的休閒、健康、知識、文化等深度內涵。

[攝影]2011藝饗石斑嘉年華-石斑之美攝影賽(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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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0.31



壹、甄選目的:
以石斑魚為主要創作元素,拍攝石斑魚產業、漁民養殖石斑、等各種石斑魚題材,透過簡單的攝影照片,即可讓民眾瞭解石斑產業生態。

2011年7月24日

[徵文]2011年台灣休閒農業創意詩文徵選比賽(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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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9.30



1、依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村再生基金計畫「100年度休閒農業區產值調查暨輔導計畫」100農再-4.1-輔-13(2)

2010年10月9日

[包裝設計]「南投日月潭茶」創意包裝設計比賽(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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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0.31


一、目的:
【Faye日韓館】英系防水料格紋設計包
【Faye日韓館】英系防水料格紋設計包
為推動南投優質好茶,提升茶葉品質,建立茶葉統一品牌,設計出能更與消費者貼近並兼具時尚感的包裝,開拓優質茶產業市場,有效提升南投茶葉的形象與質感,增加茶農收益。

二、辦理機關:
(一)指導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二)主辦機關:
南投縣政府
(三)承辦機關:
南投縣名間鄉農會

2010年8月13日

[攝影]農村再生攝影圖集徵件活動(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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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5

SAMSUNG S5230 3吋手寫觸控手機(簡配/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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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名稱
2010【農情‧村意】農村再生攝影圖集徵件

二、活動宗旨
本活動係透過攝影圖集徵選,廣邀攝影愛好者,深入農村、了解農村,一窺台灣農村風貌,以探尋及記錄農村之美;除希望引發各界對農村發展給予關注與討論外,亦廣為充分認識在地農村特色風貌,同時藉此提升農村再生活化及整體發展理念,促進農村永續發展。

2010年8月2日

[攝影]行政院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蝴蝶攝影記錄競賽(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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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5

一、宗旨:
(一)提倡全民的健康與休閒活動
(二)推廣全民參與生物多樣性調查
(三)建立蝴蝶分布資料庫
(四)落實保育生根

COACH 肩包/托特包NT$ 6999 (可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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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攝影記錄的題材與規格
(一)所有的蝴蝶皆為攝影記錄的對象,畫面要清晰方便辨識,參賽者不需要鑑定物種。
(二)圖片要500萬像素以上,附有攝影日期與時間之EXIF資訊的數位檔,並需附上攝影之點位坐標。坐標點位資訊可以使用附有GPS接收之數位相機、或以軟體寫入(如使用LOCR,PICASA軟體等)或註明地點位置,由本中心協助處理。
(三)作品請以隨身碟、記憶卡或光碟方式,附上姓名、電子信箱、聯絡地址、聯絡電話或方式,郵寄至「南投縣集集鎮民生東路一號 黃色蝴蝶攝影記錄競賽收」即可(本中心上傳完畢後,即將隨身碟、記憶卡或光碟寄還)。
(四)可以電子郵件,寄至:ngis.bio@gmail.com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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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郵件大小不得超過10MB。

三、參加資格:
凡愛好生物多樣性調查或生態攝影人士,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四、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9年9月15日止,可以分批寄送,不限個人件數。

五、獎勵辦法:
(一)參加獎:凡參加者,贈送本中心保育教育館參觀券4張(價值200元,有效期間至99年12月31日止)及本中心保育季刊4期,日後並可優先參加本中心所舉辦之相關活動。
Nikon D5000+18-55+55-200 VR防震雙鏡組(公司貨)
Nikon D5000+18-55+55-200 VR防震雙鏡組
(二)特別獎:
  1. 提供照片最多獎:以提供照片數量計算。
  2. 記錄地點最多獎:以照片EXIF的地理資訊計算。
  3. 記錄點位東西分布最廣獎:以照片EXIF的地理資訊計算。
  4. 記錄點位南北分布最廣獎:以照片EXIF的地理資訊計算。
  5. 記錄點位高度分布最高獎:以照片EXIF的地理資訊計算。
  6. 記錄日期分布最多獎:以照片EXIF的日期資訊計算。

    上述獎項的前三名參賽者,皆贈送本中心T恤1件、本中心出版之DVD、書籍各5種,以及保育季刊1年份等好康贈品,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i-gotU GPS 旅行軌跡記錄器 (GT-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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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得獎與資訊公告:
所有參加照片與得獎資訊,皆公布於「蝴蝶攝影記錄競賽」網站上:
網址 http:// picasaweb .google .com .tw /ngis .bio
各項獎品將於9月底前寄送完畢。

七、洽詢電話與相關網站:
八、備註:
(一)本中心將於收件後3天內,將參加照片,上傳公佈於「蝴蝶攝影記錄競賽」網站內。
(二)參加競賽之照片,即同意供本中心使用,本中心可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布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用途,不另給酬。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公司貨)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
(三)參加競賽之照片,即同意照片以創用授權 (Creative Commons)之 ─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
(四)參賽照片紀錄的點位坐標資料,即同意放入台灣生物多樣性地理資訊系統資料庫內,提供有需要的研究人員或民眾使用。
(五)參賽照片不得重製、抄襲或翻拍他人作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為求活動之公開原則,得獎資訊將公告上傳者姓名、部份身分證字號。


更多資訊:

2010年6月20日

[攝影]2010年大甲芋鄉水圳比賽(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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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31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活動宗旨:
芋頭是大甲鎮第二大農作物,亦是本鎮特有鄉土產業。大甲地區的農業栽培環境,日照充足,水源豐沛,栽培區內有大甲溪與大安溪的水圳分支縱橫於阡陌之間,滋養著香味濃郁口感綿密的「大甲芋」。當我們品嘗著好吃的大甲芋時,是否也曾心懷感激;期待透過不同影像紀錄活動,將大甲芋頭產業文化及大甲農村的風情人文與美麗景觀呈現你我,深植人心,永久保存傳承。

◆指導單位:
印象‧普羅旺斯──印象派畫家足跡尋旅
印象‧普羅旺斯──印象派畫家足跡尋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

◆主辦單位:
台中縣大甲鎮農會

◆協辦單位:
台中縣大甲鎮公所、台灣攝影學會、台灣旅遊攝影學會、中華民國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荒野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台中市攝影學會、台中縣攝影學會、中堅攝影學會

【臺萬味】佛跳牆燉湯
【臺萬味】佛跳牆燉湯
◆參賽資格:
皆可

◆ 攝影主題:
只要是與大甲芋頭相關聯的各種影像畫面,儘管按下您的快門,將最即時、最精采的畫面紀錄下來與我們分享,讓農村再生,活力無限。(田間芋頭、種植、收穫、加工製造、美食消費等自然、人文、景觀、生產、生活、生態各個面向皆可)。

◆拍攝期間:
FUJI ABSOLUTE 2.0 27速平把跑車-女車
FUJI ABSOLUTE 2.0 27速平把跑車(女車)
98年1月1日至99年8月25日止。

◆作品規格:
  • 以相紙沖印8×10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加框或裝裱。
  • 數位攝影需500萬畫素(含)以上。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日本S&D★ Tassel Sandal~流蘇夾腳涼鞋-米
★日本S&D★ Tassel Sandal~流蘇夾腳涼鞋
台中縣大甲鎮文武路10號 大甲鎮農會 04-26863990
【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6:00】

◆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附件「2010年大甲芋鄉水圳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Victoria】大S代言款 珍珠貼花中腰靴型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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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曾參賽作品不予評審)。
五、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及作品電子檔原檔(使用底片者,請轉成電子檔)裝袋,以掛號或親自送件方式,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0年大甲芋鄉水圳攝影比賽」字樣。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七、參賽作品得讓與主辦單位使用於非營利用途的各項文宣印刷。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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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得獎者請至攝影比賽展示活動會場(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或名單公佈後二週內至大甲鎮農會親領,將不另外寄發。
十、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十一、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二、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於9月3日以前審議評選。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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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及名額:
一、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6仟元、獎牌乙面。大甲冠軍芋1箱。
二、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4仟元、獎牌乙面。大甲冠軍芋1箱。
三、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牌乙面。大甲冠軍芋1箱。
四、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1仟元、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14名:獎金新台幣5佰元、獎狀乙紙。
六、入選獎20名:獎狀乙紙、紀念品乙份。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另行公布。

OLYMPUS μTough 8000防水防撞防凍相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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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洽詢方式:
一、活動網址:

二、聯絡電話:
大甲鎮農會 黃慧真 04-26863990分機133、0913-591633



更多資訊:

2009年6月19日

[包裝設計]「北臺灣~優質小包裝好米」創意包裝設計比賽(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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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7.06

一、目的:
為推動北部地區優質好米,提昇稻米品質,鼓勵改變傳統米的包裝,設計出能更與消費者貼進並兼具時尚感的包裝,開拓優質稻米市場,以有效提昇北台灣米的多元形象與質感,增加稻農收益。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三)執行單位:桃園縣農會

三、參賽主題:
設計主題:採用創新與美感之理念及元素將台灣優質米透過包裝設計予商品化,設計出時尚流行感之包裝,以符消費者喜愛、食用、送禮皆宜。

四、參賽資格:
基隆市、台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一)領有糧商執照之糧食業者。
(二)縣、鄉、鎮、市農會。

五、參賽產品規定:
(一)內容物須全數為國產臺灣北部米,其稻米品質規格必需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一等(有機米二等),產品標示需依糧食標示辦法之規定詳細清楚標示,未符合規定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二)每一參賽者以提出3 件作品為限,作品必須為精緻小包裝米(2 公斤以下(含))產品。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時間:即日起至98 年7 月6 日止。
(二)報名及產品繳交:請於98 年7 月6 日前送交桃園縣農會推廣課(地址:桃園縣蘆竹鄉龍安街2 段968 號;電話:03-3791881)吳烈財收,逾期恕不受理。
(三)產品繳交規定:
  1. 參賽者需以裝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國產臺灣北部米」實物商品每件3 份、報名表1 份(格式如附)。
  2. 郵寄參賽產品應妥善包裝保護,如因包裝不良致郵寄造成損害,均由寄件者自行負責。
  3. 參賽產品以本年度創新設計者為限。
  4. 參賽產品均不退件與價購,參賽者不得異議。
  5. 參賽產品經遭檢舉、查獲有上述不實情事即予取消參賽;如獲獎將收回獎項及獎勵並自負相關責任。
(四)得獎名單公佈:評選後公佈於農糧署北區分署網站,並以公文函知得獎單位。

七、評選標準:
(一)包裝設計30% - 具設計新穎、美感造型。
(二)創意30% - 品牌創意展現與質感提升。
(三)市場性20% - 符合實用便利性與美觀。
(四)環保20% - 具環保理念設計。

八、評選方式:
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由參賽產品中選出6 件作品。

九、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錄取1 名,獎座1 座
(二)第二名:錄取2 名,獎座1 座
(三)第三名:錄取3 名,獎座1 座
(四)得獎單位可獲承辦單位(桃園縣農會)
1.購銷優質米產品
  • 第一名:50,000 元×1 名=50,000 元
  • 第二名:35,000 元×2 名=70,000 元
  • 第三名:10,000 元×3 名=30,000 元
2.支應優質小包裝米創意設計比賽包裝袋印製費
  • 第一名:20,000 元×1 名=20,000 元
  • 第二名:15,000 元×2 名=30,000 元
  • 第三名:10,000 元×3 名=30,000 元
(五)針對得獎優秀作品辦理及配合下列宣導工作:
  1. 辦理產品發表展示活動。
  2. 媒體宣傳。
  3. 產品專區展示宣傳促銷推廣活動。

十、頒獎:
由本會擇期及地點公開頒獎表揚優良單位。

十一、其他事項:
(一)參賽作品請自行辦理專利權或著作權登記,以確保權益。
(二)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各項後續推廣宣傳展售工作,並須同意主辦單位免費使用參賽作品作為公開展示、攝影、刊登、出版(包含紙本、影像、網路等)等之權利。
(三)主辦單位得視推廣活動業務實際需要,調整報名、收件截止期限。
(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通知並請參賽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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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2日

[攝影]「農業之美」攝影比賽 (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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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動名稱:
「農業之美」攝影比賽

二、 主旨:
農業是人類生活過程中最接近自然的產業,農業之美更是結合人類活動與自然的精髓。本活動希望透過攝影闡述農業與自然的密切關係,進一步使人們更瞭解 農業的重要性並更親近農業,更希望藉由相機鏡頭來詮釋及從照片中來找出令人感動的故事,讓更多人瞭解農業的深度與廣度。

三、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

五、 攝影主題:
以農事、四健、家政、高齡照護、社區發展等相關農業活動為主軸

六、 活動時間:
  • 照片上傳時間 / 即日起至97年9月12日止
  • 人氣王票選時間 / 即日起至97年9月19日23:59分止

七、 參賽資格:
歡迎所有攝影及農業之喜好者踴躍報名參加。
分為二組:
  • 學生組:24歲以下,需檢具學生證明文件。
  • 社會組:24歲以上。

八、 報名網址:
http:// agrext.coa.gov.tw/

九、 作品規格:
  1. 限以數位格式報名,一律為電子檔。每一參賽者至多可上傳4件作品。
  2. 以8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之照片,原始檔案為3264x2448 pixel以上之TIF或JPG ( 低壓縮率或未壓縮的高品質檔案 )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
  3. 上傳作品須壓縮為:長邊為800 pixel,500kb以內之影像檔。
  4. 照片以攝影主題之人、事、物為題材,並請寫下100~2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以表達照片欲傳達之意境和想像。
  5. 照片黑白、彩色不限,不得為連拍作品,不得拷貝別人的著作權。參賽作品不得留邊。
  6. 作品應為原始創作。

十、 評審方式:
邀請國內攝影專家及學者擔任評審,作不記名審查。日期於網站另行公佈

十一、 獎勵辦法:
  • 各組-金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只、禮品一份。
  • 銀牌獎1名,獎金5,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只、禮品一份。
  • 銅牌獎1名,獎金3,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只、禮品一份。
  • 優選獎5名,獎金2,000元、獎狀一只、禮品一份。
  • 佳作獎20名,獎金1,000元、獎狀一只、禮品一份。

十二、 人氣王票選活動辦法及獎項:
  1. 人氣王票選辦法:
    於活動期間進行一件作品一票制的票選活動,每位網友對於每件作品都有其投票的權利,不可單件作品重複票選,會後將隨機抽取參加獎得主。
  2. 人氣王:
    依累積得票數選出各組最高之5件作品,公開頒予得獎者500元商品禮券。
  3. 參加獎:
    同時為鼓勵參與投票,由人氣王作品之票選者隨機抽出25名投票者,頒予100元商品禮券。

十三、 得獎公佈:
凡經入選者,均以電話通知, 或在網址: http:// agrext.coa.gov.tw/公佈得獎名單。

十四、 附則:
  1.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領獎人須為得獎人。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得獎者有提供高階或原圖檔的義務。
  4. 主辦單位將會對作品,進行防止下載之機制。
  5. 本網站將提供免費縮圖軟體之連結,以供上傳縮圖照片使用。
  6. 本活動之最新消息皆以本網站發佈為主。
  7. 投稿者應注意上傳之全部圖文,不得違背善良風俗或觸法,如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刪除相關圖文內容。投稿者無權要求返還上傳資料,且應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投稿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無法參加活動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投稿者亦不得有異議。
  9.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0.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1. 智慧財產權相關事宜。
    • a.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假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且賠償主辦單位之相關損失。
    • b.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攝影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侵害他人情事,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資格,並退還已領取之獎勵,且願自負法律責任,並與行政院農委會、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等主辦單位無涉。
    • c. 得獎者在接獲通知後十四天內必須簽署及繳交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予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將另行選出得獎者遞補。
    • d.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所有,在非營利性質下,主辦單位得使用於農業相關活動及需求,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展示於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及活動展場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十五、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網頁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依事實作適當修正,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更多資訊:

2008年4月28日

[攝影]「秀姑巒溪水利生態」攝影比賽(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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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建構均衡發展三生(生產、生活、 生態)、三力(創力、活力、魅力)之永續農業的重要性,期盼透過攝影之眼,捕捉花蓮秀姑巒溪水利的美,體驗秀姑巒溪河畔農民自然與人文的對話。

二、補助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花蓮農田水利會

四、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秀姑巒溪水利生態之人文、地理、景觀及活動紀錄等(必須在 秀姑巒溪相關區域範圍)。
建議主題例如:
  1. 秀姑巒溪集水區甜淨水質、潺流溪水。
  2. 水利灌溉工程、水與綠的建設。
  3. 水田生態、農村環境、農民耕作情境。
  4. 有機水稻農田生態環境保護之體驗及認知。

六、攝影日期:
97年3月25日至97年8月10日

七、收件日期:
97年7月15日至97年8月15日

八、收件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花蓮農田水利會)

九、收件方式:
(一)親自交件:週一至週五08:00~17:00。
(二)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右下角處註明「攝影比賽作品」。

十、作品規格:
5×7吋之彩色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烤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並以棄權論,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3件為限。

十一、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浮貼於相片背面,並請於收件期限內送(寄)至收件地址,違者不予評審。

十二、評選辦法

  1. 由花蓮農田水利會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長官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選;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2. 評分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攝影品質25%。

十三、得獎公告:評審結果於96年9月15日前公布於花蓮農田水利會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十四、發 表:

得獎作品於97年9月20日起在花蓮農田水利會 http://www.hia.gov.tw/ 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入口網站 」 http://doie.coa.gov.tw/index.asp 展出1個月。

十五、獎 勵:

  • (一)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乙面。
  • (二)銀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 (三)銅牌獎2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 (四)佳作獎18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十六、附則:

  •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未獲獎作品於97年12月1日統一銷毀。
  • (二)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以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不予評審並取消參加資格;若於領獎後經查違反本規定,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頒發之獎金、獎牌(狀)均予以追回。
  • (三)得獎作品須依通知期限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 (四)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發行、專輯或海報等印製,均不另給酬。
  • (五)凡參賽者視同遵守本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十七、查詢電話:
花蓮農田水利會 張智超先生 03-8463602。

十八、報名表(請自行列印浮貼於相片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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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8日

[攝影]石門農田水利會石門大圳生態之美攝影比賽(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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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為推廣農田水利文化,呈現石門水庫、石門大圳及埤塘生態之美,期望透過攝影高手的鏡頭,為水庫、大圳、埤塘的自然景觀、水利(防汛)設施、生態或綠美化工程等留下美麗紀錄,提高農田水利事業能見度,使民眾瞭解農田水利設施與文化之美。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主辦單位:
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桃園縣攝影學會

徵選主題:
參賽作品以石門水庫、石門大圳及埤塘綠美化工程暨水利、防汛設施為主題,發揮水庫、大圳、埤塘生態之美與地方特色,地點如下,如需了解灌區詳細位置可洽各工作站。
  1. 石門水庫全貌
  2. 石門大圳櫻花隧道(龍潭鄉佳安村往打鐵坑溪03-4391174)
  3. 石門大圳三坑步道(龍潭鄉中正路三坑段台3乙線5.5公里處,三坑-月眉鐵馬道03-4391174)
  4. 石門大圳綠色廊道(楊梅鎮埔心治平中學後方03-4391174)
  5. 員樹林支渠20A池(八德市東泰街270號旁茄苳里埤塘公園03-3807847)
  6. 山麓支渠5B池(楊梅鎮秀才路485巷秀才5B埤塘公園03-4823383)
  7. 繞嶺支渠54B池(湖口鄉中山路三段69巷03-4721384)
  8. 繞嶺支渠70A池(湖口鄉中平路一段92巷底035-692830)
拍攝時限:
公布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2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邊,每人以每組10件為限,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二)使用數位相機拍攝者,圖檔畫素必須達600萬畫素,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RAW檔。
(三)格放、疊片、加色、電腦合成、拷貝、抄襲、連作等作品不收。
(四)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主辦及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地點未填者不予評審。

參賽對象: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30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
親自送件或寄達桃園縣攝影學會收(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自忠二街224號1樓),電話03-4679959,信封上請註明(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石門大圳生態之美攝影比賽)

評審時間地點:
97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九時於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二段68號)公開評審。

評審委員: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7人評審(含水利會評審2人)。
社會組:
獎別 名額獎金 獎牌(狀)
金牌獎12萬元正獎牌一面
銀牌獎11萬5仟元正獎牌一面
銅牌獎11萬元正獎牌一面
佳作301仟元正獎狀一張

員工組:
獎別名額 獎金 獎牌(狀)
金牌獎12萬元正獎牌一面
銀牌獎 11萬5仟元正獎牌一面
銅牌獎 11萬元正獎牌一面
佳作201仟元正獎狀一張


頒獎:
(一) 得獎名單於評審三日內公告於主(承)辦單位網站並個別郵寄通知得獎人。
(二) 得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光碟(底片及光碟概不退還),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 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參賽規則:
(一) 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三) 未入選之參賽作品,請於評審公告一個月內至石門農田水利會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之責。
(四)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五) 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酬謝。
(六)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七) 已得獎過之作品不得參賽,如經查審得獎,除取消得獎資格外,已領之獎金將追回。
(八) 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
(九) 員工組得獎者須繳交攝影心得或花絮乙篇(二百字以上),稿費另計,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
(十) 為讓參賽作品涵蓋整個灌區,各攝影地點至少有二件入選保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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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

[攝影]『魅力農村 風情萬種』攝影比賽(9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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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水土保持局與第二工程所多年來於中部地區,致力於坡地保育、治山防災及農村發展等業務,本次藉由攝影比賽,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展現中部地區農村之美。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

承辦單位:
逢甲大學

參賽資格:
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以「魅力農村」美麗景色為拍攝主題。

拍攝時間:
公佈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15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407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商學大樓6樓(逢甲大學商學大樓GIS中心「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活動期間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須與附件二「魅力農村 風情萬種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5.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6.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 得 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您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 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 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 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8.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9.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10.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1.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將公佈於網站中,並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 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4.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評審地點:
於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二樓會議室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佈於活動網站。

獎項及名額: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座乙座。
  2. 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座乙座。
  3. 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座乙座。
  4. 優選獎60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得獎公布與獎項寄發:
  1. 一、得獎作品預計於97年7月中旬公布於「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農村風情網」,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2. 二、獎項寄發:另行公布於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網站及活動網站。

洽詢方式:

  1. 一、活動網址: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 http://eng2.swcb.gov.tw/ )、農村風情網( http://rural.swcb.gov.tw )、攝影比賽活動網址: http://photos.swcb.gov.tw
  2. 二、簡章索取:
    • 書面簡章索取地點:
      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苗栗縣政府、通霄鎮公所、大湖鄉公所、三義鄉公所、三義鄉農會、石岡鄉農會、飛牛牧場、逢甲大學商學大樓
      GIS中心。(詳細簡章索取地點,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 電子檔:
      請上活動網站下載。
  3. 三、聯絡方式:
    逢甲大學
    GIS中心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04-24516669 轉 201林小姐 或轉 206張小姐。
    Email:michelle@gis.tw;rita@gis.tw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魅力農村:
展現水保局致力於農村發展後之成效,將農村景緻透過攝影,表現魅力農村之美。
範圍:台中縣、台中市、苗栗縣,可展現魅力農村之美的農村地區。(可參考第二工程所施政重點之農村發展地區,網址http://eng2.swcb.gov.tw/result_03.asp,但攝影比賽之範圍不侷限於網站介紹之地點)

建議範圍如下:

1.大福至興臨地區

11.苗栗縣頭屋鳴鳳村

2.大薑麻園地區

12.苗栗縣三義鄉雙湖村

3.苗栗頭屋獅潭地區

13.苗栗縣三灣鄉三灣地區

4.苗栗造橋豐湖、平興地區

14.台中縣后里仁里地區

5.苗栗縣卓蘭西坪地區

15.台中縣太平東汴地區

6.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永興地區

16.台中縣新社鄉中和村

7.苗栗縣大湖鄉東興、武榮地區

17.台中縣食水嵙休閒地區

8.苗栗縣三義勝興、龍騰地區

18.台中縣東勢鎮軟埤坑休閒農業區

9.苗栗縣南庄地區

19.台中縣中坑村大雪山社區

10苗栗縣泰安溫泉區

20.台中縣松鶴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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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

[徵文]大辣【尋找台北咖啡】徵件(9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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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書店,其實台北人不那麼愛看書,但大大小小的書店四處可見,甚至是還有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書店。比如電影院,紐約、巴黎、東京、香港均有眾多的電影 院,但在深夜一點、三點還能看到各類電影,這倒是舉世罕見。比如咖啡館,各色各樣的咖啡館在街角滋生蔓延,為這個不太好看的城市提供了個可供身心靈魂暫時 停駐的角落。咖啡館,成了這個城市裡令人安心開懷的一朵朵小花。

咖啡館夢,則是另一件有趣的事。這個城市的人似乎有些過於浪漫的傾向。偶有懷才不遇、工作不遂的狀態,興起老娘(或老子)不幹了的念頭,接下去的選項不是去旅行流浪,就常會是開咖啡館。這些人開著咖啡館,讓這城市的諸多閒人得以來此做白日夢。

來到台北,請找個時間去喝杯咖啡,在大街小巷裡尋找一家屬於你自己的咖啡館。或許,你會因為這杯咖啡,而愛上台北。

喜歡窩在咖啡館的你,挑剔咖啡、挑剔氛圍、挑剔音樂、挑剔老闆、挑剔網路……擁有一大堆的咖啡經,迫不及待的想要跟大家分享,大辣將邀請你,或圖或文,一起來描繪你的咖啡故事!


【台北咖啡新書活動訊息】
■ 大辣【尋找台北咖啡】徵件!
徵件時間:即日起─2007.3.31
徵件題目:大辣【尋找台北咖啡】徵件
活動說明:文圖字數不拘。

請將你的故事貼到:
大辣網站留言版 大辣部落格 或大辣信箱 :service@dalapub.com
★ 請留下你的email
★
本次活動將由大辣評選出15位,可獲得《台北咖啡》新書一本以及大辣提供「mo!relex咖啡館」下午茶一份;
「評審團大賞」5位,可獲得《台北咖啡》、《香港春卷》、《天啊我的天》三本書以及下午茶一份。
得獎作品將刊登在大辣網站、Yahoo!奇摩網站「時尚」專區tw.yahoo.com、大辣部落格


台北咖啡Taipei Cafe

因為咖啡,愛上台北
誠品書店2月選書|博客來網路書店2月選書|fnac書店2月選書
ISBN: 978-986-82719-5-1、986-82719-5-9
定 價: 350元
作 者: 阿尼默、小莊、謝文明、平凡、崔永嬿、Jeffery、Dizzy、許村旭、韓良露、余永寬、杜祖業、簡銘甫、李季紋、黃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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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

[攝影]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水利之美攝影比賽(9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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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為兼顧生活生態生產三生農業概念,配合21世紀永續經營「新農田水利事業」規劃,滿足灌溉需求,改善水路埤塘設施,推展綠化美化理念;特舉辦「水利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照片展現水利建設之美及特殊建造物,讓民眾進一步瞭解農田水利會功能。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主辦單位:
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桃園縣攝影學會

徵選主題:
(一)社會組
參賽作品以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灌區內之陂塘綠美化暨水利設施為主題,發揮大圳埤塘之美與地方特色,地點如下,如需了解灌區詳細位置可洽各工作站。
  1. 桃園大圳第2支線第15號池 (03-3232464)
  2. 桃園大圳第4支線第12號池 (03-3862254)
  3. 桃園大圳第8支線1分線第4號池 (03-4983010)
  4. 桃園大圳第8支線第24號池 (03-4830007)
  5. 桃園大圳第9支線第14號池 (03-4981009)
  6. 桃園大圳第10支線第8號池 (03-4732004)
  7. 桃園大圳第12支線第2號池 (03-4864701)
  8. 光復圳第8支線第10號池、光復圳第7支線第2號池、光復圳圓井 (035-992008)
  9. 坑子口圳橡皮壩 (03-3241071)
  10. 新福圳第1支號池 (03-3882070)
  11. 桃園大圳導水路廣豐出口段 (03-4523011)
  12. 桃園大圳第1支線第16號池 (03-3337422)
(二):員工組
參賽作品以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灌區內之陂塘綠美化暨水利設施為主題,發揮大圳埤塘之美與地方特色,地點不限。
拍攝時限:公布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作品規格:
(一)一律以135或120規格之彩色正片或以6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RAW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並附5*7吋彩色照片乙張(長邊不可長於7吋,短邊不拘,並不得留邊)每人以每組15件為限。(送件請附原版正片或光碟片)
(二)格放、疊片、加色、電腦合成,拷貝,抄襲、連作等作品不收。
(三)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主辦及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地點未填者不予評審。
參賽對象: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13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
親自送件或寄達 桃園市守法路62號「桃園農田水利會 事務股」收
電話03-3322141-215信封上請註明(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水利之美攝影比賽)
評審時間地點:
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於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三樓會議室(桃園市守法路62號)。
評審委員:
由承辦單位聘請各縣市攝影名家5人評審。
獎勵:
社會組 員工組
獎別 名額 獎金 獎牌(狀) 獎別 名額 獎金 獎牌(狀)
金牌獎 1 三萬元正 獎牌一面 金牌獎 1 三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銀牌獎 1 貳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銀牌獎 1 貳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銅牌獎 1 壹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銅牌獎 1 壹萬元正 獎牌一面
優選獎 8 五千元正 獎牌一面 優選獎 8 五千元正 獎牌一面
佳作 30 壹千元正 獎狀一張 佳作 30 壹千元正 獎狀一張



頒獎:
(一)得獎名單於評審三日內
  1. 公告於主(承)辦單位網站
  2. 個別郵寄通知得獎人。
(二)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二)參賽作品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予評審。
(三)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証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四)未入選之作品需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或於評審後一個月內至主辦單位領回,逾時不負保管之責。
(五)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六)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酬謝。
(七)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