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7.06
一、目的:
為推動北部地區優質好米,提昇稻米品質,鼓勵改變傳統米的包裝,設計出能更與消費者貼進並兼具時尚感的包裝,開拓優質稻米市場,以有效提昇北台灣米的多元形象與質感,增加稻農收益。
一、目的:
為推動北部地區優質好米,提昇稻米品質,鼓勵改變傳統米的包裝,設計出能更與消費者貼進並兼具時尚感的包裝,開拓優質稻米市場,以有效提昇北台灣米的多元形象與質感,增加稻農收益。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三)執行單位:桃園縣農會
三、參賽主題:
設計主題:採用創新與美感之理念及元素將台灣優質米透過包裝設計予商品化,設計出時尚流行感之包裝,以符消費者喜愛、食用、送禮皆宜。
四、參賽資格:
基隆市、台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一)領有糧商執照之糧食業者。
(二)縣、鄉、鎮、市農會。
五、參賽產品規定:
(一)內容物須全數為國產臺灣北部米,其稻米品質規格必需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一等(有機米二等),產品標示需依糧食標示辦法之規定詳細清楚標示,未符合規定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二)每一參賽者以提出3 件作品為限,作品必須為精緻小包裝米(2 公斤以下(含))產品。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時間:即日起至98 年7 月6 日止。
(二)報名及產品繳交:請於98 年7 月6 日前送交桃園縣農會推廣課(地址:桃園縣蘆竹鄉龍安街2 段968 號;電話:03-3791881)吳烈財收,逾期恕不受理。
(三)產品繳交規定:
七、評選標準:
(一)包裝設計30% - 具設計新穎、美感造型。
(二)創意30% - 品牌創意展現與質感提升。
(三)市場性20% - 符合實用便利性與美觀。
(四)環保20% - 具環保理念設計。
八、評選方式:
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由參賽產品中選出6 件作品。
九、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錄取1 名,獎座1 座
(二)第二名:錄取2 名,獎座1 座
(三)第三名:錄取3 名,獎座1 座
(四)得獎單位可獲承辦單位(桃園縣農會)
1.購銷優質米產品
十、頒獎:
由本會擇期及地點公開頒獎表揚優良單位。
十一、其他事項:
(一)參賽作品請自行辦理專利權或著作權登記,以確保權益。
(二)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各項後續推廣宣傳展售工作,並須同意主辦單位免費使用參賽作品作為公開展示、攝影、刊登、出版(包含紙本、影像、網路等)等之權利。
(三)主辦單位得視推廣活動業務實際需要,調整報名、收件截止期限。
(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通知並請參賽者配合。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三)執行單位:桃園縣農會
三、參賽主題:
設計主題:採用創新與美感之理念及元素將台灣優質米透過包裝設計予商品化,設計出時尚流行感之包裝,以符消費者喜愛、食用、送禮皆宜。
四、參賽資格:
基隆市、台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一)領有糧商執照之糧食業者。
(二)縣、鄉、鎮、市農會。
五、參賽產品規定:
(一)內容物須全數為國產臺灣北部米,其稻米品質規格必需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一等(有機米二等),產品標示需依糧食標示辦法之規定詳細清楚標示,未符合規定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二)每一參賽者以提出3 件作品為限,作品必須為精緻小包裝米(2 公斤以下(含))產品。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時間:即日起至98 年7 月6 日止。
(二)報名及產品繳交:請於98 年7 月6 日前送交桃園縣農會推廣課(地址:桃園縣蘆竹鄉龍安街2 段968 號;電話:03-3791881)吳烈財收,逾期恕不受理。
(三)產品繳交規定:
- 參賽者需以裝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國產臺灣北部米」實物商品每件3 份、報名表1 份(格式如附)。
- 郵寄參賽產品應妥善包裝保護,如因包裝不良致郵寄造成損害,均由寄件者自行負責。
- 參賽產品以本年度創新設計者為限。
- 參賽產品均不退件與價購,參賽者不得異議。
- 參賽產品經遭檢舉、查獲有上述不實情事即予取消參賽;如獲獎將收回獎項及獎勵並自負相關責任。
七、評選標準:
(一)包裝設計30% - 具設計新穎、美感造型。
(二)創意30% - 品牌創意展現與質感提升。
(三)市場性20% - 符合實用便利性與美觀。
(四)環保20% - 具環保理念設計。
八、評選方式:
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由參賽產品中選出6 件作品。
九、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錄取1 名,獎座1 座
(二)第二名:錄取2 名,獎座1 座
(三)第三名:錄取3 名,獎座1 座
(四)得獎單位可獲承辦單位(桃園縣農會)
1.購銷優質米產品
- 第一名:50,000 元×1 名=50,000 元
- 第二名:35,000 元×2 名=70,000 元
- 第三名:10,000 元×3 名=30,000 元
- 第一名:20,000 元×1 名=20,000 元
- 第二名:15,000 元×2 名=30,000 元
- 第三名:10,000 元×3 名=30,000 元
- 辦理產品發表展示活動。
- 媒體宣傳。
- 產品專區展示宣傳促銷推廣活動。
十、頒獎:
由本會擇期及地點公開頒獎表揚優良單位。
十一、其他事項:
(一)參賽作品請自行辦理專利權或著作權登記,以確保權益。
(二)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各項後續推廣宣傳展售工作,並須同意主辦單位免費使用參賽作品作為公開展示、攝影、刊登、出版(包含紙本、影像、網路等)等之權利。
(三)主辦單位得視推廣活動業務實際需要,調整報名、收件截止期限。
(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通知並請參賽者配合。
更多資訊:
- 「北臺灣~優質小包裝好米」創意包裝設計比賽簡章 (PDF)
- 「北臺灣~優質小包裝好米創意包裝設計比賽」報名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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