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
二、補助單位:
三、主辦單位:
四、參加資格: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建構均衡發展三生(生產、生活、 生態)、三力(創力、活力、魅力)之永續農業的重要性,期盼透過攝影之眼,捕捉花蓮秀姑巒溪水利的美,體驗秀姑巒溪河畔 農民自然與人文的對話。
二、補助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花蓮農田水利會
四、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六、攝影日期:
七、收件日期:
八、收件地址:
九、收件方式:
十、作品規格:
十七、查詢電話:
十八、報名表(請自行列印浮貼於相片背面)
秀姑巒溪水利生態之人文、地理、景觀及活動紀錄等(必須在 秀姑巒溪相關區域範圍)。
建議主題例如:
- 秀姑巒溪集水區甜淨水質、潺流溪水。
- 水利灌溉工程、水與綠的建設。
- 水田生態、農村環境、農民耕作情境。
- 有機水稻農田生態環境保護之體驗及認知。
六、攝影日期:
97年3月25日至97年8月10日
七、收件日期:
97年7月15日至97年8月15日
八、收件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花蓮農田水利會)
九、收件方式:
(一)親自交件:週一至週五08:00~17:00。
(二)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右下角處註明「攝影比賽作品」。
十、作品規格:
5×7吋之彩色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烤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作品不予評審 ,並以棄權論,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3件 為限。
十一、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浮貼於相片背面,並請於收件期限內送(寄)至收件地址 ,違者不予評審。
十二、評選辦法
- 由花蓮農田水利會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長官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
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選;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不得有任何異議。 - 評分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
、攝影品質25%。
十三、得獎公告:評審結果於96年9月15日前公布於花蓮農田水利
十四、發 表:
得獎作品於97年9月20日起在花蓮農田水利會 http://www.hia.gov.tw/ 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入口網站 」 http://doie.coa.gov.tw/index.asp 展出1個月。
十五、獎 勵:
- (一)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乙面。
- (二)銀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 (三)銅牌獎2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 (四)佳作獎18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十六、附則:
-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未獲獎作品於97年1
2月1日統一銷毀。 - (二)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以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
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不予評審並取消參加資格;若於領獎後經查違 反本規定,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頒發之獎金、獎牌(狀 )均予以追回。 - (三)得獎作品須依通知期限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
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經審核無誤後 ,方予給獎,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 (四)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有權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發行、專輯或海報等印製 ,均不另給酬。 - (五)凡參賽者視同遵守本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十七、查詢電話:
花蓮農田水利會 張智超先生 03-8463602。
十八、報名表(請自行列印浮貼於相片背面)
更多資訊:
- 「秀姑巒溪水利生態」攝影比賽辦法 (DOC)
1 則留言:
秀姑巒溪水利生態攝影比賽將進行評審
花蓮農田水利會辦理的「秀姑巒溪水利生態」攝影比賽,業已97年8月15日截止收件,經統計本次參賽作品合計有202件,主辦單位很感謝來自全國各縣市參賽人員提供珍貴作品參與。目前,主辦單位已將全部參賽作品密封以及編號,預訂9月4日辦理評審,9月15日公佈得獎名單;主辦單位現正遴聘大學專業老師及攝影學會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茲以公正、專業、嚴謹的基本理念來辦好這次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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