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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影片]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節水不限、創意無限 Youtube節水創意影片比賽(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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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5.12.31

【活動目的】:台灣近期水情緊張,在一片缺水聲中,節水成了每一位公民的生活課題,為此特舉辦激發創意之「節水創意影片」競賽,鼓勵民眾拍下應用簡單工具加上小小創意並可達成節水效益的影片上傳報名參加,入選之作品除可獲得獎勵,並將作為啟發民眾在日常生活中養成節水習慣之推廣影片。

2015年10月8日

[攝影]水波粼粼 桃園親水攝影比賽(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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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5.10.09

水波粼粼 桃園親水攝影比賽
還記得嗎! 去年我們一起踏查南崁溪及老街溪,切身感受我們所在地的生活脈動,你我共同協力將路上發現的有趣場所、街道和愛桃園的心,全部勾勒在那張親水地圖當中,作為在地民眾尋根或外地民眾認識桃園的最佳宣傳方式,但其實還有沒發現的私藏美景,對吧!? 別藏私了,今年讓我們拍出幸福感。

2013年6月17日

[歌唱]宜蘭農田水利會歌唱比賽(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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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7.05

一、活動主旨:
為提倡農村正當休閒育樂活動,提供會員歌藝表現與觀摩交流平台,以宣導農田水利建設成果。

2012年7月9日

[攝影]101年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生態河川.永續海岸」攝影比賽徵選(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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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9.10



一、 主旨:
為提升愛水惜水觀念暨鼓勵民眾體會台灣河川之美及重要性,亦使民眾及早因應加強防災整備工作,並瞭解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在治水防洪所採行之各項措施,特舉辦本活動。同時,也獎勵愛好攝影之人士,以尋訪大河、溪流、海岸為主題的各種攝影角度,展現河川生態之美,發揚人水相依意涵,激發全民共同愛護河川意識,讓環境永續。

2012年5月29日

[短片]土淨水清創意短片(微電影)拍攝比賽(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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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6.15


壹、  活動目的


為環境永續發展,以土壤及地下水為主題,期能透過創意短(劇)片拍攝比賽,讓參
賽者針對土壤及地下水保育議題,結合數位媒體,激發創意並藉此引導民眾了解土壤
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並希望藉由得獎的創意影片播放,提升民眾對於土壤及
地下水保育之概念。

2011年5月26日

[教案]2011水資源保育創意教案設計競賽活動(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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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9.16



活動目的
臺北水源特定區負責保護供應大臺北地區自來水之水源、水質不受破壞與污染。除了妥善規劃與管理水資源外,希冀藉由教育的力量向下紮根,廣邀全國對於教學有興趣、具有豐富想像力的朋友們,集思廣益,激起共識,共同參與水資源保育相關題材的教案教材設計編寫行動,以多元化的優質教學方式,創造一個好玩又有趣的學習環境,將愛護水資源與節約用水等觀念,深植學生的心中。

2010年8月13日

[攝影]農村再生攝影圖集徵件活動(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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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5

SAMSUNG S5230 3吋手寫觸控手機(簡配/公司貨)
SAMSUNG S5230 3吋手寫觸控手機
一、活動名稱
2010【農情‧村意】農村再生攝影圖集徵件

二、活動宗旨
本活動係透過攝影圖集徵選,廣邀攝影愛好者,深入農村、了解農村,一窺台灣農村風貌,以探尋及記錄農村之美;除希望引發各界對農村發展給予關注與討論外,亦廣為充分認識在地農村特色風貌,同時藉此提升農村再生活化及整體發展理念,促進農村永續發展。

2010年6月5日

[圖案]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窨井蓋等美化圖案徵圖(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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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6.10

主辦單位: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執行單位:
宏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收件截止:
即日起至 99 年 6 月 10 日

得獎公佈:
99 年 7 月 12日

獎勵辦法: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每類評選前三名第一名得3萬元、第二名2萬元、第三名1萬元外另選出20名佳作,每名獎金2000元。

比賽主題:
本次徵選作品主題分2類:
第 1 類
以水處轄區為範圍
臺北市 十二個行政區
三重市 二重疏洪道以東地區
中和市 中和市員山路以東
連城路及連城路617巷(518巷對面)以東地區
永和市 永和市行政區
新店市 新店市行政區
SONY VPCCW28FW 超強i5雙核獨顯尊爵機(迅捷黑)
SONY VPCCW28FW 超強i5雙核獨顯尊爵機(迅捷黑)
汐止市 汐止市橫科、福山、宜興、東勢、北山、環河及忠山里(除瓏山琳社區及白馬山莊外)
深坑鄉 「山猪窟垃圾衛生掩埋場」給水系統(福音山莊及南深路一帶)

第 2 類
第2類需與臺北市公館鄰近區域議題相關(含公館自來水園區及公館水岸等域)
臺北市公館鄰近區域範圍:東起羅斯福路、南至基隆路、西迄水源快速道路、北至師大路所形成區塊範圍 。

上述2類提報作品皆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與臺北自來水事業相關,並可彰顯水處績效與形象
二、與臺北市政府市政建設相關,並可納入市政建設、主要政策或區域特性之主題
lenovo ThinkPad SL410-FDV 飆風雙核機
lenovo ThinkPad SL410-FDV 飆風雙核機
三、具歷史性、代表性等之文化特色、地方特性之主題

參加辦法:
作品規格:電腦繪圖請以Adobe Illustrator、CorelDraw等繪圖軟體製作成向量檔格式,作品尺寸為直徑15公分圓型圖案作品,規格如下。

投稿方式:
作品輸出尺寸寬18*18公分,貼於A4(直式)黑裱板上,需附創作說明。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日若遇颱風等停止上班,則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需依所附「參賽表」詳填各項資料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基隆市信義區培德路14 巷 41-5號 4樓 『宏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並於信封註明「臺北自來 水事業處窨井蓋等美化圖案徵圖活動」徵圖比賽字樣。

報名資料: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

徵選方式:

  1. ICY BOX 酷盒 NAS下載機 IB-NAS4220-B
    ICY BOX 酷盒 NAS
    由知名及相關美術專家等參與評審,評審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公佈於相關活動網站
  2. 評選團將於兩類參賽作品中各評選出前3名,佳作20名
  3. 本次窨井蓋等美化圖案徵選案分2類,各項作品只能參與其中1類,設計者設計作品須註明投稿作品類屬(第1類或第2類),未註明類屬或同一作品重複投稿者,依本規定逕依第1類作品列入評選。
    ※參賽者各類參賽作品件數不限,但各類前三名不得重複。
  4. 參賽作品之評分標準如下:設計表現佔30%、技術可行性佔20%、創意表現佔50%



更多資訊:

2009年7月3日

[攝影]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水利生態之美攝影比賽(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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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07

宗 旨:
希望藉由本活動,導引人們一覽深入水利風情知性之旅,以及豐富的生態情境及秀麗的農田景觀,緬懷前人建設之篳路藍縷,體查政府與石門農田水利會在水利工程建設的貢獻,也體驗人類與大自然間的和諧共處之道。

主辦單位:
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桃園縣攝影學會

徵選主題:
石門農田水利會灌區內水利生態之人文、地理、景觀及活動紀錄等。

石門農田水利會灌區範圍:
  1. 桃園縣大溪鎮南興里、仁善里、仁義里、仁愛里、仁和里、仁武里、僑愛里。
  2. 桃園縣八德市。
  3. 桃園縣中壢市。
  4. 桃園縣平鎮市。
  5. 桃園縣楊梅鎮。
  6. 桃園縣新屋鄉頭州村、九斗村。
  7. 桃園縣觀音鄉上大村、崙坪村、富源村。
  8. 桃園縣龍潭鄉。
  9. 新竹縣湖口鄉愛勢村、中勢村、長嶺村、湖口村、湖鏡村、湖南村、波羅村、鳳凰村、鳳山村、中興村、信義村、中正村、德盛村、和興村。
  10. .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松林村。

建議拍攝主題例如:
  1. 水利灌溉工程、水與綠的建設。
  2. 水田生態、農村環境、農民耕作情境。

拍攝時限:
公布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2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裱框、不留白邊、不得翻拍拷貝、疊片及電腦合成,作品必需符合規定,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連作不收,每人以每組10件為限
(二)使用數位相機拍攝者,圖檔畫素必須達600萬畫素,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
(三)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主辦及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地點未填者不予評審。

參賽對象: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收件日期:
98年7月1日起至98年9月7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
親自送件或寄達桃園縣攝影學會收(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自忠二街224號1樓),電話03-4679959,信封上請註明(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水利生態之美攝影比賽)

評審時間地點:
98年9月20日(星期日)上午九時於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二段68號)公開評審。

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7人評審(含水利會評審2人)。

頒獎:
獎項 社會組員工組
獎別 名額 獎金 獎牌(狀) 獎別 名額 獎金 獎牌(狀)
金牌獎 1壹萬元正 獎牌一面 金牌獎 1壹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銀牌獎 1捌仟元正 獎牌一面 銀牌獎 1捌仟元正 獎牌一面
銅牌獎 1伍仟元正 獎牌一面 銅牌獎 1伍仟元正 獎牌一面
佳作 30壹仟元正 獎狀一張 佳作 20壹仟元正 獎狀一張

(一)得獎名單於評審五日內公告於主(承)辦單位網站並個別郵寄通知得獎人。
(二)得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光碟(底片及光碟概不退還),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不符合本辦法之規定者,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三)未入選之參賽作品,請於評審公告一個月內至石門農田水利會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之責。
(四)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五)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酬謝。
(六)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七)已得獎過之作品不得參賽,如經查審得獎,除取消得獎資格外,已領之獎金予以追回。
(八)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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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

[攝影]花蓮水利生態攝影作品徵選活動(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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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10

一、活動目的:
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均衡發展三生、三力之永續農業,補助發展農村水利建設,灌溉工程之雄偉神工與多樣,藉由本活動導引人們一覽深入水利風情知性之旅,以及豐富的生態情境及秀麗的農田景觀,緬懷前人建設之篳路藍縷,體查政府與花蓮農田水利會在水利工程建設的貢獻,也體驗人類與大自然間的和諧共處之道,更體會花蓮水質清澈甜淨的灌溉水質,衍生了花蓮地區生產優質農產品最佳構面,也增進了花蓮地區農業優勢的行銷潛力。

二、主辦單位:
花蓮農田水利會

三、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98年9月10日

四、活動對象: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五、徵件內容:
攝影主題:花蓮水利生態之人文、地理、景觀及活動紀錄等(必須在花蓮縣範圍)。
建議主題例如:
  1. 水利灌溉工程、水與綠的建設
  2. 各灌溉區進水口甜淨水質、潺流溪水
  3. 水田生態、農村環境、農民耕作情境
  4. 有機水稻農田生態環境保護之體驗及認知

六、徵件辦法:
  1. 不限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上傳時須轉存成JPG格式之電子檔(不得後製作),上傳大小限制1MB以上,5MB以內。
  2. 以傳統底片相機拍攝者可自行掃描再以電子檔上傳報名,或沖洗放大至6x8吋照片,郵寄至花蓮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收。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 提供者需保留照片原始檔案(解析度為300dpi,邊長為2048像素以上)或底片。
  4. 每人不限上傳張數,但不得上傳違反善良風俗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保留刪除權利。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
  5. 每張照片需填寫拍攝時間、地點說明,並留下真實姓名與聯絡方式。
  6. 獲選照片於獲獎者於取得獎金後,其永久著作使用權歸屬花蓮農田水利會,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給酬。
  7. 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未獲獎作品於98年12月1日統一銷毀。
  8. 參選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以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不予評審並取消參加資格;若於領獎後經查違反本規定,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頒發之獎金予以追回。
  9. 得獎作品須依通知期限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10. 0.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11. 收件地點:
    (一)以數位電子檔進行投稿,請將檔案Email至 fulimiqqq@yahoo.com.tw,附加檔案請勿超過5MB,如有多張相片,可分開寄送。
    (二)如採郵寄掛號寄至:(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花蓮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照片徵選活動」。

七、評選及獎勵辦法
  1. 照片以主題明確表現水利灌溉及農業生態原則進行公正評選。
  2. 評選標準:主題相關性30%、構圖及創意40%、攝影品質30%
  3. 入選者獎勵如下:優選獎30名,每件獎金2,000元。

八、得獎公告:
評審結果於98年9月30日前公布於花蓮農田水利會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九、發表:
得獎作品於98年10月10日起在花蓮農田水利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入口網站」展出1個月。

十、查詢電話:
花蓮農田水利會財務組03-8463602。

十一、報名表(請自行列印)
  1. 郵寄者浮貼於相片背面。
  2. 上傳者亦請附檔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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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5日

[图片]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新中国水利60年》大型画册图片(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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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6.15

水利系统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伟大的中国人民以空前的热情、百倍的干劲投身于伟大的治水实践,新中国的水 利事业随着国家的繁荣富强而不断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为了深入总结宣传60年来水利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鼓舞广大水利职工抢抓 机遇、应对挑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扎扎实实做好民生水利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国庆60周年献礼,水利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编辑出 版《新中国水利60周年》大型画册。

为切实做好画册编纂出版工作,现向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诚征画册图片。有意者请于6月15日前将图片电子文件发送到画册编纂办公室图片征集 专用电子信箱lb@waterpub.com.cn(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画册图片征集投稿”),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图片须同时提供内容说明、摄影者 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图片一经采用,稿酬从优。

联系人:芦博
电话:010-68545819
手机:13261296667
Email: lb@waterpub.com.cn
地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1号D座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邮编:100038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9年5月

附件一 
画册图片内容要求
征集图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自然风光类
  • ①七大流域的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照片(含卫星图);
  • ②重要湖泊、池塘、沼泽、湿地、冰川等水体照片;
  • ③大型灌区及水利风景区图片;
  • ④其他能反映水的自然特征及艺术魅力的照片。

2.水利工程类
重要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保工程、水电工程等。

3.水利工作类
反映水利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与依法行政、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农村水利工作、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培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照片。

4.水与人物类
  • ①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水利部领导视察、检查水利工作的照片;
  • ②各种水利工作中有代表性的工作照;
  • ③反映水利改善民生、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照片;
  • ④体现人水和谐的照片。

5.水与社会类
  • ①与水相关名胜古迹、文化器物的照片;
  • ②与水相关的大型社会活动照片;
  • ③与水相关的其他社会事件的照片。

6.历史类
  • ①反映新中国成立初期水利工作、水利设施的照片;
  • ②反映新中国成立初期江河等自然风光的照片;
  • ③反映新中国成立以前水旱灾害图片。

附件二 
画册图片格式要求
1.图片画面和构图:
画面清晰,构图合理,主体突出、生动,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片主题突出,构图完整,色调明亮,画面清晰,兼具艺术性及客观历史的真实性。图片以表现事件为主,原则上不用人物特写照片。

2.图片大小:
图片尽可能以电子文件的方式提供,格式为JPG或TIF图片像素要求不低于2000×1500。一般不要对图片进行各种电脑效果的处理,原始拍照电子文件最佳;已经进行电脑处理的,请同时提供原始电子文件。
历史照片没有电子文件的,把纸质照片按以上要求扫描成电子文件;无法扫描的,请提供不小于6×8吋的纸质照片。

3.图片说明:图片说明文字的电子文件应为Word文件,内容包括图名、所属内容分类、作者姓名(一般应为拍摄者个人)、 拍摄日期(如2008年8月8日)、图片特点。图片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请在说明文字中注明领导干部在图片中所处位置(如左一、后排右二);地名较 小的,请注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图片特点”是指对图片的特点和性质只用图名不足以充分表述时,另加的补充说明文字,没有必 要的可以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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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3日

[攝影]花蓮水利生態攝影作品徵選活動(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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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10

一、活動目的:
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均衡發展三生、三力之永續農業,補助發展農村水利建設,灌溉工程之雄偉神工與多樣,藉由本活動導引人們一覽深入水利風情知性之旅,以及豐富的生態情境及秀麗的農田景觀,緬懷前人建設之篳路藍縷,體查政府與花蓮農田水利會在水利工程建設的貢獻,也體驗人類與大自然間的和諧共處之道,更體會花蓮水質清澈甜淨的灌溉水質,衍生了花蓮地區生產優質農產品最佳構面,也增進了花蓮地區農業優勢的行銷潛力。

二、 主辦單位:
花蓮農田水利會

三、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98年9月10日

四、 活動對象: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五、徵件內容:
攝影主題:花蓮水利生態之人文、地理、景觀及活動紀錄等(必須在花蓮 縣範圍)
建議主題例如:
  1. 水利灌溉工程、水與綠的建設。
  2. 各灌溉區進水口甜淨水質、潺流溪水。
  3. 水田生態、農村環境、農民耕作情境。
  4. 有機水稻農田生態環境保護之體驗及認知。

六、徵件辦法:
  1. 不限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上傳時須轉存成JPG格式之電子檔(不得後製作),上傳大小限制1MB以上,5MB以內。
  2. 以傳統底片相機拍攝者可自行掃描再以電子檔上傳報名,或沖洗放大至6x8吋照片,郵寄至花蓮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收。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 提供者需保留照片原始檔案(解析度為300dpi,邊長為2048像素以上)或底片。
  4. 每人不限上傳張數,但不得上傳違反善良風俗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保留刪除權利。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
  5. 每張照片需填寫拍攝時間、地點說明,並留下真實姓名與聯絡方式。
  6. 獲選照片於獲獎者於取得獎金後,其永久著作使用權歸屬花蓮農田水利會,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給酬。
  7. 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未獲獎作品於98年12月1日統一銷毀。
  8. 參選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以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不予評審並取消參加資格;若於領獎後經查違反本規定,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頒發之獎金予以追回。
  9. 得獎作品須依通知期限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10.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11. .收件地點:
    (一)以數位電子檔進行投稿,請將檔案Email至 fulimiqqq@yahoo.com.tw,附加檔案請勿超過5MB,如有多張相片,可分開寄送。
    (二)如採郵寄掛號寄至:(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花蓮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照片徵選活動」。

七、評選及獎勵辦法
  1. 照片以主題明確表現水利灌溉及農業生態原則進行公正評選。
  2. 評選標準:主題相關性30%、構圖及創意40%、攝影品質30%
  3. 入選者獎勵如下:優選獎30名,每件獎金2,000元。

八、得獎公告:
評審結果於98年9月30日前公布於花蓮農田水利會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九、發 表:
得獎作品於98年10月10日起在花蓮農田水利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入口網站」展出1個月。

十、查詢電話:
花蓮農田水利會 財務組 03-8463602。

十一、報名表(請自行列印)
  1. 郵寄者浮貼於相片背面。
  2. 上傳者亦請附檔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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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

[攝影]「秀姑巒溪水利生態」攝影比賽(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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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建構均衡發展三生(生產、生活、 生態)三力(創力、活力、魅力)之永續農業的重要性,期盼透過攝影之眼,捕捉花蓮秀姑巒溪水利的美,體驗秀姑巒溪河畔農民自然與人文的對話。

二、補助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花蓮農田水利會

四、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秀姑巒溪水利生態之人文、地理、景觀及活動紀錄等(必須在 秀姑巒溪相關區域範圍)。
建議主題例如:
  1. 秀姑巒溪集水區甜淨水質、潺流溪水
  2. 水利灌溉工程、水與綠的建設
  3. 水田生態、農村環境、農民耕作情境
  4. 有機水稻農田生態環境保護之體驗及認知

六、攝影日期:
97年3月25日至97年8月10日

七、收件日期:
97年7月15日至97年8月15日

八、收件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花蓮農田水利會)

九、收件方式:
(一)親自交件:週一至週五08:00~17:00
(二)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右下角處註明「攝影比賽作品」。

十、作品規格:
5×7吋之彩色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烤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並以棄權論,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3件為限。

十一、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浮貼於相片背面,並請於收件期限內送(寄)至收件地址,違者不予評審。

十二、評選辦法

  1. 由花蓮農田水利會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長官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選;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2. 評分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攝影品質25%。

十三、得獎公告:評審結果於96年9月15日前公布於花蓮農田水利會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十四、發 表:

得獎作品於97年9月20日起在花蓮農田水利會 http://www.hia.gov.tw/ 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入口網站 」 http://doie.coa.gov.tw/index.asp 展出1個月。

十五、獎 勵:

  • (一)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乙面。
  • (二)銀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 (三)銅牌獎2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 (四)佳作獎18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十六、附則:

  •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未獲獎作品於97年12月1日統一銷毀。
  • (二)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以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不予評審並取消參加資格;若於領獎後經查違反本規定,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頒發之獎金、獎牌(狀)均予以追回。
  • (三)得獎作品須依通知期限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 (四)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發行、專輯或海報等印製,均不另給酬。
  • (五)凡參賽者視同遵守本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十七、查詢電話:
花蓮農田水利會 張智超先生 03-8463602。

十八、報名表(請自行列印浮貼於相片背面)




更多資訊:

2008年4月18日

[攝影]石門農田水利會石門大圳生態之美攝影比賽(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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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為推廣農田水利文化,呈現石門水庫、石門大圳及埤塘生態之美,期望透過攝影高手的鏡頭,為水庫、大圳、埤塘的自然景觀、水利(防汛)設施、生態或綠美化工程等留下美麗紀錄,提高農田水利事業能見度,使民眾瞭解農田水利設施與文化之美。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主辦單位:
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桃園縣攝影學會

徵選主題:
參賽作品以石門水庫、石門大圳及埤塘綠美化工程暨水利、防汛設施為主題,發揮水庫、大圳、埤塘生態之美與地方特色,地點如下,如需了解灌區詳細位置可洽各工作站。
  1. 石門水庫全貌
  2. 石門大圳櫻花隧道(龍潭鄉佳安村往打鐵坑溪03-4391174)
  3. 石門大圳三坑步道(龍潭鄉中正路三坑段台3乙線5.5公里處,三坑-月眉鐵馬道03-4391174)
  4. 石門大圳綠色廊道(楊梅鎮埔心治平中學後方03-4391174)
  5. 員樹林支渠20A池(八德市東泰街270號旁茄苳里埤塘公園03-3807847)
  6. 山麓支渠5B池(楊梅鎮秀才路485巷秀才5B埤塘公園03-4823383)
  7. 繞嶺支渠54B池(湖口鄉中山路三段69巷03-4721384)
  8. 繞嶺支渠70A池(湖口鄉中平路一段92巷底035-692830)
拍攝時限:
公布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2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邊,每人以每組10件為限,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二)使用數位相機拍攝者,圖檔畫素必須達600萬畫素,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RAW檔。
(三)格放、疊片、加色、電腦合成、拷貝、抄襲、連作等作品不收。
(四)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主辦及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地點未填者不予評審。

參賽對象: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30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
親自送件或寄達桃園縣攝影學會收(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自忠二街224號1樓),電話03-4679959,信封上請註明(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石門大圳生態之美攝影比賽)

評審時間地點:
97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九時於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二段68號)公開評審。

評審委員: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7人評審(含水利會評審2人)。
社會組:
獎別 名額獎金 獎牌(狀)
金牌獎12萬元正獎牌一面
銀牌獎11萬5仟元正獎牌一面
銅牌獎11萬元正獎牌一面
佳作301仟元正獎狀一張

員工組:
獎別名額 獎金 獎牌(狀)
金牌獎12萬元正獎牌一面
銀牌獎 11萬5仟元正獎牌一面
銅牌獎 11萬元正獎牌一面
佳作201仟元正獎狀一張


頒獎:
(一) 得獎名單於評審三日內公告於主(承)辦單位網站並個別郵寄通知得獎人。
(二) 得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光碟(底片及光碟概不退還),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 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參賽規則:
(一) 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三) 未入選之參賽作品,請於評審公告一個月內至石門農田水利會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之責。
(四)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五) 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酬謝。
(六)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七) 已得獎過之作品不得參賽,如經查審得獎,除取消得獎資格外,已領之獎金將追回。
(八) 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
(九) 員工組得獎者須繳交攝影心得或花絮乙篇(二百字以上),稿費另計,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
(十) 為讓參賽作品涵蓋整個灌區,各攝影地點至少有二件入選保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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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

[攝影]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水利之美攝影比賽(9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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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為兼顧生活生態生產三生農業概念,配合21世紀永續經營「新農田水利事業」規劃,滿足灌溉需求,改善水路埤塘設施,推展綠化美化理念;特舉辦「水利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照片展現水利建設之美及特殊建造物,讓民眾進一步瞭解農田水利會功能。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主辦單位:
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桃園縣攝影學會

徵選主題:
(一)社會組
參賽作品以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灌區內之陂塘綠美化暨水利設施為主題,發揮大圳埤塘之美與地方特色,地點如下,如需了解灌區詳細位置可洽各工作站。
  1. 桃園大圳第2支線第15號池 (03-3232464)
  2. 桃園大圳第4支線第12號池 (03-3862254)
  3. 桃園大圳第8支線1分線第4號池 (03-4983010)
  4. 桃園大圳第8支線第24號池 (03-4830007)
  5. 桃園大圳第9支線第14號池 (03-4981009)
  6. 桃園大圳第10支線第8號池 (03-4732004)
  7. 桃園大圳第12支線第2號池 (03-4864701)
  8. 光復圳第8支線第10號池、光復圳第7支線第2號池、光復圳圓井 (035-992008)
  9. 坑子口圳橡皮壩 (03-3241071)
  10. 新福圳第1支號池 (03-3882070)
  11. 桃園大圳導水路廣豐出口段 (03-4523011)
  12. 桃園大圳第1支線第16號池 (03-3337422)
(二):員工組
參賽作品以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灌區內之陂塘綠美化暨水利設施為主題,發揮大圳埤塘之美與地方特色,地點不限。
拍攝時限:公布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作品規格:
(一)一律以135或120規格之彩色正片或以6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RAW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並附5*7吋彩色照片乙張(長邊不可長於7吋,短邊不拘,並不得留邊)每人以每組15件為限。(送件請附原版正片或光碟片)
(二)格放、疊片、加色、電腦合成,拷貝,抄襲、連作等作品不收。
(三)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主辦及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地點未填者不予評審。
參賽對象: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13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
親自送件或寄達 桃園市守法路62號「桃園農田水利會 事務股」收
電話03-3322141-215信封上請註明(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水利之美攝影比賽)
評審時間地點:
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於台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三樓會議室(桃園市守法路62號)。
評審委員:
由承辦單位聘請各縣市攝影名家5人評審。
獎勵:
社會組 員工組
獎別 名額 獎金 獎牌(狀) 獎別 名額 獎金 獎牌(狀)
金牌獎 1 三萬元正 獎牌一面 金牌獎 1 三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銀牌獎 1 貳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銀牌獎 1 貳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銅牌獎 1 壹萬元正 獎牌一面 銅牌獎 1 壹萬元正 獎牌一面
優選獎 8 五千元正 獎牌一面 優選獎 8 五千元正 獎牌一面
佳作 30 壹千元正 獎狀一張 佳作 30 壹千元正 獎狀一張



頒獎:
(一)得獎名單於評審三日內
  1. 公告於主(承)辦單位網站
  2. 個別郵寄通知得獎人。
(二)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二)參賽作品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予評審。
(三)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証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四)未入選之作品需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或於評審後一個月內至主辦單位領回,逾時不負保管之責。
(五)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六)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酬謝。
(七)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

2007年9月18日

[國內]筆墨「止陷」,美麗再現∼經濟部水利署96年度地層下陷防治標語書法競賽(9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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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墨「止陷」,美麗再現∼經濟部水利署96年度地層下陷防治標語書法競賽

壹、宗旨
藉由本活動之辦理,廣集民眾創意發想,將防治標語融入書法之國粹藝術內呈現,期參賽者於標語構思及作品創作之過程中,關心與了解台灣地區地層下陷現況,並提升國人對於地下水資源及國土保育之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執行單位:淡江大學水資源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

參、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
  (一)全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在學學生,其參賽作品可由一名老師予以指導。
  (二)全國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
二、競賽組別:
  (一)國小組:在學之國小學生(含本年度升國小一年級之學生)。
  (二) 國中組:在學之國中學生(含本年度升國中一年級之學生)。
  (三)高中(職)組:在學之高中(職)學生(含本年度升高中(職)一年級之學生)。
  (四)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全國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含本年度升大專院校一年級之學生)及社會人士。

肆、活動內容
一、活動主題:筆墨「止陷」,美麗再現
二、活動網頁:http://www.water.tku.edu.tw/sub91/2007slogan/
三、活動日期:自即日起至96年9月28日(星期五)止(報名期限以郵戳為憑)
四、競賽內容:
本項競賽為標語創作及書法寫作之綜合展現,參賽者以書法寫作方式詮釋關於地層下陷防治或地下水保育之標語,規格如下。
(一)標語創作:
以地層下陷防治或地下水保育等宣導標語為範圍,格式以10字(一句5字,共兩句)或14字(一句7字,共兩句)為原則,字數最多不得超過20字。
(二)書法寫作:
  1. 參賽作品以隸書、楷書、行書等為主,任選一字體為限。
  2. 一律以四開宣紙(約35cm×70cm)直式書寫,須落款,無須裱褙,參賽作品檢附報名資料。
  3. 每人繳交作品不限件數。
五、報名方式與作品繳交:
(一)參賽者請將報名表(見附件)影印或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隨同參賽作品(報名表請勿黏貼或裝訂於作品上)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中心始得完成報名及作品繳交之 程序。
(二)郵寄地址:251台北縣淡水鎮英專路151號∼淡江大學水資源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收(包裝封面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字樣,以便整理)。
(三)參賽者請以書卷方式妥善包裝參賽作品,如郵寄過程中毀損,概不負責。
(四)完成報名與作品繳交之參賽者,本中心將於網站上刊載參賽者基本資料,以供查詢 與確認。請參賽者於作品寄出3天後前往活動網站確認其是否已完成報名與作品繳交之程序,若有疑問請與本中心聯絡。

伍、評審作業
本次競賽審查分初審與決審兩階段,初審合格者,始得參加決審。以地層下陷防治相關概念與創意標語,配合書法寫作呈現作為評比之標準。
一、評審程序:
(一)初審:各組參賽者提供參賽作品(參閱競賽內容,不符者不予參賽),由評審委員依據 參賽件 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決賽。
(二)決審:由執行單位召開決審會議,就入選決賽之作品進行評選。
二、評比項目:
(一)標語創作(佔總分百分之四十):
  1. 防治觀念表達(佔20%):包含教育性及參考價值。
  2. 標語創意表現(佔20%):標語之創意、簡潔、易記及順口等。
(二)書法寫作:(佔總分百分之六十)
  1. 書寫結構(佔20%):字體間架。
  2. 字體用筆(佔20%):字體書寫之筆勢功力。
  3. 整體表現(佔20%):書寫字體之氣韻、墨色及整潔美觀。
三、評比規則:
(一)依評比項目之配分百分比評分,評審作品總得分相同者依評審委員討論後決定 排序。
(二)前述評分指標與比重如有更動,俟評審會議決定之,不另行通知。
(三)作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陸、獎勵辦法
組別 獎項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標語創意獎
國小組 3,000 2,000 1,500 1,000
國中組 4,000 3,000 2,000 1,000
高中(職)組 6,000 4,000 3,000 1,500
社會組 10,000 7,000 4,000 2,000
註:
  1. 各組獲獎者均可獲得獎狀乙紙及獎金。
  2. 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組決審獲獎者,該件作品若有老師參與指導,指導老師可獲個人 獎狀乙紙,並建請教育局予以敘獎。

柒、評比結果公布
一、初審公告:於初審作業結束後於活動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二、決審公告:於決審會議結束後於活動網站公佈獲獎名單。
三、得獎通知: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相關領獎事宜隨函告知。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二、參賽者報名組別或資料不實,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三、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抄襲或仿冒之行為,同時須為原創作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 。若有上述行為,經查獲或評審認定不實,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四、為推廣地層下陷防治觀念,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攝影、出版、展示及提供網站瀏 覽等非 營利性目的之權利。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共屬主辦單位及作者雙方。日後若使用 參賽作品,將不另行徵求作者同意或另外給酬。
五、評審委員有權視參賽作品水準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六、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執行單位得依法對獲獎者扣15%稅額外 籍20%稅金)。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請參賽者不定時瀏覽網站相關訊息。
參賽者請 詳閱本辦法,參賽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事項。

玖、聯絡方式
聯絡人:淡江大學水資源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   江金鴻
電 話:(02)2625-1598分機632
傳 真:(02)2621-5539
E-mail:chchian@water.t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