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顯示具有 科學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科學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年3月24日

[科學獎]第九屆旺宏科學獎(2010.05.31)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05.31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MB985TA/A)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競賽宗旨
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為培育科技人才,啟發全國高中及高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

競賽題目
自選。作品共分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電子電機、機械、資訊等八組審查。

參賽資格
  • *僅限個人參賽,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
  • *限指導老師乙名,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職老師。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評審標準
以高中、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

競賽時程
  • *報名時間:99年3月1日(一)至99年5月31日(一)止。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創意說明書,始算完成報名。
  • *決賽入圍通知:99年7月初於基金會及當屆科學獎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
  • *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99年10月20日(三)前繳交成果報告書、作品摘要、決賽簡報PPT檔,以維競賽權益。
  • *決賽時間:99年11月初舉行。
  • *頒獎典禮:99年12月初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Canon G11(公司貨)
評審辦法
*初賽-
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由評審採共識決定入圍作品。

*決賽-
  1. 針對成果報告書現場簡報15分鐘,評審口試15分鐘。由全體評審委員採共識決定名次。
  2. 如有研究成品需攜至現場審查,若作品無法攜至決賽展示說明,需保留所有紀錄,評審得視實際需要至研究室評鑑。

獎勵方式
*參賽證明書:
凡於時間內繳交創意說明書之參賽同學,頒發參賽證明。

【曼黛瑪璉】峰美學09SS  B-E罩杯內衣(夏日黃)
【曼黛瑪璉】峰美學 09SS(夏日黃)
*初賽:
選出不超過20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80名佳作作品。
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及證書,請留意e-mail通知。
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申請研究補助金最高新台幣20,000元。
※「入圍研究補助金獎助說明」:
科學獎所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之研究補助金,乃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容較「創意說明書」完整且有所改進。入圍隊伍請憑信函中所附申請書向基金會申請最高新台幣20,000元研究補助金。

*決賽
  • 旺宏獎:
    優於金牌之作品(可從缺),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20,000元。
  • 金牌獎:
    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00,000元。
  • ◇Ann'S◇溫暖可愛~質感刺繡織帶毛球雪靴*杏
    質感刺繡織帶毛球雪靴
    銀牌獎:
    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50,000元。
  • 優等獎:
    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25,000元。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旺宏科學獎多次並入圍獲獎,就讀大學期間以領取較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 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及獎座乙份。
    ※ 入圍決賽後而未獲得任何獎項之作品,等同佳作,學生可獲得新台幣5,000元,及證書乙份。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乙份。
  • 學校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積分頒發獎金(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每1分可得到獎金NT1,000元)
  • 校長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
  • 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
    指導得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即可獲頒獎金三萬元及證書乙張,兌換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每屆頒獎典禮時頒發。
  • 大學推甄函:
    入圍且得獎同學由委員們共同聯名寫推薦信,並附上競賽作品評審評語,協助同學大學推甄作業。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

*初賽繳交項目:
  1. 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創意說明書轉存成PDF格式電子檔,上傳至當屆旺宏科學獎網站,並登入確認上傳成功。(以中文或英文書寫,A4版面20頁內,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
  2. 創意說明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參考資料。 作品名稱比照正式論文形式,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避免花俏之字眼,必要時評審得修改。(封面格式請參考Word 檔)
  3. 寄送地址:30078 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6號 旺宏科學獎收。

《喜憨兒》提拉米蘇
《喜憨兒》提拉米蘇
*決賽繳交項目:於99年10月20日(二)前繳交
  1. 郵寄成果報告書三份至主辦單位(限A4單面30頁內,以中文或英文書寫,請勿裝訂,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以郵戳為憑,並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科學獎網站。
  2. 成果報告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結論、討論及應用、參考資料,作品名稱比照正式論文形式,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避免花俏之字眼,必要時評審得修改。(封面格式請參考Word 檔)
  3. 作品摘要文字1,000~1,200字(約2頁A4單面,含文字+圖檔或附圖)供大會手冊製作;摘要圖片註明參賽編號以jpeg格式email至emilyhu@mxic.com.tw。
  4. 現場簡報PowerPoint檔案 (限30頁/5MB內)上傳至科學獎網站或寄送光碟。
  5. 寄送地址:30078 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6號 旺宏科學獎收。

注意事項
  1. 洗衣大師2kg半自動雙槽洗衣機
    洗衣大師2kg半自動雙槽洗衣機
    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科展競賽前三名作品,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
    。
  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研究成果不實、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一律取消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 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若有發現以上情事,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
  4. 決賽時未出席以棄權論。
  5. 比賽名次依實際情況決定,必要時得從缺。
  6. 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但旺宏電子(股)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
  7. 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不退還。
  8.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申請發放。
  9. 基金會擁有出版權。

延伸閱讀:

2010年3月8日

[科學]2010年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2010.03.27)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03.27
三陽SYM機車 新高手X Pro 125(噴射/碟煞)新領牌車
三陽SYM機車 新高手X Pro 125(噴射/碟煞)新領牌車

一、依據:
中華民國力學學會2010年2月26日通過「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實施辦法修正案」辦理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力學學會

四、承辦單位:國
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清華大學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五、協辦單位:
建國中學、武陵高中、台中一中、台南一中、高雄中學

六、目的:
刺激中等學校重視相關領域學術人才培育、促進全國中學生對於力學研究及其應用 興趣,提升科技素養,厚實基礎科學涵養。

七、競賽日期、時間:
初賽:中華民國99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一時
決賽:中華民國99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八、競賽地點:
各區參賽者(包含宜蘭、花蓮、台東地區)依其意願自行選擇初賽應試地點。
(一)、初賽:全國分5區同步舉辦,參賽學生自行選擇初賽考區
  1. 北區:建國高中
  2. 桃竹苗區:武陵高中
  3. 中區:台中一中
  4. 雲嘉南區:台南一中
  5. 高屏區:高雄中學
(二)、決賽:於高雄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舉行。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九、競賽方式:
(一)、初賽:各區參賽學生於指定時間至報名時自選考區協辦學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二小時。初賽筆試範圍以高中物理課程之力學相關內容為主,但不受高中教材所限 。由承辦單位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命題小組,試題題型及數量均不限
(二)、決賽:按全國初賽成績排序錄取前200名參加,若有同分,採外加增額方式處理,測驗方式採理論與實驗兼顧進行。

十、資格: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十一、報名及繳費:
(一)、初賽報名及繳費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99年3月27日止
SONY WX1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平輸中文)
SONY WX1 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
(二)、報名費用:初賽報名費每人新臺幣300元整;決賽每人新臺幣1000元整。已報名繳費但資格不符者不予退費。
(三)、繳費帳號:郵政劃撥帳號:01118846 戶名:中華民國力學學會
(四)、報名作業:網路、傳真或 e-mail 三種方式擇一
  1. 網路報名:
    (1)、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網址:http://www.nstm.gov.tw/mechanics
    (2)、上網報名完成後,請依電腦提供之報名流水號,至郵局劃撥繳費,並請於郵政劃撥單通訊欄註明:報名2010年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參賽者姓名及「網路報名流水號」。
  2. 傳真或e-mail報名:個人或團體皆可上網下載或影印附表報名書表,填妥之後,將報名書表及郵政劃撥繳費收據傳真或e-mail至承辦單位,並請於郵政劃撥單備註欄註明:報名2010年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
  3. 傳真電話:07-3853467 鄧小姐收;承辦單位 email:dte@mail.nstm.gov.tw
  4. 報名服務電話:07-3800089 轉 5137、5133 (鄧琇綺小姐或力學賽助理)
  5. 本活動承辦單位網站將會迅速公佈已完成報名並繳費者資料,並於99年4月2日前公佈初賽考生准考證號碼及應試地點、考場,初賽當日憑貼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應試(限身份證、健保卡、學生證)。
  6. 入圍決賽者請於99年5月14日前,以郵政劃撥繳交決賽報名費1,000元,並將繳費收據傳真至07-3853467鄧小姐收或E-mail: dte@mail.nstm.gov.tw。

《喜憨兒》提拉米蘇
《喜憨兒》提拉米蘇
十二、成績公佈:
(一)、初賽:初賽結果入圍決賽名單於民國99年4月27日前公告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力學競賽網頁,並利用E-mail郵寄個人初賽成績通知單、初賽成績排序PR值。
(二)、決賽:於民國99年5月23日(星期日)舉行,5月31日公佈決賽獲獎名單。

十三、獎勵:
(一)、個人獎項:
  1. 金牌獎10人,每人獎狀乙紙。
  2. 銀牌獎 20人,每人獎狀乙紙。
  3. 銅牌獎50人,每人獎狀乙紙。
  4. 入圍獎:凡出席參與決賽但未獲上述獎項者,每人獎狀乙紙。
FBI教你讀心術:看穿肢體動作的真實訊息
FBI教你讀心術:看穿肢體動作的真實訊息
(二)、學校團體獎:
  1. 名額:特優二名、優等四名,每校獎狀乙紙。
  2. 計獎原則:依下述計分方式統計各校參賽學生所獲獎項及其數量加總:每位金牌獎10分,每位銀牌獎6分,每位銅牌獎4分,每位優等獎1分;各參賽學校依總計分數高低,分別獲頒前述獎項。

十四、2010年海峽兩岸中學生力學競賽夏令營預告:
  1. 學生名額 30人,依本決賽成績比序享有優先選擇參與該營隊之權利,額滿即止,唯為促進兩岸科普及交流順暢,保障單一性別參與人數比例之下限為20%。
  2. 日期: 2010年7月4日至6日 (暫訂,詳細行程後發)
  3. 地點: 國立台灣大學

十五、其他考試注意事項於報名截止後於本活動網頁公佈之。


更多資訊:

2008年9月20日

[徵文]國科會50周年徵文活動(08/11/14)

2 意見
半世紀以來,有無數人和它共同譜寫過精采的科學樂章,不論是曼妙迴旋的圓舞曲,或是激昂澎湃的進行曲,在台灣科技發展的舞台上,都曾激盪出動人的旋律。

“Bravo!”在眾人為這淋漓盡致的演出喝采之際,燈光再度聚焦在您的身上,這一幕,因為有您,繚繞在記憶中的樂音才值得回味;因為有您,牽引心情的故事才令人動容。

在此,誠摯地邀請您提筆揮灑,書寫難忘的心情、精采的故事,將您與國科會曾碰撞出的火花,化為璀璨的篇章。當下一聲“Bravo!”再次響起時,您,就是頒獎台上最閃亮的主角。

主辦機關: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徵文對象:
除國科會及附屬機關的現任編制內員工(含駐外科技組)不得投稿外,其餘海內外人士均可參賽。例如:曾申請或執行國科會各項計畫或委託案的專家學者、助理人員、博士後研究或廠商;曾接受國科會補助在國內或赴國外進修的人員;曾參加國科會推動的國際交流活動,曾參與國科會舉辦的科普活動,以及曾閱讀、收聽國科會出版或製播的各類書刊、廣電節目的社會大眾;科學工業園區從業人員……等。

稿件格式:
  • 個人與國科會互動過程中,親身經歷的難忘事況及心情故事。
  • 題目自訂。
  • 文體與表現形式不拘。
  • 以繁體中文書寫,避免中文、外文夾雜。
  • 字數1,600字以內。

徵文期間:
即日起至97年11月14日止。

投稿須知:
  • 採電子郵件或郵寄投稿方式。
  • 電子郵件投稿:請將作品傳送至 nsc.bravo@gmail.com ,以該信箱收件日期為憑。
  • 郵寄投稿:請將作品寄至台北郵政128-69號信箱,以郵戳為憑。
  • 每人限投稿1篇,重複投稿者視為資格不符。
  • 若作品為2人以上合著,僅得以其中1人代表參賽。
  • 參賽者須填報名表,詳填作品名稱、真實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職業、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個人資料後,連同作品一併以電子郵件傳送或郵寄投遞。
  • 投稿時須一併填寫著作人聲明書,簽名後郵寄至台北郵政128-69號信箱,或傳真至(02)2723-8292。

評選規定:
  • 由國科會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於97年11月下旬進行評選。
  • 評分項目及比重:
    • 主題適切性20%
    • 內容感染力40%
    • 表達創新性20%
    • 技巧熟練度20%
  •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將某一獎項列為從缺;作品水準相當時,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 預訂於97年12月間,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同時於國科會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擇期舉行頒獎典禮。

著作財產權: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得獎人所有,得獎人承諾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且授權其作品收錄於《國科會50周年紀念文集》中,並同意國科會於該著作之存續期間,得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無償使用。
  •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及真實事況的描述,未含有杜撰、誹謗或不法之內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書刊、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站等)公開發表過。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或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牌)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得獎人於獲獎後另外提供的圖片,如有使用他人受著作權保護之資料,須獲得著作權人之(書面)同意,並註明其來源出處。

獎項獎金:
  • 首獎1名,獎金30,000元,獎座1座。
  • 貳獎1名,獎金25,000元,獎座1座。
  • 叁獎1名,獎金20,000元,獎座1座。
  • 佳作5名,獎金10,000元,獎牌1面。

注意事項:
  •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若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 前三名得獎作品將在自由時報發表,所有得獎作品亦將置於國科會網站,同時收錄於《國科會50周年紀念文集》中,不另支稿費。
  •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 得獎者依法須繳交稅金,由主辦機關代扣。

其他配合措施:
  • 國科會將視紀念文集版面設計實際需要,另外委請專人拍攝得獎者照片,並刊登於該書中,得獎者不得拒絕。
  • 得獎者須提供得獎感言,並配合文章內容,於獲獎後提供相關圖片及圖說。

聯絡我們:
  •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活動服務人員,電話(02)2729-7576,李小姐。




更多資訊:

2008年5月6日

[攝影]「中科五年 媚眼四攝」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攝影比賽(08/06/8)

0 意見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自民國92年7月動工,至今已將近五年,從甘蔗園與羊腸小徑到現在各廠商各具特色的廠房、各樣公共設施,景致完全不同,快速進步,在景致上和人文上都有許多值得紀錄的美好影像

中科除台中園區外還擴展至后里園區、虎尾園區,管理局大樓也在三月中落成啟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希望透過這次攝影比賽,尋找美的人物、景色及任何與中科生活相關之影像,用鏡頭紀錄中科生活之美;另邀請社會大眾與學校之學生進入中科,以鏡頭深入了解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

1.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請注意:成人組與學生組不同,沒有學生資格者不得報名學生組,學生自認實力堅強,可以報成人組。每人只能提供一組參賽並只提供一份作品。)
2.攝影主題:
包括中科、后里、雲林等園區中的人文、自然、建築各項景觀,例如:管理局大樓、水塔等特色建築、廠房或辦公空間、人文采風、日夜自然景觀、公共建設、廣場、各項活動、施工或工作情況、員工臉譜等。(請注意:需要看得出來是中部科學園區裡的景象。)
3.作品規格:
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以相紙沖印或輸出,一律放大,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相片。可連作最多四張,請勿加框。數位相機拍攝者600萬畫數以上,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4.作品相關要求:
作品請命名,並在報名表上以200字左右敘述。
5.報名簡章索取方式:
請上網www.fwa.org.tw或www.ctsp.gov.tw下載,或附回郵信封寄至「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二巷三號八樓之三: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索取。
6.收件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二巷三號八樓之三: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 (請注意:請將作品貼於報名表背面,並以掛號方式寄出)
7.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
8. 評審方式:
主辦單位邀請專家進行評審(評審標準-攝影專業性30%、主題連結性40%、作品創意性30%),評審結果公佈於中科管理局(www.ctsp.gov.tw)及中華民國幸福家庭協會網站(www.fwa.org.tw),另以書面通知得獎者,預定七月二十日上午舉辦公開頒獎儀式及展覽。
9. 獎勵辦法:
成人組:
前一、二、三名:各得獎盃與價值新台幣15,000元、10,000元、5,000元等值禮券。佳作獎十二名:每名各得獎牌及新台幣3,000元等值禮券。

學生組:
前一、二、三名:各得獎盃與價值新台幣10,000元、7,000元、5,000元等值禮券。佳作獎八名:每名各得獎牌及新台幣1,500元等值禮券。




更多資訊:

2008年4月25日

[科學]第七屆旺宏科學獎(08/05/30)

0 意見
競賽辦法
● 競賽宗旨:
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為培育科技人才,啟發全國高中及高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
● 競賽題目:
自選。
● 參賽資格:
  • 僅限個人參賽,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
  • 限指導老師乙名,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職老師。

評審標準:
以高中、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
● 競賽時程:
  • 報名時間:97年3月1日(六)至97年5月30日(五)止。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創意說明書,始算完成報名。
  • 決賽入圍通知:97年7月初於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
  • 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97年10月20日(一)前繳交成果報告書、作品摘要、決賽簡報PPT檔。
  • 決賽時間:97年11月初舉行。
  • 頒獎典禮:97年11月底~12月初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
● 評審辦法:
  • 初賽
    • 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由評審採共識決定入圍作品。
  • 決賽
    1. 成果報告書及現場簡報最多30頁Powerpoint (15分鐘),評審口試15分鐘。由全體評審委員採共識決定名次。
    2. 如有作品需將作品帶至現場,若作品無法帶至決賽展示說明,需保留所有紀錄,評審得視實際需要至研究室評鑑。
獎勵方式
● 參賽證明書:
凡於時間內繳交創意說明書之參賽同學,頒發參賽證明。
● 初賽:
  • 選出不超過20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80名佳作作品。
  • 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及證書,請留意e-mail通知。
  • 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申請研究補助金最高新台幣20,000元。
    ※「入圍研究補助金獎助說明」:
    科學獎所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之研究補助金,乃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容架構較「創意說明書」完整且有所改進。入圍隊伍請憑信函中所附申請書向基金會申請最高新台幣20,000元研究補助金。
● 決賽:
  • 旺宏獎,優於金牌之作品(可從缺),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20,000元。
  • 金牌獎,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00,000元。
  • 銀牌獎,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50,000元。
  • 優等獎,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25,000元。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旺宏科學獎多次並入圍獲獎,就讀大學期間以領取較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 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及獎座乙份。
    ※ 入圍決賽後而未獲得任何獎項之作品,等同佳作,學生可獲得新台幣5,000元,及證書乙份。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乙份。
● 學校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積分頒發獎金(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每1分可得到獎金NT1,000元)。
● 校長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
● 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
指導得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即可獲頒獎金三萬元及證書乙張,兌換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每屆頒獎典禮時頒發。
● 大學推甄函:
入圍且得獎同學由委員們共同聯名寫推薦信,並附上競賽作品評審評語,協助同學大學推甄作業。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
報名:
初賽繳交項目:
  1. 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創意說明書一份至主辦單位(限A4單面20頁內,請勿裝訂,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以郵戳為憑,並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科學獎網站。
  2. 創意說明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參考資料。 (封面格式請參考 Word 檔)
  3. 作品名稱需能表達其論文內涵,避免花俏之字眼,必要時評審得修改。
  4. 寄送地址:300 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6號 第七屆旺宏科學獎收。
決賽繳交項目:於97年10月19日(五)前繳交
  1. 郵寄成果報告書三份至主辦單位(限A4單面30頁內,請勿裝訂,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以郵戳為憑,並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科學獎網站。
  2. 成果報告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結論、討論及應用、參考資料,作品名稱請與作品內容相符。 (封面格式請參考 Word 檔)
  3. 作品摘要文字1,000-1,200字(約2頁A4單面,含文字+圖檔或附圖)供大會手冊製作;摘要圖片著名參賽編號以jpeg格式mail至 mxeduc@mxic.com.tw。
  4. 簡報PowerPoint檔案 (限30頁/5MB內)上傳至科學獎網站或寄送光碟。
  5. 寄送地址:300 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6號 旺宏科學獎收。
注意事項
  1. 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科展競賽前三名作品,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
  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研究成果不實、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一律取消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 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若有發現以上情事,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
  4. 決賽時未出席以棄權論。
  5. 比賽名次依實際情況決定,必要時得從缺。
  6. 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但旺宏電子(股)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
  7. 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不退還。
  8.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申請發放。
  9. 基金會擁有出版權。




更多資訊:

2008年2月20日

[科學]第七屆高中生高溫超導磁浮創意競賽(08/2/24)

0 意見
競賽規則說明
一、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
中央研究院物理所
國立成奶j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國立成奶j學工業設計學系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國立台南大學教育學系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國立中央大學機械工程學系

三、參加對象
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每隊3~5人。

四、競賽方式
(一)初賽:
  1. 提供每隊磁浮性能優異之單晶粒高溫超導塊材與強力磁鐵各一枚。
  2. 初賽以各隊繳交之「創意過程筆記」為評審依據,以書面方式進行評審。評量項目包含作品項與創意過程。
  3. 完成初賽之團隊將獲頒「參賽證明」。
  4. 經初賽評審優良之團隊獲頒「入選獎狀」,將繼續參加決賽。

(二)決賽:
  1. 各決賽團隊請於決賽說明會後一個月內,提出「實作企劃書」。主辦單位依據各團隊企劃書(預定)提供每隊最多4塊超導塊材及10塊強力磁鐵,供決賽團隊完成可實際展示之超導創意作品。
  2. 主辦單位將介紹或聯繫各大學研究室提供各決賽團隊必要之協助。
  3. 完成決賽之團隊,每隊輔助材料費(預定3千元,但須視經費而定)。
  4. 決賽將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舉行。
  5. 決賽以各隊實際繳交之「磁浮創意模型」、「實作歷程紀錄」及「作品說明書」為評審依據。

五、競賽時程
(一)報名日期:
96年12月1日~97年1月31日 報名延長至97年2月24日。
(二)97年2月23日~3月8日舉行教育訓練。
(三)97年5月5日前繳交「創意過程筆記」。
(四)97年5月底初賽評審及公布入選隊伍。
(五)97年6月底舉行說明會。
(六)97年9月繳交「實作歷程紀錄」。
(七)97年9月舉行決賽,決賽團隊繳交「磁浮創意模型」及「作品說明書」。進行決賽評審並公開展示優勝作品。

六、競賽獎勵
(一)金牌獎1隊,可獲得中英文獎狀、獎牌與獎金3萬元或等值獎品。
(二)銀牌獎2隊,每隊可獲得中英文獎狀、獎牌與獎金1萬5千元或等值獎品。
(三)銅牌獎3隊,每隊可獲得中英文獎狀、獎牌與獎金1萬元或等值獎品。
(四)佳作若干隊,每隊可獲得中英文獎狀。
(五)最佳磁浮獎、創意歷程獎等特別獎隊若干隊,每隊可獲頒中英文獎狀。
(六)所有得獎隊伍之指導老師每人可獲頒中英文獎狀乙面。

七、競賽義務
參賽團隊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與本競賽相關之各項研究與展示。

八、報名方式
(一)欲報名之團隊請於96年12月1日至97年1月31日,進入本競賽專屬網站( www.HiTcWorld.org )進行網路測驗,網站上有高溫超導相關知識與應用。(若無法正常使用本網站,請連絡成大工設系徐芳真0918-212190)
(二)測試內容涵趕疝韃W導磁浮知識、強力磁鐵、液態氮、超導體使用注意事項。
(三)報名表如背頁。請在報名表上填入網路測驗之網路憑證代號,方可報名參賽。報名之團隊須參加主辦單位規劃之教育訓練與學習評量 (預計96年2月底~3月初舉行,確定日期另行通知)。
(四)報名限制每校報名隊伍最多10隊,依組長的學校為主。超出的隊伍列為後補,屆時依競賽總報名隊數及報名先後順序 (以線上報名日期或通訊報名郵戳日期為依據)確定通知是否進入本競賽。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英文譯名請與護照相同,切忌使用暱稱。競賽相關證書依此報名表資料頒發,將不再做中英文姓名確認與換發補發證書,請務必確認正確。例如:王大明Da- Ming Wang。若無英文姓名者,可以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參考】網頁:www.boca.gov.tw
(二)填妥報名表之後,請E-mail到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hsc@mail.nstm.gov.tw (洽詢及報名專用信箱)。報名三天後請上競賽網站 www.HiTcWorld.org 查詢是否報名成功資料是否正確。獎狀頒發依此公佈名單為準,請仔細確認。
(三)請盡量利用E-mail報名。若無法 E-mail 報名者請於報名截止之前郵寄本報名表至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科技教育組王裕宏先生收,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傳真:07-3853467,電話:07-3800089分機5138、5129、 5106。

2008年1月1日

[攝影]2008索尼世界摄影奖(08/1/31)

0 意見
大赛概况
大赛在 5 天时间内将举办一系列活动,从展出的 300 多幅各类摄影作品中进行评选,共设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出三名入围决赛选手。5 天展出期间将向公众开放。
大赛在最后一天(4 月 24 日)将举办隆重的颁奖晚会,届时宣布专业组和业余组获奖者。同时,还将评出年度世界最佳摄影作品,为其颁发“l’Iris d’Or”大奖,奖金高达 25,000 美元。
大赛将举办鸡尾酒招待会,邀请包括参赛选手、协会会员、摄影师、评委、新闻媒体及其他行业重要人士在内的 400 位贵宾参加,接着将在大礼堂 (Grand Auditorium) 举办颁奖典礼,出席人数超过 2,000。

专业组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设有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选出 1 名获奖者,另外将颁发终身成就奖;同时,有幸推出 l’Iris d’Or 大奖,即“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最佳摄影奖”,奖金为 25,000 美元。
每个奖项下有 3 位入围决赛选手提名,所有被提名选手可免费下榻戛纳当地酒店,并且会获得鸡尾酒会、颁奖典礼和庆祝晚宴的贵宾入场券。
有关详情,请单击专业组。

奖项类别

专业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1. 抽象类
  2. 广告类
  3. 建筑类
  4. 时尚类
  5. 音乐/演出类
  6. 自然风光类
  7. 人体艺术类
  8. 人物类
  9. 新闻图片类
  10. 科学类
  11. 体育类

颁奖典礼

颁奖晚会将于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行,具体内容包括:

  • 鸡尾酒会。届时将宴请包括摄影师、入围决赛的选手、图片编辑者和评审人员在内的 400 位贵宾。
  • 颁奖仪式。在大礼堂内,当着 2,000 多位宾客的面宣布大赛获奖者。
  • 颁奖晚宴。400 位贵宾将与所有宾客一道,在滨海大道共进豪华盛宴。
所有获提名进入决赛的选手均可免费入住戛纳的所有酒店,并可获得鸡尾酒会、颁奖晚会和颁奖晚宴的贵宾入场券。

奖项设置

“l'Iris d’Or” 获得者- 大赛总冠军将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称号以及 $25,000 奖金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展示柜和在 2009 年度“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中展出 25 幅作品组合的机会。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单个奖项优胜者可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单项年度摄影师”称号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从 2007 年 9 月份起即可报名参赛。

比赛规则(适用于专业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所有专业摄影师均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者必须年满 18 岁,且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类奖项入围决赛的三幅作品将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并邀请入围选手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参加在戛纳举行的“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免费为其提供住宿。
  • 3.3 单个奖项的获得者和 le iris d’Or 的总冠军(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将由“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胜者将在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办的颁奖仪式上公布。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参赛者已年满 18 岁,且为专业摄影师。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 WPA 认为参赛者不是专业摄影师或未满 18 岁,则 WPA 有权从其他选手中挑选优胜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确认,参赛作品之版权为摄影师所有。“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使用参赛图片时,应注明摄影师的姓名。使用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WPA 媒体的出版物或相关文件。所有参赛者要了解,其提交的任一参赛作品都可能被“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及其合作伙伴用于市场推广和宣传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与“索 尼世界摄影大赛”直接相关联的展览、出版和数字媒体等媒体行业。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组织者:World Photography Awards Limited, 9 Manchester Square, London.


业余组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也将从业余摄影作品中评选出“业余摄影奖”,下设 8 个奖项。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戛纳向公众展出,并邀请获奖选手乘机前往戛纳出席颁奖仪式,食宿均免费提供。
有关详情,请单击业余组。

奖项类别

业余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1. 抽象类
  2. 建筑类
  3. 时尚类
  4. 音乐/演出类
  5. 自然风光类
  6. 人物类
  7. 科学类
  8. 体育类

您若想参加比赛或只是想查看并评定参赛作品,请在此处注册您的详细资料。


比赛规则(适用于业余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任何人均可参加比赛。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征得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参赛。所有参赛者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一奖项类别都将评选出一名获奖者,并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
  • 3.3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业余摄影师”将由“学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奖者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并可获得 2008 年 4 月 24 日前往尼斯的二人往返机票(经济舱)和享受免费入住酒店。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需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参赛。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未满 16 岁的参赛选手在其被评为获奖者后 7 个完整工作日(WPA 宣布获奖当日不计)内未向 WPA 提供附有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效签名的同意表,则 WPA 有权从其他参赛选手中挑选优胜者。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同意授予 WPA 永久的,免版权税的,非专有的,可再授权的权利和许可,在作品版权的存续期间内,WPA 均可依照其“隐私权政策”,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散布、向公众展示参赛作品,以及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所有版权和宣传权,和/或允许现有或将 来出现的任何媒体采用参赛作品。若不愿授予 WPA 上述权利,请勿提交参赛作品。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组织者:World Photography Awards Limited, 9 Manchester Square, London.




更多資訊:

2007年10月24日

[國內]「科教領航 南瀛飛翔」台南縣2007創意科學博覽會競賽活動組-飛行體驗營(96/11/11)

0 意見
「科教領航 南瀛飛翔」台南縣2007創意科學博覽會
競賽活動組-飛行體驗營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藉由實際設計手擲機,了解空氣浮力原理。
(二)動手玩科學,寓科學教育於遊戲,增進學生熱愛科學與探討科學之興趣。
(三)提升學生科學想像力、思考力及創造力,培養科學研究正確態度。
(四)培養學生對科學的興趣,讓科學教育融入日常生活。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國立科學教育館、國立科學工藝館
三、主辦單位:
台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新生國小
五、協辦單位:
蕭壠文化園區、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六、活動時間:
96年11月10、11日(星期六、日)
七、活動地點:
蕭壠文化園區
八、活動內容:
(一)活動主題:
手擲機原理講解與組裝及實地施放競賽活動。
(二)時間安排與場次:
96年11月10日(星期六)
第一場 09:40~10:00領取教材
10:00~11:30「木棉子手擲機」原理講解與組裝
11:30~12:30木棉子手擲機實地施放競賽
傳真報名40人
現場報名20人
第二場 13:10~13:30領取教材
13:30~15:00「木棉子手擲機」原理講解與組裝
15:00~16:00木棉子手擲機實地施放競賽
傳真報名40人
現場報名20人
96年11月11日(星期日)
第三場 08:40~09:00領取教材
09:00~10:30「木棉子手擲機」原理講解與組裝
10:30~11:30木棉子手擲機實地施放競賽
傳真報名40人
現場報名20人
第四場 13:10~13:30領取教材
13:30~15:00「木棉子手擲機」原理講解與組裝
15:00~16:00木棉子手擲機實地施放競賽
傳真報名40人
現場報名20人
(三)獎勵事項:
凡於木棉子手擲機實地施放競賽獲前10名之學生,給予獎品乙份鼓勵。

九、工作人員名冊及工作執掌(如附件1)。
十、活動經費:
從縣府相關經費項下支付,活動經費如概算表(如附件2)。
十一、獎勵:
依據教育人員獎懲標準辦理專案敘獎。
十二、本實施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