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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日
[設計]2013年光寶創新獎 - 微設計:Simplicity(2013.06.20)
2010年4月19日
[攝影]2010年第五屆Syngenta國際攝影大賽作品徵件(2010.05.30)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植物力的自然生活為企業號召的Syngenta跨國際90個國家的事業體聯合徵件!任誰都可以參加的國際攝影比賽、由日本Canon公司獨家贊助!!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PG、300dpi(1200x1500畫素)以上、最大5MB。彩色、黑白不拘。
一人限三張作品。(三張各別為不同作品)
2009年1月以後攝影作品。
限過去未參加比賽及出版。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SX200IS 超廣角12倍高變焦相機
作品主題創作的解釋、顏色與構圖、品質與技術水準為依據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不接受任何詢問。一律於2010年9月通知所有得奬者。並於網站上公佈得奬名單。
Canon S90 大光圈復古機
Syngenta國際攝影比賽2010由Canon獨家贊助、三名得奬者可獲得Canon禮券。
- 第1名 : 8,000美金Canon禮券
- 第2名 : 5,000美金Canon禮券
- 第3名 : 3,000美金Canon禮券
Canon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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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9日
[摄影]“佳能杯”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览征稿(09.08.31)
为推动和繁荣体育摄影作品创作,展现十运会以来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的成果,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定于2009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举办期间,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佳能杯”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览。
该展览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主办,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中国体育摄影学会和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承办。现在向全国征集作品,欢迎广大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选送作品。
- 凡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含十运会)以来,能够真实反映国内外竞技体育、全民健身活动,充分体现“和谐中国,全民全运”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选送。
- 体育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数量不限,在其他摄影展或比赛中获奖与否不限。
- 所有作品均须报送电子文件(刻成光盘),并制作成10英寸照片,方片为8英寸,请勿装裱。不收反转片,勿寄底片。谢绝电脑合成制作的照片。
- 请将作品标题、简要说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在照片的背面和电子文件之中。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
-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
二、作品评选:
- 十一运会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 组委会将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奖品和证书,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证书。
- 本展览设一等奖3名,各奖佳能数码单反相机EOS1DMarkIII一部;二等奖6名,各奖佳能数码单反相机EOS50D一部;三等奖9名,各奖佳能数码单反相机EOS1000D一部;佳作奖50名,各奖喷墨照片打印机iP1180一台;入选作品330幅,各赠送《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览作品集》一册。
- “佳能杯”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将于2009年10月在济南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
三、作品使用
本次全国体育摄影展主办方可以将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用于展览、结集出版、并在与展览有关的出版物、媒体宣传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作品者视作同意上述约定。自展览开幕半年时间内,佳能公司可以在有关宣传推荐活动中使用本次展览获奖作品并按照有关规定付给报酬。
四、报送方式:
来稿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邮政编码:250001
收件人:
田凤仙、贾虹荀
联系电话:
0531-86057281、86059026
未尽事项,由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1-661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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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4日
[摄影]佳能感动典蔵 第二届佳能‘我们的感动‘摄影大赛(09.09.04)
2009年4月21日,第二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启动发布会在京隆重举行。著名摄影家谢海龙先生、佳能EOS代言人国际巨星成龙先生莅临现场,此外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小泽秀树先生、副总裁吉冈达生先生也为摄影大赛启动致辞。
span>本次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将从5月5日开始,海选至9月4日结束,并将在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之后,举行颁奖典礼。本届大赛与第一届相比,其细微不同在于:本届大赛分设专业组和大众组,不仅体现了公平的参赛原则,而且能让更多的普通用户参与其中、分享快乐、典藏感动。无论是EOS用户,还是博秀PowerShot和伊克萨斯IXUS的用户均可以参赛,用佳能相机捕捉身边的点滴感动,亲身体验摄影所带来的无限乐趣。为了提高参赛作品入围的可能性和参赛者的积极性,在预选阶段,每月都会举行一轮预选赛,选出入围作品,而未入围的作品仍可继续参与下个月新一轮评选。
大赛奖品不但颇为丰厚,而且更是为不同组别的参赛者量身定做:专业组的金银铜奖得主除将获得实物奖品之外,还将有机会获得由佳能提供的摄影活动赞助,其中包括赞助获奖者进行国内外拍摄活动、举办个人影展、出版个人影集、作品被选为佳能广告素材等。大众组获奖者将获得精美的佳能影像产品。本次大赛还特别设立了青少年奖,鼓励更多的青少年投身影像事业。同时,本届大赛还增设了成龙奖和优秀作品奖,以此鼓励大家通过手中的佳能相机记录感动、传递欢乐。此外,精选出的部分获奖作品还将被制作成纪念明信片,让获奖者能够更方便地将自己的得意之作与更多的朋友分享。为了让更多的人分享摄影的快乐,今年的获奖作品还将辑录成“佳能感动典藏影集”,作为纪念品赠送给获奖者和部分幸运参与者,同时也将赠送给中国摄影家协会收藏。该影集电子版还将在网上公布,让大家共同分享2009年感动你我的点滴瞬间。
2009年,中国迎来60周岁华诞,多年以来佳能相机忠实地记录下中国社会变迁的方方面面与点点滴滴,许多照片已经成为珍贵的历史资料。对此,佳能(中国)总裁小泽秀树先生由衷感慨:“我们期待在09年有更多的佳能用户拿起手中的相机记录身边更多的感动瞬间,共同谱写中国影像文化的新篇章!佳能(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影像事业的发展,用更多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为记录中国社会的点滴贡献力量。”
全世界首款价格突破万元大关的入门级数码单反相机,首代产品EOS300D于2003年上市,截止到EOS450D上市的短短6年间,入门级EOS数码单反相机的累积生产量已经突破了1,000万台(数据截止到2009年2月末全球生产量,包括EOS1000D、KissDigital和Rebel系列),在目前世界摄影器材市场上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佳能于今年3月底发布的入门级EOS数码单反新品EOS500D也于本次启动仪式上闪亮登场。EOS500D是佳能入门级单反家族的第5代产品,聚集了能够实现佳能数码单反相机基本理念—“快速•易用•高画质”的各种技术开发而成,毫无吝惜地使用了全新技术,可以说它是一款代表了未来入门级数码单反标准的全规格入门机型。此款佳能EOS新贵一经发布便被媒体及消费者给予厚望,并将于4月底上市与消费者见面。
作为全球领先影像产品提供商与影像文化推动者,佳能希望在数码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能够实实在在地将数码摄影文化渗透到更多人的生活当中,让更多的人享受数码摄影带来的感动与快乐。第一届佳能摄影大赛的成功举办,更坚定了佳能的信心,我们希望今年的摄影大赛能让更多人凝聚美好的瞬间,典藏身边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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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
[摄影]佳能海选星光宝贝(09.01.15)
还沉浸于小童星的精彩表演之中?还对童星的话题津津乐道吗?现在,拿起手中的数码相机,你也可以让你的宝贝成为耀眼的小明星。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15日,只要你参与佳能星光宝贝征集活动,将你可爱宝贝的照片上传到佳能官方网站活动专区www.canon. com.cn/baobei,就有机会让宝贝成为备受关注的佳能星光宝贝,并获得丰厚大奖。立即拍照上传吧,或许在你身边的宝贝,就是明天的徐娇、刘星或是莫小贝!
在活动平台上,参与“星光宝贝”征集大赛的宝贝们将视年龄分为0岁~6岁和7岁~12岁两组,佳能将根据票选结果在官方网站公布进入前200 名的名单。这些入围者需要提供一段1~3分钟的视频,入围宝贝可以在视频短片中尽情展现自己的才艺及表演天份,评委将根据他们的表现,选出180名三等奖获得者以及20名候选宝贝。最终,星光宝贝的4名一等奖以及16名二等奖将在这20名候选宝贝中产生。
入围的200名宝贝不仅能得到尽情展现才艺的机会,同时也可以获得丰厚的奖品。一等奖的宝贝将获得佳能双模DV FS100一台,可以更好地记录自己的精彩表现;二等奖宝贝将获得佳能SELPHY炫飞小型照片打印机 CP770一台,可以让父母随时打印自己的精彩照片。另外,三等奖宝贝也将获得佳能限量版精美手袋。
如今,将宝贝的精彩表现、快乐点滴与更多地人分享,已经成为不少年轻父母的流行方式之一。年轻父母们不仅在网上展现宝贝的精彩照片,甚至给孩子建立了专门的视频博客,把一些照片不易表达的场景用数码摄像机记录下来,与更多人分享自己的幸福和喜悦。此次佳能举办的星光宝贝征集活动,在为宝贝提供展示机会得同时,也给予了这些年轻父母充分的交流和展示空间。
用照片无法表现的,你可以用数码摄像机来记录,相信宝贝的精彩表现会远超我们的预料之外。当你用影像来记录和分享宝贝成长中的点点滴滴,也为宝贝提供了成为耀眼小明星的机会,谁又能说你不会恋上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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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9日
[機攝]第一屆Mobile01盃SE照相手機攝影大賽(08/11/23)
有鑒於大家常常發表一些隨手拍照片,為了讓大家多多了解SE照相手機的特點,特此舉辦比賽(其實就是想辦,沒什麼理由的)
參加資格:
- 使用SonyEricsson手機的使用者
- Mobile01的會員(不限新舊,VIP)
- 限定使用SonyEricsson手機(不限定Cyber-Shot系列)
- 主題不限制
- 收件截止時間為:2008/11/23 23:59止(請大家真的想好後再上傳,不要上傳以後又更改)
- 開放投票時間為:2008/11/24 00:00起,投票時間為1星期
- 評分標準為:網友投票分數佔60%,評審評分佔40%
- 評審名單為:Alumin,Ln,以及攝影達人胖胖(評審名單還在橋當中)
- 請自行依照底下方式上傳照片到這篇
- 每組取前三名,頒發精美小禮物一份,第一名可獲得50分積分,第二名30分,第三名20
- 獲獎作品需提供原始檔案給我,以證明確實是由手機所拍攝
- 作品請勿修圖後製,如獲獎經過查證,將取消得獎資格
比賽方式:
- 以相機畫素作為區分,分別為800萬像素組,500萬像素組,300萬像素組,200萬像素,100萬及以下組
- 每人不限參加幾組,但是每一組別僅能報名一張作品
- 作品格式大小請自行壓縮640x480上傳(Mobile01限制),但請保留原圖,若有需要評審得請參賽者提供原圖
- 作品請回覆至本篇即可,我會每天整理放到最前方比賽區,一經放入比賽區後即不接受更改
- 作品前方請加上使用哪隻手機及主題(可不取名)
獎品:
- 獎品將會隨時更新喔!目前已有Alumin提供800萬像素組冠軍--C905原廠電池一顆
感謝ilovemilk贊助 - 800萬組
我贊助c905首賣的所贈送的c905專屬手機套 - 500萬組
我贊助c902專屬手機套 - 300萬組
我贊助se與fnac聯名公仔 - 200萬組
我贊助se馬克杯 - Alumin加碼........3支筆...橘色的(鼓勵一下W系參賽)
以上活動辦法將會隨時更新....請參賽者注意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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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3日
[攝影]Sony 『 童心協力看台灣 從我的高度拍世界 』之「數位表達賽」(08/09/30)
影像表達無國界,Sony 『 童心協力看台灣 從我的高度拍世界 』 之「數位表達賽」活動,是一個提供偏遠地區國小學童學習數位影像表達與對外交流的機會與平台。2006年舉辦至今,全省各地已有兩千多位偏遠地區的學童們 參與過活動,20位小朋友獲首奬出國參訪、並藉此機會增加國際視野、感受不同文化刺激。
隨著地球暖化問題日趨嚴重,保護地球已經成為全球運動。今年競賽主題將從我的家園出發、鎖定環保議題,邀請小朋友透過影像來告訴大家,什麼才是最具創意的環保活動。讓我們透過孩子們童稚的眼光,一起用全新的角度來愛地球。

- 競賽組別分為「數位照相機組」與「數位攝影機組」兩組。
- 作品請以影片或PowerPoint的形式呈現,總長度以不超過八分鐘為限。
- 數位相機組內容的呈現可穿插動態影片,惟不得超過作品總長之20% 。
- 數位攝影機組內容的呈現可穿插靜態照片,惟不得超過作品總長之20%。
- 如作品中照片與影片比例失衡,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更換組別參賽,或經評審會議討論是否取消參賽資格。
- 作品可透過剪輯、音效、音樂、字幕、旁白、轉場特效等來增加「故事表達」的豐富性。
- 凡教育部統計處所公佈之偏遠地區小學(需於名單內 )。
- 各校可自由報名參賽,每校不限參加之隊伍組數。
- 各年級可自由組隊參賽,每隊人數最少三人、最多五人。
- 競賽方式採團體創作,不限同一年級可混搭參賽,參賽相關器材與軟體由參加競賽小組自行負責。
- 每名學童僅能報名於一組競賽隊伍中,如有跨兩組報名之情事,一經查獲,主辦單位將請該校指導老師指定其參與其中一隊,參賽者不得異議。
- 如有頂替、不實報名,將取消參賽資格,日後如得獎,亦將取消得獎資格。
- 每組限一位指導老師,惟指導老師不限於擔任一組隊伍之指導老師。
競賽之隊伍應於報名期間填妥 報名表 ,並於97年9月30日前以e-mail、傳真或郵寄至Sony活動小組,並由專人以電話確認後方始完成報名。
- 繳交作品之格式:
- 照片請儘量以500萬以上之畫素拍攝(最低限為300萬畫素),攝影機請儘量以HQ(高畫質)模式攝錄。
- 影片請存成DVD HQ (MPEG2 HD 1080i)或(MPEG2 HD 1440x1080 29.97 fps)等高畫質格式。
- 入圍之作品,Sony活動小組或將另行要求製作團隊提供作品所使用照片「原始尺寸」之數位檔案,以便參加巡迴影展或製作大型輸出物展示,請參賽小組勿在活動結束前刪除相關檔案。
- 各校繳交作品時請以光碟片儲存作品繳交。(每件作品組一張即可,一組一張,請勿多組作品混燒一張)
- 因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善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以掛號交寄。繳交作品前請再次確認所燒錄資料之完整,如遇主辦單位無法讀取作品,得電請指導老師重新提供。.參賽單位須於期限內補寄備份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 各校所繳交之參賽作品恕不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 所有參賽交件含下列物品: 1.作品光碟片2.報名表(請以電子檔方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並以一份紙本方式附上),活動小組收件確認光碟資料可讀取後即以電話通知指導老師。
- 未能於收件期內繳交之參賽作品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 作品繳交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104長春路145號5樓 Sony活動小組 邱小姐 收
- Sony首獎:「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 最佳故事演繹獎:「數位照相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 最佳創意表達獎:「數位照相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 童心佳作獎:「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各若干組(組數依作品成績而定)。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各領域專業人士負責評分,並適時將結果公告於Sony社會關懷網中
- 故事內容(40%)、創意表達(40%)、編輯配樂 (20%)
- 評審重點:
以著重兒童內心的思維及純真趣味的表達來評審作品,一經評審判定老師或成人介入指導過深,將酌予扣分。
- 評選辦法及獎項將由主辦單位確認後另行公佈,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 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適時補充公告之,也請隨時留意Sony社會關懷網之最新公告
- 著作權與相關規定:
- 參賽者同意所有參賽作品均無償提供該作品之著作權給Sony做學術研究、公益活動、社會關懷活動使用。
- 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因參賽所交付之所有參賽作品全部係屬參賽者之全新創作(即之前未曾參與其他比賽),且係自行創作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悖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 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項(依性質無法追回者,得獎者應賠償獎項之價額)。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並需自行負擔。
- 如有任何問題可電洽:(02) 2522-3003 Sony活動小組 邱小姐。
Sony隱私權聲明:
因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僅供此次競賽活動之用,本公司及各協力單位將嚴加控管,以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
更多資訊:
- via: Sony 社會關懷網
- 報名表 (DOC)
2008年8月28日
[摄影]佳能『爱之感动』摄影大赛(08/08/29)
此次大赛是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举办的摄影大赛。
只要是用佳能相机拍摄到的感动瞬间都可以报名参加。
获奖作品由经过网友投票初评后,由评审单位最终评审选出。
请大家都来欣赏感动瞬间,为这些作品投票吧!
参赛者的年龄、性别、国籍、摄影水平均不受限制。
但必须是佳能数码相机所拍摄的作品。
此次大赛只接受居住在中国大陆地区人士的作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住的人士不能参加。
素材可以加工到什么程度呢?
对此没有特殊的限制,请自由发挥加工。
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摄影作品以何种形式投稿?
只接受JPEG格式文件。
主办者会另行通知获奖者提供获奖作品的EXIF格式原始图片。
在哪些网站上可以投稿?
8个分赛区均可投稿。
详细内容请登陆 www.canon.com/contest了解。
人像摄影也可以投稿吗?
投稿作品中涉及人物、著作权的请事先取得被拍摄人物及原著作者的认可。若出现第三者对作品中的相应著作权、肖像权产生异议的情况,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问题将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作品内容有什么限制吗?
只要是表现“爱的感动”、“美的感动”的照片,都可以参赛。
但是,参赛作品一定是未公开发表的、拥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认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上传到博客上的照片算未公开发表作品吗?
刊登在投稿者本人制作的网页或博客上的照片可以投稿。
作品可以以成套形式投稿吗?
此次大赛不接受成套作品。
请以单张作品形式投稿。
可以以团体形式参加吗?
不可以。请以个人名义投稿。
用EOS胶片机拍摄的照片能参加吗?
此次摄影大赛,只限于佳能数码相机所拍摄的照片参赛。
经过数码加工的胶片照片也不能参赛。
可以以JPEG以外的格式参赛吗?
本次大赛为了能使一般阅览者可以自由观赏参赛作品,并为之投票,只接受JPEG格式文件。
用RAW格式拍摄的照片,请转换为JPEG格式后投稿。
不接受TIFF、EPS等JPEG以外格式的作品。
更多資訊:
2008年8月8日
[摄影]第十五届佳能杯“亚洲风采”摄影比赛
一 作品分类与内容要求
众人盼望的第十五届佳能杯“亚洲风采”摄影比赛,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于2008年1月1日至
作为一种影像文化的形式,“亚洲风采”已经融入了广大影友的创作实践中,融进了佳能公司和《摄影世界》影像文化产品,乃至与其相关的一切市场行为中,形 成了颇具影响力的影像文化品牌。“亚洲风采”作为一项兼顾专业性和群众性的摄影创作和交流活动,在传播影像文化,繁荣摄影事业,倡导以人为本、服务影友等 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十多年来,“亚洲风采”的成功举办,证明了影像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的力量,见证了影像旗舰企业佳能在中国 市场取得的长足发展,诠释了佳能倡导的“共生”理念的具体实践,反映了佳能真实多元影像文化的情感回忆与互动,实现了影像文化所具有的不可估量的意义和潜 质。
2008 年,第十五届佳能杯“亚洲风采”影赛适逢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召开,主办单位期待各位影友将北京奥运会前前后后的精彩瞬间,将日新月异的中国和亚洲的变化 和发展,将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的进程,将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感情交流,将身边一切美好和谐的景色和事物,用相机拍摄下来,传递给我们与大家分享。以便让 更多的人能品味生活的美好,赞叹山川的壮丽,感悟艺术的魅力,直面人生的真谛,理解“《摄影世界》,摄影人的世界”的精辟表述,感受佳能“感动常在 (Delighting You Always)”博大精深的理念。
第十五届佳能杯“亚洲风采”摄影比赛按照作品的题材、内容分为三大类两小类:体育类的竞技体育摄影和群众体育摄影、记录类和艺术类。
体育类和记录类的参赛作品不得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的东西,只能做亮度、对比度调整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
艺术类的参赛作品可以修改照片内容,可以在照片添加其他成分,或者删除、变更画面上原有的东西,或者做不忠实原意的后期技术调整。
参赛照片不分单张和组照,但本届比赛不收反转片,不收中大画幅相机拍摄的照片;每组组照的数量不得超过6张;不收参赛费,恕不退稿。
体育类主要征集表现迎接和举办北京奥运会和其他竞技体育的精彩影像,以及人们弘扬奥运精神,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民健身的生动影像。体育类分成“竞技 体育摄影”和“群众体育摄影”两个小类,前者主要为体育摄影记者或从事体育报道的专业人士设立的,参赛照片的内容包括奥运会、“好运北京”等国内外重大赛 事和运动员备战的日常训练等;后者的参赛内容主要是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以及迎奥运、为奥运服务等一切与体育精神、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有关的题材,参赛人员 的面更广。
本类别拒绝任何不忠实原意的照片和进行数码创意的影像参赛。
记录类的内容广泛,参赛范围为新闻纪实、人文民俗、风光景观等,主要包括:时政、经济、科技、文教、军事、社会等新闻照片,以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摄 影报道;也涵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动植物、城乡新貌、百姓生活、民族风情、地方民俗等等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每个方面,以及反映人们保护环境、建设 家园的题材等。
本类别拒绝任何不忠实原意的照片和进行数码创意的影像参赛。
艺术类,参赛范围为风光或人文景观、人像婚纱、动物植物、静物广告、数码创意等,本类比赛的题材广泛、体裁多样。
本类别参赛作品,可以修改照片内容,或在照片添加其他成分,或者删除、变更画面上原有的东西,或者做不忠实原意的后期技术调整。
为了体现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和《摄影世界》重视培养新人,提倡多出新作,主办单位在本届体育类、记录类和艺术类三大参赛类别中,依然各设“新人奖”一名,以求摄影新人的创意和活力能为影赛添彩。角逐新人奖的参赛者,其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下(含30岁),以截稿日(
寄送投稿:本届比赛的体育类竞技体育摄影和群众体育摄影,以及记录类的参赛者,必须向《摄影世界》“亚洲风采”影赛组邮寄或送交照片。规格为8—
10英寸(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为12英寸),这两类比赛不接受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本届影赛艺术类参赛作品只能通过网络投稿。参赛者可登录佳友在线摄影网(http//WWW.photofans.cn),选择指定路径,将照 片以不超过200K的JPEG 格式图像(画面最宽边不得超过800像素)传送上去:若发组照,必须标明组照、标题和顺序号等要素。所有网络投稿的照片,必须在网上填写参赛表。
为了增加网络上的摄影评论和提高网友积极参与的程度,主办单位特设立50个“网络互动参与奖”,在佳友在线摄影网上遴选对作品进行评论最多的前50名网友,分别赠送价值100元的佳能纪念品。网络互动阶段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8月31日。
三 奖项设置与奖品
本届比赛共设奖项208个。
1.体育类(62名):
- “2008体育摄影大奖”1名,奖价值30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新人奖”1名,价值8000~:的佳能影像产品
- ——竞技体育30个:
- 一等奖1名,奖价值20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二等奖3名,各奖价值6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三等奖6名,各奖价值1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佳作奖2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佳能纪念品
- ——群众体育30个:
- 一等奖1名,奖价值15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二等奖3名,各奖价值6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三等奖6名,各奖价值1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佳作奖2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佳能纪念品
- 一等奖1名,奖价值15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二等奖3名,各奖价值6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三等奖8名,各奖价值1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四等奖6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佳能纪念品
- “新人奖”1名:奖价值8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一等奖1名,奖价值15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 二等奖3名,各奖价值6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体育类主要征集表现迎接和举办北京奥运会和其他竞技体育的精彩影像,以及人们弘扬奥运精神,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民健身的生动影像。体育类分成“竞技体 育摄影”和“群众体育摄影”两个小类,前者主要为体育摄影记者或从事体育报道的专业人士设立的,参赛照片的内容包括奥运会、“好运北京”等国内外重大赛事 和运动员备战的日常训练等;后者的参赛内容主要是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以及迎奥运、为奥运服务等一切与体育精神、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有关
的题材,参赛人员的面更广。
本类别拒绝任何不忠实原意的照片和进行数码创意的影像参赛。
记录类的内容广泛,参赛范围为新闻纪实。人文民俗,风光景观等,主要包括:时政、经济、科技、文教、军事。社会等新闻照片,以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摄影 报道;也涵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动物植物、城乡新貌、百姓生活、民族风情、地方民俗等等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每个方面,以及反映人们保护环境。建设 家园的题材等。
本类别拒绝任何不忠实原意的照片和进行数码创意的影像参赛。
艺术类,参赛范围为风光或人文景观、人像婚纱、静物广告、数码创意等,本类比赛的题材广泛,体裁多样。
本类别参赛作品,可以修改照片内容,或在照片添加其他成分,或者删除、变更画面上原有的东西,或者做不忠实原意的后期技术调整。
为了体现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和《摄影世界》重视培养新人,提倡多出新作,主办单位在本届体育类。记录类和艺术类三大参赛类别中,依然各设“新人奖”一 名,以求摄影新人的创意和活力能为影赛添彩。角逐新人奖的参赛者,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下(含30岁),以截稿日(2008年8月31日)的年龄为准,而 且,作者还必须随参赛作品附送身份证复印件,以示公允。
三等奖8名,各奖价值1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佳作奖6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佳能纪念品
“新人奖”1名:奖价值8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除奖品之外,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和摄影世界杂志社联合颁发的奖牌和获奖证书;外地获奖者的奖品、奖牌和获奖证书,均由《摄影世界》读者服务部免费邮寄。
四 参赛细则
- 凡已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影赛或影展中获得大奖或一等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 凡中大画幅相机拍摄的照片,谢绝参赛。
- 体育类竞技体育摄影和群众体育摄影,以及记录类的参赛者,必须向《摄影世界》“亚洲风采”影赛组寄送照片,规格为8~10英寸(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为12英寸)。本届影赛不收底片、反转片和数据光盘,参赛照片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 参加艺术类比赛的照片必须通过互联网投稿,参赛者登录佳友在线摄影网(http//WWW.photofans.cn),选择指定路径,上传参赛照片。艺术类不接受各种方式输出的照片或者数据光盘。
- 每份参赛表(不含网络参赛表)限投5幅(组)同一类别的参赛照片,参赛者投稿的份数不限,类别不限。参赛表可以复印使用。参赛的每份组照的数量不能超过6幅。
- 本届影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 为保证影赛公平性和公正性,以及获奖作品的真实性,主办方将统一调底片或影像原始数据制作展览照片,底片用毕退还作者(数据光盘不再退稿)。获奖者如不寄底片或影像原始数据的,视同自己放弃获奖资格。
- 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亚洲风采“影赛的推广和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 所有的奖品都未缴纳各种税费,与奖项有关的各种税费将由获奖者自理。
- 若《摄影世界》以传统或网络形式收到参赛者的投稿,主办单位则视同所有参赛者同意和接受本参赛细则。
- 主办单位保留这次影赛的最终解释权。
本届影赛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征稿,2008年8月31日截稿;2008年9月中旬评选,获奖结果将专函通知获奖者,并在2008年第10期< 摄影世界)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作品首展暨颁奖活动将于2008年10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本届影赛将由佳友在线摄影网 (http//www.photofans.cn)担任网络支持和网络收稿协作单位,参赛者可登录上述网页下载参赛表或上传艺术类的参赛作品。
更多資訊:
2008年6月2日
[Blog]HTC 行動快訊好玩全紀錄(08/06/07)
徵選名額:100名
參加資格:
- 不限年齡、不限性別、不限職業。
- 喜歡行動上網的手機重度使用者。
- 自備一支內建Windows Mobile 6 作業系統的PDA手機。
- 擁有一個平常會有路人到你家走走的blog。
- 懷著一顆搶先體驗各式各樣行動快訊的好奇心。
獎項說明:此100名鮮玩者,每名可獲贈威秀影城電影票兩張
獎品寄送:2008/6/19 (四) 統一寄送至中獎人的連絡地址。
撰文期間:2008/6/11~2008/6/30
發表方式:
- 錄取的鮮玩者,請依照通知信上的方式,下載新平台至個人手機操作使用。
- 於撰文期間自由發表至個人部落格,不限篇數。
- 將張貼出的文章blog連結貼至”鮮玩者全記錄”頻道裡,完成『撰文首獎 』徵選資格。
2008/7/1~2008/7/4撰文首選獎品:
HTC Touch Cruise GPS導航手機(價值:NT$24,900),1名。獎項公布:
2008/7/8 於活動網頁公布。主辦單位:
HTC協辦單位:
兩廳院售票系統、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售票網、年代售票系統、誠品網路書店、ezTravel易遊網、HAPPY GO卡、UDN聯合新聞網 、華納國際音樂注意事項:
- 參加活動之網友於活動中所填寫之資料及上傳之圖文非網友自行創作或涉及侵權之行為者,HTC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
- 本公司於抽獎活動之後將比對中獎者之相關資料,領獎應繳附之文件(如身分證影本),若有不全或有誤、造假者,視同放棄,HTC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該中獎者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HTC若於中獎名單公佈日後七日內無法聯絡到該得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恕不另行補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時,中獎者須事先扣繳10%稅金,若中獎人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
- 本活動贈送之獎項皆不得要求更換成現金或其他贈品。
- 中獎人須同意HTC將其個人資料(僅限姓名及住址之部分資訊)於行銷廣告活動中公佈及使用。
- HTC、相關協力廠商,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 HTC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品內容之權利,主辦單位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
- HTC保留最終核准與否及活動變更或終止本案之權力。
更多資訊:
2008年4月21日
[設計]InteractPad™設計徵選及票選活動(08/04/25)
現在,你也有機會參與LG KF600的上市盛會,成為InteractPad™世界裡的Keith Haring!只要發揮你的想像,備好你的創意,上傳作品到活動網頁,就有機會為LG KF600設計專屬的InteractPad™主題和限量包裝袖套!還可參加2008年最具話題的塗鴉園遊會現場展覽喔!
- InteractPad™主題和限量包裝袖套設計徵選活動
- " 設計InterPad™,說的也可以 ! " 徵文活動
- InteractPad™主題和限量包裝袖套設計入圍票選活動
InteractPad™主題和限量包裝袖套設計徵選活動
活動說明:
徵選時間:2008年3月21日~2008年4月25日止
活動網址:http://www.lgviewtyclub.webonlive.com/kfclub/
創作主題:KF600 InteractPad™主題 & 限量包裝袖套創作設計
徵選獎項:
- 首獎:
LG KF700手機一支,作品將標名創作者資料及介紹後,將放於網站上供
LG KF系列使用者下載,並有機會成為LG KF600限量袖套包裝設計者 - 貳獎:
LG KF600手機一支 ,作品將標名創作者資料及介紹後,將放於網站上供
LG KF系列使用者下載 - 叁獎:
LG KF510手機一支 ,作品將標名創作者資料及介紹後,將放於網站上供
LG KF系列使用者下載 - 入圍者:
作品將標名創作者資料及介紹後,放於網站上供LG KF系列使用者下載
評審說明:
-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評選小組-蕭青陽(兩度入圍國際葛萊美唱片封面設計大獎的唯一華人藝術家) 、 KEA(深受國內外藝術界肯定的知名街頭塗鴉藝術家) 、凱西.陳(以溫暖簡單畫風風靡台灣的插畫代表人物)-負責挑選最合適於KF600的設計內容,經更審決定入圍作品 - 入圍者作品將於2008年4月28日公佈於活動部落格上
徵選展出:
- 入圍者作品將2008年4月28日於網站上公佈,並同時舉辦網友票選活動
- 入圍者作品將有機會參與LG舉辦的塗鴉園遊會展出
"設計InteractPad™,說的也可以!"徵文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辦法:“ 設計InteractPad™,說的也可以!”,說出你對InteractPad™設計的
想法,就有機會獲得LG最新發表手機喔!
活動網址:http://www.lgviewtyclub.webonlive.com/kfclub/
活動時間:2008年4月28~2008年5月11日止
活動獎項:
- KP215 手機,1名
- KP320 手機,1名
得獎公佈:本活動獎項將於結束後一週內抽出,並公佈得獎名單於部落格上
活動詳細注意事項,請參考活動網站
InteractPad™主題和限量包裝袖套設計入圍票選活動
LG請你挑選下一個InteractPad™世界裡的Keith Haring
活動辦法:票選你最欣賞的InteractPad™設計,就有機會獲得LG最新手機!
活動網址:http://www.lgviewtyclub.webonlive.com/kfclub/
活動時間:2008年4月28~2008年5月11日止
活動獎項:
- KP215 手機,1名
- KP320 手機,1名
得獎公佈:本活動獎項將於結束後一週內抽出,並公佈得獎名單於部落格上
活動詳細注意事項,請參考活動網站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27日
[影音]I Love AOpen拍片獎萬元(08/4/30)
用文字不足以表達您對建碁AOpen產品的熱愛嗎?業界首創的建碁AOpen影片分享網讓您有專屬空間展示您的影片作品,而且自2008年3月1日 起到4月30日止的「I Love AOpen」活動期間,只要上傳影片就有機會獲得新台幣壹萬元整的現金喔!另外還可與「建碁AOpen小型化電腦討論區」一併累積點數,兌換各項超值贈 品,趕快加入建碁AOpen會員,開始拍攝短片賺現金吧!
只要您有任何建碁AOpen產品, 都可以參加建碁AOpen影片分享網「I Love AOpen」活動。不論是全世界最小的AOpen miniPC、XC Cube系統、主機板、機殼、光碟機、電源供應器、鍵盤、滑鼠、喇叭.....等,只要上面有AOpen的Logo即可成為您最佳的影片主角。無論是拍攝 您使用建碁AOpen產品的狀況或是自創的廣告短片,甚至是一齣搞笑的短劇等等都有機會讓您獲得萬元現金喔!所以趕快備好攝影機與建碁AOpen產品,用 您的想像力來贏得最高一萬元以及六千與三千元等等現金獎項吧!
「建碁AOpen影片分享網之I Love AOpen」活動內容:
建碁AOpen影片分享網帳號與小型化電腦論壇合併累計積分可以經由積分於活動期間換取贈品,分數累積以及贈品兌換方式如下:
(此合併積分, 僅可兌換一般紅利贈品, 兩網站合併積分, 不可兌換此次活動一、二、三獎)。
分數取得:
- 註冊帳號10點
- 張貼新影片200點
- 評論(但回覆需於三日內未因違規而被版主刪除)5點
- 每日登入帳號(一日一次)5點
- 張貼新影片每滿10片再給300點
- 評論每滿10篇再給10點
- 影片被評論再給1點
- 影片被加入收藏再給1點(同帳號只算一次)
- 影片被轉寄再給1點(同帳號只算一次)
- 所獲之點數如評論被刪則點數亦同時取消。
- 每10點等於新台幣壹元整
參賽影片內容規範
- 影片需為自行創作
- 影片內容會先經由人工審核以及轉換格式
- 影片內容需同時出現建碁AOpen產品與Logo累計10秒以上
- 影片尺寸不得小於320*240 pixel
- 影片長度不得低於30秒
一般(常態性提供)
- 獎項: 精選商品,以點數完全折抵
第一次活動「I Love AOpen」獎金兌換方式:
(點數兌換需全部為 "AOpen 影片分享網" 之點數, 才可參加此次活動)
(活動期間2008年3月1日至4月30日)
- 一獎(1名) 活動期間點數超過8000點且經評審選為第一名,可得新台幣10,000元整
- 二獎(1名) 活動期間點數超過8000點且經評審選為第二名,可得新台幣6,000元整
- 三獎(3名) 活動期間點數超過8000點且經評審選為第三名到五名,可得新台幣3,000元整
1. 點數結算時間為2008年4月30日晚上11點59分59秒
2. 得獎者不論點數多少皆於領獎後歸零。
3. 得獎者名單及領獎時間另行公佈。
活動總則
- 以下活動條款與約定適用於「AOpen產品影片分享網」之「I Love AOpen」與所有其他活動時,您必須同意遵守以下由AOpen建碁所訂的條款及約定,包括但不限AOpen網站之使用規劃及移除標準。
- 於 活動期間進行AOpen產品影片分享網內容張貼,即具備本活動參加資格。參加者於加入Club AOpen同時,即同意接受AOpen及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 AOpen建碁得取消其會員資格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AOpen建碁活動及獎品兌換辦法,如有違反, 及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者應於AOpen建碁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AOpen建碁所要求之完整頒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 AOpen建碁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AOpen建碁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參 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 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AOpen 建碁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 AOpen建碁不負任何責 任,且如有致損害於AOpen建碁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AOpen建碁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 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 AOpen建碁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 AOpen建碁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活動獎項為現金,AOpen建碁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活動獎項寄送之郵資。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 AOpen建碁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 AOpen建碁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AOpen 於活動結束後,4/30日以前將透過電腦統計累績點數,將累績點最高之前三名參加者(須8,000點以上)名單,公佈於AOpen活動網頁上,並經過評審後以email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須依AOpen 領獎手續辦理。
- AOpen對於本活動之任何項目具有最終解釋、改變、修正之權力而不另行通知,請密切注意本活動之網頁與訊息。
- 加入AOpen Club會員後,代表您已經了解並且完全同意上述所有之規定。
更多資訊:
2008年1月3日
[國內]『美麗心台灣 精彩再發現』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97/1/12)
活動簡介
第一階段:故事大網&腳本徵選第二階段:
2007/12/17~2008/1/12影片拍攝&製作剪輯第三階段:
2008/1/23~2008/3/15收件及評審 2008/3/15前
公布優勝者名單 2008/3/26
獎勵辦法:
第一名:第一名獎座 + Sony BRAVIA KDL-40W3100 高畫質液晶電視乙台第二名:第二名獎座 + Sony HDR-SR7 高畫質硬碟式數位攝影機乙台第三名:第三名獎座 + Sony Alpha α700K 高畫質數位單眼相機乙組◎所有入選之影片皆可於 Sony 高畫質世界官方網站完整播出,前三名得獎影片之菁華片段將有機會於國家地理頻道或中華電信 MOD 播出。(實際播出情形以各協辦單位安排為準)
緣起
Sony 為了鼓勵消費大眾一起參與,透過高畫質影像重新發現台灣之美,特別與侯孝賢導演團隊、國家地理頻道以及中華電信共同合作,推廣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以「美麗心台灣•精彩再發現」為主題,邀請您共襄盛舉,一起用2分鐘之內的影片,捕捉你我周遭美好的人、事、物,優勝者有機會將 BRAVIA 液晶電視、Sony 高畫質硬碟式數位攝影機、Alpha 單眼數位相機等大獎帶回家,優勝作品還可登上國家地理頻道、中華電信 MOD 及 hiChannel 等媒體,與全世界一起分享美麗心台灣。
參加資格:
凡年滿 18 歲者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擁有中華民國居留權之外藉人士皆可免費報名參加。
參加規則:
- 本影片活動共分為大專院校組及社會組兩組進行,相關評選及獎項皆分開計算。
- 本影片活動以個人為報名單位,參賽者有義務配合比賽過程中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所舉辦之活動(如:入圍通知、設備商借、影片製作剪輯、出席發表活動等一切或未盡之相關事宜)。如未遵守配合者,除本辦法已規定視同自動放棄參賽獲得獎資格之情形外,主辦單位並得視情節嚴重取消其參賽獲得獎資格。
第一階段:故事大網&腳本徵選◎2007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08 年 1 月 12 日,將腳本大綱以書面方式郵寄至台北郵政信箱 9-64 號「Sony 高畫質影片活動小組收」。參賽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與腳本大綱範本請於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官方網站下載。(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
◎由主辦單位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以及由侯孝賢導演旗下導演、國家地理頻道代表、行政院新聞局代表、與中華電信代表所組成的評審團隊,將共同審核投稿腳本。入選名單(大專院校組與社會組各 10 名)將於 2008 年 1 月 22 日公布於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官方網站。(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
第二階段:影片拍攝&製作剪輯◎腳本入選者,需使用主辦單位指定之 Sony HD Handycam 以高畫質影片規格完成影片拍攝。無拍攝器材者,Sony 得於 2008 年1 月 23 日至 1 月 31 日,提供腳本入圍者免費借用 Sony HD Handycam 乙台。
◎主辦單位將於 2008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15 日,免費提供專業製作剪輯設備,支援腳本入圍者使用。
(參賽者須在 2008 年 2 月 25 日前預約專業製作剪輯配備,請利用 Sony 高畫質影片活動免費查詢專線:0800-288-638。)
第三階段:收件及評審◎交件日期:請於 2008 年 3 月 15 日前 ,將剪輯完成之長度兩分鐘之內的高畫質影片儲存在 DVD 資料光碟,郵寄至台北郵政信箱 9-64 號「Sony 高畫質影片活動小組收」。參賽作品將以郵戳為憑,逾時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由主辦單位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以及由侯孝賢導演領銜之專業導演團、國家地理頻道代表、行政院新聞局代表、與中華電信代表所組成的評審團隊,將於 2008 年 3 月 25 日前,依 內容 40%、創意 30%、技巧 30% 為標準,共同評選參賽影片;共計遴選出 6 名得獎者(大專院校組與社會組各3名)。
◎主辦單位將於 2008 年 3 月 26 日,公布優勝者名單於 Sony 高畫質世界官方網站 (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主辦單位將依照參賽者所留下的連絡方式主動聯絡得獎者親自領獎,未能聯繫者或無法出席頒獎或發表活動者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由其他優異參賽者遞補名次。
注意事項:
- 本活動每人限報名一次、並以製作一部影片為限。該影片須為未公開播放或得獎之影片。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照片,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 如參賽者有違反下列任一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品及於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官方網站上公告。參賽者對於前述違規情事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 參賽影片內容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
- 違反就影片之智慧財產權應遵守規定。
- 就影片之智慧財產權應遵守規定 (參賽者並應另依主辦單位要求出具相關切結書):
- 參賽影片係屬自行創作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參賽者擔保其擁有影片於海內外的著作權及影片中被拍攝者之肖像使用權,以及影片音樂版權。
- )參賽者同意影片之智慧財產權自投件時起無保留讓渡予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即投件後,參賽者非經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就影片為任何智財權之行使或利用)。
-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將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如有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讀取、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不符合參賽規則,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依政府稅法規定,贈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含) 元者,得獎者須支付15%之稅金。
-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而另行於官方網站公告,恕不個別通知。
- 詳細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請上 Sony 高畫質世界官方網站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2008年1月1日
[攝影]2008索尼世界摄影奖(08/1/31)
大赛在 5 天时间内将举办一系列活动,从展出的 300 多幅各类摄影作品中进行评选,共设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出三名入围决赛选手。5 天展出期间将向公众开放。
大赛在最后一天(4 月 24 日)将举办隆重的颁奖晚会,届时宣布专业组和业余组获奖者。同时,还将评出年度世界最佳摄影作品,为其颁发“l’Iris d’Or”大奖,奖金高达 25,000 美元。
大赛将举办鸡尾酒招待会,邀请包括参赛选手、协会会员、摄影师、评委、新闻媒体及其他行业重要人士在内的 400 位贵宾参加,接着将在大礼堂 (Grand Auditorium) 举办颁奖典礼,出席人数超过 2,000。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设有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选出 1 名获奖者,另外将颁发终身成就奖;同时,有幸推出 l’Iris d’Or 大奖,即“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最佳摄影奖”,奖金为 25,000 美元。
每个奖项下有 3 位入围决赛选手提名,所有被提名选手可免费下榻戛纳当地酒店,并且会获得鸡尾酒会、颁奖典礼和庆祝晚宴的贵宾入场券。
有关详情,请单击专业组。
专业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 抽象类
- 广告类
- 建筑类
- 时尚类
- 音乐/演出类
- 自然风光类
- 人体艺术类
- 人物类
- 新闻图片类
- 科学类
- 体育类
颁奖典礼
颁奖晚会将于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行,具体内容包括:
- 鸡尾酒会。届时将宴请包括摄影师、入围决赛的选手、图片编辑者和评审人员在内的 400 位贵宾。
- 颁奖仪式。在大礼堂内,当着 2,000 多位宾客的面宣布大赛获奖者。
- 颁奖晚宴。400 位贵宾将与所有宾客一道,在滨海大道共进豪华盛宴。
奖项设置
“l'Iris d’Or” 获得者- 大赛总冠军将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称号以及 $25,000 奖金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展示柜和在 2009 年度“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中展出 25 幅作品组合的机会。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单个奖项优胜者可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单项年度摄影师”称号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比赛规则(适用于专业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所有专业摄影师均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者必须年满 18 岁,且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类奖项入围决赛的三幅作品将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并邀请入围选手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参加在戛纳举行的“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免费为其提供住宿。
- 3.3 单个奖项的获得者和 le iris d’Or 的总冠军(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将由“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胜者将在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办的颁奖仪式上公布。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参赛者已年满 18 岁,且为专业摄影师。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 WPA 认为参赛者不是专业摄影师或未满 18 岁,则 WPA 有权从其他选手中挑选优胜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确认,参赛作品之版权为摄影师所有。“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使用参赛图片时,应注明摄影师的姓名。使用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WPA 媒体的出版物或相关文件。所有参赛者要了解,其提交的任一参赛作品都可能被“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及其合作伙伴用于市场推广和宣传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与“索 尼世界摄影大赛”直接相关联的展览、出版和数字媒体等媒体行业。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也将从业余摄影作品中评选出“业余摄影奖”,下设 8 个奖项。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戛纳向公众展出,并邀请获奖选手乘机前往戛纳出席颁奖仪式,食宿均免费提供。
有关详情,请单击业余组。
业余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 抽象类
- 建筑类
- 时尚类
- 音乐/演出类
- 自然风光类
- 人物类
- 科学类
- 体育类
您若想参加比赛或只是想查看并评定参赛作品,请在此处注册您的详细资料。
比赛规则(适用于业余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任何人均可参加比赛。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征得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参赛。所有参赛者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一奖项类别都将评选出一名获奖者,并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
- 3.3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业余摄影师”将由“学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奖者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并可获得 2008 年 4 月 24 日前往尼斯的二人往返机票(经济舱)和享受免费入住酒店。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需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参赛。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未满 16 岁的参赛选手在其被评为获奖者后 7 个完整工作日(WPA 宣布获奖当日不计)内未向 WPA 提供附有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效签名的同意表,则 WPA 有权从其他参赛选手中挑选优胜者。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同意授予 WPA 永久的,免版权税的,非专有的,可再授权的权利和许可,在作品版权的存续期间内,WPA 均可依照其“隐私权政策”,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散布、向公众展示参赛作品,以及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所有版权和宣传权,和/或允许现有或将 来出现的任何媒体采用参赛作品。若不愿授予 WPA 上述权利,请勿提交参赛作品。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更多資訊:
2007年10月29日
[國內]Sony 發現高鐵全紀錄攝影比賽(96/11/25)
●活動時間:
2007 年 10 月 12 日至 2007 年 12 月 10 日●參賽資格 :
限擁有 Sony 原廠數位相機並上網註冊之 Sony 會員●比賽方式 :
- α 組:
限 α 數位單眼相機會員 - Cyber-shot 組 :
限 Cyber-shot 數位相機會員
- 將使用 Sony 數位相機所拍攝之高鐵作品,上傳至 Sony「驚豔色彩 真實感動 - 發現高鐵全紀錄」活動網頁,每位參賽者於每組別可各上傳3張作品(作品需保留 EXIF 檔資訊 ) .
- 作品上傳後需將參賽之高解析度相片( 四百萬畫素以上解析度且附有EXIF檔資訊 ) 以光碟方式郵寄至:. 北市長春路145號5樓 / Sony --「發現高鐵全紀錄活動小組」,信封需標示作品編號與會員帳號,以完成參賽 。
能展現高鐵獨特面貌、激發真實感動的人、事、物●作品上傳時間 :
2007 年 10 月 12 日 15:00 至 2007 年 11 月 25 日 15:00●作品光碟收件截止日期:
2007 年 11 月 25 日(以郵戳為憑)●作品評審期間:
2007 年 11 月 26 日至 2007 年 12 月 9 日
2007 年 12 月 10 日 公佈於 Sony Style 網站
●主辦單位:
本活動由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新力國際」)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高鐵公司」)共同主辦。
評審由台灣新力國際與台灣高鐵公司共同評審。